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丈夫重生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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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时初学到了一点新知识,顿时想着要不要运用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她空间里种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她基本上都是任它们自生自灭的,不过因为她伴生空间里有灵气,因此它们虽然免不了有虫害,但是都活得好好的,不需要她特意照顾。
而她现在酿酒又研究各种鸡尾酒,空间里的植物就能排上用场了,需要好好种植。
但柳时初是个懒散的,即使想发展自己的事业,但大多数时候并不需要她亲自动手,可她要把庄子主人的防虫害方法运用到空间里的植物上时,她就不是那么乐意了。
于是只想当条咸鱼的柳时初,很快把这个念头丢掉了,不过可以把这个方法记下来,万一她以后穿越到哪个农业社会,当了农民呢?总会有用到的一天。
柳时初在葡萄庄子上视察了几天,还带走了好几株庄子主人送她的“黑美人”的葡萄幼苗,遇到好吃的水果,她当然要收集一些在伴生空间里种着啦。
借着办正事的借口出来玩了好几天之后,柳时初就回京城去了。
崔英一知道她回来,就带着儿子上门找她来了。
“幸好娘你没事,这几天听舅舅说你要去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看什么葡萄,我都要担心死了。”崔英仔细打量了一下柳时初,发现她没事,才松了口气,然后把怀里的小团子一把塞到她怀里。
“担心什么?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柳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抱着小肉团子晃了晃,“小宝贝儿,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祖母啊?”
柳时初口中说着祖母两个字,心中有些别扭,她明明年轻漂亮,却早早当了人祖母,都把她叫老了,要是她白发苍苍了,那倒是不介意当祖母。
崔锦荣还不到一岁,眼睛圆圆、脸蛋圆圆、胳膊小腿儿也圆圆胖胖,跟年画里的小金童一样,长得可爱极了。
看见柳时初笑眯眯地跟他讲话,他就伸着小胖手想要碰人家的脸,一边蹦一边啊啊地叫着,很有活力。
“娘,锦荣就放在你这里养几天吧,王氏最近要回娘家帮忙,顾不上他了。”崔英拍着儿子的小屁股说道,“我平时也顾不上他,就麻烦娘了。”
“好啊,正好我最近不忙,带他玩玩也好。”柳时初说道,她并没有询问儿媳妇回娘家要帮什么忙,这又不关她的事,身为婆婆,插手儿子儿媳的事只会弄巧成拙,而且柳时初对崔英没有什么控制欲和独占欲。
崔英把儿子送到柳时初面前,便又忙他的事去了,柳时初要带孙子玩,便没有再去酒铺里。
不过这天酒铺的掌柜却派了一个小伙计来柳府找她,说是有人到了酒铺里,闹着要见她。
柳时初本来并不打算去的,但小伙计说找上门的那人自称是来报恩的,她便起了兴趣,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用这种借口来赖上自己?也是稀奇。
这么一想,她便带着孙子一起去看个究竟了。
到了酒铺门口,有一个背着包裹,身穿青色长袍的男人正低眉顺眼地站在一旁,他身材修长、玉树临风,站得像根标杆一样,引得出入酒铺的酒客纷纷盯着他看。
“就是这个人了。”小伙计悄悄对柳时初说道。
“柳夫人!我终于见到你了!”那个长身玉立的男人看见柳时初,立刻冲上前来,一脸惊喜地对柳时初说道。
“你是谁?”柳时初皱着眉问道,这男人看着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面如冠玉,挺英俊的,柳时初要是见过他,肯定会记得。
可她现在对这人完全没有印象,但这人却认识她,这就很奇怪了。
“你忘记了吗?大概十天前,在去往青松县的山路上,你救了两个晕倒在路上的人……”男人眼睛亮亮地说道,“我就是被你救的人啊,你还让特地把我们送到医馆,真是有善心。”
听他这么一说,柳时初终于想起来了,她当初救了人转头就忘了,而且她虽然让护卫救了人,可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那被救的两人,因此自然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模样,怪不得她对这男人没印象。
“原来是你,不过这只是件小事,你不用放在心上,更别提什么报恩了。”柳时初摆摆手说道,她怀里的小锦荣见状,也笑嘻嘻地跟着摆摆自己的小胖手,有样学样。
“不不,虽然你觉得这只是举手之劳,却是救了我和我家老仆一命,你可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我却不能不铭记,否则这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徒了吗?”那男人连忙说道,“我这次来就是为了给夫人报恩的。”
“那你想怎么报恩?”柳时初看着眼前这男人左边脸颊上若隐若现的酒窝,很想伸只手指去戳戳,本来想要继续拒绝的话也咽了下去,转了口风。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报恩,夫人好像什么都不缺……”男人抓了抓背囊的带子,有些烦恼地说道,两道长眉蹙了蹙,脸颊上的酒窝都看不见了。
“你会些什么本事?”柳时初问他,把自己蠢蠢欲动想要抠出他酒窝的手指压住,对于好看的人,她都格外有耐心。
“我识字、会数术,记账还不错……”男人把自己的长处一一说出来,边说边眼巴巴地看着柳时初,生怕柳时初不收留他,“不只算账,我还勤快能干活,在酒馆里当个跑堂伙计也行。”
柳时初当然不会让来历不明的人来算账,即使这人说是来报恩的,长得也顺眼,但柳时初不是昏君,虽然对好看的人格外宽容,但也有自己的原则,因此她只让这人留下来当个伙计。
齐之溪就这样留在了柳时初的酒馆里,他说他父亲是个秀才,但因为屡试不中败光了家产,他便沦落为一个出卖字画的落魄书生了,但他没有读书人的清高,当了个跑堂不自怨自艾,也不觉得是自甘堕落,反而整天露着个笑脸,干活很卖力,手脚也利索,跟其他伙计相处得很好,慢慢地就彻底融入酒馆里了。
柳时初学到了一点新知识,顿时想着要不要运用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她空间里种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她基本上都是任它们自生自灭的,不过因为她伴生空间里有灵气,因此它们虽然免不了有虫害,但是都活得好好的,不需要她特意照顾。
而她现在酿酒又研究各种鸡尾酒,空间里的植物就能排上用场了,需要好好种植。
但柳时初是个懒散的,即使想发展自己的事业,但大多数时候并不需要她亲自动手,可她要把庄子主人的防虫害方法运用到空间里的植物上时,她就不是那么乐意了。
于是只想当条咸鱼的柳时初,很快把这个念头丢掉了,不过可以把这个方法记下来,万一她以后穿越到哪个农业社会,当了农民呢?总会有用到的一天。
柳时初在葡萄庄子上视察了几天,还带走了好几株庄子主人送她的“黑美人”的葡萄幼苗,遇到好吃的水果,她当然要收集一些在伴生空间里种着啦。
借着办正事的借口出来玩了好几天之后,柳时初就回京城去了。
崔英一知道她回来,就带着儿子上门找她来了。
“幸好娘你没事,这几天听舅舅说你要去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看什么葡萄,我都要担心死了。”崔英仔细打量了一下柳时初,发现她没事,才松了口气,然后把怀里的小团子一把塞到她怀里。
“担心什么?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柳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抱着小肉团子晃了晃,“小宝贝儿,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祖母啊?”
柳时初口中说着祖母两个字,心中有些别扭,她明明年轻漂亮,却早早当了人祖母,都把她叫老了,要是她白发苍苍了,那倒是不介意当祖母。
崔锦荣还不到一岁,眼睛圆圆、脸蛋圆圆、胳膊小腿儿也圆圆胖胖,跟年画里的小金童一样,长得可爱极了。
看见柳时初笑眯眯地跟他讲话,他就伸着小胖手想要碰人家的脸,一边蹦一边啊啊地叫着,很有活力。
“娘,锦荣就放在你这里养几天吧,王氏最近要回娘家帮忙,顾不上他了。”崔英拍着儿子的小屁股说道,“我平时也顾不上他,就麻烦娘了。”
“好啊,正好我最近不忙,带他玩玩也好。”柳时初说道,她并没有询问儿媳妇回娘家要帮什么忙,这又不关她的事,身为婆婆,插手儿子儿媳的事只会弄巧成拙,而且柳时初对崔英没有什么控制欲和独占欲。
崔英把儿子送到柳时初面前,便又忙他的事去了,柳时初要带孙子玩,便没有再去酒铺里。
不过这天酒铺的掌柜却派了一个小伙计来柳府找她,说是有人到了酒铺里,闹着要见她。
柳时初本来并不打算去的,但小伙计说找上门的那人自称是来报恩的,她便起了兴趣,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用这种借口来赖上自己?也是稀奇。
这么一想,她便带着孙子一起去看个究竟了。
到了酒铺门口,有一个背着包裹,身穿青色长袍的男人正低眉顺眼地站在一旁,他身材修长、玉树临风,站得像根标杆一样,引得出入酒铺的酒客纷纷盯着他看。
“就是这个人了。”小伙计悄悄对柳时初说道。
“柳夫人!我终于见到你了!”那个长身玉立的男人看见柳时初,立刻冲上前来,一脸惊喜地对柳时初说道。
“你是谁?”柳时初皱着眉问道,这男人看着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面如冠玉,挺英俊的,柳时初要是见过他,肯定会记得。
可她现在对这人完全没有印象,但这人却认识她,这就很奇怪了。
“你忘记了吗?大概十天前,在去往青松县的山路上,你救了两个晕倒在路上的人……”男人眼睛亮亮地说道,“我就是被你救的人啊,你还让特地把我们送到医馆,真是有善心。”
听他这么一说,柳时初终于想起来了,她当初救了人转头就忘了,而且她虽然让护卫救了人,可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那被救的两人,因此自然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模样,怪不得她对这男人没印象。
“原来是你,不过这只是件小事,你不用放在心上,更别提什么报恩了。”柳时初摆摆手说道,她怀里的小锦荣见状,也笑嘻嘻地跟着摆摆自己的小胖手,有样学样。
“不不,虽然你觉得这只是举手之劳,却是救了我和我家老仆一命,你可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我却不能不铭记,否则这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徒了吗?”那男人连忙说道,“我这次来就是为了给夫人报恩的。”
“那你想怎么报恩?”柳时初看着眼前这男人左边脸颊上若隐若现的酒窝,很想伸只手指去戳戳,本来想要继续拒绝的话也咽了下去,转了口风。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报恩,夫人好像什么都不缺……”男人抓了抓背囊的带子,有些烦恼地说道,两道长眉蹙了蹙,脸颊上的酒窝都看不见了。
“你会些什么本事?”柳时初问他,把自己蠢蠢欲动想要抠出他酒窝的手指压住,对于好看的人,她都格外有耐心。
“我识字、会数术,记账还不错……”男人把自己的长处一一说出来,边说边眼巴巴地看着柳时初,生怕柳时初不收留他,“不只算账,我还勤快能干活,在酒馆里当个跑堂伙计也行。”
柳时初当然不会让来历不明的人来算账,即使这人说是来报恩的,长得也顺眼,但柳时初不是昏君,虽然对好看的人格外宽容,但也有自己的原则,因此她只让这人留下来当个伙计。
齐之溪就这样留在了柳时初的酒馆里,他说他父亲是个秀才,但因为屡试不中败光了家产,他便沦落为一个出卖字画的落魄书生了,但他没有读书人的清高,当了个跑堂不自怨自艾,也不觉得是自甘堕落,反而整天露着个笑脸,干活很卖力,手脚也利索,跟其他伙计相处得很好,慢慢地就彻底融入酒馆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