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大大的英雄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一秒记住【武林小说网 www.50xs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但是,秦大王绝不会这么跑,他训练的几千精锐,尤其是那笔银两。多达15万两,要在宋金两国守军的眼皮子底下通过,还是不那么容易的。秦大王可以放弃一切,但这些,他是绝不会放弃的。
初得那个确切的宝藏消息,他也吃了一惊,立刻派海陵出击。但是,他也知道,也许,这不过是一个诱饵而已,秦大王向来如此,一开始他就不相信,秦大王的宝藏会这么容易找到。
果然,也因为这一拖延,秦大王估计正好逃脱了沿途金军的追捕搜索,已经窜到了边境。秦大王果然是个狠角色,可是,他忘了,他是在跟谁作战。轮到计谋,他不过是一个海盗而已。要在自己面前花样玩尽,只怕还没有那么容易。
马背上的颠簸,没有哪一次,他如今日这样疲惫,仿佛不堪重负。战争,也是一种负荷。身后,武乞迈等侍卫担忧地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本来,关口作战不比山地,大金出动大批拐子马对付秦大王,已经是杀鸡焉用牛刀了,难道四太子还担心?
武乞迈和所有金军一样,几乎都是抱着全胜的希望,而且边境早已增设了重重关卡,哪怕是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何惧他秦大王?
他从后面看去,只见四太子骑在马背上,疲惫地闭着眼睛,微微的,竟然如睡着了一般。四太子,何以如此?
一路的风,一路的露水,一路的芳草朝阳——这还是一段有树林的山路,青草上的露水打湿了马蹄;金兀术在马背上,一低头,一根斜斜的枝桠扫在头顶,滴下冰凉的露水。忽然想起苏东坡的词: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
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眼前闪过的是那个开封城里,茶楼上,纤手端茶,眉目姣好的女子,那么茂盛的少女的风华,敛尽英气,只余柔媚。大金女子粗手大脚,他粗读此词时,很难想象“冰肌玉骨”到底是什么东西,但那一次后,就明白了。
她即等于一切的美好诗词,如唐诗宋词为之定做。
倩影缭绕,一缕柔香,却是秦大王的身影,粗犷,可恶,充满了暴戾和嘲笑——兀术活乌龟!兀术活乌龟!
他的形象重叠,将她遮掩,甚至合二为一。魔鬼附身,她被魔鬼附身。
“杀,杀了秦大王!”
“杀,杀了花溶!!!”
他高喊一声,蓦然惊醒。
“四太子,您不用担心,秦大王一定跑不了。”
他一怔,方才原是假寐。被梦魇着了。竟然在马背上疲倦如此。原来,自己真的老了。他想,陆文龙一直可怜他的妈妈,可是,谁又来可怜自己?
武乞迈低声说,带了笑容:“恭喜四太子,您后继有人,小小王子还等着您回去呢……”
他没有做声,心里却立刻觉得安慰。要是昔日武乞迈这样说,他一定会制止,但今天,他只是感激地看一眼这名侍卫,毕竟是长期跟随的老仆了,多多少少,他最知道自己的心,比一切女人都贴心。
在绝望到来之前,总算有一丝希望,毕竟,血浓于水啊。也许,这就是上苍对自己最大的安慰?
金兀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是恨意,仿佛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秦大王,只要杀了秦大王,万事皆休。就如当初杀了岳鹏举,就天地平和了。他紧紧地握住缰绳,一挥鞭,乌骓马飞速往前。
这一次,无论如何要捉住秦大王,于公于私,都非杀了秦大王不可!
越往前,地势越是平坦越是荒凉。
偶尔一棵高大的树也被啃噬成光秃秃的,现在,就连土拨鼠也看不见了。前面一座空哨,平素无人,本是来去自如的。但是,今天,显然已经为金军所把守。依照秦大王多年的经验,只等入黑,偷袭便能得手,硬闯出去。
众人停下,选了一个最隐蔽的位置,最高位的点,只等夜幕的降临,好突围出去。
花溶站在高地上,遥遥看着前面,视线里,已经是宋国边境内连绵起伏的大山。天那么蓝,云彩丝丝的飘摇。她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家,山清水秀,前面一条流淌的小河,长满了野生的芦苇。到芦苇成熟的时候,采一把芦花拿在手里,对着吹一口气,便如雪花一般纷纷扬扬,洒满天空。许多同龄的小女孩追着跑着,无忧无虑,像追赶一朵一朵的彩云。彩云朵朵,杨花满天,多么美丽的景致,在很多年里,自己一直过着这样美好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自己竟然已经忘记了许多年了。家先亡国也破,丈夫也死了,对于宋国,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只是,为什么要在此时想起自己的故乡?
她出神地看着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影影绰绰。她想,总比呆在金国好吧。她想,那片海洋,总比金国好吧,何况,还有自己的儿子,自己的骨血。
在她身边,秦大王正观看了地形,寻思着如何最有效地逃过这一劫。他收回目光,只见她刚好低下头去,便露出一大截雪白的颈子,修长,柔美,带着一点凄楚的忧伤。他眼睛忽然睁大,瞳孔略微收缩,浑身顿时燥热起来,恨不得对着那一截雪白轻轻咬下去。
花溶听得他浓浊的呼吸声,抬起头,接触到他火辣辣的目光,面上一红,嗔着低声说:“你傻啦?”
他哈哈低笑,悄然拉住她的手:“丫头,我迫不及待要成亲了。”
“哼。”
他的声音异常柔和:“丫头,过了这里,我们就要找到小虎头了。你开不开心?”
她笑靥如花,仿佛看到儿子胖墩墩的小手,软软的声音,一声一声地叫“妈妈,妈妈”,那是自己和鹏举的骨血,自己,今后是再也不会离开他了。一定要好好将他抚育成人,对得起他父亲的一世英名。
要回宋国,因为那里还有丈夫的坟茔。所以,才那么急迫地要回去。
她忽然不敢看秦大王火热的目光,直到此时,那个炽爱的,惨死的身影,自己怎么忘得掉?本来,经历了这么多,以为可以淡然!原来,没有么?从没淡忘过么?对于挚爱的亲爱的人,穷其一生,又怎么忘得了?
她微微慌乱,转移了话题,再次叹息:“只可惜文龙……”
秦大王也无话可说,暗忖那小子,自己给他讲了那么多金兀术的卑鄙事,他都不听。早知如此,就干脆把他的身世告诉他好了。
“唉,老子真后悔,早知如此,不如把金兀术的嘴脸告诉他,金兀术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啊,看他还跟不跟那厮……”
但见花溶不以为然的目光,他呵呵一笑,住口不语,也罢,这小子不跟着花溶,那也是他的命,谁也无可奈何。
“金兀术待孩子,也算真正好。让一个孩子知道了仇恨,又无法报仇,以后一生都活得没有什么乐趣,那对他有什么好处?秦尚城,幸好你不曾告诉他。”
“你一再叮嘱我不许说,我岂敢说?”
花溶见他还非常遗憾的样子,哭笑不得。她从这里的高处看下去,甚至能看到前面金军的哨楼。过了这里,也许就一生不会再回头了。至于陆文龙,也许这一生也没有机会再见了。
她心里很是怅然,秦大王低声问:“丫头,你在想什么?”
她悄然问:“那批银两确定安全?”
“安全!只可惜了绢帛,带不出去,只好给海陵……”
25万绢帛,10万银子,大多都落入了金军手里。秦大王本意还是希望如果实在带不走就便宜耶律大用一把,但没想到金军动作那么迅猛,耶律大用根本没得到太大好处。他们此时还不知道那场大战,花溶微微有些遗憾,这25万两银子和25万绢帛,是大宋成千上万民众的血汗,多半来自东南的税收。早在岳鹏举军中时,她就知道江南福建一带,虽然富饶,但人民的赋税之重难以想象,就算是丰收年,也难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每一年都要向金国纳贡如此巨大的银子,他们凭什么?难道前十几年从宋国搜刮去的还不够?
依照她的性子,这批银子要是能全部带回宋国,那该多好?要知道,金人多得一分,便是多增加一分屠杀宋人的武器和财力。就算是分给散布在两河抗金的民间义士,或者遭遇了大旱的难民也是好的。只可惜,先就损失了一大半。但若不损失,自己等人,连走到现在都不可能。
秦大王见她懊恼,低声说:“丫头,别懊恼啦。我们能活着就不错了。”
她其实也不是懊恼,就说:“这银子,我们找个合适而安全的机会,是不是分给两河的灾民?”
“随你。反正老子一辈子没做过善事。你要做,你就做。”秦大王兴致勃勃,“我还认得两河一带的一个抗金小头目,是去年冬天跟金军作战时无意中认识的。我们出面不方便,交给他,是最好不过了……”
她嫣然一笑,看着他:“秦尚城,你这次,可真是大大的英雄!比任何一件事都做得好。我回去后,要马上讲给小虎头听,若是他知道自己的阿爹如此英雄了得,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
但是,秦大王绝不会这么跑,他训练的几千精锐,尤其是那笔银两。多达15万两,要在宋金两国守军的眼皮子底下通过,还是不那么容易的。秦大王可以放弃一切,但这些,他是绝不会放弃的。
初得那个确切的宝藏消息,他也吃了一惊,立刻派海陵出击。但是,他也知道,也许,这不过是一个诱饵而已,秦大王向来如此,一开始他就不相信,秦大王的宝藏会这么容易找到。
果然,也因为这一拖延,秦大王估计正好逃脱了沿途金军的追捕搜索,已经窜到了边境。秦大王果然是个狠角色,可是,他忘了,他是在跟谁作战。轮到计谋,他不过是一个海盗而已。要在自己面前花样玩尽,只怕还没有那么容易。
马背上的颠簸,没有哪一次,他如今日这样疲惫,仿佛不堪重负。战争,也是一种负荷。身后,武乞迈等侍卫担忧地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本来,关口作战不比山地,大金出动大批拐子马对付秦大王,已经是杀鸡焉用牛刀了,难道四太子还担心?
武乞迈和所有金军一样,几乎都是抱着全胜的希望,而且边境早已增设了重重关卡,哪怕是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何惧他秦大王?
他从后面看去,只见四太子骑在马背上,疲惫地闭着眼睛,微微的,竟然如睡着了一般。四太子,何以如此?
一路的风,一路的露水,一路的芳草朝阳——这还是一段有树林的山路,青草上的露水打湿了马蹄;金兀术在马背上,一低头,一根斜斜的枝桠扫在头顶,滴下冰凉的露水。忽然想起苏东坡的词: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
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眼前闪过的是那个开封城里,茶楼上,纤手端茶,眉目姣好的女子,那么茂盛的少女的风华,敛尽英气,只余柔媚。大金女子粗手大脚,他粗读此词时,很难想象“冰肌玉骨”到底是什么东西,但那一次后,就明白了。
她即等于一切的美好诗词,如唐诗宋词为之定做。
倩影缭绕,一缕柔香,却是秦大王的身影,粗犷,可恶,充满了暴戾和嘲笑——兀术活乌龟!兀术活乌龟!
他的形象重叠,将她遮掩,甚至合二为一。魔鬼附身,她被魔鬼附身。
“杀,杀了秦大王!”
“杀,杀了花溶!!!”
他高喊一声,蓦然惊醒。
“四太子,您不用担心,秦大王一定跑不了。”
他一怔,方才原是假寐。被梦魇着了。竟然在马背上疲倦如此。原来,自己真的老了。他想,陆文龙一直可怜他的妈妈,可是,谁又来可怜自己?
武乞迈低声说,带了笑容:“恭喜四太子,您后继有人,小小王子还等着您回去呢……”
他没有做声,心里却立刻觉得安慰。要是昔日武乞迈这样说,他一定会制止,但今天,他只是感激地看一眼这名侍卫,毕竟是长期跟随的老仆了,多多少少,他最知道自己的心,比一切女人都贴心。
在绝望到来之前,总算有一丝希望,毕竟,血浓于水啊。也许,这就是上苍对自己最大的安慰?
金兀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是恨意,仿佛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秦大王,只要杀了秦大王,万事皆休。就如当初杀了岳鹏举,就天地平和了。他紧紧地握住缰绳,一挥鞭,乌骓马飞速往前。
这一次,无论如何要捉住秦大王,于公于私,都非杀了秦大王不可!
越往前,地势越是平坦越是荒凉。
偶尔一棵高大的树也被啃噬成光秃秃的,现在,就连土拨鼠也看不见了。前面一座空哨,平素无人,本是来去自如的。但是,今天,显然已经为金军所把守。依照秦大王多年的经验,只等入黑,偷袭便能得手,硬闯出去。
众人停下,选了一个最隐蔽的位置,最高位的点,只等夜幕的降临,好突围出去。
花溶站在高地上,遥遥看着前面,视线里,已经是宋国边境内连绵起伏的大山。天那么蓝,云彩丝丝的飘摇。她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家,山清水秀,前面一条流淌的小河,长满了野生的芦苇。到芦苇成熟的时候,采一把芦花拿在手里,对着吹一口气,便如雪花一般纷纷扬扬,洒满天空。许多同龄的小女孩追着跑着,无忧无虑,像追赶一朵一朵的彩云。彩云朵朵,杨花满天,多么美丽的景致,在很多年里,自己一直过着这样美好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自己竟然已经忘记了许多年了。家先亡国也破,丈夫也死了,对于宋国,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只是,为什么要在此时想起自己的故乡?
她出神地看着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影影绰绰。她想,总比呆在金国好吧。她想,那片海洋,总比金国好吧,何况,还有自己的儿子,自己的骨血。
在她身边,秦大王正观看了地形,寻思着如何最有效地逃过这一劫。他收回目光,只见她刚好低下头去,便露出一大截雪白的颈子,修长,柔美,带着一点凄楚的忧伤。他眼睛忽然睁大,瞳孔略微收缩,浑身顿时燥热起来,恨不得对着那一截雪白轻轻咬下去。
花溶听得他浓浊的呼吸声,抬起头,接触到他火辣辣的目光,面上一红,嗔着低声说:“你傻啦?”
他哈哈低笑,悄然拉住她的手:“丫头,我迫不及待要成亲了。”
“哼。”
他的声音异常柔和:“丫头,过了这里,我们就要找到小虎头了。你开不开心?”
她笑靥如花,仿佛看到儿子胖墩墩的小手,软软的声音,一声一声地叫“妈妈,妈妈”,那是自己和鹏举的骨血,自己,今后是再也不会离开他了。一定要好好将他抚育成人,对得起他父亲的一世英名。
要回宋国,因为那里还有丈夫的坟茔。所以,才那么急迫地要回去。
她忽然不敢看秦大王火热的目光,直到此时,那个炽爱的,惨死的身影,自己怎么忘得掉?本来,经历了这么多,以为可以淡然!原来,没有么?从没淡忘过么?对于挚爱的亲爱的人,穷其一生,又怎么忘得了?
她微微慌乱,转移了话题,再次叹息:“只可惜文龙……”
秦大王也无话可说,暗忖那小子,自己给他讲了那么多金兀术的卑鄙事,他都不听。早知如此,就干脆把他的身世告诉他好了。
“唉,老子真后悔,早知如此,不如把金兀术的嘴脸告诉他,金兀术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啊,看他还跟不跟那厮……”
但见花溶不以为然的目光,他呵呵一笑,住口不语,也罢,这小子不跟着花溶,那也是他的命,谁也无可奈何。
“金兀术待孩子,也算真正好。让一个孩子知道了仇恨,又无法报仇,以后一生都活得没有什么乐趣,那对他有什么好处?秦尚城,幸好你不曾告诉他。”
“你一再叮嘱我不许说,我岂敢说?”
花溶见他还非常遗憾的样子,哭笑不得。她从这里的高处看下去,甚至能看到前面金军的哨楼。过了这里,也许就一生不会再回头了。至于陆文龙,也许这一生也没有机会再见了。
她心里很是怅然,秦大王低声问:“丫头,你在想什么?”
她悄然问:“那批银两确定安全?”
“安全!只可惜了绢帛,带不出去,只好给海陵……”
25万绢帛,10万银子,大多都落入了金军手里。秦大王本意还是希望如果实在带不走就便宜耶律大用一把,但没想到金军动作那么迅猛,耶律大用根本没得到太大好处。他们此时还不知道那场大战,花溶微微有些遗憾,这25万两银子和25万绢帛,是大宋成千上万民众的血汗,多半来自东南的税收。早在岳鹏举军中时,她就知道江南福建一带,虽然富饶,但人民的赋税之重难以想象,就算是丰收年,也难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每一年都要向金国纳贡如此巨大的银子,他们凭什么?难道前十几年从宋国搜刮去的还不够?
依照她的性子,这批银子要是能全部带回宋国,那该多好?要知道,金人多得一分,便是多增加一分屠杀宋人的武器和财力。就算是分给散布在两河抗金的民间义士,或者遭遇了大旱的难民也是好的。只可惜,先就损失了一大半。但若不损失,自己等人,连走到现在都不可能。
秦大王见她懊恼,低声说:“丫头,别懊恼啦。我们能活着就不错了。”
她其实也不是懊恼,就说:“这银子,我们找个合适而安全的机会,是不是分给两河的灾民?”
“随你。反正老子一辈子没做过善事。你要做,你就做。”秦大王兴致勃勃,“我还认得两河一带的一个抗金小头目,是去年冬天跟金军作战时无意中认识的。我们出面不方便,交给他,是最好不过了……”
她嫣然一笑,看着他:“秦尚城,你这次,可真是大大的英雄!比任何一件事都做得好。我回去后,要马上讲给小虎头听,若是他知道自己的阿爹如此英雄了得,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