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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两败俱伤的比武

作者:仰首望飞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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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俊义不停地后退,只为躲过这自己毫无招架之力的“凤点头”,一退再退,后来一见根本躲不掉,干脆变成逃跑的方式,一直退到这个小比武场边缘。

    韩伯龙见这一招得惩,得理不饶人,步步紧逼,那大枪如附骨之蛆一般。韩伯龙心中固然是惊骇莫名,卢俊义也是吓得魂魄出窍。

    其实也并非全是韩伯龙赶尽杀绝,只因这枪法太过霸道,使出来之后,招式不用尽,便无法停手。若是强行停下手来,只怕自身要颇受伤害。

    这也是为什么,练枪的名家,最终都会感受到枪的灵性。

    经常有人说,哪个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指的是使用十八般兵器,分别为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镰、槊、棒、拐子、流星。

    实际上,十八般武器是对应着冷兵器时代数百种武器,并用有九长九短之说。

    剑,短兵之长,之所以能称为百兵之首,是因为无论鹤发童颜都能轻易舞动,其身轻灵,具有大众性,同时又是帝王将相的首席兵刃。

    又号称百兵之君、百兵之皇的宝剑,还有比较大的短处则是铸造工艺需要精密,难度高,而且好剑十分难得,同时也是最昂贵的。

    号称百兵之王的是刀,种类繁多,其普遍性的优点在于铸造工艺不需要太高,王者,掌霸气也,刀用途广泛,又不失霸气,但还十分便宜,我们可以注意的到,电视剧中的非正规军大都使刀,而剑兵则几乎没有,当然了,好刀也是十分难得。

    棍,百兵之祖,顾名思义,棍为兵器鼻祖,比如说原始人类,以棍为造型的工具早就有了,同时最便宜,最上手,最方便,没有繁琐的铸造工艺。

    枪,一般被称为百兵之帅。在所有的名将之中,统帅使用枪类武器的,几乎比使用刀的还要多。

    枪是一种以刺为进攻手段的兵器,杀伤力很大,长而锋利,灵活快速,取胜之法之多,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所以又有“百兵之贼”的美誉。

    这里说的“贼”,有多个含义。既指枪的轨迹变化多端,不易掌握,也指枪的伤害力极大,兼有刀剑与棍的优点。

    在记载之中,枪的各类很多,叉枪、标枪、长戟、钩镰枪、绿沉枪、浑铁枪、龙头枪、虎头枪等等。古代的枪最长可达四米,刃长者为矛,刃短为枪。

    而在韩伯龙来自后世的记忆之中,水浒的英雄世界是枪的世界,花样品种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小李广花荣以及扑天雕李应使的都是点钢枪,由镔铁精钢打就,枪长一丈有余,通身漆黑,重量可达五十余斤。别看花荣一个翩翩美男子,用的却是重武器,他也是好膂力!要不怎么可能百步穿杨呢?

    这样一说,其实天罡星大都是天生神力,并不只有鲁智深武松几个。使用双鞭的呼延灼,使用狼牙棒的秦明,使用大斧的索超,没有一个不是如此。

    钩镰枪数徐宁最擅长,所以叫金枪手,在禁军之中的教头地位,比林冲还要显赫许多。钩镰枪非常有杀伤力,一枪要是刺高了没关系,下面还有一个钩呢,所以对手肯定不敢低头躲的。

    史文恭的长枪很可能是“大枪”——被称为“百枪之王”,长达四米,分量也不轻,极不容易使好了。

    枪本来已经是“百兵之帅”了,如此“大枪”真乃“王中王”啊!

    林冲的丈八蛇矛,驰骋纵横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颇具“小张飞”的豪气。在迎战王焕的时候,真是惊心动魄,描写的文字,韩伯龙现在还能够背下来:

    一个屏风枪势如霹雳,

    一个水平枪勇若奔雷,

    一个朝天枪难防难躲,

    一个钻风枪怎敌怎遮。

    这个恨不得枪戳透九霄云汉,那个恨不得枪刺透九曲黄河。

    孙立的金枪,神出鬼没,虽非天罡系列,但没有人敢小觑;

    董平的双枪,勇不可挡,冲锋陷阵,博得董一撞的美誉;

    其他使枪的高人也不可胜数。

    但要说水浒之中,梁山之上,谁是风流第一枪,当数卢俊义手中的那一把点钢枪。有《临江仙》为证:

    马步军中第一,天罡数内为尊。丈二钢枪无敌手,人材武艺两超群。

    当时,此时的卢俊义还远远没有这样的实力,所以,他也只能在危急时刻,力求使用一切办法击退对手。

    只见卢俊义奔至场地边缘,突然大喝一声,双手抓住枪柄,斗然间拧腰纵臂,回身出枪,直刺韩伯龙的面门,这一枪刚猛狠疾,正是卢家枪法中临阵破敌、屡杀大将的一招“回马枪”。

    这回马枪的使法,和三国时期几位使刀的大将的拖刀计大致类似:先诈败,再反身刺出,但操作起来技巧性高了许多。

    假败者右手阴把持枪,虎口对枪头为阳,对枪尾为阴,握枪杆中端,枪头向后,待敌追近时,突然向后拧腰回头,右手锁定敌人咽喉部位,左手猛推枪杆。

    先拖着枪,做溃败无法抵抗状,然后悄悄换持枪方法,搞突然袭击,理论上说得通。而且,还具备一定的偷袭效果,成功率无形之中要高出很多。

    但是怎么找到最合适的时机?早了不行会扎空,迟了更不行自己先挨刀,还要反关节别扭地扎到敌人——实在是难为回马枪的练法了。

    与韩伯龙相似的是,卢俊义的“回马枪”也是偷偷从父亲练习之中学来的,跟韩伯龙的情形极其相似。这样反身的一枪,也不可能是韩伯龙这样的能力所能躲避得了的。

    两人的大枪可都是真家伙,而且是平时最称手的武器,具备极强的杀伤力。虽然并非后来书中所写的最强的武器,也是这些年来,两人得意的称手之兵器。

    韩伯龙的枪尖进攻的是卢俊义的胸口,而卢俊义的枪直奔韩伯龙的咽喉。

    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不,这是一个两败俱亡的局面。

    如此一来,这一段故事就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