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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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的对面,花溶满面笑容地用采集的红叶放在粗糙的大瓷瓶里。屋子干净,桌几纤尘不染,一捧清水,一把红叶,间杂一些寻到的叶子和形状特殊的野草,点缀如一盆鲜美的插花,令这间小小的屋子,蓬荜生辉,充满朝气,充满一种乱世里的宁静和悠然。
秦大王和两个孩子掰手腕累了,破锣嗓子又忍不住想哼哼,见两个儿子如临大敌,大笑道:“老子唱得不好,叫妈妈唱,好不好?”
“好耶,妈妈唱得好。我们听妈妈唱。”
花溶微笑着回转身子,桌上放着一把残旧的古琴,那是老秀才的。老秀才还保持着本朝读书人的风雅,纵然是乱世之中,也朝夕带着这把古琴,偶尔,也试着给孩子们弹奏。但这些顽童,岂肯静心听他咿咿呀呀唱的啥?他常常感喟是对牛弹琴,所以,花溶等住下后,他听说花溶会弹琴,就干脆把这琴送给了花溶。
素朴的桌子,粗糙的凳子,透出一股子的拙雅。弹琴的人,十指芊芊,跟她的头发成反比,依旧是苍翠欲滴的,如削葱尖,漫漫地,从琴弦上划过,声音一滴一滴,如初夏的第一场雨,湿润,又凉爽: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这曲子,本是要关东大汉,打铁炉边,雄壮宏伟,沉浑曼丽……可是,在古琴的典雅下,却别有一番滋味。
陆文龙静静地听,少年情怀一时间柔肠百结,仿佛置身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环境,遗传基因里的天性欣赏被唤醒。他喜爱这曲子,远远胜过喜爱草原上的民歌。他问妈妈:“周郎是谁?”
“周郎呀?他叫周瑜,和诸葛亮齐名,是超级有名的大英雄,智谋卓绝。”
“他们这么厉害,为什么宋国还会打败仗?”
仅此一问,花溶不胜唏嘘。是啊,诸葛亮,周公瑾,一时风流;唐太宗,宋太祖,一世雄霸。只可惜,他们没有生在同一个时代,他们早已驾鹤西去。时无英雄,只有秦桧和赵德基,所以,只能丧权辱国,一个曾经人口近亿的文明大国,对一个13骑兵起家的小族俯首称臣。
陆文龙的困惑被淹没在她的低吟浅唱里,似明白,又不明白。宋国的一切,于他都是好奇的,新鲜的,又不可思议的。
秦大王闭着眼睛静听,这于他,是完全陌生的感觉,但却天然的适应,仿佛前辈子就该如此的。小虎头靠在他怀里,冲天辫子顶在他的下巴上,双手托着腮帮子,听得那么认真。小孩子,也有审美的能力,每次妈妈唱歌,他就安安静静,就连顽劣也忘记了。
一曲终了,她停下,手指还按在琴弦上,余韵缭绕,盈满屋子,一室花香。
秦大王睁开眼睛,迎上她的视线,温和,从容,又有丝丝的感慨。她包着头巾,密密地全部遮挡了她的白发,只露出一张干净的脸,清秀的眉目,仿佛岁月不曾留痕。在欢乐面前,岁月,其实又算得了什么?他凝视她,每当这样的时候,便会深切地凝视她,那种心跳的感觉,永远是一个秘密,她自始至终,都那样美好,清新。一如十七岁的那个夏天。
只要她在,无论什么地方,都是家的感觉,那么美丽。
原来,欢乐才是人世间最大的乐趣。
入夜,一盏孤灯。
小虎头早已睡去,陆文龙坐在书桌边,上面铺着一张纸。纸上是他自己写的字,是一首《满江红》。那是小虎头哼唱的儿歌,也是母亲唱过的,他觉得很不错,就记下来,写在纸上。此时,方知是岳阿爹的亲作。
秦大王给他们讲了许多岳阿爹的往事。自己的阿爹陆登,岳阿爹鹏举,他们都是一等一的英雄。他在金国的日子里,曾因为他们而神往;如今回归故国,更为此感到自豪。
他缠着秦大王讲许多关于陆登的往事,但秦大王对陆登了解不多,总是语焉不详。花溶能讲得多一点,但也都来自于陆登夫妇死后的节烈,对于他们的生前,花溶也一无所知。因为战争,滁安州早已形如废墟,再加上连年的大旱,更是十室九空。
陆文龙虽然遗憾,却也无法,他自己的记忆里,也对生父生母一片空白,完全无法追忆。却也因此,激发不了太悲痛的感情,所以,小少年才还能保持快乐的心境,有秦大王和小虎头耍宝,他就总是很快乐,欢笑的时候也越来越多了。
却又觉得怪异,原来,岳阿爹是小虎头的亲爹;陆登是自己的亲爹;两人都不是秦大王的儿子。但是,他,那个大坏蛋,那么像父亲。不,他就是真正的父亲。尽管他还是叫秦大王“大坏蛋”。也无人叫他改口,而心里却是真正尊他一声“阿爹”的。早在目睹他提着割鹿刀冲杀过来护卫自己和妈妈的时候,他就在心底承认了。
却又想起燕京的书房,上京的书房,自己的小王子服,精美绝伦的冠冕,那些充满荣耀和爱宠的日子。他,曾是大金国最最幸福,最最受宠的孩子——因为他的父亲是四太子。
自己提笔写字,提笔作画,最初认识宋国的一切,都是阿爹——四太子手把手教的。他不遗余力地宠爱,在物质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恩赐,从不吝惜。甚至自己每个府邸的独立豪华院落,就算是四太子最宠幸的侍妾,也是比不上的。
最亲近的人,竟然是仇人。
他无法遏制心内的悲惨,要痛哭却又不敢也无法哭出来。因为,他发现,自己每一天都还在想念着那个人——想念着那个杀父杀母,抄家灭族的大仇人,自己爱他,自己一直那么爱他!
他呢?他还会不会想起自己?
父子决裂之前,陆文龙就知道的,他另有了儿子,28娘子又生了儿子。有人继承他的王位,也许,他再也不会想念自己了。
他因此而害怕,轻轻颤栗,却还是没法哭出来,心内一片惨然。不行,四太子——阿爹,他怎么可以忘了自己?
仿佛他真的已经彻底遗忘。
在这样交替的混乱思绪下,他无法入睡,也无法静心,只能写字,拿着毛笔,在铺开的宣纸上,一笔一画地写《满江红》。
门被推开,轻轻的脚步声,是花溶,她总是要在每一个夜晚进来看一下,替儿子们盖好被子,防止他们着凉。
她轻轻进来,却见陆文龙如此深夜还没入睡。她走过去,见那铺开的纸,厚厚一叠,每一张都是《满江红》,字迹虽然稚嫩,却已经有了几分少年人的力气和勇武,只是字迹从最初的清晰到后来的凌乱,可以看出写字的人,心中何等的憔悴和挣扎。
眼前模模糊糊的,时空仿佛在转换,在海滩上,在树林间,在石板上,那个质朴的少年,用沙子在地上写字,一笔一划,那么认真:
“姐姐,这是我的名字?你给我写名字?”
“姐姐,我也会写字了……”
“姐姐,这个鲜红的贝壳,你喜不喜欢?”
“姐姐,你别怕,我会带你走,一定带你逃出去……”
……
她眼眶微微湿润,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珍藏在一个小小的锦袋里的,摺叠整齐。
摊开在陆文龙面前的,是一幅泛黄的纸,上面浸染了血迹,唯松墨那么清晰,上面的字迹可透视,每一个字都那么遒劲,充满一种怒发冲冠的英雄气概。
那是岳鹏举的真迹,是他当年的手书。
陆文龙牢牢盯着那龙飞凤舞的字迹,仿佛每一个字都是有生命力的,每一个字都横刀立马,笑傲江湖,诉说着一段逝去不可追的英雄岁月。
他因之热血沸腾,无限向往。妈妈,秦大王,讲了那么多的故事,但都没有目睹这幅字迹来得震撼。唯有英雄,才能写出这样有生命力的字,掷地有声的金石之言。唯有英雄,才能在字里行间,让一个逝去的岁月永恒的复活。
这是岳鹏举!英雄至斯,那么遥远,却又那么亲近。就如自己小时候所看到的,他坐在大树下给自己做双枪,长长的木枪,笑容那么温和,容貌那么英武。
他因这幅字,对一个人亲近,从而真正崇拜。
他激动着,又自豪:“妈妈,这是岳阿爹的?送给我好不好?”
她微笑起来,这是儿子第一次问自己要礼物啊。难道能不送给他么?多少年里,这幅字一直贴身跟随着她,牢牢地在胸口里藏着,就算是临安一战,就算是草原惊魂,就算是刺杀秦桧,就算是被金兀术逼到绝境……每一次,每一次,自己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谁说不是鹏举的在天之灵护佑?
这本是她的护身符,直到死,直到咽气,也不会放弃。
可是,却不能埋没,他的一切,都不能埋没。
本是要留待自己老去,留给小虎头的。但是,文龙问了,他也是鹏举的儿子,难道不是么?多少在战争中无辜成为孤儿的孩子,她想,鹏举都会视他们为儿子。
还有鹏举的一切手迹,她都收藏着,盛在一个质地良好的锦盒里,放在落霞岛上,当时是给小虎头的,要秦大王好生收藏。秦大王从来不曾打开箱子看过是什么,但受人所托,就一直精心保管着,等待小虎头长大的一天,由他自己处理。
她郑重地,将礼物拿起,双手递给陆文龙:“儿子,这是岳阿爹的遗迹,你需得小心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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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的对面,花溶满面笑容地用采集的红叶放在粗糙的大瓷瓶里。屋子干净,桌几纤尘不染,一捧清水,一把红叶,间杂一些寻到的叶子和形状特殊的野草,点缀如一盆鲜美的插花,令这间小小的屋子,蓬荜生辉,充满朝气,充满一种乱世里的宁静和悠然。
秦大王和两个孩子掰手腕累了,破锣嗓子又忍不住想哼哼,见两个儿子如临大敌,大笑道:“老子唱得不好,叫妈妈唱,好不好?”
“好耶,妈妈唱得好。我们听妈妈唱。”
花溶微笑着回转身子,桌上放着一把残旧的古琴,那是老秀才的。老秀才还保持着本朝读书人的风雅,纵然是乱世之中,也朝夕带着这把古琴,偶尔,也试着给孩子们弹奏。但这些顽童,岂肯静心听他咿咿呀呀唱的啥?他常常感喟是对牛弹琴,所以,花溶等住下后,他听说花溶会弹琴,就干脆把这琴送给了花溶。
素朴的桌子,粗糙的凳子,透出一股子的拙雅。弹琴的人,十指芊芊,跟她的头发成反比,依旧是苍翠欲滴的,如削葱尖,漫漫地,从琴弦上划过,声音一滴一滴,如初夏的第一场雨,湿润,又凉爽: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这曲子,本是要关东大汉,打铁炉边,雄壮宏伟,沉浑曼丽……可是,在古琴的典雅下,却别有一番滋味。
陆文龙静静地听,少年情怀一时间柔肠百结,仿佛置身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环境,遗传基因里的天性欣赏被唤醒。他喜爱这曲子,远远胜过喜爱草原上的民歌。他问妈妈:“周郎是谁?”
“周郎呀?他叫周瑜,和诸葛亮齐名,是超级有名的大英雄,智谋卓绝。”
“他们这么厉害,为什么宋国还会打败仗?”
仅此一问,花溶不胜唏嘘。是啊,诸葛亮,周公瑾,一时风流;唐太宗,宋太祖,一世雄霸。只可惜,他们没有生在同一个时代,他们早已驾鹤西去。时无英雄,只有秦桧和赵德基,所以,只能丧权辱国,一个曾经人口近亿的文明大国,对一个13骑兵起家的小族俯首称臣。
陆文龙的困惑被淹没在她的低吟浅唱里,似明白,又不明白。宋国的一切,于他都是好奇的,新鲜的,又不可思议的。
秦大王闭着眼睛静听,这于他,是完全陌生的感觉,但却天然的适应,仿佛前辈子就该如此的。小虎头靠在他怀里,冲天辫子顶在他的下巴上,双手托着腮帮子,听得那么认真。小孩子,也有审美的能力,每次妈妈唱歌,他就安安静静,就连顽劣也忘记了。
一曲终了,她停下,手指还按在琴弦上,余韵缭绕,盈满屋子,一室花香。
秦大王睁开眼睛,迎上她的视线,温和,从容,又有丝丝的感慨。她包着头巾,密密地全部遮挡了她的白发,只露出一张干净的脸,清秀的眉目,仿佛岁月不曾留痕。在欢乐面前,岁月,其实又算得了什么?他凝视她,每当这样的时候,便会深切地凝视她,那种心跳的感觉,永远是一个秘密,她自始至终,都那样美好,清新。一如十七岁的那个夏天。
只要她在,无论什么地方,都是家的感觉,那么美丽。
原来,欢乐才是人世间最大的乐趣。
入夜,一盏孤灯。
小虎头早已睡去,陆文龙坐在书桌边,上面铺着一张纸。纸上是他自己写的字,是一首《满江红》。那是小虎头哼唱的儿歌,也是母亲唱过的,他觉得很不错,就记下来,写在纸上。此时,方知是岳阿爹的亲作。
秦大王给他们讲了许多岳阿爹的往事。自己的阿爹陆登,岳阿爹鹏举,他们都是一等一的英雄。他在金国的日子里,曾因为他们而神往;如今回归故国,更为此感到自豪。
他缠着秦大王讲许多关于陆登的往事,但秦大王对陆登了解不多,总是语焉不详。花溶能讲得多一点,但也都来自于陆登夫妇死后的节烈,对于他们的生前,花溶也一无所知。因为战争,滁安州早已形如废墟,再加上连年的大旱,更是十室九空。
陆文龙虽然遗憾,却也无法,他自己的记忆里,也对生父生母一片空白,完全无法追忆。却也因此,激发不了太悲痛的感情,所以,小少年才还能保持快乐的心境,有秦大王和小虎头耍宝,他就总是很快乐,欢笑的时候也越来越多了。
却又觉得怪异,原来,岳阿爹是小虎头的亲爹;陆登是自己的亲爹;两人都不是秦大王的儿子。但是,他,那个大坏蛋,那么像父亲。不,他就是真正的父亲。尽管他还是叫秦大王“大坏蛋”。也无人叫他改口,而心里却是真正尊他一声“阿爹”的。早在目睹他提着割鹿刀冲杀过来护卫自己和妈妈的时候,他就在心底承认了。
却又想起燕京的书房,上京的书房,自己的小王子服,精美绝伦的冠冕,那些充满荣耀和爱宠的日子。他,曾是大金国最最幸福,最最受宠的孩子——因为他的父亲是四太子。
自己提笔写字,提笔作画,最初认识宋国的一切,都是阿爹——四太子手把手教的。他不遗余力地宠爱,在物质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恩赐,从不吝惜。甚至自己每个府邸的独立豪华院落,就算是四太子最宠幸的侍妾,也是比不上的。
最亲近的人,竟然是仇人。
他无法遏制心内的悲惨,要痛哭却又不敢也无法哭出来。因为,他发现,自己每一天都还在想念着那个人——想念着那个杀父杀母,抄家灭族的大仇人,自己爱他,自己一直那么爱他!
他呢?他还会不会想起自己?
父子决裂之前,陆文龙就知道的,他另有了儿子,28娘子又生了儿子。有人继承他的王位,也许,他再也不会想念自己了。
他因此而害怕,轻轻颤栗,却还是没法哭出来,心内一片惨然。不行,四太子——阿爹,他怎么可以忘了自己?
仿佛他真的已经彻底遗忘。
在这样交替的混乱思绪下,他无法入睡,也无法静心,只能写字,拿着毛笔,在铺开的宣纸上,一笔一画地写《满江红》。
门被推开,轻轻的脚步声,是花溶,她总是要在每一个夜晚进来看一下,替儿子们盖好被子,防止他们着凉。
她轻轻进来,却见陆文龙如此深夜还没入睡。她走过去,见那铺开的纸,厚厚一叠,每一张都是《满江红》,字迹虽然稚嫩,却已经有了几分少年人的力气和勇武,只是字迹从最初的清晰到后来的凌乱,可以看出写字的人,心中何等的憔悴和挣扎。
眼前模模糊糊的,时空仿佛在转换,在海滩上,在树林间,在石板上,那个质朴的少年,用沙子在地上写字,一笔一划,那么认真:
“姐姐,这是我的名字?你给我写名字?”
“姐姐,我也会写字了……”
“姐姐,这个鲜红的贝壳,你喜不喜欢?”
“姐姐,你别怕,我会带你走,一定带你逃出去……”
……
她眼眶微微湿润,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珍藏在一个小小的锦袋里的,摺叠整齐。
摊开在陆文龙面前的,是一幅泛黄的纸,上面浸染了血迹,唯松墨那么清晰,上面的字迹可透视,每一个字都那么遒劲,充满一种怒发冲冠的英雄气概。
那是岳鹏举的真迹,是他当年的手书。
陆文龙牢牢盯着那龙飞凤舞的字迹,仿佛每一个字都是有生命力的,每一个字都横刀立马,笑傲江湖,诉说着一段逝去不可追的英雄岁月。
他因之热血沸腾,无限向往。妈妈,秦大王,讲了那么多的故事,但都没有目睹这幅字迹来得震撼。唯有英雄,才能写出这样有生命力的字,掷地有声的金石之言。唯有英雄,才能在字里行间,让一个逝去的岁月永恒的复活。
这是岳鹏举!英雄至斯,那么遥远,却又那么亲近。就如自己小时候所看到的,他坐在大树下给自己做双枪,长长的木枪,笑容那么温和,容貌那么英武。
他因这幅字,对一个人亲近,从而真正崇拜。
他激动着,又自豪:“妈妈,这是岳阿爹的?送给我好不好?”
她微笑起来,这是儿子第一次问自己要礼物啊。难道能不送给他么?多少年里,这幅字一直贴身跟随着她,牢牢地在胸口里藏着,就算是临安一战,就算是草原惊魂,就算是刺杀秦桧,就算是被金兀术逼到绝境……每一次,每一次,自己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谁说不是鹏举的在天之灵护佑?
这本是她的护身符,直到死,直到咽气,也不会放弃。
可是,却不能埋没,他的一切,都不能埋没。
本是要留待自己老去,留给小虎头的。但是,文龙问了,他也是鹏举的儿子,难道不是么?多少在战争中无辜成为孤儿的孩子,她想,鹏举都会视他们为儿子。
还有鹏举的一切手迹,她都收藏着,盛在一个质地良好的锦盒里,放在落霞岛上,当时是给小虎头的,要秦大王好生收藏。秦大王从来不曾打开箱子看过是什么,但受人所托,就一直精心保管着,等待小虎头长大的一天,由他自己处理。
她郑重地,将礼物拿起,双手递给陆文龙:“儿子,这是岳阿爹的遗迹,你需得小心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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