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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自喂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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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很累,白话很久没怎么像今天一样动弹过的身体,今天超负荷运动,感觉很疲惫。一天又将过去,白话看似散漫,其实心里很紧张很着急。

    白话着急的是白夜宠物店重新开张后的第一单生意,生平第一单灵宠生意,只是驯化灵宠完全要仰仗金乌,否则自己早就干了,以安激动的心。

    晚饭。

    如家酒楼里,白话依然选择了角落里不显眼的餐桌落坐。

    还是脑满肠肥的老板亲自招待,左手握着小本子,右手执笔,走到白话的餐桌前,下意识地瞟了一眼金乌,仿佛它才是掏腰包的主,然后问白话:“白老板,今天除了五香猪蹄,还要什么菜?”

    金乌如今已然是如家的熟客,吃什么胖老板已经在心里记下了,五香猪蹄是标配。

    夜幕降临,白城就进入了夜间的作息,吃饭的顾客陆续进入如家,大厅里的桌子转眼间都满座了。

    “哎哟,我去,这体型也太粗了,什么都被他挡掉了。”临桌的临桌,一个留着长发,穿得挻文艺的青年嘟哝着,抱怨老板挡掉了他观察金乌的视线。

    文艺青年是个艺校毕业的绘画高手,靠不错的绘画天赋挣饭吃,早饭午饭,因为在出租屋里赶插图稿直接省去没吃,这会空着肚子,掐着时间来如家。

    “没说错吧,你画画得有灵性的模特,这金毛绝对是妖,灵性很足,也不知道修炼多少年了!”与文艺青年来的小伙坐在他旁边轻声说,正是他介绍文艺青年过来看看的,他知道白话和金乌晚上会在如家吃晚饭。

    一张小圆桌,两人吃饭,最合适的坐法是,对面而坐,可文艺青年和小伙居然挨着坐,整得像是一对好基友似的。

    “刚进来,还不知道,刚想看看,就被……”文艺青年摇头,端起白开喝了一口,有点烫,又马上扭脸吐到了桌下。

    “别急呀,马上就可以了。”小伙拍了拍文艺青年的肩头说。

    文艺青年看了一眼白开,又看了一眼宽厚的背板,不知道小伙说的是白开还是金毛犬。

    “五香猪蹄,鱼头炖豆腐,炒盘芥兰……弄碟花生米,来两瓶啤酒。”白话对老板说。

    老板点头,在小本子上写下,确定白话不须要其他之后,老板才移走他那犹如一座大山的身体。

    “嘶……确实有点不一样。”宽厚的身板移走了,文艺青年皱眉观察着金乌,得出结论,然后头也不回问小伙,“有什么特别的吗?”

    对于一个绘画者,在学习阶段,他已经对许多小动物进行过观察,以捕捉到微妙之处,利于在纸上呈现出来,更具灵性,把动物画活。

    观察足矣,好奇心同时也存在了,听小伙说金乌,说得很诡异,所以随口问。

    “嗯,会吃,会要吃,好吃……”小伙沉吟,他只见过金乌在如家吃过饭,其他的时候,他真没见过。

    “哦,那它是个吃货。”文艺青年狡黠笑道,表面上说的是金乌,其实顺带把小伙也归入吃货行列。

    “……”小伙张了张嘴,还真无言以对。

    如家的消费更贴近寻常百姓的生活,所以经常都是客满为患。来过见过金乌的,看到后一笑坐下,没见过的,频频投来好奇的目光,私下议论,依然有抱怨公共场合带狗吃饭的客人,为安全与卫生担忧。

    “两位帅哥,吃点什么?”招待文艺青年和伙伴的是店里的服务员。

    至于吃什么,文艺青年真没想过,现在只要能填饱肚子的,他都不拒绝。小伙也没想过吃什么,只是陪着文艺青年来看金毛犬的。

    两个对视,看了一眼准备写单的服务员,有点尴尬了。

    还是文艺青年有主意,瞟了一眼金毛犬,然后指着白话那桌对服务员说:“跟他一样。”

    “啊……你确定?”小伙惊呼,怎么感觉有点点狗粮的意思。

    服务员微笑着,看着文艺青年,同样寻求肯定。

    “对,没错,和他的一样。”文艺青年果断说,然后补上一句,“也要五香猪蹄。”

    “我嘞个去……”小伙嬉笑着,因为他已经对文艺青年说过,金毛犬每次在如家吃饭都吃五香猪蹄。

    “好吧,狗粮不须要人家喂,自己就吃上了!”小伙心里嘀咕,盯着文艺青年。

    白话来得较其他客人早,而且马上被招待点了菜,所以第一个就上了菜。

    一只大碗,两只盘子,一只碟子和两瓶酒已经摆上了白话的餐桌,而且都向餐桌中间摆放的。

    白话撮手准备开吃,金乌瞄了一眼盘子里的五香猪蹄,两个,白话并没有为自己点上一只猪蹄。

    金乌蹲坐在椅子上,与白话对面而坐,它伸长舌头舔巴了一下嘴,抬起右爪子向桌子中间探了探。

    “看,它要拿五香猪蹄吃了!”还在等待上菜的小伙突然对文艺青年叫道。

    “别一惊一乍的,大家都看着呢!”文艺青年一直看着金乌,被小伙一叫,吓了一跳,收回目光,环视四周,大家却都无心关注他们,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到了一条金毛犬身上去了。

    按理说,一个肩披长发的男青年,走到那里都会被留意,而此刻却被忽略了,居然是被条狗替代了,文艺青年第一次倍受无视。

    “他应该阻止了!”文艺青年心里嘀咕着,目光又投到了金毛犬身上,白话应该阻止金毛的行为,爪子那得多脏不是。

    白话头都没抬,只顾吃美味的鱼头。

    “什么情况?”文艺青年心里惊呼,看了一眼小伙。

    “是这样的,他从来不阻止,至少我没看到。”小伙嬉笑着回答,相比文艺青年他是先知,有点嘚瑟的意味。

    金乌把爪子搭在盘子沿上,稍用力下压,然后往身边收爪子,桌面光滑,盘子发出轻微的声音一点点向它靠近,到了桌子沿才收回爪子,感觉好辛苦一样,收回的爪子放回椅子面上,扯出一抹笑容对着白话。

    文艺青年盯着,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金乌倏地咬起一只猪蹄,前爪抬起腾空,后背靠在椅子背上,像人一样坐上,空出前爪按着猪蹄,侧头开啃。

    “它大概忘记了自己是条狗吧。”文艺青年忍不住笑道。

    “它就不是一条普通的狗,长见识了吧!”小伙一直给文艺青年灌输金乌的特别。

    文艺青年微笑回应,其实前肢抬起的狗不是没见过,多了去了,还能走路的,比如泰迪。

    可是要说前爪当手用的,他着实是第一次见。

    不仅是文艺青年第一次见,白话也是第一次见,有些错愕,大概是白话不喂它,然后它自己琢磨着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