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战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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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的双眼,在脑袋两侧,其视野,几乎360度无死角,它肯定看见了弹射上来的李须儿,但可能因为须儿太快,巨鹰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下意识地用爪子爪了一下,被须儿轻易躲过,一枪刺中巨鹰大腿不说,她又一个鹞子翻身,翻到了巨鹰的后背上。
巨鹰惊慌,扑扇着翅膀,扭头用钩嘴来啄背上的须儿,连啄好几下,鹰毛乱飞,都没啄到,须儿玩儿够了,终于动手,一枪刺入巨鹰后背,巨鹰嗷一声惨叫,身体开始下坠,扎向白马军骑兵方阵,骑兵们赶紧躲避,噗通,巨鹰坠落,扬起阵阵尘土。
尘埃落定,只见须儿倒提着沥泉枪,从鹰背跳下,不急不缓地向冲过来的青龙国斥候部队走了过去,吓得那些斥候,立即拨马逃窜。
“好耶!”白马军纷纷鼓掌。
须儿也没急着上前杀敌,又折身回来,骑上战马,将沥泉枪还给了我。
“须儿,你的李姓,可是从《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那里来的?”我笑问。
“为何这么讲?”须儿不解。
“李时珍的帅啊!”
“……不是皮么?别以为我不看段子!”须儿白了我一眼,举起宝剑,看了看马冬梅。
马长官会意,下令全军冲锋!
青龙国的后卫军虽然看不见混杂在白马军中的妖灵,但也知道来者不善,不敢大意,调转过来,后队变前队,很快列出防御阵型,盾牌兵在前,构成盾墙,长枪手在后,都将丈余长的枪,从盾牌手的肩膀上伸出来,构成尖刺防御,这是步兵抵御骑兵的最好办法。
到了开阔地,我下令散兵成一线,以百分十六十的速度,向盾牌阵地平行冲锋。
到达阵前500米处,长枪手后面的弓箭手开始放箭,它们用的是常规的45度角斜射,从天而降的片杀箭法,我见敌军放箭,赶紧下令全速前进,因为白马军阵型很薄,冲击速度骤然提快之后,绝大部分箭镞,都射在了白马军骑兵的身后,只有少量歪打正着的箭,才击中我军,又没盾牌挡住不少。
一轮箭雨后,我往后面看了看,只有四个骑兵倒地,都是马中箭(盾牌面积不够,只能防护骑手),四个骑兵落地后,翻滚而起,从马鞍上卸下武器,混杂在妖灵中,继续徒步冲锋。
零战损,如果能保持到战役结束就好了,可惜,不存在的。
青龙国后卫军见白马军冲的这么猛,有些胆怯,部分阵线,有松垮后退的趋势,变得参差不齐,这更利于骑兵破防,冲至阵前150米处,白马军骑兵开始用自带的弩机,脚踏上弦,向敌军阵线射击。
妖界只有火炮,没有火枪,弩机在妖界,已经算是高精尖的武器,我也只看见白马军有此配置,其他白虎国部队用的都是普通弓箭。
连射三轮,青龙军的一线部队,顿时人仰马翻,不过阵型依旧保持的不错。
“翻盾牌!”我大喊一声,马冬梅同声传译,所有白马军骑兵,直接扔了弩机,左手里的盾牌翻转过来,他们的盾牌我看过,全金属制作,里面是光滑的镜面,足可以反射并加强阳光。
此时,夕阳尚在,我们是向西边冲击,正对着太阳,本是不利的局面,但所有骑兵盾牌一翻转,上千道经过凹面镜加强的光柱,射向敌军,敌军被晃瞎了眼,纷纷腾出手去遮挡,以至长矛阵的锋芒高度,下降了不少。
而与此同时,第一波妖灵,已经进入敌军阵地,马上开始附身行动,青龙军的一线阵地,经过双重打击,立马坍塌下来。
“拔刀!”我又大喊一声,马冬梅传译,骑士们拔出刀,这回,不是剑,而是真的刀。
刀和剑的区别,主要在于,刀重,单面开刃,劈砍为主,剑轻,灵活多变,以刺为主,一挑一的话,剑更适合,毕竟戳死对方就赢了,但是在战场上,尤其是骑兵,刀要比剑靠谱,因为有马带着,劈砍的威力,远大于直刺。
至于枪(矛),打仗的话,其实比刀还靠谱,因为长,长即是正义。
那为何骑兵不配枪,而是佩刀呢?因为枪容易脱手,刺中对方,极有可能被对方用身体将枪裹挟走,刀不同,砍一下就走,可以持续杀伤,所以,中和上述兵器特点,战场上,骑兵用刀较多,步兵,自然就用枪(矛)了。
骑兵砍刀对长枪,靠的是马的冲击力,而现在,敌军长枪没了效果,都被妖灵附体了,跟傻子似的,站在原地,这些白马军骑兵,明显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招数干净利索,直接削脑袋,一刀一个,跟砍萝卜似的。
刹那间,战场上妖头横飞,只五分钟的功夫,白马军、妖灵混搭部队,便将青龙的后军阵地完全撕裂,攻到了青龙军位于中、后军之间的炮兵阵地,炮兵是没有武器的,赤手空拳,用不着妖灵附身,就被白马军骑兵血虐。
这仗打的太猥琐,简直是屠杀,须儿为了保护我,让我冲在后面,我跟着部队冲杀到炮兵阵地,连一枪都没刺出去过,感觉有点无聊。
占领炮兵阵地后,我下令停止冲锋,面对前方掉头回来的支援的青龙国中军部队,我让白马军将士们,全都下马,将炮口下压,从仰射变平射,轰击敌军部队,炮弹威力还可以,一炸一片,但大炮数量有限,不足以完全遏制对手的冲锋,待青龙中军至,我再令白马军将士上马,带着妖灵,继续冲锋。
白马城那边,看见战场局势发生逆转,在防御住城墙上敌军之后,打开城门,全军出击,虽然有妖灵辅助,但随着战争的继续,大部分妖灵的活力,已经不如以前,渐渐失去了附体的能力,双方变成了真刀真枪的白刃战。
不过,无论在士气上,还是在人数上,白虎国这边都已经占了绝对上风,武媚分出两支骑兵,从战场两翼迂回过来支援白马军,两面夹击青龙全军,封死了他们的退路。
战斗从傍晚,持续到晚上九点多钟,我之所以参加,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主导了这一战,是因为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用俘虏,向青龙国换回被抓的鲍薇儿,这是救薇儿最简单的办法。
所以,战斗期间,我尝试几次劝降,但都没有得到回应,直到青龙残部被杀剩八千余人,他们才在一名副将(主将被须儿砍了)的带领下,弃械投降。
全歼敌军,大胜,武媚公主很高兴,回城设宴款待我和李须儿,我直接提出以俘虏换鲍薇儿的想法,武媚犹豫了一下,说只能给我一百人。
“那剩下的俘虏,你准备怎么处理,杀掉吗?”我问。
“这支部队,是青龙国的嫡系王牌,第74军,”武媚端着酒杯介绍道,“其战斗力你也看见了,很强,敢以三万人来攻我五万人的白马城,要不是你们帮忙,白虎城就被他们攻下来了。所以,本宫不能释放这八千人,因为这八千人都是74军的老兵,在青龙军中,是精锐中的精锐。即便不杀他们,本宫也得一直关押他们,因为一旦他们重归青龙国,以老带新,重新组建一支74军,那又将是一支凶猛的部队。陈大人、李大人,你们急于救人,本宫了解,但也希望你们,理解本宫的苦衷。”
我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但只有一百俘虏的话,青龙国未必肯换……要不,你多给我点?”
“一百五,不能再多了。”武媚放下酒杯,冷声道。
“八千人呢,怎么也得给我八百啊!”我积极争取。
“不行,两百!”
“七百!”
“两百!”
“五百,”我伸出手指,皱眉道,“真的不能再少了,鲍薇儿可是我地府的十大阴帅之一,公主殿下,你别太看低了她的身价。”
武媚伸出三根手指,还想讲价,旁边一位老将军妖(白马城戍卫军的司令,那五万人的头儿)沉声道:“公主殿下,五百就五百吧,可别寒了驸马爷的心,也算是给地府一个面子,今后的日子,咱们还得请地府方面多多帮忙。”
姜还是老的辣,这位老同志看问题看得更加长远,白虎国现在面对青龙国,处于完全防御的姿态,急需外援相助,所以他们才会向二号首长求援,可惜遭了冷遇。
人族不行,他们就得向鬼族求援,鬼族的战斗力刚才他们也看到了,很厉害的,俘虏换阴帅,这是个跟地府打交道的好机会。
至于驸马的事儿,只不过是场面话,我不相信白虎国君敢和阎王爷争驸马,那样会损害两国关系,大敌当前,国家利益为上,虽然我也挺喜欢武媚公主的。
公主冰雪聪明,点头,思量片刻,明白了老将军的潜台词,抬眼笑道:“就依了你的意思,给你八百人,包括那个青龙副将在内。”
“多谢公主!”我端起酒杯,开怀畅饮。
这米酒掺杂着红酒,度数不高,但我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过来敬酒的将领太多,还是喝高了,宴席结束后,诸将散去,我跟须儿请示过之后,一个人出来,上了城墙,边走边醒酒,好想抽一支烟,可惜妖界没有烟草,我带的半盒烟,也早就没了。
月亮很大,城外沙场上,尸体已经被清理完毕,可还有战车残骸、炮兵阵地,余烟袅袅,煞为凄凉,想着那些阵亡士兵,也都家有老小,我不由得伤感起来,对和平的体会,更为强烈。
战争,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字眼,一个丑恶的字眼,一个充满杀戮的字眼。
除了那些丧心病狂的家伙,没人喜欢它。
战争出世,必定会用军民的鲜血来洗礼。
大炮咆哮,必会使无数曾经的笑脸消逝。
总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骂华夏国,这般不好,那般不好,一黨专正,没有人权、自由,他们也许未曾想过,当他们吃着香的,喝着辣的,不用为一日三餐而烦恼,不用为生命安全而担忧,在网上肆意发泄着对国家对民族的不满,享受着键盘带给他们的虚荣的时候,那些身处战乱之中的人民,是何种心境?
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每天起床,都得暗自庆幸,没死在午夜隆隆的炮声中,又多活了一天。那些士兵呢,上战场之后,很多时候身不由己,那种随时面对死神的恐惧,键盘侠又能懂得几分?
人不能没了良心,只要努力就能赚钱养家、物阜民丰的社会,谁给的?七十年本土无战乱的国家,世界上有几个?
我泱泱新华夏国,从一贫如洗的战后荒地,发展成今天这样遍地高楼大厦,是人民的功劳,是我黨的功劳,这些成就,举世瞩目,不是一些宵小之辈,以及居心叵测之辈所能诋毁的,有抱怨社会的时间,还不如多充充电,让自己的综合实力变强,说白了,让自己更有本事,多挣点钱,过上更有品位的生活,才是正道。
有钱人、成功者,不会抱怨社会,因为他们知道,华夏的国情,相对而言很公平,各个阶层之间,远没有像西方社会那样固化,每个人都有机会,只要你肯努力,只要你努力的方向是对的,大抵都可以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如果你在妖界,呵呵,看看那些打赢了之后疯狂庆祝的将士们,他们是在庆祝胜利吗?
非也,他们只不过是在庆祝,自己他妈的还活着!
这绝对不是你想要的环境,但这,却极有可能是某些人疯狂跪舔的米国爹,将给你们带来的环境!
为何?按照华夏的发展速度,不出十年,经济总量就将超过这个地球上的老大,作为老大,会甘心变成老二吗?他不会,所以,他会变着法儿地坏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你拖进战争泥潭,消耗你的国力,让你一朝回到七十年前,让你原本享受到的所有便利、福利,都变成奢望!
警醒吧,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是炎黄子孙,不是米国孙子!
“想什么呢?”有人拍我肩膀,将我从愤青中拉回到妖界现实。
我回头看,是武媚,她也喝了不少,两腮微红,身上只穿着战甲内的贴身白衣,正抱着双臂,瑟瑟发抖。
“你不是睡了么,怎么又出来?”我问。
“有点担心你,过来看看。”武媚抿嘴笑道,她是独自前来,并未带侍卫。
我脱下道袍,给她披上:“别着凉,快回房间去。”
“嗯,好。”武媚往我怀里靠了靠,二人并肩下城。
“对了,明日父王要召见你。”
“嗯?”我一愣,“明天我得去换俘虏,然后就回去了。”
“这就走了?”武媚停下脚步,皱眉道。
“怎么,舍不得我啊?”我开玩笑道。
武媚没吱声,低着头,默默向城下走去……
鹰的双眼,在脑袋两侧,其视野,几乎360度无死角,它肯定看见了弹射上来的李须儿,但可能因为须儿太快,巨鹰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下意识地用爪子爪了一下,被须儿轻易躲过,一枪刺中巨鹰大腿不说,她又一个鹞子翻身,翻到了巨鹰的后背上。
巨鹰惊慌,扑扇着翅膀,扭头用钩嘴来啄背上的须儿,连啄好几下,鹰毛乱飞,都没啄到,须儿玩儿够了,终于动手,一枪刺入巨鹰后背,巨鹰嗷一声惨叫,身体开始下坠,扎向白马军骑兵方阵,骑兵们赶紧躲避,噗通,巨鹰坠落,扬起阵阵尘土。
尘埃落定,只见须儿倒提着沥泉枪,从鹰背跳下,不急不缓地向冲过来的青龙国斥候部队走了过去,吓得那些斥候,立即拨马逃窜。
“好耶!”白马军纷纷鼓掌。
须儿也没急着上前杀敌,又折身回来,骑上战马,将沥泉枪还给了我。
“须儿,你的李姓,可是从《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那里来的?”我笑问。
“为何这么讲?”须儿不解。
“李时珍的帅啊!”
“……不是皮么?别以为我不看段子!”须儿白了我一眼,举起宝剑,看了看马冬梅。
马长官会意,下令全军冲锋!
青龙国的后卫军虽然看不见混杂在白马军中的妖灵,但也知道来者不善,不敢大意,调转过来,后队变前队,很快列出防御阵型,盾牌兵在前,构成盾墙,长枪手在后,都将丈余长的枪,从盾牌手的肩膀上伸出来,构成尖刺防御,这是步兵抵御骑兵的最好办法。
到了开阔地,我下令散兵成一线,以百分十六十的速度,向盾牌阵地平行冲锋。
到达阵前500米处,长枪手后面的弓箭手开始放箭,它们用的是常规的45度角斜射,从天而降的片杀箭法,我见敌军放箭,赶紧下令全速前进,因为白马军阵型很薄,冲击速度骤然提快之后,绝大部分箭镞,都射在了白马军骑兵的身后,只有少量歪打正着的箭,才击中我军,又没盾牌挡住不少。
一轮箭雨后,我往后面看了看,只有四个骑兵倒地,都是马中箭(盾牌面积不够,只能防护骑手),四个骑兵落地后,翻滚而起,从马鞍上卸下武器,混杂在妖灵中,继续徒步冲锋。
零战损,如果能保持到战役结束就好了,可惜,不存在的。
青龙国后卫军见白马军冲的这么猛,有些胆怯,部分阵线,有松垮后退的趋势,变得参差不齐,这更利于骑兵破防,冲至阵前150米处,白马军骑兵开始用自带的弩机,脚踏上弦,向敌军阵线射击。
妖界只有火炮,没有火枪,弩机在妖界,已经算是高精尖的武器,我也只看见白马军有此配置,其他白虎国部队用的都是普通弓箭。
连射三轮,青龙军的一线部队,顿时人仰马翻,不过阵型依旧保持的不错。
“翻盾牌!”我大喊一声,马冬梅同声传译,所有白马军骑兵,直接扔了弩机,左手里的盾牌翻转过来,他们的盾牌我看过,全金属制作,里面是光滑的镜面,足可以反射并加强阳光。
此时,夕阳尚在,我们是向西边冲击,正对着太阳,本是不利的局面,但所有骑兵盾牌一翻转,上千道经过凹面镜加强的光柱,射向敌军,敌军被晃瞎了眼,纷纷腾出手去遮挡,以至长矛阵的锋芒高度,下降了不少。
而与此同时,第一波妖灵,已经进入敌军阵地,马上开始附身行动,青龙军的一线阵地,经过双重打击,立马坍塌下来。
“拔刀!”我又大喊一声,马冬梅传译,骑士们拔出刀,这回,不是剑,而是真的刀。
刀和剑的区别,主要在于,刀重,单面开刃,劈砍为主,剑轻,灵活多变,以刺为主,一挑一的话,剑更适合,毕竟戳死对方就赢了,但是在战场上,尤其是骑兵,刀要比剑靠谱,因为有马带着,劈砍的威力,远大于直刺。
至于枪(矛),打仗的话,其实比刀还靠谱,因为长,长即是正义。
那为何骑兵不配枪,而是佩刀呢?因为枪容易脱手,刺中对方,极有可能被对方用身体将枪裹挟走,刀不同,砍一下就走,可以持续杀伤,所以,中和上述兵器特点,战场上,骑兵用刀较多,步兵,自然就用枪(矛)了。
骑兵砍刀对长枪,靠的是马的冲击力,而现在,敌军长枪没了效果,都被妖灵附体了,跟傻子似的,站在原地,这些白马军骑兵,明显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招数干净利索,直接削脑袋,一刀一个,跟砍萝卜似的。
刹那间,战场上妖头横飞,只五分钟的功夫,白马军、妖灵混搭部队,便将青龙的后军阵地完全撕裂,攻到了青龙军位于中、后军之间的炮兵阵地,炮兵是没有武器的,赤手空拳,用不着妖灵附身,就被白马军骑兵血虐。
这仗打的太猥琐,简直是屠杀,须儿为了保护我,让我冲在后面,我跟着部队冲杀到炮兵阵地,连一枪都没刺出去过,感觉有点无聊。
占领炮兵阵地后,我下令停止冲锋,面对前方掉头回来的支援的青龙国中军部队,我让白马军将士们,全都下马,将炮口下压,从仰射变平射,轰击敌军部队,炮弹威力还可以,一炸一片,但大炮数量有限,不足以完全遏制对手的冲锋,待青龙中军至,我再令白马军将士上马,带着妖灵,继续冲锋。
白马城那边,看见战场局势发生逆转,在防御住城墙上敌军之后,打开城门,全军出击,虽然有妖灵辅助,但随着战争的继续,大部分妖灵的活力,已经不如以前,渐渐失去了附体的能力,双方变成了真刀真枪的白刃战。
不过,无论在士气上,还是在人数上,白虎国这边都已经占了绝对上风,武媚分出两支骑兵,从战场两翼迂回过来支援白马军,两面夹击青龙全军,封死了他们的退路。
战斗从傍晚,持续到晚上九点多钟,我之所以参加,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主导了这一战,是因为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用俘虏,向青龙国换回被抓的鲍薇儿,这是救薇儿最简单的办法。
所以,战斗期间,我尝试几次劝降,但都没有得到回应,直到青龙残部被杀剩八千余人,他们才在一名副将(主将被须儿砍了)的带领下,弃械投降。
全歼敌军,大胜,武媚公主很高兴,回城设宴款待我和李须儿,我直接提出以俘虏换鲍薇儿的想法,武媚犹豫了一下,说只能给我一百人。
“那剩下的俘虏,你准备怎么处理,杀掉吗?”我问。
“这支部队,是青龙国的嫡系王牌,第74军,”武媚端着酒杯介绍道,“其战斗力你也看见了,很强,敢以三万人来攻我五万人的白马城,要不是你们帮忙,白虎城就被他们攻下来了。所以,本宫不能释放这八千人,因为这八千人都是74军的老兵,在青龙军中,是精锐中的精锐。即便不杀他们,本宫也得一直关押他们,因为一旦他们重归青龙国,以老带新,重新组建一支74军,那又将是一支凶猛的部队。陈大人、李大人,你们急于救人,本宫了解,但也希望你们,理解本宫的苦衷。”
我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但只有一百俘虏的话,青龙国未必肯换……要不,你多给我点?”
“一百五,不能再多了。”武媚放下酒杯,冷声道。
“八千人呢,怎么也得给我八百啊!”我积极争取。
“不行,两百!”
“七百!”
“两百!”
“五百,”我伸出手指,皱眉道,“真的不能再少了,鲍薇儿可是我地府的十大阴帅之一,公主殿下,你别太看低了她的身价。”
武媚伸出三根手指,还想讲价,旁边一位老将军妖(白马城戍卫军的司令,那五万人的头儿)沉声道:“公主殿下,五百就五百吧,可别寒了驸马爷的心,也算是给地府一个面子,今后的日子,咱们还得请地府方面多多帮忙。”
姜还是老的辣,这位老同志看问题看得更加长远,白虎国现在面对青龙国,处于完全防御的姿态,急需外援相助,所以他们才会向二号首长求援,可惜遭了冷遇。
人族不行,他们就得向鬼族求援,鬼族的战斗力刚才他们也看到了,很厉害的,俘虏换阴帅,这是个跟地府打交道的好机会。
至于驸马的事儿,只不过是场面话,我不相信白虎国君敢和阎王爷争驸马,那样会损害两国关系,大敌当前,国家利益为上,虽然我也挺喜欢武媚公主的。
公主冰雪聪明,点头,思量片刻,明白了老将军的潜台词,抬眼笑道:“就依了你的意思,给你八百人,包括那个青龙副将在内。”
“多谢公主!”我端起酒杯,开怀畅饮。
这米酒掺杂着红酒,度数不高,但我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过来敬酒的将领太多,还是喝高了,宴席结束后,诸将散去,我跟须儿请示过之后,一个人出来,上了城墙,边走边醒酒,好想抽一支烟,可惜妖界没有烟草,我带的半盒烟,也早就没了。
月亮很大,城外沙场上,尸体已经被清理完毕,可还有战车残骸、炮兵阵地,余烟袅袅,煞为凄凉,想着那些阵亡士兵,也都家有老小,我不由得伤感起来,对和平的体会,更为强烈。
战争,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字眼,一个丑恶的字眼,一个充满杀戮的字眼。
除了那些丧心病狂的家伙,没人喜欢它。
战争出世,必定会用军民的鲜血来洗礼。
大炮咆哮,必会使无数曾经的笑脸消逝。
总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骂华夏国,这般不好,那般不好,一黨专正,没有人权、自由,他们也许未曾想过,当他们吃着香的,喝着辣的,不用为一日三餐而烦恼,不用为生命安全而担忧,在网上肆意发泄着对国家对民族的不满,享受着键盘带给他们的虚荣的时候,那些身处战乱之中的人民,是何种心境?
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每天起床,都得暗自庆幸,没死在午夜隆隆的炮声中,又多活了一天。那些士兵呢,上战场之后,很多时候身不由己,那种随时面对死神的恐惧,键盘侠又能懂得几分?
人不能没了良心,只要努力就能赚钱养家、物阜民丰的社会,谁给的?七十年本土无战乱的国家,世界上有几个?
我泱泱新华夏国,从一贫如洗的战后荒地,发展成今天这样遍地高楼大厦,是人民的功劳,是我黨的功劳,这些成就,举世瞩目,不是一些宵小之辈,以及居心叵测之辈所能诋毁的,有抱怨社会的时间,还不如多充充电,让自己的综合实力变强,说白了,让自己更有本事,多挣点钱,过上更有品位的生活,才是正道。
有钱人、成功者,不会抱怨社会,因为他们知道,华夏的国情,相对而言很公平,各个阶层之间,远没有像西方社会那样固化,每个人都有机会,只要你肯努力,只要你努力的方向是对的,大抵都可以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如果你在妖界,呵呵,看看那些打赢了之后疯狂庆祝的将士们,他们是在庆祝胜利吗?
非也,他们只不过是在庆祝,自己他妈的还活着!
这绝对不是你想要的环境,但这,却极有可能是某些人疯狂跪舔的米国爹,将给你们带来的环境!
为何?按照华夏的发展速度,不出十年,经济总量就将超过这个地球上的老大,作为老大,会甘心变成老二吗?他不会,所以,他会变着法儿地坏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你拖进战争泥潭,消耗你的国力,让你一朝回到七十年前,让你原本享受到的所有便利、福利,都变成奢望!
警醒吧,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是炎黄子孙,不是米国孙子!
“想什么呢?”有人拍我肩膀,将我从愤青中拉回到妖界现实。
我回头看,是武媚,她也喝了不少,两腮微红,身上只穿着战甲内的贴身白衣,正抱着双臂,瑟瑟发抖。
“你不是睡了么,怎么又出来?”我问。
“有点担心你,过来看看。”武媚抿嘴笑道,她是独自前来,并未带侍卫。
我脱下道袍,给她披上:“别着凉,快回房间去。”
“嗯,好。”武媚往我怀里靠了靠,二人并肩下城。
“对了,明日父王要召见你。”
“嗯?”我一愣,“明天我得去换俘虏,然后就回去了。”
“这就走了?”武媚停下脚步,皱眉道。
“怎么,舍不得我啊?”我开玩笑道。
武媚没吱声,低着头,默默向城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