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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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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次不是说要杀我了?赵德基,秦桧,金兀术,瞧瞧,这三个原本才是你的大敌,你直到如今,杀了几个?”

    她微微握紧拳头,又松开。

    “不对,本太子差点忘了,你其实已经不想杀本太子了,哈哈哈哈,因为你觉得本太子对你不错,感动了?”他瞟她一眼,神情轻佻,“说不定,若是本太子帮你杀了秦桧,你倒真的可能嫁给我。想想,这一笔买卖其实不错,能够娶岳鹏举的遗孀做王妃,花溶,这比一个大胜仗更能提升我们大金的士气,比要你们宋国的皇后做小妾更有成就感……”他无限神往,“宋国皇后名义上是母仪天下,但宋徽宗父子昏庸无道,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威信,折辱他们也没多大乐趣。但岳鹏举就不同了,他名满天下,你们大宋谁不敬仰?甚至就连跟他交手的金军也得尊他一声‘岳爷爷’,我一生纵横宋金辽,可是,偏偏败在他手下,真是一辈子的遗憾。花溶,如果你肯嫁给我,说不定,我真的会动动心思,考虑考虑,看到底值不值得帮你杀秦桧……”

    花溶倒笑起来,握着的拳头又松开了,语气像在跟老朋友聊天:“四太子,恐怕让你失望了,我的确压根没想过要嫁你。也真的没有相信过你,假作真时真亦假,这是我对你永远的看法。你的所谓‘真心’永远包含着阴谋和算计,我再不济,上当的次数多了,好歹也有个提防。”

    “哦?这么说,没有了利用价值,杀了秦桧、赵德基,下一个就轮到我了?”他笑道,“当然,如果你能杀得了这二人的话!”

    她十分认真地想了想才回答这个问题:“你自然是凶手,但不属于元凶。我当然曾想杀你,但是,杀你太困难,无从选择。所以,自你帮我杀了王君华后,我就没再打算杀你了。”

    “现在没有,那以后呢?”

    “以后也不会。四太子,以后,我们恩怨两清,再见,哦,不,不用见了。”

    “你别以为我想见你,若不是因为文龙,我早就不想跟你见面了。”

    “文龙也没什么好见的。他是陆登之子,是被你屠杀的宋国的将领之子,你见不见他又有什么关系?四太子,拜托,收起你那副假惺惺的大仁大义。”

    金兀术盯着她,看她要走到门口了,又开口:“花溶,你别忘了,本太子靠不住,秦大王这个盗贼更靠不住,他可是没有任何道德情操可言的。天下男人,其实都差不多德性;不要怪本太子没有提醒你,你若去送死了,你的儿子就彻底成了孤儿,说不定,岳鹏举就绝后了……”

    她还是没有愤怒:“多谢提醒,我知道了。”

    她说这话时,根本不曾回头,只一径往前走,步履十分从容。金兀术死死盯着她,唯有那双露在外面的手,从青葱玉润,到遍布沧桑,坚韧地握着,能看见手背上青筋,在血管里流淌着无尽的愤怒。

    “花溶!”

    她已经走出门外了,不曾回头,也没有停下。

    “花溶,你要送死尽管去,我巴不得岳鹏举绝后,他没有被斩草除根,你帮着他被斩草除根,我一定会非常高兴,哈哈哈哈……”

    “花溶……花溶……花溶……”

    他叫了三声,然后闭嘴,走到门口。她走得越来越快,夏日的风将她的头发吹得更加凌乱,他发现那个女人的背影如此寥落,却绝不狼狈。就算是现在,她依旧丝毫也没有狼狈。

    老管家一颠一颠地跑进来:“四太子,夫人怎么走了?”

    他神情暧昧,将“夫人”二字说得很婉转,金兀术看着他那张充满了八卦和窥探的昏花老眼,闭上眼睛,重重地坐在巨大的良木椅子上。再睁开,旁边的案几上摆了全套的钧窑餐具,那么灿烂典雅的玫红色,一套巧夺天工的艺术品。那是当初在草原上时,他送到花溶的帐篷里的。她怀着复仇的目的而来,不惜委曲求全,为了“讨好”自己,某一次,她曾穿着宋朝的宫装,带着儿子,在一众姬妾面前款款而来,为自己“煎茶”。那时的喜悦,毕生难忘,最最接近幸福的边缘,娇妻幼子,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一同起居,那是战后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他愤愤的,既然要委曲求全,为什么不干脆做到底?一个女人,一辈子也没有安分过,永远都在死亡边缘折腾不休。

    素手翻飞,无穷变化的花鸟虫鱼,大宋灿烂若锦的高度的物质文明,自己半生梦想的温柔旖旎,情投意合——那种红袖添香的喜悦,他想,自己这一辈子只怕是再也享受不到了。

    老管家发现他神情异样,吃了一惊,急忙叫“四太子”,他脸色惨白,一口血又吐了出来。老管家慌忙扶住他“小的马上传巫医……”

    他摇摇头,自己摸出一颗药丸服下。早年的伤加上毒药的威力,虽然祛除,但有些已经深入骨髓,任凭大罗神仙下凡也是没有办法的。

    “四太子……”

    “我去休息一会就没事。”

    老管家退在一边,很是不安。金兀术假寐一会,正要起身,一名探子心急火燎地跑回来,在门口徘徊,却被阻拦。侍卫低声说:“现在不许去打扰四太子……”

    “我有急事。”

    “急事也不行。”

    金兀术睁开眼睛:“进来。”

    侍卫这才放行,探子冲进来,大声道:“禀报四太子……”

    金兀术见他满头大汗,眼皮倦得睁不开,却不得不打起精神问他:“又出什么事情了?有秦大王的下落了?”

    “不是,是白城子一带长期干涸,已经七七四十九天没下雨了,庄稼颗粒无收,有些流民聚众造反……”

    真是雪上加霜。秦大王这档子事情还没谱,封地又遇到大旱。

    白城子是金兀术的封地,算是他的私人地盘。他被封越国国王,这是金国有史以来的最大封国,领地内的一切租赋、猎物羊马,全部都归他所管辖。所以,四太子府邸才会积累如此富可敌国的财富。

    “四太子,您说该怎么办?当地的老百姓有些开始设坛祈雨了……”

    金兀术沉思半晌,才抬起头:“既是如此,本太子亲自去祈雨。”

    老管家急忙说:“这怎么行?四太子您这病……”

    他严厉道:“本太子能有什么病?立即准备,本太子马上去封地……”

    干旱了这么久,封地再也等不及了,救人如救火,这个比金国被抢劫的银两更急迫。那个有合刺去焦头烂额,反正龙虎大王也是他的亲信。而封地,除了自己,谁会去操心?

    马停在门口,一队精锐侍卫跟在后面,武乞迈匆匆忙忙拿了一些老管家准备好的药材追上来。金兀术一坐上乌骓马,一扬鞭,精神恢复了一点儿,却依旧面如土色。他苦笑一声,自己先前还嘲笑花溶该照镜子,其实,自己老得比她还厉害得多。这世界上,就算不报仇雪恨,折磨人的事情,也依旧多如牛毛。

    忽然想到花溶,微微有些失神,这个疯女人,不顾一切,冷面无情,铁石心肠,可是,天下几个人能有她这样不屈不挠的劲头?明知不可而为之。若是宋人多一些这种人,就不至于亡国了。别说女人,男人都找不出几个,人都好生恶死,好死不如赖活着,哪怕活得比狗还卑贱,尤其是女人,哪管什么大节荣辱,国仇家恨,打着各种爱情的幌子苟且偷生,本质上还不是贪图荣华富贵,一点小恩小惠就感天动地,把自己当了一往情深的仙女。就像耶律观音和王君华,说得好听是曲线救国,本质上,难道不是贪生怕死,好逸恶劳?

    男人有骨气的都少,女人就更不用说了,女人绝大多数更没骨气,全是卑躬屈膝之辈,否则,女真贵族人人怎能讨了上百个的小老婆?

    耶律观音常见,花溶这样的“蠢才”,世界上能有几个?

    可惜,这个疯女人一定是不管不顾地跑了,再要相见,也不知是猴年马月了。

    他一挥马鞭,马加速,正要跑过四太子府外面的那条长长的桦树林,忽然停下,一种奇怪的直觉,大喝一声:“出来。”

    果然,人影晃动,那是黑月光,乌黑的鬃毛在黄昏里抖动。因为是个阴天,所以不如昔日残阳下的闪闪发亮。

    他反倒楞了一下,花溶竟然还没走?依照她的脾气,也难得竟然还能留下。他忽然笑起来,兴高采烈地,也不知在笑什么。他这样笑的时候,忽然满脸的真心诚意,仿佛燕京街头,自己第一次面见的扎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普通人,带着淳朴的天性,既非战争狂人,也非腹黑政客;就一个普通的金人而已。

    金兀术,向来是一个变脸高手,他可以在顷刻之间,转换无数个角色。所以,自己认为他是伶人,那是绝对没有错的,而且是高超绝妙的伶人,时忠时奸,时好时坏,随心所欲,稍微反应慢一点的人,是根本无法适应的。

    花溶看着他满脸的笑容,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从正面看过去,金兀术面如土色,仿佛已经步入了人生的暮年,昔日的凶残暴戾,甚至他装出来的风度翩翩都不见了,像霜打过的茄子,恹不溜秋。原来,和他认识也那么久了?也过去许多年了?

    “花溶,你为什么不走?”

    花溶没有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