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酒后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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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转折,秦风最终还是成了蜀剑山的一名外门弟子。
在登记造册之后,秦风领到了一个储物袋,并被一名执事用飞剑载到了青元峰上。
青元峰是十峰之一,是专门提供给蜀剑山外门弟子居住和修炼的地方,条件倒是不错,一人一个独门小院,这里玄气浓郁,灵草纵生,难怪这么多人,挤破头了想要进入蜀剑山修仙呢。
储物袋里,有一枚蜀剑山外门弟子的身份令牌,两瓶丹药,一本书,还有一套白sè的衣物,十块下品玄石。
令牌自然不必多说,就是一个普通的木牌而已。
衣服也是统一的制式,袖口之上纹着蜀剑两个字。
秦风将衣物取出,套在自己的身上,因为身材高大的缘故,这套衣物似乎不是太合身,可秦风刚想将其脱下的时候,衣服突然一松,自动按照秦风的身材比例,进行了调节,这一下倒让秦风有点意外了。
不愧是大门派,一件衣服也做成下品玄器,想必这衣物,在一定程度之上,也算是一件防御类的玄器了,只不过,防御力差了点而已,不过这能够变换大小比例的功能,倒是让秦风十分满意。
穿衣最重要的是合体,尤其是秦风这样身材魁梧的人,穿小衣服还不要了秦风的命了。
穿上以后,秦风顿时由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要是能再背上一柄飞剑,那形象气质自然不用说了。
可是,秦风盯着那把断了的重吾,摇了摇头,显然这想法有点不太现实了。一身白衣飘逸,配上通体黝黑的重吾,跟背着个门板子一样,这简直是煞风景嘛…
换句话说。
这重吾,只适合暴力!
搞定了衣服,秦风又拿起十块下品玄石,丢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之内,反正戒指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看见,也不怕贼惦记。
剩下的就是那两瓶丹药了。
秦风拿起其中一瓶小的,将其中的丹药倒出,只有一粒,丹药拿起,放在鼻尖部闻了闻,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顿时钻入秦风的鼻子之内,瓶子之上,写得丹药的名字——
定颜丹!
看到这个名字,秦风面露古怪之sè。
修仙者,总是喜欢弄些俊朗飘逸的造型,不过受年龄的影响,形象气质会慢慢地发生变化,比如喜欢年轻样貌的人,不喜欢苍老的皮肤;尤其是一些女xing修士,对年老的样貌更是讨厌至极,而有些人却反常,专好苍老这一口,这样显得外表更加稳重,尤其是一些门派长老级别的人物,尤其喜欢如此装扮。
每个人的爱好虽然不同,但目的都只是一个,就是保持现有的容貌,修仙之人,动则百岁,甚至连千年的老怪物都有,活那么长的时间,自然懒得成天打理修整自己的容颜,故而这定颜丹,也就被有心之人给研制了出来。
不过这定颜丹也并非是终生定颜,一般需要百年左右的时间,再补充一粒,否则容貌还是会很缓慢的衰老。
秦风撇撇嘴,直接将药丸丢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丹药入口即化,脸部的皮肤一紧一松之后,便没有了任何的感觉。
秦风捏了捏自己的脸,感觉根原来一样,没有任何的不适,也就没有再在乎了。
剩下的一瓶丹药,是一瓶叫养元丹的丹药,是为凡罡境的弟子,准备的一种培育丹田的基础丹药。
瓶子之内,整整一百粒,也算是不错的手笔了。
至于那本书籍,名叫《蜀山剑典》。这是一本综合的基础书籍,其内有一套适合凡罡期修炼的功法,还有观剑术、观元术、养剑术、御剑术、收剑诀等与剑有关的基础法决,也有一些类似火球术、冰晶术、引雷术等小五行基础的法术,还记载了一些关于蜀剑山的传承内容,修仙界的一些基础知识,丹药、符箓、炼器等一些旁门技艺的相关介绍。所有的这一切,统一合订成一本,综合冠名为《蜀山剑典》。
这才是大派风范啊!
撇开之前的不说,这蜀剑山的前辈们,为了培育门下的后辈弟子,真是下了一番苦工了。
将这一切都收归自己的储物戒指之后,秦风走出门来,四周转了一下,熟悉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但也仅限于青元峰上的一小块范围,因为在青元峰之上,提供给外门弟子居住的地方,也是分等级的。
凡罡境的弟子自然是住最差的小别院。而人罡境以上的蜀剑山弟子,权利自然大了很多,不但独门大院,住所还带有一些小的禁制,可以在修炼的时候,不被打扰。
这一点其实也可以理解。
凡罡境的修士,进阶还是比较快速的,如果天资比较好的话,数年之内,便可以修到凡罡境十阶,到了这里,会有一个很大的门槛,那就是在丹田之中,凝气成液,跨入人罡境界了。这一步十分之难。若是有进阶的丹药相助的话,或许还能顺利一些。
而人罡境之后,修为进境的速度,将会进入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时期了。
不是资质的原因,也不是人为的缘故,而是在人罡境之后,每进一阶,需要的玄气量实在是太为惊人了,而且修为越是高深,需要的玄气量就越多,从一阶到十阶,所需要的玄气数量,几乎是以几何的倍数往上递增的。
一阶升二阶可能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可从二阶升三阶就需要五、六年的时间,依次类推,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
故而,人罡期的弟子们,一闭关就是好几年,甚至一些苦修之士,耐得住寂寞的那种,甚至一闭关就长达十年二十年的时间。这些人常年不出门,根本就是一些专门修炼的疯子。不过想想也就是释然了。
修行乃逆天而行,每一个修仙者,其实都是在跟天挣命。
法修者可没有体修者那么变态的体质,所以寿命上,就相应的能短一些,凡罡境的修士,也就比凡人的寿命多一点罢了,最多能活到百岁而已。而进入人罡境之后,人的寿命就大大增加了,几乎可以翻上一倍,二百岁。而进入地罡境,则至少能够活到五百岁。天罡境以上的强者,自然寿命甚至能够达到千岁的高龄。而传说中的神罡境,恐怕就已经脱离自然规律的束缚,达到永生之境了吧。
不过,这一切,还只是猜测,但这却更加促使修士们,为了永生,不断地和天抗命、挣命!
当然了,秦风在进入人罡境之后,因为血脉之魂还有跟霍思燕双修的缘故,一路高歌猛进,在进阶人罡境之后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就跨入了第二阶,这纯属偶然机遇。
本来秦风有机会一路势如破竹,跨入第三阶的,秦风却在临门一脚的时候,硬生生的刹住了脚步。因为秦风明白,能够进阶一次,自己的身体还承受的了,若是进入第三阶,身体肯定会出现境界不稳的情况,轻者掉落境界,重者,留下永远难以治好的隐患,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yu速则不达,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秦风需要的就是稳固境界。
这一切,需要时间。让自己的身体,去慢慢适应。
而现在,将体修的修炼停滞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法修的学习之中,对秦风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自古以来,法体就不相克,只是法体双修,太过浪费时间和jing力罢了。
但这对于拥有血脉之魂的秦风来说,却不是问题。
在秦风被爷爷测出了拥有玄根的那一刻起,秦风就在脑海之中种下了法体双修的念头了。无论如何,法体双修对秦风来说,大可尝试一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至少能够御剑飞行这一点,对秦风来说,吸引力巨大。
秦风走回来的时候,刚要进门,却意外看到了丘胡子,这小老头居然住在自己的旁边,两人倒成了邻居…
丘胡子脸sè还有些苍白,但眼中却难掩兴奋之sè,显然还没有从成为蜀剑山的弟子的喜悦中回过神来。
也难怪,二十多年的心愿,一朝梦成现实,怎么会不高兴呢?
“秦风兄弟,在山下的时候,小老儿有所得罪,请多多包涵。”见到秦风,丘胡子也很意外,但还是面sè一正,一脸诚恳之sè地向秦风道着歉意。
毕竟秦风也是五属xing杂玄根,在没有贿赂的情况之下,能够进入蜀剑山,那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丘胡子也算是三进宫了,自然知道,有些东西,光是靠运气是争取不来的。
秦风摆摆手,和丘胡子一起走进了院子。
两人在一个石桌前坐了下来。
丘胡子从自己的储物袋内取出了酒水,给秦风满上,秦风尚未动杯,自己却是咕咚咕咚先喝了几口,撂下酒杯,大呼了一声爽快!
两人又相继喝了不少。
有了一丝醉意之后,丘胡子抬起头来,看着秦风,自嘲地笑了笑,道:“秦风兄弟,你是不是很瞧不起我这样的人,为了进蜀剑山,杀人放火,坑蒙拐骗,贿赂仙长,什么坏事都能做的出来?”
秦风笑了笑,将眼前的酒杯对到嘴上,一仰头喝了下去,没有评价,只是等待下文。
果然,丘胡子又对着酒坛喝了几口之后,突然跟小孩子一般,痛哭起来。
“秦风兄弟,我其实也是不想啊,我这一生,都是在为成为一名正式的修仙者而努力着,你不知道我为了进入蜀剑山,吃了多少的苦。是蜀剑山,让我改变了我自己啊。第一次…,第一次我进蜀剑山的时候,那个时候,我才三十岁,可谓风华正茂、正直淳朴,就因为身上没有一块下品玄石,下山的仙长,弃我而去,任凭我如何跪地哀求,连蜀剑山的门都没有让进。第二次,我四十多岁,虽然已经算是比较晚了,但好歹努努力,也能够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冲击一下人罡境吧,可是那个时候,终于我进了山门,但在第一轮测试之后,发现自己是资质最差的五sè杂玄根之后,我就迷茫了。在待定区的时候,我见到过有人贿赂,我不信,我坚信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进入蜀剑山的资格,可惜,命运之神并没有眷顾我…我再一次被赶出了蜀剑山。这二十年间,我想了很多很多,也徘徊彷徨了很久,秦风兄弟,你知道吗?你知道我内心有多么痛苦吗?你知道我jing神上有多么压抑吗?第三次,我又来了,但是我已经五十多岁了,我做人的底线也彻底变了,为了一块玄石,我可以暴起杀人,为了进入蜀剑山,我可以不择手段,因为我不能再等了,我已经五十岁了,再有几十年,我就要死了啊,可我丘处机不想死,秦风兄弟,我真的不想死啊,我想通过修仙,改变我自己的命运,我想长生不死,我想…”
丘胡子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干脆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秦风从头至尾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扮演了一个听众的角sè。全是丘胡子一个人在说,但丘胡子的话,却让秦风感触良多,也让秦风理解了一个底层的小人物,为了获得那一分渺茫无比的修仙机会,所付出的一生努力,甚至还为此放弃了自己心中一直所坚持的东西,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到底是蜀剑山改变了你,还是你的执着改变了你自己?”
秦风摇了摇头,默默地为丘胡子那瘦弱的身板披上了一件衣服,然后关好了门走了出来。
可惜了,其实若真有机会,他或许真能走出一条不错的路吧?
从储物戒指内,取出那本丘胡子所编写的《天火九变》,秦风转过头来,对着丘胡子的院子,呢喃道——
“从今天起,你丘处机是我秦风的朋友…”
“你的《天火九变》,将在我秦风手中,发挥出一份属于它自己的炙热光芒…”
几经转折,秦风最终还是成了蜀剑山的一名外门弟子。
在登记造册之后,秦风领到了一个储物袋,并被一名执事用飞剑载到了青元峰上。
青元峰是十峰之一,是专门提供给蜀剑山外门弟子居住和修炼的地方,条件倒是不错,一人一个独门小院,这里玄气浓郁,灵草纵生,难怪这么多人,挤破头了想要进入蜀剑山修仙呢。
储物袋里,有一枚蜀剑山外门弟子的身份令牌,两瓶丹药,一本书,还有一套白sè的衣物,十块下品玄石。
令牌自然不必多说,就是一个普通的木牌而已。
衣服也是统一的制式,袖口之上纹着蜀剑两个字。
秦风将衣物取出,套在自己的身上,因为身材高大的缘故,这套衣物似乎不是太合身,可秦风刚想将其脱下的时候,衣服突然一松,自动按照秦风的身材比例,进行了调节,这一下倒让秦风有点意外了。
不愧是大门派,一件衣服也做成下品玄器,想必这衣物,在一定程度之上,也算是一件防御类的玄器了,只不过,防御力差了点而已,不过这能够变换大小比例的功能,倒是让秦风十分满意。
穿衣最重要的是合体,尤其是秦风这样身材魁梧的人,穿小衣服还不要了秦风的命了。
穿上以后,秦风顿时由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要是能再背上一柄飞剑,那形象气质自然不用说了。
可是,秦风盯着那把断了的重吾,摇了摇头,显然这想法有点不太现实了。一身白衣飘逸,配上通体黝黑的重吾,跟背着个门板子一样,这简直是煞风景嘛…
换句话说。
这重吾,只适合暴力!
搞定了衣服,秦风又拿起十块下品玄石,丢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之内,反正戒指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看见,也不怕贼惦记。
剩下的就是那两瓶丹药了。
秦风拿起其中一瓶小的,将其中的丹药倒出,只有一粒,丹药拿起,放在鼻尖部闻了闻,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顿时钻入秦风的鼻子之内,瓶子之上,写得丹药的名字——
定颜丹!
看到这个名字,秦风面露古怪之sè。
修仙者,总是喜欢弄些俊朗飘逸的造型,不过受年龄的影响,形象气质会慢慢地发生变化,比如喜欢年轻样貌的人,不喜欢苍老的皮肤;尤其是一些女xing修士,对年老的样貌更是讨厌至极,而有些人却反常,专好苍老这一口,这样显得外表更加稳重,尤其是一些门派长老级别的人物,尤其喜欢如此装扮。
每个人的爱好虽然不同,但目的都只是一个,就是保持现有的容貌,修仙之人,动则百岁,甚至连千年的老怪物都有,活那么长的时间,自然懒得成天打理修整自己的容颜,故而这定颜丹,也就被有心之人给研制了出来。
不过这定颜丹也并非是终生定颜,一般需要百年左右的时间,再补充一粒,否则容貌还是会很缓慢的衰老。
秦风撇撇嘴,直接将药丸丢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丹药入口即化,脸部的皮肤一紧一松之后,便没有了任何的感觉。
秦风捏了捏自己的脸,感觉根原来一样,没有任何的不适,也就没有再在乎了。
剩下的一瓶丹药,是一瓶叫养元丹的丹药,是为凡罡境的弟子,准备的一种培育丹田的基础丹药。
瓶子之内,整整一百粒,也算是不错的手笔了。
至于那本书籍,名叫《蜀山剑典》。这是一本综合的基础书籍,其内有一套适合凡罡期修炼的功法,还有观剑术、观元术、养剑术、御剑术、收剑诀等与剑有关的基础法决,也有一些类似火球术、冰晶术、引雷术等小五行基础的法术,还记载了一些关于蜀剑山的传承内容,修仙界的一些基础知识,丹药、符箓、炼器等一些旁门技艺的相关介绍。所有的这一切,统一合订成一本,综合冠名为《蜀山剑典》。
这才是大派风范啊!
撇开之前的不说,这蜀剑山的前辈们,为了培育门下的后辈弟子,真是下了一番苦工了。
将这一切都收归自己的储物戒指之后,秦风走出门来,四周转了一下,熟悉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但也仅限于青元峰上的一小块范围,因为在青元峰之上,提供给外门弟子居住的地方,也是分等级的。
凡罡境的弟子自然是住最差的小别院。而人罡境以上的蜀剑山弟子,权利自然大了很多,不但独门大院,住所还带有一些小的禁制,可以在修炼的时候,不被打扰。
这一点其实也可以理解。
凡罡境的修士,进阶还是比较快速的,如果天资比较好的话,数年之内,便可以修到凡罡境十阶,到了这里,会有一个很大的门槛,那就是在丹田之中,凝气成液,跨入人罡境界了。这一步十分之难。若是有进阶的丹药相助的话,或许还能顺利一些。
而人罡境之后,修为进境的速度,将会进入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时期了。
不是资质的原因,也不是人为的缘故,而是在人罡境之后,每进一阶,需要的玄气量实在是太为惊人了,而且修为越是高深,需要的玄气量就越多,从一阶到十阶,所需要的玄气数量,几乎是以几何的倍数往上递增的。
一阶升二阶可能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可从二阶升三阶就需要五、六年的时间,依次类推,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
故而,人罡期的弟子们,一闭关就是好几年,甚至一些苦修之士,耐得住寂寞的那种,甚至一闭关就长达十年二十年的时间。这些人常年不出门,根本就是一些专门修炼的疯子。不过想想也就是释然了。
修行乃逆天而行,每一个修仙者,其实都是在跟天挣命。
法修者可没有体修者那么变态的体质,所以寿命上,就相应的能短一些,凡罡境的修士,也就比凡人的寿命多一点罢了,最多能活到百岁而已。而进入人罡境之后,人的寿命就大大增加了,几乎可以翻上一倍,二百岁。而进入地罡境,则至少能够活到五百岁。天罡境以上的强者,自然寿命甚至能够达到千岁的高龄。而传说中的神罡境,恐怕就已经脱离自然规律的束缚,达到永生之境了吧。
不过,这一切,还只是猜测,但这却更加促使修士们,为了永生,不断地和天抗命、挣命!
当然了,秦风在进入人罡境之后,因为血脉之魂还有跟霍思燕双修的缘故,一路高歌猛进,在进阶人罡境之后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就跨入了第二阶,这纯属偶然机遇。
本来秦风有机会一路势如破竹,跨入第三阶的,秦风却在临门一脚的时候,硬生生的刹住了脚步。因为秦风明白,能够进阶一次,自己的身体还承受的了,若是进入第三阶,身体肯定会出现境界不稳的情况,轻者掉落境界,重者,留下永远难以治好的隐患,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yu速则不达,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秦风需要的就是稳固境界。
这一切,需要时间。让自己的身体,去慢慢适应。
而现在,将体修的修炼停滞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法修的学习之中,对秦风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自古以来,法体就不相克,只是法体双修,太过浪费时间和jing力罢了。
但这对于拥有血脉之魂的秦风来说,却不是问题。
在秦风被爷爷测出了拥有玄根的那一刻起,秦风就在脑海之中种下了法体双修的念头了。无论如何,法体双修对秦风来说,大可尝试一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至少能够御剑飞行这一点,对秦风来说,吸引力巨大。
秦风走回来的时候,刚要进门,却意外看到了丘胡子,这小老头居然住在自己的旁边,两人倒成了邻居…
丘胡子脸sè还有些苍白,但眼中却难掩兴奋之sè,显然还没有从成为蜀剑山的弟子的喜悦中回过神来。
也难怪,二十多年的心愿,一朝梦成现实,怎么会不高兴呢?
“秦风兄弟,在山下的时候,小老儿有所得罪,请多多包涵。”见到秦风,丘胡子也很意外,但还是面sè一正,一脸诚恳之sè地向秦风道着歉意。
毕竟秦风也是五属xing杂玄根,在没有贿赂的情况之下,能够进入蜀剑山,那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丘胡子也算是三进宫了,自然知道,有些东西,光是靠运气是争取不来的。
秦风摆摆手,和丘胡子一起走进了院子。
两人在一个石桌前坐了下来。
丘胡子从自己的储物袋内取出了酒水,给秦风满上,秦风尚未动杯,自己却是咕咚咕咚先喝了几口,撂下酒杯,大呼了一声爽快!
两人又相继喝了不少。
有了一丝醉意之后,丘胡子抬起头来,看着秦风,自嘲地笑了笑,道:“秦风兄弟,你是不是很瞧不起我这样的人,为了进蜀剑山,杀人放火,坑蒙拐骗,贿赂仙长,什么坏事都能做的出来?”
秦风笑了笑,将眼前的酒杯对到嘴上,一仰头喝了下去,没有评价,只是等待下文。
果然,丘胡子又对着酒坛喝了几口之后,突然跟小孩子一般,痛哭起来。
“秦风兄弟,我其实也是不想啊,我这一生,都是在为成为一名正式的修仙者而努力着,你不知道我为了进入蜀剑山,吃了多少的苦。是蜀剑山,让我改变了我自己啊。第一次…,第一次我进蜀剑山的时候,那个时候,我才三十岁,可谓风华正茂、正直淳朴,就因为身上没有一块下品玄石,下山的仙长,弃我而去,任凭我如何跪地哀求,连蜀剑山的门都没有让进。第二次,我四十多岁,虽然已经算是比较晚了,但好歹努努力,也能够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冲击一下人罡境吧,可是那个时候,终于我进了山门,但在第一轮测试之后,发现自己是资质最差的五sè杂玄根之后,我就迷茫了。在待定区的时候,我见到过有人贿赂,我不信,我坚信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进入蜀剑山的资格,可惜,命运之神并没有眷顾我…我再一次被赶出了蜀剑山。这二十年间,我想了很多很多,也徘徊彷徨了很久,秦风兄弟,你知道吗?你知道我内心有多么痛苦吗?你知道我jing神上有多么压抑吗?第三次,我又来了,但是我已经五十多岁了,我做人的底线也彻底变了,为了一块玄石,我可以暴起杀人,为了进入蜀剑山,我可以不择手段,因为我不能再等了,我已经五十岁了,再有几十年,我就要死了啊,可我丘处机不想死,秦风兄弟,我真的不想死啊,我想通过修仙,改变我自己的命运,我想长生不死,我想…”
丘胡子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干脆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秦风从头至尾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扮演了一个听众的角sè。全是丘胡子一个人在说,但丘胡子的话,却让秦风感触良多,也让秦风理解了一个底层的小人物,为了获得那一分渺茫无比的修仙机会,所付出的一生努力,甚至还为此放弃了自己心中一直所坚持的东西,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到底是蜀剑山改变了你,还是你的执着改变了你自己?”
秦风摇了摇头,默默地为丘胡子那瘦弱的身板披上了一件衣服,然后关好了门走了出来。
可惜了,其实若真有机会,他或许真能走出一条不错的路吧?
从储物戒指内,取出那本丘胡子所编写的《天火九变》,秦风转过头来,对着丘胡子的院子,呢喃道——
“从今天起,你丘处机是我秦风的朋友…”
“你的《天火九变》,将在我秦风手中,发挥出一份属于它自己的炙热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