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僵尸王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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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城是一个位于幽谷的死成。
据说这里鬼影幢幢,经常有魑魅魍魉的出没。
所以住在这一带的居民,都被吓得不浅,纷纷搬走。
当这里了无人烟以后,就更静谧,更孤寂,更惊悚。
幽谷深处,有一座深沉古老的飞僵宫,传说是僵尸的聚集处。
西方世界传说一种不老不死,半人半鬼,吸血为生的生物,叫做吸血鬼。
而中华世界也有一种叫做僵尸的生物,隐秘地存活在世界许多让人看不见的黑暗角落里。
当神秘女子拉着沉重的黄金走进《飞僵宫》的时候,大厅里寂静无人。
她走到练武室,打开哪里的门,看见那个人正在虎虎生威地修炼《长生拳》,将臣。
那是一个相貌堂堂,眼睛如红石榴,鼻子坚挺,皮肤微黑,长得特别酷帅的一个僵尸。
他身材健硕,身手敏捷,出手如风驰电掣。
长生拳是一种乍看平平无奇,跟一般拳法没什么分别。
可是,这种慢热的拳法可以随着岁月的沉淀越练越牛逼。
经过几千年的修炼以后,将臣的长生拳近乎到达拳法登峰造极的境界。
嚯嚯嚯,他一拳打在枯萎的万年青上面——
只见那棵快枯死的万年青竟然开始发芽,长出了细嫩的叶子……
牛牛牛,原来,长生拳有着让植物蓊绿复活,让修炼者永葆青春的功效。
为此,修炼了几千年长生拳的将臣,无论在外形,容貌,轮廓,皮肤,都绝不输给经常喝酒熬夜狂欢的年轻人。
紧接着,将臣一拳打在沙包上——
结果,沙包里面的外皮被打破,里面的碎布也被打得细细碎碎。
一般的沙包外面是真皮制成,类似人体的皮肤。而傻逼里面的碎布是条纹型,做成类似人体的肌肉纤维。
其实,要用蛮力打破沙石,木板,墙壁等硬物并没有多难。
但是,要用掌拳打破沙包和碎布,那需要非常高端,能制软又能制硬的功力。
看到这里,神秘女子不住啪啪啪拍手,以示赞美和鼓励:“将大哥,你的长生拳已经练到第十层了,可喜可贺。”
当长生拳练到第十层,基本上已经叫做天下无敌。
叫做将臣的僵尸子收起了拳头,红色的眼睛特别具王者之气:“雨献,你终于回来了!”
将臣是谁?
他是传说中的僵尸之王,也是僵尸的始祖。
他是犼的化身,不但不怕阳光,而且能飞行自如,武功还特强。
“将大哥,我成功将你要的宝藏给找到了。”雨献像一个拿着精心写好的作文,等着老师赞赏的孩子。
噢,原来神秘女子有个特别又好听的名字,叫做雨献。
“噢,真的吗?让我看看。”将臣喜不胜收,罕有地咧起冷漠的嘴唇。
原来,再冷酷的人也是会笑的。
前提是他们遇见真正值得欢笑的事情。
“宝藏都在这儿呢。”雨献指着拉了老半天的黄金。
“雨献,你太棒了!单人匹马就找到了宝藏!”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黄金,差点闪瞎他的演技。
他预感没多久以后,他就可以带领族群在花都兴风作浪,让世人看看僵尸的威力。
“当然,你也不想想我是谁一手训练出来。”雨献只有在将臣的面前,才笑得特么甜美,这么献媚。
他面无表情问道:“宝藏里面还有其他宝物吗?”
她脱下了无名指上的七红戒指:“就只有这个用七种宝石制成的戒指。”
她不打算告诉他,宝藏里面大部分的东西都被一个加做秦浪的男子所得到。
“好漂亮的戒指。”将大哥接过了戒指,想往手指里套。
不过,他的手指头太粗壮了,就连个尾指也比她的拇指大,所以根本套不进戒指。
“你不合戴呢。”她赶忙将戒指抢了回来,再次紧紧套到无名指上。
她不是小气。只要他要,只要她有,她都愿意给。
否则,她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挖宝藏。
问题是,这个女子尺寸的戒指给了他,不是让他有机会送给别的女子吗?
她才不做那些为人做嫁衣的事情。
将臣拉着太:“走,我带你去看看我最近写的书法。”
“你最近学书法吗?很好,书法练心呢。”
无论他学什么,她都觉得特别棒,特别有上进心。
走到书房,将臣拿出一幅刚写好的字帖,上面写着八字:“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雨献一看,不住满脸通红。
这是她失踪了三年以后,他忽然想起她的各种好,给他表白的情书吗?
想到自己几千年来的痴情,终于有所回报,她觉得内心很感动,差点潸然泪下。
可是,不对啊……
这两排字的下面,画着一个在河边采莲花,身姿“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的美人。
美人的衣角上,还写了一个洛字。
好吧……她秒懂了。
这是将大哥倾慕几千年的洛神宓妃,而不是她。
一直以来,都是她自作多情了。
她不是大笨蛋,多少可以感觉到一点他的不够真诚,但她就是不愿意承认,而选择自己欺骗自己。
“坐下来,告诉我你这次挖宝藏的经理。”将臣沏了一壶铁观音,味道香醇馥郁。
“我累了,要去休息。”她留下辛苦得来黄金,转身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去吧,好好休息。我们明天再聊。”他继续在字帖上涂涂画画。
~~
阔别飞僵宫三年,再次回来这里的雨像,愈发觉得这个地方萧条孤寂。
夜晚的荒芜,总是特别容易勾出心底的感伤和遗憾。
她辗转反侧,脑里老是想起将臣怎样将自己变成天下第一个女僵尸,怎样让自己追随着他,然后相依为命地活了几千年。
一般男女走在一起十年八年,都已经难分难舍。那些携手度过三五十年的夫妇,已经算是都市奇迹。
那已经和将臣纠缠了几千年的她,该何去何从呢?
次日一早,将臣招雨献来书房。
他酷酷表示:“雨献,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什么任务?”这些年,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帮他完成各种大小任务。
他拿出一张照片:“这个人叫做秦浪。他的身份非常神秘,我都查不清他的底细。他的天资很高,武功高强,而且掌握了十二生肖的宝藏秘密。”
“噢。”她淡淡回答,没表示她其实已经见过他,还交过手。
将臣说到重点:“吸血魔王哪里,一直想要招揽他变成吸血鬼。我也想招揽他变成我们僵尸的一员。”
“所以呢?”她抬头,反问。他轻松悠然回答:“我想你用你的独特魅力,将他勾来这里。”
鬼城是一个位于幽谷的死成。
据说这里鬼影幢幢,经常有魑魅魍魉的出没。
所以住在这一带的居民,都被吓得不浅,纷纷搬走。
当这里了无人烟以后,就更静谧,更孤寂,更惊悚。
幽谷深处,有一座深沉古老的飞僵宫,传说是僵尸的聚集处。
西方世界传说一种不老不死,半人半鬼,吸血为生的生物,叫做吸血鬼。
而中华世界也有一种叫做僵尸的生物,隐秘地存活在世界许多让人看不见的黑暗角落里。
当神秘女子拉着沉重的黄金走进《飞僵宫》的时候,大厅里寂静无人。
她走到练武室,打开哪里的门,看见那个人正在虎虎生威地修炼《长生拳》,将臣。
那是一个相貌堂堂,眼睛如红石榴,鼻子坚挺,皮肤微黑,长得特别酷帅的一个僵尸。
他身材健硕,身手敏捷,出手如风驰电掣。
长生拳是一种乍看平平无奇,跟一般拳法没什么分别。
可是,这种慢热的拳法可以随着岁月的沉淀越练越牛逼。
经过几千年的修炼以后,将臣的长生拳近乎到达拳法登峰造极的境界。
嚯嚯嚯,他一拳打在枯萎的万年青上面——
只见那棵快枯死的万年青竟然开始发芽,长出了细嫩的叶子……
牛牛牛,原来,长生拳有着让植物蓊绿复活,让修炼者永葆青春的功效。
为此,修炼了几千年长生拳的将臣,无论在外形,容貌,轮廓,皮肤,都绝不输给经常喝酒熬夜狂欢的年轻人。
紧接着,将臣一拳打在沙包上——
结果,沙包里面的外皮被打破,里面的碎布也被打得细细碎碎。
一般的沙包外面是真皮制成,类似人体的皮肤。而傻逼里面的碎布是条纹型,做成类似人体的肌肉纤维。
其实,要用蛮力打破沙石,木板,墙壁等硬物并没有多难。
但是,要用掌拳打破沙包和碎布,那需要非常高端,能制软又能制硬的功力。
看到这里,神秘女子不住啪啪啪拍手,以示赞美和鼓励:“将大哥,你的长生拳已经练到第十层了,可喜可贺。”
当长生拳练到第十层,基本上已经叫做天下无敌。
叫做将臣的僵尸子收起了拳头,红色的眼睛特别具王者之气:“雨献,你终于回来了!”
将臣是谁?
他是传说中的僵尸之王,也是僵尸的始祖。
他是犼的化身,不但不怕阳光,而且能飞行自如,武功还特强。
“将大哥,我成功将你要的宝藏给找到了。”雨献像一个拿着精心写好的作文,等着老师赞赏的孩子。
噢,原来神秘女子有个特别又好听的名字,叫做雨献。
“噢,真的吗?让我看看。”将臣喜不胜收,罕有地咧起冷漠的嘴唇。
原来,再冷酷的人也是会笑的。
前提是他们遇见真正值得欢笑的事情。
“宝藏都在这儿呢。”雨献指着拉了老半天的黄金。
“雨献,你太棒了!单人匹马就找到了宝藏!”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黄金,差点闪瞎他的演技。
他预感没多久以后,他就可以带领族群在花都兴风作浪,让世人看看僵尸的威力。
“当然,你也不想想我是谁一手训练出来。”雨献只有在将臣的面前,才笑得特么甜美,这么献媚。
他面无表情问道:“宝藏里面还有其他宝物吗?”
她脱下了无名指上的七红戒指:“就只有这个用七种宝石制成的戒指。”
她不打算告诉他,宝藏里面大部分的东西都被一个加做秦浪的男子所得到。
“好漂亮的戒指。”将大哥接过了戒指,想往手指里套。
不过,他的手指头太粗壮了,就连个尾指也比她的拇指大,所以根本套不进戒指。
“你不合戴呢。”她赶忙将戒指抢了回来,再次紧紧套到无名指上。
她不是小气。只要他要,只要她有,她都愿意给。
否则,她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挖宝藏。
问题是,这个女子尺寸的戒指给了他,不是让他有机会送给别的女子吗?
她才不做那些为人做嫁衣的事情。
将臣拉着太:“走,我带你去看看我最近写的书法。”
“你最近学书法吗?很好,书法练心呢。”
无论他学什么,她都觉得特别棒,特别有上进心。
走到书房,将臣拿出一幅刚写好的字帖,上面写着八字:“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雨献一看,不住满脸通红。
这是她失踪了三年以后,他忽然想起她的各种好,给他表白的情书吗?
想到自己几千年来的痴情,终于有所回报,她觉得内心很感动,差点潸然泪下。
可是,不对啊……
这两排字的下面,画着一个在河边采莲花,身姿“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的美人。
美人的衣角上,还写了一个洛字。
好吧……她秒懂了。
这是将大哥倾慕几千年的洛神宓妃,而不是她。
一直以来,都是她自作多情了。
她不是大笨蛋,多少可以感觉到一点他的不够真诚,但她就是不愿意承认,而选择自己欺骗自己。
“坐下来,告诉我你这次挖宝藏的经理。”将臣沏了一壶铁观音,味道香醇馥郁。
“我累了,要去休息。”她留下辛苦得来黄金,转身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去吧,好好休息。我们明天再聊。”他继续在字帖上涂涂画画。
~~
阔别飞僵宫三年,再次回来这里的雨像,愈发觉得这个地方萧条孤寂。
夜晚的荒芜,总是特别容易勾出心底的感伤和遗憾。
她辗转反侧,脑里老是想起将臣怎样将自己变成天下第一个女僵尸,怎样让自己追随着他,然后相依为命地活了几千年。
一般男女走在一起十年八年,都已经难分难舍。那些携手度过三五十年的夫妇,已经算是都市奇迹。
那已经和将臣纠缠了几千年的她,该何去何从呢?
次日一早,将臣招雨献来书房。
他酷酷表示:“雨献,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什么任务?”这些年,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帮他完成各种大小任务。
他拿出一张照片:“这个人叫做秦浪。他的身份非常神秘,我都查不清他的底细。他的天资很高,武功高强,而且掌握了十二生肖的宝藏秘密。”
“噢。”她淡淡回答,没表示她其实已经见过他,还交过手。
将臣说到重点:“吸血魔王哪里,一直想要招揽他变成吸血鬼。我也想招揽他变成我们僵尸的一员。”
“所以呢?”她抬头,反问。他轻松悠然回答:“我想你用你的独特魅力,将他勾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