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没有寄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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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死了,他这个昔日的战友现在却站在已经死去的战友书房内,回想着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不知不觉,他感觉眼睛一热,一滴晶莹的泪水竟然滴落在厚重的红木桌上。
他现在隐隐有些期待这些年来由战友抚养的孩子究竟长成什么样了。
突然,他眼睛停留在书桌上的某一处,再也不转头分毫。
只见书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信封,乍看之下,最起码有50封以上。
雷蒙心中大为好奇,这些信都是孟占年写给谁的?为什么没有寄出去?而且在这个火速发展的时代,写信邮寄的方式已经被email所代替。
这样的传统方式恐怕也只有他们这一代的人才会这样做。
但这些信既然写了,为什么没有寄出去呢?
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雷蒙伸手拿起一封信,他打算拆开看看,看看是什么样的信件让孟占年这种心志坚定的人还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寄出去,以至于现在这些信都不为别人所知。
同时,他心中对李芳华也是有些失望,毕竟这是她老公的书房。
两人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现在孟占年死了,李芳华连他的书房都再没进过,更别说打扫了。
但是当他看到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时,他顿时愣住了。
俊美的面容上露出些许惊愕之色,他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这些信不是给别人的写的,正是给他写的,收件人上面赫然写的就是他,雷蒙。
这些不下于50多封的信,竟然全是孟占年写个他的,而且这些信从来都没有寄出过。
脑中瞬间联想到这些,雷蒙心中已经猜出个大概来。
这些信的内容肯定是和那个他从未见过面的孩子有关,而且这些信孟占年一定是筹措了半天才提笔写的。
但为什么一封也没有给自己寄,这点他不是很明白。
“老孟啊,你走了,我这个做兄第都没有能送上你一程,希望你在那里不要怪我啊,既然这些信你生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寄给我,死后那就由我来亲自拆开吧。”
说完这些话,雷蒙微微一笑,笑容中有洒脱,也有苦楚。
要不是因为孟占年的话,恐怕也没有此时的他,更别说还能活得这样潇洒。
拆开最上面的一封信,小心翼翼的掏出里面的信件,手腕轻轻一抖,一张全是用毛笔写的楷字映入他的眼帘……
“雷,容我再次这样叫你,有可能这种叫法让你感到很恶心,很反感,但我很喜欢这样称呼你,因为它感觉我们的关系很好,很亲近。最近我越来越不行了,我知道我等不了那一天了,可能这是我最后的一封信,原谅我的自私。”
“自从两年前寒琛结婚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得,很专一的对一个女人好,看到他这样我很高兴,同时也更加难过,你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要对我的亲生儿子不理不睬,我们父子两人就像是仇人一样,真的雷,我真的累了,好累好雷。”
“这些年过去了,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了,不像小时候你说什么还能听什么,也不会给你惹什么麻烦。现在寒琛越来越不听话了,他骨子好像就有一股反叛的劲,我和芳华说什么他都不听,他只听那个女人的。”
“哎,希望你能早点回来,回来说明这一切,好让我早点解脱,这些年我每天都要去伪装,都要去装着漠不关心,可你知道吗,我的心都在滴血,现在的社会已经讲究人人平等了,凭什么他要去受各种委屈,受别人的白眼,受尽一切冷讽热嘲。”
“说了这么多,我也有些累了,你在国外过的还好吧,希望你混的你这个老朋友好,以后就算跟了你也不会吃苦,因为他从小就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你要是没有能力的话,就别公开,直到你有能力抚养他的时候,再说吧。”
“不是怎么回事,我最近老是心神不宁,而且我知道自己不行了,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听我一句劝,当年她非常爱你,但最后阴差阳错你俩没能结合在一起,这件事情你虽然从来都是报之一笑,但我知道你心里还是耿耿于怀。”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要是没在,她要是安然没变,你们,就和好吧,你让我做一回媒人吧,你就全当是替我照顾她,好吗?最后在啰嗦一句,原谅的我的自私,我原本是想把这些信给你寄过去的,但是当我在两年前写好第一封信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不希望看到他离开我,他和我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血缘而已,人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所以,我没有将信寄出去,长久下来就累计了这么多,希望以后你发现看的时候,请原谅我!占年,字。”
一口气将这封信看完后,雷蒙的心已经不能用苦涩来形容了,而是非常苦涩。
他理解孟占年,理解他说的所有话,这些事情他早就想到了,但是他没有想到孟占年就为了当年一个承诺,苦苦死守这么多年。
“真是苦了你了,老战友,过不了多少日子,我也会下去陪你的,到时候你可要拿出好酒,我们哥俩好好喝上一杯。”
手拿着孟占年生前放在桌上的肖像,雷蒙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信纸折叠放好,原封不动的放回原处。
他用手揉了揉已经有些发涩的眼睛,强忍着心中的悸动,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要知道,他这一生中哭的次数很少很少,少到他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是今天他却没孟占年的一封信,搞得连哭两次。
“占年啊,恐怕你说的事情我做不到啊,芳华她是你的老婆,我是你的兄弟,朋友妻不可欺,更别说的兄弟的了,你这不是临死前坑了一把吗。”
看着孟占年的照片,他语气轻佻,面带微笑的说着。
这一刻,他好像已经将心中难受的一面抹掉了,俊朗的脸上重新露出微笑。
“咳咳,那个没打扰你吧?”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娇滴滴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绪。
雷蒙闻言,慢慢转过身来,瞬间,他眼睛就直了,眼睛瞪的老大,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只见原本一身睡衣的李芳华,此时身着一件暗红色旗袍,裁剪合身的旗袍将她还算完美的身材烘托出来。
红唇上涂抹了一层光彩照人的唇彩,看上去红润饱满,娇艳欲滴。
原本散乱的头也此时也被她精心梳理了一番,将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用着一根简单到极致的发簪别着。
刚才的素颜此时也变的妩媚起来,略微上了一点妆,而且这些妆上的地方是恰倒好处。
给人第一眼没有那种浓妆艳抹的感觉,更像是没有化妆,细看之下,这些妆只是如蜻蜓点水一般,稍微来了那么几下,但却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看到这副打扮的李芳华,他先是微微一滞,随后双手环抱,一只手磨蹭着下巴。
嘴角勾勒出一抹惊人的弧度,墨褐色的瞳仁里此时也泛着异样的目光,色迷迷盯着李芳华上下前后一阵猛看。
李芳华当然察觉到雷蒙这种极具侵略性的目光。
不知道为何她不但没有感到反感,心中反而还升起一丝得意。
她在想自己的身材还是保持着,还是不错,自己还没有老,只是孟占年死得太早了,她现在还很年轻,因为从雷蒙的眼光中她可以看出,自己对他还是有吸引力的。
想到这些,她不但没有退出书房,反而将自己的身子不着痕迹的挺了挺。
让原本就很硕大的山峰显得更加挺拔雄伟。
她相信,此时自己这个样子对男人绝对有致命的吸引力。
“啧啧啧,不得了,真不是不得了。”
盯着李芳华看了半天,雷蒙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他的话让李芳华很是费解,什么叫做得不了?
好像是看懂了她的心思,只见雷蒙嘿嘿一笑,配上他那一米九的大高个十分具有杀伤力。
让李芳华又是一阵头晕目眩。
“没想到当年那个衣着保守的女兵,穿上旗袍竟然是如此性感,时尚,潮流,老孟这些年恐怕享了不少福。”
说这话的同时,雷蒙脸上露出了些许玩味之色,揶揄的看着李芳华,继续说道:“呵呵,怎么,没搞明白,我是说这老孟很有福,天天能都看到自己的老婆给他走秀,这不是享福这是什么?”
说着,他伸出手,隔空对着李芳华上下一阵比划,嘴里振振有词。
“不错,很好,完美的模特身材,没想到你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或者说有这样的身材,真是不容易啊。”
雷蒙说完这些话后,丝毫不顾已经羞红了大半边脸的李芳华,微微一笑。
“你可要知道,人一到中间,生活稍微不错的人都会发福,这就是所谓的中年发福。但是我看你不想啊,老孟给你拼了这么的家产,可还是没有把你吃胖,所以说,你厉害!”
半开玩笑的说着,他冲女人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意思是在说,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你的身材还保持的如此均衡,真是了不起。
得到雷蒙的称赞,李芳华心中就像是吃了蜂蜜一样,甜的让她有种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觉。
孟占年离去所带给她的阴影还有孟良晟带给她的惶恐,在男人这样一声接一声的赞美之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整个人瞬间感到一阵神清气爽,胸口也不闷了,感觉舒服多了。
“谢谢你,让我把这些天积压的烦恼忧愁全都抛掉了。”
她很诚恳的说着,但在雷蒙听来就有些匪夷所思。
谢自己干什么,而且他不知道自己还有让人忘记烦恼忧愁的能力。
“这话怎么讲,你谢我干什么,我又没做什么,你能忘记烦恼忧愁这全都是因为你自己,和我,可是没有多大的关系。”
脸上带着微笑,他看着低着头,两手不停搓攥的女人,不由感到一阵好笑。
战友死了,他这个昔日的战友现在却站在已经死去的战友书房内,回想着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不知不觉,他感觉眼睛一热,一滴晶莹的泪水竟然滴落在厚重的红木桌上。
他现在隐隐有些期待这些年来由战友抚养的孩子究竟长成什么样了。
突然,他眼睛停留在书桌上的某一处,再也不转头分毫。
只见书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信封,乍看之下,最起码有50封以上。
雷蒙心中大为好奇,这些信都是孟占年写给谁的?为什么没有寄出去?而且在这个火速发展的时代,写信邮寄的方式已经被email所代替。
这样的传统方式恐怕也只有他们这一代的人才会这样做。
但这些信既然写了,为什么没有寄出去呢?
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雷蒙伸手拿起一封信,他打算拆开看看,看看是什么样的信件让孟占年这种心志坚定的人还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寄出去,以至于现在这些信都不为别人所知。
同时,他心中对李芳华也是有些失望,毕竟这是她老公的书房。
两人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现在孟占年死了,李芳华连他的书房都再没进过,更别说打扫了。
但是当他看到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时,他顿时愣住了。
俊美的面容上露出些许惊愕之色,他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这些信不是给别人的写的,正是给他写的,收件人上面赫然写的就是他,雷蒙。
这些不下于50多封的信,竟然全是孟占年写个他的,而且这些信从来都没有寄出过。
脑中瞬间联想到这些,雷蒙心中已经猜出个大概来。
这些信的内容肯定是和那个他从未见过面的孩子有关,而且这些信孟占年一定是筹措了半天才提笔写的。
但为什么一封也没有给自己寄,这点他不是很明白。
“老孟啊,你走了,我这个做兄第都没有能送上你一程,希望你在那里不要怪我啊,既然这些信你生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寄给我,死后那就由我来亲自拆开吧。”
说完这些话,雷蒙微微一笑,笑容中有洒脱,也有苦楚。
要不是因为孟占年的话,恐怕也没有此时的他,更别说还能活得这样潇洒。
拆开最上面的一封信,小心翼翼的掏出里面的信件,手腕轻轻一抖,一张全是用毛笔写的楷字映入他的眼帘……
“雷,容我再次这样叫你,有可能这种叫法让你感到很恶心,很反感,但我很喜欢这样称呼你,因为它感觉我们的关系很好,很亲近。最近我越来越不行了,我知道我等不了那一天了,可能这是我最后的一封信,原谅我的自私。”
“自从两年前寒琛结婚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得,很专一的对一个女人好,看到他这样我很高兴,同时也更加难过,你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要对我的亲生儿子不理不睬,我们父子两人就像是仇人一样,真的雷,我真的累了,好累好雷。”
“这些年过去了,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了,不像小时候你说什么还能听什么,也不会给你惹什么麻烦。现在寒琛越来越不听话了,他骨子好像就有一股反叛的劲,我和芳华说什么他都不听,他只听那个女人的。”
“哎,希望你能早点回来,回来说明这一切,好让我早点解脱,这些年我每天都要去伪装,都要去装着漠不关心,可你知道吗,我的心都在滴血,现在的社会已经讲究人人平等了,凭什么他要去受各种委屈,受别人的白眼,受尽一切冷讽热嘲。”
“说了这么多,我也有些累了,你在国外过的还好吧,希望你混的你这个老朋友好,以后就算跟了你也不会吃苦,因为他从小就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你要是没有能力的话,就别公开,直到你有能力抚养他的时候,再说吧。”
“不是怎么回事,我最近老是心神不宁,而且我知道自己不行了,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听我一句劝,当年她非常爱你,但最后阴差阳错你俩没能结合在一起,这件事情你虽然从来都是报之一笑,但我知道你心里还是耿耿于怀。”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要是没在,她要是安然没变,你们,就和好吧,你让我做一回媒人吧,你就全当是替我照顾她,好吗?最后在啰嗦一句,原谅的我的自私,我原本是想把这些信给你寄过去的,但是当我在两年前写好第一封信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不希望看到他离开我,他和我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血缘而已,人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所以,我没有将信寄出去,长久下来就累计了这么多,希望以后你发现看的时候,请原谅我!占年,字。”
一口气将这封信看完后,雷蒙的心已经不能用苦涩来形容了,而是非常苦涩。
他理解孟占年,理解他说的所有话,这些事情他早就想到了,但是他没有想到孟占年就为了当年一个承诺,苦苦死守这么多年。
“真是苦了你了,老战友,过不了多少日子,我也会下去陪你的,到时候你可要拿出好酒,我们哥俩好好喝上一杯。”
手拿着孟占年生前放在桌上的肖像,雷蒙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信纸折叠放好,原封不动的放回原处。
他用手揉了揉已经有些发涩的眼睛,强忍着心中的悸动,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要知道,他这一生中哭的次数很少很少,少到他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是今天他却没孟占年的一封信,搞得连哭两次。
“占年啊,恐怕你说的事情我做不到啊,芳华她是你的老婆,我是你的兄弟,朋友妻不可欺,更别说的兄弟的了,你这不是临死前坑了一把吗。”
看着孟占年的照片,他语气轻佻,面带微笑的说着。
这一刻,他好像已经将心中难受的一面抹掉了,俊朗的脸上重新露出微笑。
“咳咳,那个没打扰你吧?”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娇滴滴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绪。
雷蒙闻言,慢慢转过身来,瞬间,他眼睛就直了,眼睛瞪的老大,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只见原本一身睡衣的李芳华,此时身着一件暗红色旗袍,裁剪合身的旗袍将她还算完美的身材烘托出来。
红唇上涂抹了一层光彩照人的唇彩,看上去红润饱满,娇艳欲滴。
原本散乱的头也此时也被她精心梳理了一番,将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用着一根简单到极致的发簪别着。
刚才的素颜此时也变的妩媚起来,略微上了一点妆,而且这些妆上的地方是恰倒好处。
给人第一眼没有那种浓妆艳抹的感觉,更像是没有化妆,细看之下,这些妆只是如蜻蜓点水一般,稍微来了那么几下,但却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看到这副打扮的李芳华,他先是微微一滞,随后双手环抱,一只手磨蹭着下巴。
嘴角勾勒出一抹惊人的弧度,墨褐色的瞳仁里此时也泛着异样的目光,色迷迷盯着李芳华上下前后一阵猛看。
李芳华当然察觉到雷蒙这种极具侵略性的目光。
不知道为何她不但没有感到反感,心中反而还升起一丝得意。
她在想自己的身材还是保持着,还是不错,自己还没有老,只是孟占年死得太早了,她现在还很年轻,因为从雷蒙的眼光中她可以看出,自己对他还是有吸引力的。
想到这些,她不但没有退出书房,反而将自己的身子不着痕迹的挺了挺。
让原本就很硕大的山峰显得更加挺拔雄伟。
她相信,此时自己这个样子对男人绝对有致命的吸引力。
“啧啧啧,不得了,真不是不得了。”
盯着李芳华看了半天,雷蒙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他的话让李芳华很是费解,什么叫做得不了?
好像是看懂了她的心思,只见雷蒙嘿嘿一笑,配上他那一米九的大高个十分具有杀伤力。
让李芳华又是一阵头晕目眩。
“没想到当年那个衣着保守的女兵,穿上旗袍竟然是如此性感,时尚,潮流,老孟这些年恐怕享了不少福。”
说这话的同时,雷蒙脸上露出了些许玩味之色,揶揄的看着李芳华,继续说道:“呵呵,怎么,没搞明白,我是说这老孟很有福,天天能都看到自己的老婆给他走秀,这不是享福这是什么?”
说着,他伸出手,隔空对着李芳华上下一阵比划,嘴里振振有词。
“不错,很好,完美的模特身材,没想到你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或者说有这样的身材,真是不容易啊。”
雷蒙说完这些话后,丝毫不顾已经羞红了大半边脸的李芳华,微微一笑。
“你可要知道,人一到中间,生活稍微不错的人都会发福,这就是所谓的中年发福。但是我看你不想啊,老孟给你拼了这么的家产,可还是没有把你吃胖,所以说,你厉害!”
半开玩笑的说着,他冲女人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意思是在说,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你的身材还保持的如此均衡,真是了不起。
得到雷蒙的称赞,李芳华心中就像是吃了蜂蜜一样,甜的让她有种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觉。
孟占年离去所带给她的阴影还有孟良晟带给她的惶恐,在男人这样一声接一声的赞美之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整个人瞬间感到一阵神清气爽,胸口也不闷了,感觉舒服多了。
“谢谢你,让我把这些天积压的烦恼忧愁全都抛掉了。”
她很诚恳的说着,但在雷蒙听来就有些匪夷所思。
谢自己干什么,而且他不知道自己还有让人忘记烦恼忧愁的能力。
“这话怎么讲,你谢我干什么,我又没做什么,你能忘记烦恼忧愁这全都是因为你自己,和我,可是没有多大的关系。”
脸上带着微笑,他看着低着头,两手不停搓攥的女人,不由感到一阵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