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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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本的计划,过完生日他们就离开巴黎了。离开酒店,洛晨夕哆嗦了两下,她还是不喜欢这种严冬的季节,虽然美,可这样的冷,也不是她能挨得住的。
这次回去,六个人一起。本以为会直接回到A市,谁知道,朦朦胧胧下飞机,却到了如今还算温暖的沿海城市,这一冷一热的温差,让人还真有些适应不过来。
“我们不是直接回去吗?”
三个男人笑了笑,这可是他们都计划好的,差点忘了,她们三个还不知道。
“年后就举行婚礼了,再冷一点,就不好拍婚纱照了。”
这么一说,她们三个才想起来,还有这件事。这哪里像是要结婚的人,压根就是在过糊涂日子,尤其是晨夕,她是完完全全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之前,傅司毅本是计划带着夕儿去玩一趟,董珍提醒,两个人的婚纱照还没定下来。这个季节,还是选温暖一些的城市比较好,太冷了,怕把人给冻着。
傅司毅一番思量,三个人商议后,这才选在了沿海城市,阳光充足,正好,这会又能腾出时间来。
起初,几个人是很兴奋的。他们早就安排好了一切,本想着,拍婚纱照,肯定会是很幸福的一件事。被一大群人伺候着,专业的化妆造型摄影,走的是外景,几个人一起,当时也不觉得那么辛苦。
只是,等拍完后,晨夕总算知道,为什么那些模特会说,自己每天的工作是很辛苦的。
原来,拍照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这两三天下来,晨夕只觉得,浑身僵硬,连脸部的肌肉都僵住了。她也不知道拍了几套礼服,更不知道总共拍了多少照片。
除了她们三个人一起的,还有单独的,只是想想,晨夕便觉得很辛苦。
婚纱照总算拍完了,几个人这才回到A市。
看到熟悉的房子,这深秋时节,带着即将步入冬天的气息,让洛晨夕心里一暖。外面虽然好玩,可她还是觉得家里好。而她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家里,睡个够。
便在他们回来时,几个人一起结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A市,众人纷纷赞誉,这场盛大的婚礼,总算要来了。
让他们意外的是,何家并没有讲究门当户对,而是遵从了年轻人的意思,让他跟随自己的心。
当然,也有不看好的,总觉得,豪门媳妇不好当,外表光鲜,谁知道背地里会是什么样子。
毕竟,总有些人,是吃不着葡萄,爱说葡萄酸的。
晨夕也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只顾着调整生物钟,睡了两天,人才精神了起来。
这日,傅司毅会来得早些。虽然是晴天,可这温度,已经比不上过去了。
“冷不冷?”
“我一个大男人,哪有什么冷的。今天怎么没睡觉了?”前两天,他每次回来,都是看着她呼呼大睡的样子。
“我又不是小猪,成天就是吃吃睡睡,现在缓过来,人也精神了。”
“既然精神了,那就去看看,你的生日礼物?”
礼物?
洛晨夕眼前一亮,她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到现在还没看到,太亏了。
本以为是什么东西藏在身后,傅司毅却带着她出了门。壹号公馆本就在安静清幽的山顶上,在附近住着的,也只有往下走的几户人家,晨夕都不熟悉。
这会看傅司毅还带着她往一条她没去过的小路走去,不由得好奇起来。
“你这是带我去哪?”
“一会你就知道了。”
约莫顺着水泥小路走了十来分钟,洛晨夕看着眼前的一5;151121779088459片林子傻了眼。
这是……
“你不是喜欢下雪吗?我记得,你以前说过,如果住的地方,旁边能有一片红梅林子,在严冬时间,迎着皑皑白雪盛开,肯定很美。”
“这些是……”
“你喜欢的红梅。等今年冬天,下大雪的时候,你就能看到你最喜欢的雪中盛开的红梅了。喜欢吗?”
洛晨夕拼命点头,她怎么也没想到,他准备的生日礼物,竟是这个。她还以为,自己当时不过是这么说过一次,他早就忘了。
谁知道,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肯定准备了很久吧?”
“没办法,谁让我的夕儿,喜欢的都不是一般女人会喜欢的东西。我要是随便送些首饰给你,岂不是没有资格成为最懂你的那个人。”
“谢谢你,阿毅!这个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看着眼前的林子,洛晨夕已经能想象到,即将来临的冬天,会有多美,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下雪花开的时候了。
林子里特地用鹅卵石扑成了小路,方便人走进去。
她想,等红梅盛开时,她就可以采来插在卧室里,到时候,一定特别漂亮。
难怪,他要这么神神秘秘的,这大概是她今年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而此时,身在昏暗房间,整日宿醉才醒过来的穆婉晴,随手拿了一本杂志,便看到了杂志上充满幸福的画面,是洛晨夕那张脸,她做梦都想撕碎的那张脸。
出了正月就结婚?
“呵呵!终究,还是有这一天!”她呢喃了一声,下一秒,便将杂志狠狠砸在了地上,或许觉得还不够畅快,起身死死踩上了好多脚,直到自己觉得心里舒服些了,这才停下了动作。
洛晨夕!都是那个贱人,毁了自己的人生,都是她!
可是自己还能做什么,她恨洛晨夕,也恨傅司毅对自己的冷酷无情,为什么从来都不看她一眼。自己已经那么努力了,为什么就不能给自己一丁点位置。
“你们所有人都欺负我,都欺负我。”她像疯了一样,将杂志一点点撕成了碎片,放进烟灰缸里。
她笑得狰狞,随手拿起了打火机,点燃了碎纸片,看着点点火光越烧越旺,那张让她憎恨的脸,终于化为灰烬,她总算舒心畅快了。
可是,片刻后,她还是很心痛。她不想过着这样的生活,她穆婉晴的人生,应该是光彩夺目的。一定是哪里搞错了,一定是!
可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在这种痛苦中自我麻醉,若是有什么,能让她忘记这一切就好了。所以,她终日喝酒,以为喝醉了,就能让自己忘记一切,可每一次,都越喝越清醒。
在酒吧赚钱,受欢迎又怎么样。她何尝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那些男人取乐的玩具。
按照原本的计划,过完生日他们就离开巴黎了。离开酒店,洛晨夕哆嗦了两下,她还是不喜欢这种严冬的季节,虽然美,可这样的冷,也不是她能挨得住的。
这次回去,六个人一起。本以为会直接回到A市,谁知道,朦朦胧胧下飞机,却到了如今还算温暖的沿海城市,这一冷一热的温差,让人还真有些适应不过来。
“我们不是直接回去吗?”
三个男人笑了笑,这可是他们都计划好的,差点忘了,她们三个还不知道。
“年后就举行婚礼了,再冷一点,就不好拍婚纱照了。”
这么一说,她们三个才想起来,还有这件事。这哪里像是要结婚的人,压根就是在过糊涂日子,尤其是晨夕,她是完完全全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之前,傅司毅本是计划带着夕儿去玩一趟,董珍提醒,两个人的婚纱照还没定下来。这个季节,还是选温暖一些的城市比较好,太冷了,怕把人给冻着。
傅司毅一番思量,三个人商议后,这才选在了沿海城市,阳光充足,正好,这会又能腾出时间来。
起初,几个人是很兴奋的。他们早就安排好了一切,本想着,拍婚纱照,肯定会是很幸福的一件事。被一大群人伺候着,专业的化妆造型摄影,走的是外景,几个人一起,当时也不觉得那么辛苦。
只是,等拍完后,晨夕总算知道,为什么那些模特会说,自己每天的工作是很辛苦的。
原来,拍照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这两三天下来,晨夕只觉得,浑身僵硬,连脸部的肌肉都僵住了。她也不知道拍了几套礼服,更不知道总共拍了多少照片。
除了她们三个人一起的,还有单独的,只是想想,晨夕便觉得很辛苦。
婚纱照总算拍完了,几个人这才回到A市。
看到熟悉的房子,这深秋时节,带着即将步入冬天的气息,让洛晨夕心里一暖。外面虽然好玩,可她还是觉得家里好。而她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家里,睡个够。
便在他们回来时,几个人一起结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A市,众人纷纷赞誉,这场盛大的婚礼,总算要来了。
让他们意外的是,何家并没有讲究门当户对,而是遵从了年轻人的意思,让他跟随自己的心。
当然,也有不看好的,总觉得,豪门媳妇不好当,外表光鲜,谁知道背地里会是什么样子。
毕竟,总有些人,是吃不着葡萄,爱说葡萄酸的。
晨夕也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只顾着调整生物钟,睡了两天,人才精神了起来。
这日,傅司毅会来得早些。虽然是晴天,可这温度,已经比不上过去了。
“冷不冷?”
“我一个大男人,哪有什么冷的。今天怎么没睡觉了?”前两天,他每次回来,都是看着她呼呼大睡的样子。
“我又不是小猪,成天就是吃吃睡睡,现在缓过来,人也精神了。”
“既然精神了,那就去看看,你的生日礼物?”
礼物?
洛晨夕眼前一亮,她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到现在还没看到,太亏了。
本以为是什么东西藏在身后,傅司毅却带着她出了门。壹号公馆本就在安静清幽的山顶上,在附近住着的,也只有往下走的几户人家,晨夕都不熟悉。
这会看傅司毅还带着她往一条她没去过的小路走去,不由得好奇起来。
“你这是带我去哪?”
“一会你就知道了。”
约莫顺着水泥小路走了十来分钟,洛晨夕看着眼前的一5;151121779088459片林子傻了眼。
这是……
“你不是喜欢下雪吗?我记得,你以前说过,如果住的地方,旁边能有一片红梅林子,在严冬时间,迎着皑皑白雪盛开,肯定很美。”
“这些是……”
“你喜欢的红梅。等今年冬天,下大雪的时候,你就能看到你最喜欢的雪中盛开的红梅了。喜欢吗?”
洛晨夕拼命点头,她怎么也没想到,他准备的生日礼物,竟是这个。她还以为,自己当时不过是这么说过一次,他早就忘了。
谁知道,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肯定准备了很久吧?”
“没办法,谁让我的夕儿,喜欢的都不是一般女人会喜欢的东西。我要是随便送些首饰给你,岂不是没有资格成为最懂你的那个人。”
“谢谢你,阿毅!这个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看着眼前的林子,洛晨夕已经能想象到,即将来临的冬天,会有多美,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下雪花开的时候了。
林子里特地用鹅卵石扑成了小路,方便人走进去。
她想,等红梅盛开时,她就可以采来插在卧室里,到时候,一定特别漂亮。
难怪,他要这么神神秘秘的,这大概是她今年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而此时,身在昏暗房间,整日宿醉才醒过来的穆婉晴,随手拿了一本杂志,便看到了杂志上充满幸福的画面,是洛晨夕那张脸,她做梦都想撕碎的那张脸。
出了正月就结婚?
“呵呵!终究,还是有这一天!”她呢喃了一声,下一秒,便将杂志狠狠砸在了地上,或许觉得还不够畅快,起身死死踩上了好多脚,直到自己觉得心里舒服些了,这才停下了动作。
洛晨夕!都是那个贱人,毁了自己的人生,都是她!
可是自己还能做什么,她恨洛晨夕,也恨傅司毅对自己的冷酷无情,为什么从来都不看她一眼。自己已经那么努力了,为什么就不能给自己一丁点位置。
“你们所有人都欺负我,都欺负我。”她像疯了一样,将杂志一点点撕成了碎片,放进烟灰缸里。
她笑得狰狞,随手拿起了打火机,点燃了碎纸片,看着点点火光越烧越旺,那张让她憎恨的脸,终于化为灰烬,她总算舒心畅快了。
可是,片刻后,她还是很心痛。她不想过着这样的生活,她穆婉晴的人生,应该是光彩夺目的。一定是哪里搞错了,一定是!
可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在这种痛苦中自我麻醉,若是有什么,能让她忘记这一切就好了。所以,她终日喝酒,以为喝醉了,就能让自己忘记一切,可每一次,都越喝越清醒。
在酒吧赚钱,受欢迎又怎么样。她何尝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那些男人取乐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