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第 9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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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 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 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 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 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 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 可鉴于原文剧情, 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 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 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 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 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 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 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 赵国栋晒成了黑牛, 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赵国栋割麦子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前面的另一个社员,他偶尔停下动作,双手叉腰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李玉凤看不见他起伏的胸口,但能感觉到他深呼吸时候微微发颤的后背,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在汗水的滋养下偾起。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微微皱了皱眉心,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便没理她,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