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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一章 印缅边境之战(中)

作者:柳外花如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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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亚军带领的第59号哨所巡逻队,按照平时的巡逻路线,往胡康河谷深处走去,沿着波涛汹涌的河水,逆流而上,到达和第58号哨所巡逻队会和地点,交换巡逻记录,两支巡逻队,共同往下一个地点巡逻,和第60号哨所的另一支巡逻队回合。

    三方交换巡逻记录之后,军官和战士们,围在在一起,拿出各自携带的军用口粮和沿途采摘的野菜,烩成一锅香喷喷的美味,美美的吃一顿野餐,彼此之间拉一些共同的话题,对于这些驻守在缅北亚热带原始森林深处的独立师战士们来说,这是枯燥的巡逻任务之中,最让人期盼的事情。

    吃饱了肚子,趁着夕阳的霞光,再依依不舍的互相告别,各自返回自己的哨所,这一次的巡逻任务,就算顺利完成,然后,再沿着另外一条路线返回。

    一来一回,就得用一天一夜的时间,当然,齐亚军热衷于亲自不间断的带队巡逻,除了一份职责在身之外,也是为了和军校同学加好友吴志友中尉,两天一次的见面,他在第58号哨所当哨长,两个好友之间,有说不完的话题,每一次见面,都让齐亚军激动好几天。

    紧挨着河谷的原始森林,几天来,吸饱了雨水,宽大的树叶,被饱含的水汽,压的低垂下来,不经意间碰到,就会将树叶兜住的雨水,洒遍全身,战士们风趣的称之为天然淋浴,河边的山路,湿滑得站不住脚,稍微不留意,就会摔个嘴啃泥。

    巡逻队出发几个小时后,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钟,天空的雨,依旧只是个下,大雾还是如同厚厚的棉絮一样,笼罩在周围,能见度不足几米,这样的天气,很容易迷失方向,齐亚军只能不时的用指南针来修正方向。

    看了看手表,齐亚军懊恼的一皱眉头,心里暗自琢磨到:“这样的天气,巡逻的路线虽然和平时一样,但是,速度却慢不少,到达和吴志友回合地点,已经晚了一个多小时,他又看看,被这个鬼天气折腾得精疲力竭的战士们,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转过一道没有了高大遮天树木的小山岗,周围相对比较低矮的灌木,让这里不像森林里那样压抑,齐亚军命令道:“全体休息十分钟,小赵儿,马上联络吴哨长,通报我们耽误的原因,以及现在所处的位置!第一组前出一百米警戒。”

    胖胖的通信兵小赵,干脆的答应一声,放下肩上的报话机,熟练的打开,当时,“滴滴”的声音响起来,“58号哨所巡逻队,这里是59号哨所巡逻队呼叫,听到请回答!”一连喊了好几遍,耳机里,却没有听到熟悉的回答声。

    小赵放下耳机,说道:“哨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无法联络上59号哨所巡逻队!”

    齐亚军过来,看着红灯不停闪烁的报话机,问道:“是机器故障还是没有信号?”

    小赵摇摇头回答道:“哨长,机器没有故障,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有高山阻挡,信号发射不出去,再一个,就是对方没有开机。”

    齐亚军想要用电台再联络一次,转念一想,没有必要,早晚都要会合,吴志友见到自己没有按时到达,肯定会在原地等着自己,大不了被他嘲笑一通罢了,这在两支巡逻队之间,是经常有的事情,善意的玩笑,可以冲淡枯燥的日子。

    十分钟之后,巡逻队继续出发,到了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已经接近了和吴志友巡逻队会合的地点,大雾消散了很多,可依旧是笼罩得远山近树朦朦胧胧,雨还是淅淅沥沥的下个没完没了,视野不但没有开阔,能见度也不过几十米远。

    齐亚军走在巡逻队的最前面,费力的过了一条小溪,前面是一片比较平坦的谷地,那是和吴志友巡逻队会合的地点,忽然,齐亚军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在湿漉漉的空气之中,若有若无,可还是被他敏锐的捕捉到了。

    “停止前进!”齐亚军打出个手势,巡逻队立即停下来,马上采取准备战斗的姿势,从这一点来看,59号哨所的战士们,绝对训练有素,三个组长猫腰快速的跑过来,低声问道:“哨长,有什么情况?”

    齐亚军没有回头,左右观察一下,低声说道:“我闻到了血腥味儿,这是我们与58号哨所巡逻队会合的地点,出现了血腥味儿,绝对不正常!”

    一名少尉组长说道:“哨长,我带着两名战士,去侦察一下!”齐亚军点点头,目送三人,消失在雨雾之中,其余的战士,静静的趴在积满雨水的草地上,手里的枪,瞄着前方。

    十几分钟的功夫,三个人跑回来,组长紧张的报告到:“哨长,前面的谷地里,应该发生过战斗,不过,没有发现尸体和伤员,地面也没有发现血迹,我捡到了这个。”说完,将手里的几枚弹壳,递给齐亚军。

    齐亚军仔细的看了一下弹壳,他发现,这不是独立师部队,装备的制式子弹的弹壳,而是一种不知道型号的枪支发射出来的,他相信这名组长的判断,在与吴志友会合的地点,发生了战斗,但是,现场除了几枚弹壳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现,这本身就不正常?

    齐亚军命令小赵儿:“打开报话机,联络58号哨所巡逻队!”小赵呼叫了一阵子,还是没有得到对方的回音,不正常,以自己对吴志友的了解,他的巡逻队,没有不开机的道理,难道,也和自己一样,因为恶劣的天气,耽误了时间?

    或者说,比自己耽误的时间还要长,落在后面还没赶过来?可是,发生的战斗是怎么回事儿?三个组长看着他,问道:“哨长,现在怎么办?”

    齐亚军思索了一下,命令道:“各组成战斗队形散开,第一组担任尖兵,通讯组在队伍的最后面,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立即将现场事态,直接上报到边境警备区司令部作战处,各组间隔五十米,搜索前进!”

    齐亚军的军事素质,相当的出色,他面对未知的情况,所采取的办法,绝对是最正确的,尖兵组开始搜索前进,其他的各组,依次谨慎的跟进,小赵和另一名通信兵,退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英国驻印军兰姆加守备第一旅,是先期开进胡康河谷的英印军部队之一,作为一支英国人和印度人混合编组的地方守备部队,战斗力没有英军主力部队强,可若是论起亚热带丛林作战,个个都是老油条,因此,英印军总司令官亚历山大,才会派一支地方守备部队,担任前卫的重任。

    原因很简单,在一个地方驻守的时间长了,自然会熟悉当地的地形条件,再加上,部队里,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土著印度士兵,胡康河谷靠近印度境内一带的亚热带丛林,就跟他们家的后花园儿差不多。

    第一营营长约翰?威廉姆斯少校,极为不舒服的趴在湿漉漉的岩石后面,就在两个小时前,第一营五百多人,借着大雾的掩护,以突然袭击的动作,干掉了中国人的一个边境巡逻队四十多人,战斗进行的虽然短暂,可在威廉姆斯的记忆里,这是一场让他距离死亡最近的战斗。

    那四十多个中国士兵,虽然遭到突然袭击,一下子被干掉了一多半的人,可剩下的中国士兵,反应却是第一流的,在同伴倒下的同时,手里的冲锋枪,就喷出火舌,而且,还死战不退,三十多分钟的交火,自己的营,就被打死了六十多人。

    一发子弹,将威廉姆斯的大檐帽,掀飞老远,如果子弹再低半厘米,少校先生的脑袋,就会像一颗烂西瓜似的爆裂开来,不过,虽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威廉姆斯还是很得意,如果不是自己下达命令,轻重机枪集中火力,先干掉中国人的通信兵的话,恐怕此刻,消息已经飞回到中国人的指挥部去了。

    那么,亚历山大将军奇兵出胡康河谷的计划,就会破产,本来,按照威廉姆斯的想法,干掉中国人的巡逻队之后,继续往前推进,可他的副营长瓦杰帕卡少校,一个粗壮得像狗熊一样的印度人,蛮横的制止了少校的命令。

    用这个家伙的话说,这仅仅是一支中国人的巡逻队,还应该有第二支,这是他们的会合地点,瓦杰帕卡巡逻的时候,见到过很多次,在这一点上,威廉姆斯没有发言权,鬼知道,胡康河谷的河水,往哪个方向流淌?

    带队钻原始森林巡逻的苦差事,少校是从来不去做的,那是印度人的当然差事,少校只需要在兰姆加的小酒馆里,和那名身材丰满的印度女招待厮混就行,一切,都有瓦杰帕卡去做,现在,这个满身咖喱味加汗臭味的狗熊一样的家伙,就趴在自己身边,难闻的体味,熏得很将贵族风范的威廉姆斯几乎要呕吐!

    从内心来说,威廉姆斯从来就没瞧得起自己的这位副营长,这与本事大小无关,而与出身和种族有关,他刚要不耐烦的训斥瓦杰帕卡,离自己远点儿,忽然,瓦杰帕卡凸出来的眼睛里,寒光一闪,伸出毛烘烘的手掌,做出个噤声的手势!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