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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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好一会儿,程公子才像梦呓一样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你说你爱过我?”
我把心一横,冲他晃了晃手指上钟期昀的那枚钻戒,“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程公子,你消息那么灵通,应该知道,我已经答应了钟期昀的求婚。”
他抓起我的手,放在面前仔细地看了又看,好像那么大的一枚戒指还怕看错了一样,看了很久,才像是终于确认了不是他的那一枚藤蔓交缠的粉钻。
“我的呢?不是说好的,没有我的许可,你不能嫁给别人。”
我抚开他的手,见他的禁锢终于松开,我准备离开,“程公子,那是你说的,我并没有答应。而且,你并不是我的谁,你没有权利干预我。”
“我是你的老板。”他忽然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到他面前,脸离他仅仅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熟悉的呼吸,带着一点淡淡的烟草和薄荷的味道。
“孟遥,你不会忘了吧,你跟我签下五年合同的,现在才过了两年,你就想毁约吗?即使你现在人在凌家,但你依然属于Caesar,合同是你自己签下的,就连龙三爷也没话说。”
“我可以赔偿违约金。”
“虽然合同上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但是如果你回去仔细再看一遍,就会发现,里面还有非常重要的一项条款,即使支付违约金,也必须是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如果我不同意,你是没有任何可能单方面违约的,就连龙三爷,也没有办法。”
我语塞。当初程公子把那个合同拿给我的时候,我是抱着反正我已经没有退路的心态签下自己名字的,把一切的决定权都交给了他。合同签完,我也一直没有仔细看。没想到现在,他会拿这个合同来捆绑我。
他执拗地抓住我的手再看一遍,不依不饶地问道:“我的那一枚呢?”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放着呢,那么贵,留着以后卖了好赔你违约金!”
他听了这话不怒反笑,“好,好,幸亏当初给你挑了一个最贵的!不过,我的违约金也很贵,那你可得多存一点了。”
我推他:“说完了么,说完了我该走了!”
“不急,还有一句,你听完再走。既然我还是你的老板,那么我有资格安排你的工作。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十点钟,你到盛华园来帮我做清洁,打扫一下卫生。”
我抗议:“我是艺人,不是清洁工。”
“你的合同上写过不可以做清洁工吗?作为老板,我有权安排你做任何工作。”
“可我很忙,我每天都有很多工作要做,我没有时间陪你玩。”
“那么你就加班。如果你的老板高兴的话,也许会支付额外的薪酬,帮你早日赚够违约金也说不定。”
“……”
我说不过他,很用力地推开他。这一次他没有拦着我,任由我甩手离开,却在背后喊道:“晚上十点,我来接你!”
晚上九点五十分,我准备开溜,结果刚下电梯,就看见他抱着双臂,十分悠闲地坐在大厅的沙发里。
我想装作没看见,但显然已经是徒劳无功,他早已看见我了,不紧不慢地喊了一声:“孟小姐!”
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结结巴巴地说道:“这……不是还没到十点钟么,差点给忘了,我还有点工作,我先上去……”
他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我的胳膊,“什么工作?如果我十点正才出现在这里,你早就脚底抹油溜了吧?”
我挣不脱,只好在心里暗暗懊恼,要是我再早一点,九点半,或者九点钟就离开飞娱大厦,回到知微路去——不,我回启阳路,他一定就拿我没有办法了。
但我心里这点小九九也被他看出来,他轻嗤一声,“收起你那点小聪明吧,我八点钟就坐在这里办公了。你就算躲得了今天,还躲得过明天后天不成?还是说,你打算一辈子躲在启阳路不出来了?孟遥,你是笃定我不会开除你对不对,但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不然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你不好过。”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就算他想要谁死,都没有几个人能躲得过,何况只是让我不好过。
我只好低着头,跟着他走出去。
还是那辆熟悉的路虎揽胜,我坐上去的那个瞬间,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一切都是从前熟悉的,熟悉的车子,熟悉的街景,熟悉的身边那人。可偏偏,一切都不一样了。在他消失的那几个月里,我曾经无数次祈祷他赶紧回来,只要一想他还能这样坐在我身边,就觉得世间最美好的事不过如此。可现在他回来了,却仿佛已经沧海桑田。
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这个时候街上人很少。他没有直接把车开回去,我知道他绕了路。他把车子开到海边宽阔而无人的路上,一脚油门踩下去,码数表的显示暴增,感觉车子像要飞出去一样。
车窗还开着,车速带来的强风使我的帽子都飞了出去。路边灯柱倒退的速度几乎让我看不清,我吓得尖叫起来:“程彦,你干什么!”
他是极少表现出不理智一面的人,此时脸上冷若冰霜,紧绷着一张脸,不回答我,甚至也没有看我。我忍不住伸手去摇他的胳膊,可我刚一碰他,车子的方向盘就晃了一下,因为车速太快,顿时整个车子都像要失控了一样,我吓得连忙缩回了手,身体紧张地绷着,“程彦,你不要这样……”
他看了看窗外墨蓝一片的大海,声音低沉,“我记得有一天夜里,有个可恶的女人,醉得一塌糊涂,说不想离开我,大冷天的拉着我来看海。”
“你记岔了。那天是你结婚大喜的日子,你本应该在家里陪伴你的娇妻,可是你居然跑出来和别的女人共度良宵,你辜负了你的妻子,也伤害了另一个曾经真心相待的女人。”
他被我噎了一下,好半天才说道:“我记得我一直同你解释过,我和她,复婚只是迫不得已,可你始终都不愿意等待真相最后呈现的时候,你不愿意相信我。”
“什么叫真相最后呈现的时候,是你逼得你曾经青梅竹马的恋人走投无路家破人亡,还是逼得你前妻怀着孩子跳楼自杀?这就是你所谓的真相,你一直都在深谋远虑、步步为营,你让我不得不怀疑,你现在又回过头来关注我,是不是又有什么阴谋!”
“是,我对你一直都有巨大的阴谋,当初留下你,我就是嫌生活太平静日子太无聊,非要把你留下来,好给自己多添点麻烦,多增加几个仇人!孟遥,要不要我现在带你去吃个猪脑火锅,看能不能多补一点脑子?”
“我谢谢你,补再多,也比不上你这种聪明人的弯弯道道,我早就认输了。”
他鼻子里哼了一声,终于把车速降下来,叹一口气,车子拐上了回盛华园的路。
车子开进熟悉的盛华园,我竟有一瞬间的恍惚。这是我过去的一年多生活的地方,好像一切都没有改变,却都已经物是人非。
下车的时候他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我也只好跟着他上楼。
在他开门的瞬间,我明明看见他没有开灯,但客厅的灯却是亮着的,我心里顿时有一点不太好的预感。果然,我才刚进门,正换鞋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穿HelloKitty睡衣的长发女孩从里面走出来,“彦哥?”
她看见我,皱了皱眉头,好似有些不悦,“她是谁?”
女孩面容清秀,眼睛很大很明亮,下巴尖尖的,在她走出来的瞬间我已经认出来,她是曹怡敏。
我愣在当场。我没有想到,程公子居然这样,明明曹怡敏还住在他家里,他却要把我带回家。
程公子面色不变,淡淡道:“清洁工。”
我在屋里四下打量了一圈,就发现他现在的确需要一个人帮忙打扫卫生。曹怡敏显然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被人伺候惯了的。我看见垃圾桶四周都散落着食品包装袋,茶几上零零碎碎摆着好几瓶指甲油和卸甲水,散发着化妆品的气味。
我知道程公子这人有点洁癖,根本不愿意往家里带人,能住在他家里就已经算是极大的亲近了。所以从我来到他家里开始,我就处处都十分谨慎,生怕惹了他不高兴要敢我走。我不仅每天把他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也绝不敢把这些有气味的东西拿到他面前来。
大概人总是会有这样一种心理,当把曾经属于过自己的东西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到别人手里的时候,总是会暗暗地做一番比较,一旦对方做得不如自己好,就会平白生出更多的不甘不快出来。
所以我现在,很不喜欢曹怡敏。虽然我大致知道一些关于她的经历,知道她很可怜很无辜,可是面对她的时候,我还是很不开心。
在我刚来的时候,我又何尝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连扫个地都不知道扫把应该怎么拿。可经过了一年的时间,我觉得现在我可以把这些事情做得比清洁工还要好。
隔了好一会儿,程公子才像梦呓一样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你说你爱过我?”
我把心一横,冲他晃了晃手指上钟期昀的那枚钻戒,“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程公子,你消息那么灵通,应该知道,我已经答应了钟期昀的求婚。”
他抓起我的手,放在面前仔细地看了又看,好像那么大的一枚戒指还怕看错了一样,看了很久,才像是终于确认了不是他的那一枚藤蔓交缠的粉钻。
“我的呢?不是说好的,没有我的许可,你不能嫁给别人。”
我抚开他的手,见他的禁锢终于松开,我准备离开,“程公子,那是你说的,我并没有答应。而且,你并不是我的谁,你没有权利干预我。”
“我是你的老板。”他忽然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到他面前,脸离他仅仅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熟悉的呼吸,带着一点淡淡的烟草和薄荷的味道。
“孟遥,你不会忘了吧,你跟我签下五年合同的,现在才过了两年,你就想毁约吗?即使你现在人在凌家,但你依然属于Caesar,合同是你自己签下的,就连龙三爷也没话说。”
“我可以赔偿违约金。”
“虽然合同上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但是如果你回去仔细再看一遍,就会发现,里面还有非常重要的一项条款,即使支付违约金,也必须是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如果我不同意,你是没有任何可能单方面违约的,就连龙三爷,也没有办法。”
我语塞。当初程公子把那个合同拿给我的时候,我是抱着反正我已经没有退路的心态签下自己名字的,把一切的决定权都交给了他。合同签完,我也一直没有仔细看。没想到现在,他会拿这个合同来捆绑我。
他执拗地抓住我的手再看一遍,不依不饶地问道:“我的那一枚呢?”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放着呢,那么贵,留着以后卖了好赔你违约金!”
他听了这话不怒反笑,“好,好,幸亏当初给你挑了一个最贵的!不过,我的违约金也很贵,那你可得多存一点了。”
我推他:“说完了么,说完了我该走了!”
“不急,还有一句,你听完再走。既然我还是你的老板,那么我有资格安排你的工作。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十点钟,你到盛华园来帮我做清洁,打扫一下卫生。”
我抗议:“我是艺人,不是清洁工。”
“你的合同上写过不可以做清洁工吗?作为老板,我有权安排你做任何工作。”
“可我很忙,我每天都有很多工作要做,我没有时间陪你玩。”
“那么你就加班。如果你的老板高兴的话,也许会支付额外的薪酬,帮你早日赚够违约金也说不定。”
“……”
我说不过他,很用力地推开他。这一次他没有拦着我,任由我甩手离开,却在背后喊道:“晚上十点,我来接你!”
晚上九点五十分,我准备开溜,结果刚下电梯,就看见他抱着双臂,十分悠闲地坐在大厅的沙发里。
我想装作没看见,但显然已经是徒劳无功,他早已看见我了,不紧不慢地喊了一声:“孟小姐!”
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结结巴巴地说道:“这……不是还没到十点钟么,差点给忘了,我还有点工作,我先上去……”
他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我的胳膊,“什么工作?如果我十点正才出现在这里,你早就脚底抹油溜了吧?”
我挣不脱,只好在心里暗暗懊恼,要是我再早一点,九点半,或者九点钟就离开飞娱大厦,回到知微路去——不,我回启阳路,他一定就拿我没有办法了。
但我心里这点小九九也被他看出来,他轻嗤一声,“收起你那点小聪明吧,我八点钟就坐在这里办公了。你就算躲得了今天,还躲得过明天后天不成?还是说,你打算一辈子躲在启阳路不出来了?孟遥,你是笃定我不会开除你对不对,但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不然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你不好过。”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就算他想要谁死,都没有几个人能躲得过,何况只是让我不好过。
我只好低着头,跟着他走出去。
还是那辆熟悉的路虎揽胜,我坐上去的那个瞬间,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一切都是从前熟悉的,熟悉的车子,熟悉的街景,熟悉的身边那人。可偏偏,一切都不一样了。在他消失的那几个月里,我曾经无数次祈祷他赶紧回来,只要一想他还能这样坐在我身边,就觉得世间最美好的事不过如此。可现在他回来了,却仿佛已经沧海桑田。
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这个时候街上人很少。他没有直接把车开回去,我知道他绕了路。他把车子开到海边宽阔而无人的路上,一脚油门踩下去,码数表的显示暴增,感觉车子像要飞出去一样。
车窗还开着,车速带来的强风使我的帽子都飞了出去。路边灯柱倒退的速度几乎让我看不清,我吓得尖叫起来:“程彦,你干什么!”
他是极少表现出不理智一面的人,此时脸上冷若冰霜,紧绷着一张脸,不回答我,甚至也没有看我。我忍不住伸手去摇他的胳膊,可我刚一碰他,车子的方向盘就晃了一下,因为车速太快,顿时整个车子都像要失控了一样,我吓得连忙缩回了手,身体紧张地绷着,“程彦,你不要这样……”
他看了看窗外墨蓝一片的大海,声音低沉,“我记得有一天夜里,有个可恶的女人,醉得一塌糊涂,说不想离开我,大冷天的拉着我来看海。”
“你记岔了。那天是你结婚大喜的日子,你本应该在家里陪伴你的娇妻,可是你居然跑出来和别的女人共度良宵,你辜负了你的妻子,也伤害了另一个曾经真心相待的女人。”
他被我噎了一下,好半天才说道:“我记得我一直同你解释过,我和她,复婚只是迫不得已,可你始终都不愿意等待真相最后呈现的时候,你不愿意相信我。”
“什么叫真相最后呈现的时候,是你逼得你曾经青梅竹马的恋人走投无路家破人亡,还是逼得你前妻怀着孩子跳楼自杀?这就是你所谓的真相,你一直都在深谋远虑、步步为营,你让我不得不怀疑,你现在又回过头来关注我,是不是又有什么阴谋!”
“是,我对你一直都有巨大的阴谋,当初留下你,我就是嫌生活太平静日子太无聊,非要把你留下来,好给自己多添点麻烦,多增加几个仇人!孟遥,要不要我现在带你去吃个猪脑火锅,看能不能多补一点脑子?”
“我谢谢你,补再多,也比不上你这种聪明人的弯弯道道,我早就认输了。”
他鼻子里哼了一声,终于把车速降下来,叹一口气,车子拐上了回盛华园的路。
车子开进熟悉的盛华园,我竟有一瞬间的恍惚。这是我过去的一年多生活的地方,好像一切都没有改变,却都已经物是人非。
下车的时候他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我也只好跟着他上楼。
在他开门的瞬间,我明明看见他没有开灯,但客厅的灯却是亮着的,我心里顿时有一点不太好的预感。果然,我才刚进门,正换鞋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穿HelloKitty睡衣的长发女孩从里面走出来,“彦哥?”
她看见我,皱了皱眉头,好似有些不悦,“她是谁?”
女孩面容清秀,眼睛很大很明亮,下巴尖尖的,在她走出来的瞬间我已经认出来,她是曹怡敏。
我愣在当场。我没有想到,程公子居然这样,明明曹怡敏还住在他家里,他却要把我带回家。
程公子面色不变,淡淡道:“清洁工。”
我在屋里四下打量了一圈,就发现他现在的确需要一个人帮忙打扫卫生。曹怡敏显然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被人伺候惯了的。我看见垃圾桶四周都散落着食品包装袋,茶几上零零碎碎摆着好几瓶指甲油和卸甲水,散发着化妆品的气味。
我知道程公子这人有点洁癖,根本不愿意往家里带人,能住在他家里就已经算是极大的亲近了。所以从我来到他家里开始,我就处处都十分谨慎,生怕惹了他不高兴要敢我走。我不仅每天把他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也绝不敢把这些有气味的东西拿到他面前来。
大概人总是会有这样一种心理,当把曾经属于过自己的东西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到别人手里的时候,总是会暗暗地做一番比较,一旦对方做得不如自己好,就会平白生出更多的不甘不快出来。
所以我现在,很不喜欢曹怡敏。虽然我大致知道一些关于她的经历,知道她很可怜很无辜,可是面对她的时候,我还是很不开心。
在我刚来的时候,我又何尝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连扫个地都不知道扫把应该怎么拿。可经过了一年的时间,我觉得现在我可以把这些事情做得比清洁工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