第一百三十四章 执着的小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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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欢没想一开口就惹得罗锋大怒,身子一缩,可怜兮兮地小声说:“sorry……”
“骚什么瑞?”罗锋越发看不惯她,叱道:“身为华夏裔不会说华夏语吗?”
“对不起……罗……罗爷爷……”
在奥罗罗校长和罗根面前无比叛逆的小姑娘被训得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用还算流利的普通话说道,就是口音有点怪怪的。
“这还差不多。”罗锋当然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见她改正了错误,露出慈祥的笑容:“小朋友,你找爷爷什么事呀?”
李千欢刚才那副见到偶像哥哥的兴奋劲儿就像被兜头浇了一桶冷水,充满了幻灭感。
她轻轻叹了口气,递过一本花里胡哨的塑封笔记本和一支笔,低声说:“罗爷爷,我很崇拜您,想请您给我签个名。”
李千欢本来想让罗锋在签名之后写上:“致亲爱的欢欢”,受了这番打击之后这个想法也不敢提了。
浑然不知自己又踩碎了一颗少女心,罗锋接过了笔记本,笔舞龙蛇就开始题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罗锋赠李千欢小朋友。”
拿到签名的李千欢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跟她期待的完全不一样啊!
罗爷爷拍了拍她的头,慈祥地说:“孩子,以后要听奥罗罗校长的话呀,学好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建设地球……”
罗爷爷的谆谆教诲令李千欢心中充满了幸福感,紧张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就平复了,听着他亲切的教导,深深地为他平易近人、关心下一代的品格折服……
其实并没有,李千欢失望极了,抱着笔记本去也不是留也不是,有心就这么算了,但总觉得一走了之很不甘心。
她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位容貌年轻英俊,却有着传奇经历,品德为人都广受身边变种人朋友赞颂的殴……殴吉-桑。
和那些英俊小生、鲜肉明星、贾斯汀河狸之流的一般少女偶像们比起来,罗爷爷颜值毫不逊色,能力、才华和名气冠绝全球,毕竟唱个破歌和拯救世界根本没法比,知识水平更不知比他们高到哪里去了,道德虽有些瑕疵,但那些男明星不也都是绯闻缠身?
能吸引未成年少女主动献身,正说明罗爷爷有魅力嘛!
李千欢有些早熟,性格叛逆,愤世嫉俗,特立独行,自然不会像一般的小女生那样去粉一些浅薄的影视歌星,唯有真正的大英雄才入得了她的眼。
罗爷爷正是这样的大英雄。
李千欢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语文课本上就学过罗爷爷可歌可泣的故事,最近一年多,罗爷爷帮助变种人学校,给学校捐资和撑腰,率军击溃外星人,推动《变种人人权修正案》……
一件件事都让李千欢愈发崇拜,与一般的大人物不同,罗爷爷不是个垂垂老者,他相貌堂堂英俊潇洒,这就令小姑娘产生了些许旖旎心思,每夜睡不着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幻想哪天与罗爷爷来一场意外的邂逅,被这位霸道局长欺负……
李千欢的经历很坎坷,她与身为富商移民米国之后,过了一段富家小姐的生活,虽身为华裔遭到同学的排斥,但因为家境好也没太大影响。
但天有不测风云,家庭突然遭逢巨变,父母投资失败破产的同一天被两个认错人的杀手夺走了性命,李千欢被送到洛杉矶少年堂,那是一所孤儿院,在那里她受尽欺负,不过却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听说孤儿院要将她送到一位她讨厌的亲戚家寄养,少女悄悄溜出孤儿院,混迹纽约街头,成了个流浪儿和小扒手。
一次被坏人堵在小巷中,眼看就要吃大亏,少女觉醒了变种人力量,获得了制造五颜六色的等离子爆炸火球的能力,发现自己是变种人之后,她的境遇反而更糟了,受到变种人猎人的猎捕。
变种人猎人便是受雇于某些研究机构和大公司的雇佣兵,抓住变种人之后卖给研究机构进行人体实验。
后来又经历了一番苦楚,她才最终和罗根一起来到变种人学校,正式入学。
这段经历使她拥有超出年龄的独立,也让她不太轻易信任别人,有些愤世嫉俗与同龄孩子格格不入。
她喜欢罗爷爷,把罗爷爷当成偶像,正是因为罗锋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真正拥有正义之心的人,一个博爱和胸襟广阔的人,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罗锋哪里顾得上这个小粉丝的感受,诸天万界崇拜他的人多了,她算老几,就算在费伦大陆,每天找他要签名,哭着喊着求他那啥的女粉成千上万。
一名演员最最基本的素养就是不能和粉丝嘿咻,罗锋早就习惯了怎么应对粉丝,公式化地打发了李千欢。
只可惜李千欢与同龄女孩不同,她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要是罗局长色迷迷地伸出贼手占便宜,也许她就看清了这个变态的本性,立刻粉转黑了。
被这样公式化的打发掉,少女却暗下决心,一定要跟罗爷爷发生点什么。
“小郑,跟我来吧。”罗锋对郑商奇道:“随我一起去特工训练中心。”
“是,罗前辈!”
郑商奇兴奋地答道,紧随着罗锋的脚步,期待着能学到高深的武学。
李千欢咬了咬银牙,嘟起嘴,也不肯离开,就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也随着二人朝特工训练中心走。
罗锋和郑商奇走出会议厅,遇到了等在门口的夜魔侠马特,马特见罗锋出来,用华夏抱拳礼向他行礼,低着头说:“罗局长,我也想跟随您学习武术,您能教导我吗?”
自从罗锋在他面前露了一手打狗棍法,马特一直在脑海中回忆那个感知力模拟出的招式,越回味越觉得奥妙无穷,比他的棍术要厉害太多了。
加入了神盾局星际陆战队,就要踏上外星战场,马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没有超凡力量,只有继续武道修行才能提升实力。
靠着棍叟教授的武功,他能在地狱厨房这个小池塘中称王称霸,然而这个小池塘对于罗锋这样的大人物来说,真是随便就承包了,一网下去里面的大鱼小鱼全都成了翻不了身的咸鱼。
星辰大海,那将是多么广阔的一片天地,凭着他的这点微末本领,又怎么翻江倒海?
想了许久,马特做出了决定,要向罗锋求教,将他施展过的那套棍法学会。
李千欢没想一开口就惹得罗锋大怒,身子一缩,可怜兮兮地小声说:“sorry……”
“骚什么瑞?”罗锋越发看不惯她,叱道:“身为华夏裔不会说华夏语吗?”
“对不起……罗……罗爷爷……”
在奥罗罗校长和罗根面前无比叛逆的小姑娘被训得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用还算流利的普通话说道,就是口音有点怪怪的。
“这还差不多。”罗锋当然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见她改正了错误,露出慈祥的笑容:“小朋友,你找爷爷什么事呀?”
李千欢刚才那副见到偶像哥哥的兴奋劲儿就像被兜头浇了一桶冷水,充满了幻灭感。
她轻轻叹了口气,递过一本花里胡哨的塑封笔记本和一支笔,低声说:“罗爷爷,我很崇拜您,想请您给我签个名。”
李千欢本来想让罗锋在签名之后写上:“致亲爱的欢欢”,受了这番打击之后这个想法也不敢提了。
浑然不知自己又踩碎了一颗少女心,罗锋接过了笔记本,笔舞龙蛇就开始题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罗锋赠李千欢小朋友。”
拿到签名的李千欢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跟她期待的完全不一样啊!
罗爷爷拍了拍她的头,慈祥地说:“孩子,以后要听奥罗罗校长的话呀,学好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建设地球……”
罗爷爷的谆谆教诲令李千欢心中充满了幸福感,紧张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就平复了,听着他亲切的教导,深深地为他平易近人、关心下一代的品格折服……
其实并没有,李千欢失望极了,抱着笔记本去也不是留也不是,有心就这么算了,但总觉得一走了之很不甘心。
她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位容貌年轻英俊,却有着传奇经历,品德为人都广受身边变种人朋友赞颂的殴……殴吉-桑。
和那些英俊小生、鲜肉明星、贾斯汀河狸之流的一般少女偶像们比起来,罗爷爷颜值毫不逊色,能力、才华和名气冠绝全球,毕竟唱个破歌和拯救世界根本没法比,知识水平更不知比他们高到哪里去了,道德虽有些瑕疵,但那些男明星不也都是绯闻缠身?
能吸引未成年少女主动献身,正说明罗爷爷有魅力嘛!
李千欢有些早熟,性格叛逆,愤世嫉俗,特立独行,自然不会像一般的小女生那样去粉一些浅薄的影视歌星,唯有真正的大英雄才入得了她的眼。
罗爷爷正是这样的大英雄。
李千欢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语文课本上就学过罗爷爷可歌可泣的故事,最近一年多,罗爷爷帮助变种人学校,给学校捐资和撑腰,率军击溃外星人,推动《变种人人权修正案》……
一件件事都让李千欢愈发崇拜,与一般的大人物不同,罗爷爷不是个垂垂老者,他相貌堂堂英俊潇洒,这就令小姑娘产生了些许旖旎心思,每夜睡不着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幻想哪天与罗爷爷来一场意外的邂逅,被这位霸道局长欺负……
李千欢的经历很坎坷,她与身为富商移民米国之后,过了一段富家小姐的生活,虽身为华裔遭到同学的排斥,但因为家境好也没太大影响。
但天有不测风云,家庭突然遭逢巨变,父母投资失败破产的同一天被两个认错人的杀手夺走了性命,李千欢被送到洛杉矶少年堂,那是一所孤儿院,在那里她受尽欺负,不过却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听说孤儿院要将她送到一位她讨厌的亲戚家寄养,少女悄悄溜出孤儿院,混迹纽约街头,成了个流浪儿和小扒手。
一次被坏人堵在小巷中,眼看就要吃大亏,少女觉醒了变种人力量,获得了制造五颜六色的等离子爆炸火球的能力,发现自己是变种人之后,她的境遇反而更糟了,受到变种人猎人的猎捕。
变种人猎人便是受雇于某些研究机构和大公司的雇佣兵,抓住变种人之后卖给研究机构进行人体实验。
后来又经历了一番苦楚,她才最终和罗根一起来到变种人学校,正式入学。
这段经历使她拥有超出年龄的独立,也让她不太轻易信任别人,有些愤世嫉俗与同龄孩子格格不入。
她喜欢罗爷爷,把罗爷爷当成偶像,正是因为罗锋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真正拥有正义之心的人,一个博爱和胸襟广阔的人,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罗锋哪里顾得上这个小粉丝的感受,诸天万界崇拜他的人多了,她算老几,就算在费伦大陆,每天找他要签名,哭着喊着求他那啥的女粉成千上万。
一名演员最最基本的素养就是不能和粉丝嘿咻,罗锋早就习惯了怎么应对粉丝,公式化地打发了李千欢。
只可惜李千欢与同龄女孩不同,她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要是罗局长色迷迷地伸出贼手占便宜,也许她就看清了这个变态的本性,立刻粉转黑了。
被这样公式化的打发掉,少女却暗下决心,一定要跟罗爷爷发生点什么。
“小郑,跟我来吧。”罗锋对郑商奇道:“随我一起去特工训练中心。”
“是,罗前辈!”
郑商奇兴奋地答道,紧随着罗锋的脚步,期待着能学到高深的武学。
李千欢咬了咬银牙,嘟起嘴,也不肯离开,就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也随着二人朝特工训练中心走。
罗锋和郑商奇走出会议厅,遇到了等在门口的夜魔侠马特,马特见罗锋出来,用华夏抱拳礼向他行礼,低着头说:“罗局长,我也想跟随您学习武术,您能教导我吗?”
自从罗锋在他面前露了一手打狗棍法,马特一直在脑海中回忆那个感知力模拟出的招式,越回味越觉得奥妙无穷,比他的棍术要厉害太多了。
加入了神盾局星际陆战队,就要踏上外星战场,马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没有超凡力量,只有继续武道修行才能提升实力。
靠着棍叟教授的武功,他能在地狱厨房这个小池塘中称王称霸,然而这个小池塘对于罗锋这样的大人物来说,真是随便就承包了,一网下去里面的大鱼小鱼全都成了翻不了身的咸鱼。
星辰大海,那将是多么广阔的一片天地,凭着他的这点微末本领,又怎么翻江倒海?
想了许久,马特做出了决定,要向罗锋求教,将他施展过的那套棍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