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二回 剑中邪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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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邪半天没有说话,小屋内顿时陷入了一阵死样的沉寂,久久,天狼才追问了一句:“莫邪,你还在吗?这个问题是不是不方便回答?还是所谓的神兵利器破军灭国之说,只是夸大其词?”
莫邪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激动起来:“不,我们炼制的神剑绝对可以破军灭国,这绝对不是吹嘘,天狼,当年孙武只提了三万吴兵,就击败了带甲百万的楚国,靠的就是莫邪剑毁天灭地的力量,只一击,十万楚国精锐便灰飞烟灭,这难道还会有假?”
天狼只听说过孙子和伍子胥伐楚,几乎把春秋最强的楚国灭亡,甚至连楚国国都都被吴军攻陷,楚王和大臣们的王后与正妻都被吴国将帅奸污,楚王的尸体也被伍子胥拉出来打成了肉泥,可是对这一战的过程却是不得而知,只知道吴军七战七捷,楚国几十万精锐在三万吴师面前,溃不成军,没想到这居然是莫邪剑的力量。
天狼连忙追问道:“真有如此神力?”
莫邪冷冷地说道:“这剑本就是汇聚了万年海底的寒铁,天上的火石之精,海中鲛人的油脂所制,论锋锐程度,断金切玉,吹毛断发亦不为过,可是只是如此程度,也不叫莫邪剑了,炼此魔剑之时,铸进了我莫邪母子,又杀了三千工匠以殉葬,故而怨气冲天,一旦全力释放,则足以毁天灭地,敌军即使有千军万马,也难当此剑一击。”
天狼倒吸一口冷气:“真的这么厉害吗?”他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莫邪笑道:“此剑的邪力就是如此霸道。第一次使用之时,是孙子伐楚,当时伍子胥持此剑。由于他并无龙血,因此为了驾驭此魔剑,生生苍老三十岁,故有伍員白发之说,可是在吴楚两军决战之时,伍子胥挥剑一击,十万楚国主力顿时化为灰烬。这是莫邪剑的第一次使用。”
“后来伍子胥被小人伯嚭所陷害,身死国灭,莫邪剑流落民间。后来被秦国大将白起所得,长平一战,白起挥剑一击,四十万赵军被杀得尸骨无存。连秦军自己也损失三十万人。从而成就了白起的杀神之名。世人皆道白起的终极魔功如何厉害,却不知白起真正杀破千军,靠的却是我莫邪剑的威力。”
天狼心中一动,连忙问道:“那白起的终极魔功又是怎么回事?你说的那伍子胥和白起都没有龙血,难道是靠的这终极魔功才能驾驭这邪剑?”
莫邪哈哈一笑:“不错,这终极魔功乃是上古魔神蚩尤传下来的神功,龙血是黄帝一系传下来的堂堂正正的英雄之血,可以驾驭莫邪。可是如果终极魔功练到了极致,更是可以激发这莫邪剑中的怨灵邪力。暴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
天狼“哦”了一声:“这么说龙血对这莫邪魔剑的刺激效果还没有终极魔功强了?”
莫邪“嗯”了一声:“不过用终极魔功来催动剑灵,固然可以一击发挥巨大的威力,但如此力量,伤天害理,有违天道,使用者必会反噬其身,不得善终,白起,伍子胥用此魔剑之时,身心受到巨大损伤,而不久之后也被其君主唾弃并斩杀,正是其滥用魔力,毁人害已的结果。”
天狼叹道:“原来这莫邪剑还有如此可怕的力量,那以后还有人再用吗?”
莫邪沉声道:“此后东汉末年,西凉军阀董卓在挖掘白起坟墓的时候又偶然得到了莫邪剑和终极魔功,在剿灭黄巾军起义时,董卓再次用了终极魔功催动莫邪剑,一招斩杀南阳十万黄巾军,不过董卓倒行逆施,为了不让白起那样被君主所诛杀的命运落到自己身上,不惜废掉汉皇,想要自己改朝换代,结果被义子吕布和王允联手诛灭,也算是报应不爽。”
“董卓死后,终极魔功连同莫邪剑一起失落不见,结果是被他的一个鲜卑族奴隶偷走,逃到了塞外,西晋末年八王之乱,这终极魔功和莫邪剑一起落到了羯族魔王石虎手中,他靠着这莫邪剑之力,横扫天下,由于其叔父石勒机缘巧合,身具龙血,而这石虎名为石勒的侄子,实际上是他的私生子,所以同时具备龙血和终极魔功,那威力更加可怕,终其一生,南征北战,几乎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中原的北方建立起了一个胡人的大帝国。”
天狼听说过石虎的事情,恨恨地说道:“这石虎乃是个残暴的魔王,在北方中原杀得汉人所剩无几,如人间地狱一般,天道不公,怎么把这莫邪剑给了这个邪神。”
莫邪说道:“这把剑往往是有力者得之,与正邪无关,石虎虽然一统半个天下,但即使有龙血护体,却因为杀气太重而影响子孙,晚年他的子孙互相攻杀,石虎也被活活气死,不得善终。最后他的养孙,汉人冉闵得到了这莫邪剑,这冉闵号称当世霸王,虽无龙血,但却有项羽留在人间的武魂附体,因此误打误撞地能发挥出这莫邪剑的最大邪力,一年之内,持此剑斩杀上百万胡人,逼得几百万匈奴人逃亡塞外,使得我华夏汉人不至于绝种。”
“只可惜冉闵杀心太重,虽有英雄武魂,却有干天和,最后鲜卑燕国从辽东进攻中原,他再用莫邪剑时,打到关键时候,剑却无法再度使用,最后落得个被俘杀的下场,自那以后,我这莫邪剑便跟着冉闵一起入葬,而终极魔功则与这莫邪剑分开,从此即使有人偶得莫邪剑,也无法用终极魔功催动了。”
天狼心中一动,问道:“你刚才说最后在唐朝的时候那个杀人魔王,起义军首领黄巢也用过你这剑,又是怎么回事?”
莫邪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那黄巢是个私盐贩子起家。平日里又喜欢盗墓,机缘巧合,让他误打误撞地挖到了冉闵的墓。顺便得到了我这把莫邪剑,这黄巢身具龙血,本来是上天注定要取代大唐的,可惜他鬼迷心窍,不行正道,在战场上不停地制动莫邪剑,所过之处。一片腥风血雨,最后足足杀人八百万,恶贯满盈。被天雷轰死,而莫邪剑也随着黄巢的死而散落人间,不知所踪,直到今天。才是由你第一次拔出。”
天狼叹了口气:“我也不是第一个得到莫邪剑的人。是别人相赠,不过大概是继黄巢之后,我是第一个拔出此剑的人罢了。莫邪,每次有人拔剑的时候,你都会象刚才那样,企图占据他的身体吗?”
莫邪恨恨地说道:“为何不占?这些人一个个拿了此剑,都只是想获得剑中的巨大力量罢了,每次用龙血或者是终极魔功驱动我这个剑灵之时。我那感觉就象是被扔回了那铸剑炉中,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而浑身如被烈焰所灼热,寸寸肌肤和骨骼都象是在融化,那种滋味,当真是痛不欲生。这些人却从来不顾我的哀求,只知一味催动,我越痛苦,这剑发挥的魔力就越大,天狼,难道我不应该反夺这些人的躯体吗?”
天狼沉声道:“那你老实说,这么多人里,有没有被你附过身的?”
莫邪哈哈一笑:“每个人最后都会被我夺去灵魂,附身于体,反正他们杀孽太多,早受天谴,我夺了他们的躯体,再去放手大杀,这莫邪剑也需要更多的人血才能保持魔力不散,天狼,你也想走这条道路吗?我会满足你的愿望,让你获得可以摧毁天地的力量。”
天狼断然道:“住口,你这邪灵,不要把我跟那些没有人性的魔鬼相提并论,他们只为一已私利,想要夺取天下,所以才需要你这魔剑的力量,而我用剑,只为救人,只为守护我必须守护之人,所以我用不着你这魔剑的力量,如果你想要我堕落入魔道,变得和那些人一样,那你是打错了算盘。”
莫邪轻蔑地一笑:“天狼,你不用这样义正辞严的,几乎每个人在第一次拿到我的时候,都会说和你几乎一模一样的话,满口都是大义,可是到了最后,没有人可以忍受住这魔剑的诱惑,想想看吧,只要掏出莫邪,奋力一击,千军万马在你面前就会灰飞烟灭,那一刻,你会觉得自己就是神,那些人没一个最后能拒绝这种诱惑的,因为当神当久了,没人愿意再做凡人。”
天狼冷冷地说道:“我并不象那些人,要夺取天下,自立为皇,人和人之间本就应该是平等的,仗着自己比别人的优越就骑在人头人,做威做福,那种人是我最见不得的。莫邪,我这一世不想再重复上辈子的老路,只想做个平凡的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知道你命运悲惨,被封锁在剑中,不得脱身,我不求这莫邪剑毁灭天地的力量,只希望能作为一柄称手的兵器罢了。莫邪,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把你释放,你在这魔剑之中一呆几千年,不得转世超生,现在你大仇早已经得报,留在剑中只是增加人间的杀戮而已,这对你对人,都不是好事。”
莫邪没有料到天狼居然会说这种话,不信地问道:“你脑子没有坏掉吧,有了我这莫邪剑,加上你的龙血,你足可以灭国破军,登上皇位,如此神奇的力量,你值得就此放弃吗?”
天狼朗声道:“登上皇位的代价如果是亿万生灵,那我宁可不要,今天的皇帝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至少能保一个国家安定,若是我起了夺位之念,那势必会引发战争,皇帝自己不会过来和我打,只会征发百姓,编组军队,到时候我若是用你这魔剑,死的只是无辜的平民而已,踩着平民百姓的尸体,戴上无数人的鲜血所染红的皇冠,那样的我也早已经迷失本性,如同禽兽一般,被你这邪灵所控制,最后恶贯满盈,发狂而死,又有何益?”
莫邪一声不吭地听着天狼说完,久久,才叹了口气:“想不到你居然可以如此大彻大悟,可以放弃这可怕的力量而不用。天狼。我真的要对你刮目相看了。只是你如果拿我这莫邪剑,只是想当一把普通的长剑用,不是太可惜了点吗。”
天狼突然想到了那楚天舒手中的干将剑。连忙问道:“那干将剑也有如此威力吗?”
莫邪微微一笑:“没有,干将只是一把有着怨灵之力的神兵,那些铸剑奴隶的怨灵有一些进了干将剑,但是我夫君的魂魄没有入内,所以此剑只有怨气,而无灵性,可以阴风寒气入伤口。却没有莫邪剑毁灭天地的力量。怎么,你见过干将剑?”
天狼点了点头:“不错,干将剑也已经现世。在我一个认识的人手中,刚才我突然想到了,所以问一问,其实我所需要的只是一把能在锋锐程度上不次于干将的宝剑。并不需要你所说的毁天灭地。莫邪。干将剑中没有剑灵,那我也可以允许你就此散去,重入轮回,下辈子好好投胎做个人吧。”
莫邪追问了一句:“你当真要放弃这莫邪剑的魔力?”
天狼沉声道:“就算我死了,也不想伤天害理,而且你说得对,此剑本就是魔物凶灵,只要用了一次。那就很难挡住继续使用的诱惑,最后只会迷失本性。连本体都会被你所反噬,等屠够了人间生灵之后,宿主死亡,而你这把邪剑则会等着下一个主人,我想那些取得了莫邪剑而没有用的人,也都是看出了你这剑的邪恶之处,所以战胜了自己对力量的渴望,而将之埋葬,他们都是真正的英雄,也往往是最后能夺得天下的雄主,真龙。并不是靠了你这把魔剑。”
莫邪叹了口气:“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却有这般见识,我真的是低估你了。也罢,既然你拔出了莫邪剑,就是我莫邪的主人,不过即使你想放我出剑,在你死之前都是不可能的,莫邪剑会与你结合,终你一生,只有等你死时,我才有可能出剑。你如果不想用我莫邪的力量,那我就转入沉睡,这把剑对你来说只是一把锋锐无匹的宝剑而已。”
天狼疑道:“我活着的时候就想放你出剑,这也不行吗?”
莫邪沉声说道:“不行,铸剑的时候我们对剑加入了上古的符咒,这就是我们剑灵的宿命,只有主人临死之时释放它,才可能让我重入轮回。天狼,你若是对自己有信心,一辈子不用我这莫邪剑的力量,那何不等到你死之后,我到时候自然可以得到解脱。”
天狼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你就沉睡吧,我不需要唤醒你。”
莫邪哈哈一笑:“天狼,我很好奇你能忍住多久。记住,若是想唤醒我,需要用你的龙血注入剑中的血槽,我喝了龙血,自然会醒,到时候你若是想催动破军之力,只需要念出那剑身上的符咒即可!”
天狼冷冷地说道:“我说过,这辈子我都不会需要,即使我死了,也不会让你再次害人的,你还是去沉睡吧。”
莫邪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来,仿佛是一个人渐行渐远,而声音则更加地虚无缥缈:“天狼,我等着你把我再次唤醒的那一天。”
天狼睁开了眼睛,不知不觉间,他发现自己已经浑身上下透湿,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刚才身上结冰后融化了的水,再一看那莫邪剑,剑身上的斑斑锈迹已经消失不见,而墨绿色的青铜剑身上,隐约可见一些难以辩论的古代文字,一道肉眼难辨的血槽,从剑身中央出现,一直到剑尖,里面一汪黑色的血渍,如毒液一样诡异地在槽中流动着,怎么也无法滴出来,也不知道是多少人的鲜血,才凝成了这么一滴诡异的血珠,让人不寒而栗。
天狼功行全身,这回没有任何异样,想必是那莫邪占据自己躯体不成,反被自己所压服,这才与自己立下了主从契约,天狼也曾经听说过这样的剑灵刀灵,虽然有正有邪,但对这种铸剑时就立下的上古血契,却是绝对的服众,既然说了不会主动夺舍害人,那就不会有假,但若是自己逆天行事,催动魔剑,那就会反过来被这魔剑所控,绝非虚言。
天狼长出一口气,收起莫邪剑,站起身,推开了房间的门,沉声道:“凤舞,你可以进来了。”
一道黑色的身影从小院外如闪电一般地奔了过来,凤舞如同幽灵一样地出现在了天狼的面前,一下子抓住了天狼的手,满眼都是欣喜:“天狼,你真的没事吗?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呢。”
天狼微微一笑:“此剑果然凶邪异常,不过剑灵已经被我压服了,以后不会再出来害人,现在我可以很自如地驾驭这把邪剑。凤舞,明天我们就可以合练那紫青剑法了。”(未完待续。。)
莫邪半天没有说话,小屋内顿时陷入了一阵死样的沉寂,久久,天狼才追问了一句:“莫邪,你还在吗?这个问题是不是不方便回答?还是所谓的神兵利器破军灭国之说,只是夸大其词?”
莫邪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激动起来:“不,我们炼制的神剑绝对可以破军灭国,这绝对不是吹嘘,天狼,当年孙武只提了三万吴兵,就击败了带甲百万的楚国,靠的就是莫邪剑毁天灭地的力量,只一击,十万楚国精锐便灰飞烟灭,这难道还会有假?”
天狼只听说过孙子和伍子胥伐楚,几乎把春秋最强的楚国灭亡,甚至连楚国国都都被吴军攻陷,楚王和大臣们的王后与正妻都被吴国将帅奸污,楚王的尸体也被伍子胥拉出来打成了肉泥,可是对这一战的过程却是不得而知,只知道吴军七战七捷,楚国几十万精锐在三万吴师面前,溃不成军,没想到这居然是莫邪剑的力量。
天狼连忙追问道:“真有如此神力?”
莫邪冷冷地说道:“这剑本就是汇聚了万年海底的寒铁,天上的火石之精,海中鲛人的油脂所制,论锋锐程度,断金切玉,吹毛断发亦不为过,可是只是如此程度,也不叫莫邪剑了,炼此魔剑之时,铸进了我莫邪母子,又杀了三千工匠以殉葬,故而怨气冲天,一旦全力释放,则足以毁天灭地,敌军即使有千军万马,也难当此剑一击。”
天狼倒吸一口冷气:“真的这么厉害吗?”他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莫邪笑道:“此剑的邪力就是如此霸道。第一次使用之时,是孙子伐楚,当时伍子胥持此剑。由于他并无龙血,因此为了驾驭此魔剑,生生苍老三十岁,故有伍員白发之说,可是在吴楚两军决战之时,伍子胥挥剑一击,十万楚国主力顿时化为灰烬。这是莫邪剑的第一次使用。”
“后来伍子胥被小人伯嚭所陷害,身死国灭,莫邪剑流落民间。后来被秦国大将白起所得,长平一战,白起挥剑一击,四十万赵军被杀得尸骨无存。连秦军自己也损失三十万人。从而成就了白起的杀神之名。世人皆道白起的终极魔功如何厉害,却不知白起真正杀破千军,靠的却是我莫邪剑的威力。”
天狼心中一动,连忙问道:“那白起的终极魔功又是怎么回事?你说的那伍子胥和白起都没有龙血,难道是靠的这终极魔功才能驾驭这邪剑?”
莫邪哈哈一笑:“不错,这终极魔功乃是上古魔神蚩尤传下来的神功,龙血是黄帝一系传下来的堂堂正正的英雄之血,可以驾驭莫邪。可是如果终极魔功练到了极致,更是可以激发这莫邪剑中的怨灵邪力。暴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
天狼“哦”了一声:“这么说龙血对这莫邪魔剑的刺激效果还没有终极魔功强了?”
莫邪“嗯”了一声:“不过用终极魔功来催动剑灵,固然可以一击发挥巨大的威力,但如此力量,伤天害理,有违天道,使用者必会反噬其身,不得善终,白起,伍子胥用此魔剑之时,身心受到巨大损伤,而不久之后也被其君主唾弃并斩杀,正是其滥用魔力,毁人害已的结果。”
天狼叹道:“原来这莫邪剑还有如此可怕的力量,那以后还有人再用吗?”
莫邪沉声道:“此后东汉末年,西凉军阀董卓在挖掘白起坟墓的时候又偶然得到了莫邪剑和终极魔功,在剿灭黄巾军起义时,董卓再次用了终极魔功催动莫邪剑,一招斩杀南阳十万黄巾军,不过董卓倒行逆施,为了不让白起那样被君主所诛杀的命运落到自己身上,不惜废掉汉皇,想要自己改朝换代,结果被义子吕布和王允联手诛灭,也算是报应不爽。”
“董卓死后,终极魔功连同莫邪剑一起失落不见,结果是被他的一个鲜卑族奴隶偷走,逃到了塞外,西晋末年八王之乱,这终极魔功和莫邪剑一起落到了羯族魔王石虎手中,他靠着这莫邪剑之力,横扫天下,由于其叔父石勒机缘巧合,身具龙血,而这石虎名为石勒的侄子,实际上是他的私生子,所以同时具备龙血和终极魔功,那威力更加可怕,终其一生,南征北战,几乎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中原的北方建立起了一个胡人的大帝国。”
天狼听说过石虎的事情,恨恨地说道:“这石虎乃是个残暴的魔王,在北方中原杀得汉人所剩无几,如人间地狱一般,天道不公,怎么把这莫邪剑给了这个邪神。”
莫邪说道:“这把剑往往是有力者得之,与正邪无关,石虎虽然一统半个天下,但即使有龙血护体,却因为杀气太重而影响子孙,晚年他的子孙互相攻杀,石虎也被活活气死,不得善终。最后他的养孙,汉人冉闵得到了这莫邪剑,这冉闵号称当世霸王,虽无龙血,但却有项羽留在人间的武魂附体,因此误打误撞地能发挥出这莫邪剑的最大邪力,一年之内,持此剑斩杀上百万胡人,逼得几百万匈奴人逃亡塞外,使得我华夏汉人不至于绝种。”
“只可惜冉闵杀心太重,虽有英雄武魂,却有干天和,最后鲜卑燕国从辽东进攻中原,他再用莫邪剑时,打到关键时候,剑却无法再度使用,最后落得个被俘杀的下场,自那以后,我这莫邪剑便跟着冉闵一起入葬,而终极魔功则与这莫邪剑分开,从此即使有人偶得莫邪剑,也无法用终极魔功催动了。”
天狼心中一动,问道:“你刚才说最后在唐朝的时候那个杀人魔王,起义军首领黄巢也用过你这剑,又是怎么回事?”
莫邪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那黄巢是个私盐贩子起家。平日里又喜欢盗墓,机缘巧合,让他误打误撞地挖到了冉闵的墓。顺便得到了我这把莫邪剑,这黄巢身具龙血,本来是上天注定要取代大唐的,可惜他鬼迷心窍,不行正道,在战场上不停地制动莫邪剑,所过之处。一片腥风血雨,最后足足杀人八百万,恶贯满盈。被天雷轰死,而莫邪剑也随着黄巢的死而散落人间,不知所踪,直到今天。才是由你第一次拔出。”
天狼叹了口气:“我也不是第一个得到莫邪剑的人。是别人相赠,不过大概是继黄巢之后,我是第一个拔出此剑的人罢了。莫邪,每次有人拔剑的时候,你都会象刚才那样,企图占据他的身体吗?”
莫邪恨恨地说道:“为何不占?这些人一个个拿了此剑,都只是想获得剑中的巨大力量罢了,每次用龙血或者是终极魔功驱动我这个剑灵之时。我那感觉就象是被扔回了那铸剑炉中,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而浑身如被烈焰所灼热,寸寸肌肤和骨骼都象是在融化,那种滋味,当真是痛不欲生。这些人却从来不顾我的哀求,只知一味催动,我越痛苦,这剑发挥的魔力就越大,天狼,难道我不应该反夺这些人的躯体吗?”
天狼沉声道:“那你老实说,这么多人里,有没有被你附过身的?”
莫邪哈哈一笑:“每个人最后都会被我夺去灵魂,附身于体,反正他们杀孽太多,早受天谴,我夺了他们的躯体,再去放手大杀,这莫邪剑也需要更多的人血才能保持魔力不散,天狼,你也想走这条道路吗?我会满足你的愿望,让你获得可以摧毁天地的力量。”
天狼断然道:“住口,你这邪灵,不要把我跟那些没有人性的魔鬼相提并论,他们只为一已私利,想要夺取天下,所以才需要你这魔剑的力量,而我用剑,只为救人,只为守护我必须守护之人,所以我用不着你这魔剑的力量,如果你想要我堕落入魔道,变得和那些人一样,那你是打错了算盘。”
莫邪轻蔑地一笑:“天狼,你不用这样义正辞严的,几乎每个人在第一次拿到我的时候,都会说和你几乎一模一样的话,满口都是大义,可是到了最后,没有人可以忍受住这魔剑的诱惑,想想看吧,只要掏出莫邪,奋力一击,千军万马在你面前就会灰飞烟灭,那一刻,你会觉得自己就是神,那些人没一个最后能拒绝这种诱惑的,因为当神当久了,没人愿意再做凡人。”
天狼冷冷地说道:“我并不象那些人,要夺取天下,自立为皇,人和人之间本就应该是平等的,仗着自己比别人的优越就骑在人头人,做威做福,那种人是我最见不得的。莫邪,我这一世不想再重复上辈子的老路,只想做个平凡的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知道你命运悲惨,被封锁在剑中,不得脱身,我不求这莫邪剑毁灭天地的力量,只希望能作为一柄称手的兵器罢了。莫邪,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把你释放,你在这魔剑之中一呆几千年,不得转世超生,现在你大仇早已经得报,留在剑中只是增加人间的杀戮而已,这对你对人,都不是好事。”
莫邪没有料到天狼居然会说这种话,不信地问道:“你脑子没有坏掉吧,有了我这莫邪剑,加上你的龙血,你足可以灭国破军,登上皇位,如此神奇的力量,你值得就此放弃吗?”
天狼朗声道:“登上皇位的代价如果是亿万生灵,那我宁可不要,今天的皇帝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至少能保一个国家安定,若是我起了夺位之念,那势必会引发战争,皇帝自己不会过来和我打,只会征发百姓,编组军队,到时候我若是用你这魔剑,死的只是无辜的平民而已,踩着平民百姓的尸体,戴上无数人的鲜血所染红的皇冠,那样的我也早已经迷失本性,如同禽兽一般,被你这邪灵所控制,最后恶贯满盈,发狂而死,又有何益?”
莫邪一声不吭地听着天狼说完,久久,才叹了口气:“想不到你居然可以如此大彻大悟,可以放弃这可怕的力量而不用。天狼。我真的要对你刮目相看了。只是你如果拿我这莫邪剑,只是想当一把普通的长剑用,不是太可惜了点吗。”
天狼突然想到了那楚天舒手中的干将剑。连忙问道:“那干将剑也有如此威力吗?”
莫邪微微一笑:“没有,干将只是一把有着怨灵之力的神兵,那些铸剑奴隶的怨灵有一些进了干将剑,但是我夫君的魂魄没有入内,所以此剑只有怨气,而无灵性,可以阴风寒气入伤口。却没有莫邪剑毁灭天地的力量。怎么,你见过干将剑?”
天狼点了点头:“不错,干将剑也已经现世。在我一个认识的人手中,刚才我突然想到了,所以问一问,其实我所需要的只是一把能在锋锐程度上不次于干将的宝剑。并不需要你所说的毁天灭地。莫邪。干将剑中没有剑灵,那我也可以允许你就此散去,重入轮回,下辈子好好投胎做个人吧。”
莫邪追问了一句:“你当真要放弃这莫邪剑的魔力?”
天狼沉声道:“就算我死了,也不想伤天害理,而且你说得对,此剑本就是魔物凶灵,只要用了一次。那就很难挡住继续使用的诱惑,最后只会迷失本性。连本体都会被你所反噬,等屠够了人间生灵之后,宿主死亡,而你这把邪剑则会等着下一个主人,我想那些取得了莫邪剑而没有用的人,也都是看出了你这剑的邪恶之处,所以战胜了自己对力量的渴望,而将之埋葬,他们都是真正的英雄,也往往是最后能夺得天下的雄主,真龙。并不是靠了你这把魔剑。”
莫邪叹了口气:“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却有这般见识,我真的是低估你了。也罢,既然你拔出了莫邪剑,就是我莫邪的主人,不过即使你想放我出剑,在你死之前都是不可能的,莫邪剑会与你结合,终你一生,只有等你死时,我才有可能出剑。你如果不想用我莫邪的力量,那我就转入沉睡,这把剑对你来说只是一把锋锐无匹的宝剑而已。”
天狼疑道:“我活着的时候就想放你出剑,这也不行吗?”
莫邪沉声说道:“不行,铸剑的时候我们对剑加入了上古的符咒,这就是我们剑灵的宿命,只有主人临死之时释放它,才可能让我重入轮回。天狼,你若是对自己有信心,一辈子不用我这莫邪剑的力量,那何不等到你死之后,我到时候自然可以得到解脱。”
天狼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你就沉睡吧,我不需要唤醒你。”
莫邪哈哈一笑:“天狼,我很好奇你能忍住多久。记住,若是想唤醒我,需要用你的龙血注入剑中的血槽,我喝了龙血,自然会醒,到时候你若是想催动破军之力,只需要念出那剑身上的符咒即可!”
天狼冷冷地说道:“我说过,这辈子我都不会需要,即使我死了,也不会让你再次害人的,你还是去沉睡吧。”
莫邪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来,仿佛是一个人渐行渐远,而声音则更加地虚无缥缈:“天狼,我等着你把我再次唤醒的那一天。”
天狼睁开了眼睛,不知不觉间,他发现自己已经浑身上下透湿,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刚才身上结冰后融化了的水,再一看那莫邪剑,剑身上的斑斑锈迹已经消失不见,而墨绿色的青铜剑身上,隐约可见一些难以辩论的古代文字,一道肉眼难辨的血槽,从剑身中央出现,一直到剑尖,里面一汪黑色的血渍,如毒液一样诡异地在槽中流动着,怎么也无法滴出来,也不知道是多少人的鲜血,才凝成了这么一滴诡异的血珠,让人不寒而栗。
天狼功行全身,这回没有任何异样,想必是那莫邪占据自己躯体不成,反被自己所压服,这才与自己立下了主从契约,天狼也曾经听说过这样的剑灵刀灵,虽然有正有邪,但对这种铸剑时就立下的上古血契,却是绝对的服众,既然说了不会主动夺舍害人,那就不会有假,但若是自己逆天行事,催动魔剑,那就会反过来被这魔剑所控,绝非虚言。
天狼长出一口气,收起莫邪剑,站起身,推开了房间的门,沉声道:“凤舞,你可以进来了。”
一道黑色的身影从小院外如闪电一般地奔了过来,凤舞如同幽灵一样地出现在了天狼的面前,一下子抓住了天狼的手,满眼都是欣喜:“天狼,你真的没事吗?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呢。”
天狼微微一笑:“此剑果然凶邪异常,不过剑灵已经被我压服了,以后不会再出来害人,现在我可以很自如地驾驭这把邪剑。凤舞,明天我们就可以合练那紫青剑法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