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恶灵骑士,强尼·布雷斯。(五更,求推荐票和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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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洛杉矶。
作为美国的除去纽约的第二大城市,洛杉矶的繁华可想而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他最贴切,李和风不是第一次到加州,但是却是第一次到洛杉矶。
在成龙历险记位面时他在旧金山待了不少时间,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过洛杉矶,而这次,也算得上是李和风第一次到洛杉矶来。
不过他来洛杉矶可不是玩的。
此刻的李和风已经换了另外一身装备,一席黑皮大衣,一副黑色墨镜,在高大挺拔的身躯衬托下,李和风看起来就如同秘密组织的特工一般。不过,那也只是看起来像。
此刻的李和风正站在街边,在他的手中正拿着一张报纸。
“报纸多少钱。”
“1美元。”报刊老板看了看李和风,开口道。不过让他诧异的是,李和风明明是华人,但是他说的英语,比起他都还要流利,这让他很惊讶。
随手从包内掏出一张一百面值的富兰克林(美钞)丢给报刊老板,李和风便直接拿着报纸离开了。
“嗨,先生,您忘记找钱了。”你报刊老板看着李和风离开的身影喊道,不过李和风并没有理会他。
“真是让他讨厌的资本主义,不过我喜欢。”在检查完钱是真的以后,半空老板轻轻的把一百面值的富兰克林放入包内,口中呢喃道。
而另一边的李和风则是拿着手中的报纸,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七十年代末,要想对这个世界有一些了解,如果没有什么好办法的话,看报纸就是最简单的方法。
“明晚七点,爆火强尼将挑战20辆大卡车,飞跃足球场......。”
看着手中的报纸,李和风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爆火强尼,不正是恶灵骑士中的主角,强尼·布雷斯嘛。那个跟恶魔七大恶魔之一的墨菲斯托做交易,把灵魂出卖恶魔,获得地狱之火能力的家伙。
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碰到了这个家伙,对于地狱之火,李和风有很大的兴趣,不是因为他的破坏力,而是因为地狱之火的灵性。
地狱之火有灵性,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灵性,从它可以把自己附着之物变成有生命的武器就可以看出,地狱之火具有很强的灵性,而李和风需要的,就是有灵性的火焰。
他的黑炎温度虽然高,但是灵性不足,不是因为黑炎不够强,而是因为黑炎出现的时间太晚,让它没有哪个时间蜕变出强大的灵性。
和异火这些火焰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黑炎是李和风创造的,而异火是天地所生,所以异火天生便具有灵性,而黑炎没有。
哪怕吞噬了数十种异火,黑炎的灵性依旧不够,这是李和风所烦恼的,如今看到强尼·布雷斯,李和风觉得他可以做些什么了。
至于强尼失去力量之后是死是活,那就跟李和风没什么关系了。
地狱之后是墨菲斯托赐予强尼的,恶魔在人间很虚弱,因此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人来为他们跑腿,也就是所谓的手下,而莫非托斯选择了强尼,地狱之火可以说是一个契约力量。
但是李和风相信系统比那个所谓的契约更强。
至于那些个什么巫心魔(墨玉托斯的儿子),要是心情好他或许会帮忙解决那个家伙。
拿着报纸,李和风就这样慢慢的消散在了街道上。
………………。
洛杉矶纪念球场。
李和风依旧是一席黑色大衣,不过此刻多了一定绅士帽,被他斜斜的带着头上,再加上是夜晚,让人难以看清他的样貌。
抬头看了看纪念馆的上方,一张巨大的横幅正挂在墙壁上,横幅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强尼·布雷斯,跟原著中的他完全一模一样,李和风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家伙也算是超级巨星了吧。”嘴角轻轻一笑,李和风抬脚直接向纪念馆走进去,他并没有买门票,但是那收票的人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一般,直接就让他进去了。
一个走在李和风身后的男子看到李和风连门票都不用就直接走了进去,便也想如同李和风一般直接走进去,不过他直接被收票员给拦了下来。
“嗨,伙计,你的门票。”
男子一愣,“那家伙不是也没用门票吗?他怎么可以进去。”男子指着进去的李和风背影说道。
收票员看了李和风的背影一眼。“伙计,他已经给我门票了。”
男子一愣,对于收票员的‘睁眼说瞎话’,他是真的服气了,不过他只是感觉有一些不公平罢了,急于进去的他也没在多说什么,而是直接拿出买好的门票递给了收票人,随后进了体育场。
他哪里知道,李和风那是给那收票人的脑海内种入了一个他已经给票的记忆,对于李和风来说,这样的事情他只需要一个眼神便可以轻松办到。
当李和风进入体育场的时候,整个体育场已经是人山人海,整个体育场的作为有九成已经坐满,可想而知强尼这家伙有多火爆。
随便找了个高处的位子,李和风便往哪里一坐。
不过李和风的运气不算好,因为在他坐下之后,他的身旁直接就来了几个纹着纹身的二五青年,带着耳环纹着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而且看着几人的样子,似乎就是奔李和风来的。
“嗨,小子,有没有钱,哥几个最近手里头有点紧。”一个黑人男子走到李和风旁边的座位上,直接坐下说道。
此刻整个体育场早就因为强尼的出现,而热闹不已,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李和风这便所发生的事情。
“哟,竟然还是个黄皮猴子,小子,我劝你最好识相一点,不然我可不知道我们会干出什么来,是不是啊,伙计们。”
“是啊,哈哈哈。”
“都说黄皮猴子有钱,看来我们今天要大赚一笔了。”
“鲍勃,晚上夜店又可以继续嗨了。”
众人一阵欢乐,就好像吃定了李和风一般,事实上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挑谁都好,但是偏偏挑了李和风,这已经注定了他们的倒霉。
“哦,你们要钱?。”李和风手往包里一伸,等手中伸出了的时候,手中已经拿着一叠富兰克林,那黑人男子顿时眼睛一磴。
这么一叠美金,起码有一万美元了,在七十年代末,一万美金那可是一笔巨款。
“果然,黄皮猴子都是最有钱,也最好抢的。”看到李和风拿出钱,那黑人男子双眼中顿时露出贪婪的神色,嘴里低声呢喃的同时,手直接向李和风手中的那叠富兰克林伸去,打算把它据为己有,他没有注意的是李和风那微微翘起的嘴角以及冷笑。
下一刻,那原本要碰到李和风的黑人男子自体内升起一股火焰,几乎瞬间的功夫便把他化作了一堆灰飞,而他的那些伙伴正准备尖叫,李和风直射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便直接布了黑人男子的后尘。
而下方带着头盔,已经要开始飞跃足球场的强尼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往李和风所在的方向看了一下,不过因为李和风所在的位置被人挡住了,他什么都没看到。
随后强尼直接收回了眼神,把刚刚那种心揪的感觉当成了自己的幻觉。
美国加州,洛杉矶。
作为美国的除去纽约的第二大城市,洛杉矶的繁华可想而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他最贴切,李和风不是第一次到加州,但是却是第一次到洛杉矶。
在成龙历险记位面时他在旧金山待了不少时间,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过洛杉矶,而这次,也算得上是李和风第一次到洛杉矶来。
不过他来洛杉矶可不是玩的。
此刻的李和风已经换了另外一身装备,一席黑皮大衣,一副黑色墨镜,在高大挺拔的身躯衬托下,李和风看起来就如同秘密组织的特工一般。不过,那也只是看起来像。
此刻的李和风正站在街边,在他的手中正拿着一张报纸。
“报纸多少钱。”
“1美元。”报刊老板看了看李和风,开口道。不过让他诧异的是,李和风明明是华人,但是他说的英语,比起他都还要流利,这让他很惊讶。
随手从包内掏出一张一百面值的富兰克林(美钞)丢给报刊老板,李和风便直接拿着报纸离开了。
“嗨,先生,您忘记找钱了。”你报刊老板看着李和风离开的身影喊道,不过李和风并没有理会他。
“真是让他讨厌的资本主义,不过我喜欢。”在检查完钱是真的以后,半空老板轻轻的把一百面值的富兰克林放入包内,口中呢喃道。
而另一边的李和风则是拿着手中的报纸,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七十年代末,要想对这个世界有一些了解,如果没有什么好办法的话,看报纸就是最简单的方法。
“明晚七点,爆火强尼将挑战20辆大卡车,飞跃足球场......。”
看着手中的报纸,李和风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爆火强尼,不正是恶灵骑士中的主角,强尼·布雷斯嘛。那个跟恶魔七大恶魔之一的墨菲斯托做交易,把灵魂出卖恶魔,获得地狱之火能力的家伙。
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碰到了这个家伙,对于地狱之火,李和风有很大的兴趣,不是因为他的破坏力,而是因为地狱之火的灵性。
地狱之火有灵性,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灵性,从它可以把自己附着之物变成有生命的武器就可以看出,地狱之火具有很强的灵性,而李和风需要的,就是有灵性的火焰。
他的黑炎温度虽然高,但是灵性不足,不是因为黑炎不够强,而是因为黑炎出现的时间太晚,让它没有哪个时间蜕变出强大的灵性。
和异火这些火焰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黑炎是李和风创造的,而异火是天地所生,所以异火天生便具有灵性,而黑炎没有。
哪怕吞噬了数十种异火,黑炎的灵性依旧不够,这是李和风所烦恼的,如今看到强尼·布雷斯,李和风觉得他可以做些什么了。
至于强尼失去力量之后是死是活,那就跟李和风没什么关系了。
地狱之后是墨菲斯托赐予强尼的,恶魔在人间很虚弱,因此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人来为他们跑腿,也就是所谓的手下,而莫非托斯选择了强尼,地狱之火可以说是一个契约力量。
但是李和风相信系统比那个所谓的契约更强。
至于那些个什么巫心魔(墨玉托斯的儿子),要是心情好他或许会帮忙解决那个家伙。
拿着报纸,李和风就这样慢慢的消散在了街道上。
………………。
洛杉矶纪念球场。
李和风依旧是一席黑色大衣,不过此刻多了一定绅士帽,被他斜斜的带着头上,再加上是夜晚,让人难以看清他的样貌。
抬头看了看纪念馆的上方,一张巨大的横幅正挂在墙壁上,横幅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强尼·布雷斯,跟原著中的他完全一模一样,李和风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家伙也算是超级巨星了吧。”嘴角轻轻一笑,李和风抬脚直接向纪念馆走进去,他并没有买门票,但是那收票的人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一般,直接就让他进去了。
一个走在李和风身后的男子看到李和风连门票都不用就直接走了进去,便也想如同李和风一般直接走进去,不过他直接被收票员给拦了下来。
“嗨,伙计,你的门票。”
男子一愣,“那家伙不是也没用门票吗?他怎么可以进去。”男子指着进去的李和风背影说道。
收票员看了李和风的背影一眼。“伙计,他已经给我门票了。”
男子一愣,对于收票员的‘睁眼说瞎话’,他是真的服气了,不过他只是感觉有一些不公平罢了,急于进去的他也没在多说什么,而是直接拿出买好的门票递给了收票人,随后进了体育场。
他哪里知道,李和风那是给那收票人的脑海内种入了一个他已经给票的记忆,对于李和风来说,这样的事情他只需要一个眼神便可以轻松办到。
当李和风进入体育场的时候,整个体育场已经是人山人海,整个体育场的作为有九成已经坐满,可想而知强尼这家伙有多火爆。
随便找了个高处的位子,李和风便往哪里一坐。
不过李和风的运气不算好,因为在他坐下之后,他的身旁直接就来了几个纹着纹身的二五青年,带着耳环纹着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而且看着几人的样子,似乎就是奔李和风来的。
“嗨,小子,有没有钱,哥几个最近手里头有点紧。”一个黑人男子走到李和风旁边的座位上,直接坐下说道。
此刻整个体育场早就因为强尼的出现,而热闹不已,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李和风这便所发生的事情。
“哟,竟然还是个黄皮猴子,小子,我劝你最好识相一点,不然我可不知道我们会干出什么来,是不是啊,伙计们。”
“是啊,哈哈哈。”
“都说黄皮猴子有钱,看来我们今天要大赚一笔了。”
“鲍勃,晚上夜店又可以继续嗨了。”
众人一阵欢乐,就好像吃定了李和风一般,事实上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挑谁都好,但是偏偏挑了李和风,这已经注定了他们的倒霉。
“哦,你们要钱?。”李和风手往包里一伸,等手中伸出了的时候,手中已经拿着一叠富兰克林,那黑人男子顿时眼睛一磴。
这么一叠美金,起码有一万美元了,在七十年代末,一万美金那可是一笔巨款。
“果然,黄皮猴子都是最有钱,也最好抢的。”看到李和风拿出钱,那黑人男子双眼中顿时露出贪婪的神色,嘴里低声呢喃的同时,手直接向李和风手中的那叠富兰克林伸去,打算把它据为己有,他没有注意的是李和风那微微翘起的嘴角以及冷笑。
下一刻,那原本要碰到李和风的黑人男子自体内升起一股火焰,几乎瞬间的功夫便把他化作了一堆灰飞,而他的那些伙伴正准备尖叫,李和风直射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便直接布了黑人男子的后尘。
而下方带着头盔,已经要开始飞跃足球场的强尼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往李和风所在的方向看了一下,不过因为李和风所在的位置被人挡住了,他什么都没看到。
随后强尼直接收回了眼神,把刚刚那种心揪的感觉当成了自己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