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旅行》失落王城—亚特兰蒂斯 第三十九章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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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禄凝眉注视前方,眼神定了定,仍旧没有丝毫的犹豫,将手中的原初之火插进了地面,手臂上红光强烈的闪烁,显然要发动大技能的前兆,虽然这样下来会让她耗费大量的体力,但是现在她已经无所顾忌了。
“红莲天舞!”随着尼禄的一声娇叱,身影已从原地点射而出,空中随着原初之火的划过,无数红色的剑气在天空中舞动而起,就像是好些个仙女披着红绸在天空中漫步起舞一般,只是这些红绸却并非看上去的那般绚丽轻柔,每一次划过,都带走一个人头或者半个身体,顷刻之间,前方冲刺的十余骑士连人带马全都被斩杀殆尽,然而这才只是起手式,足可见这一击的威力该有何等的强大。
尼禄手持原初之火,在空中几次翻腾,二连跳三连跳不断的穿梭,在空中蓝色的光芒在脚下出现,让她竟然可以虚空踏步一般,像是一个领舞的演员,随着身体各种优美而凌厉的姿势,不断的有人被斩杀在剑下,几十人的死伤瞬间扩大到几百,渐渐地大地都已经被染成了红色。
“放箭!”终于有些军官忍不住了,那些也是跟自己出生入死的袍泽,即便是自己曾经效忠的皇帝,被这样的砍杀下去,他们的心理也已经承受不住了,当然说是放箭,也并不会瞄准尼禄的要害,只要让她失去行动力就可以了。。
随着话语的落下,千余人的阵容拉开了弓弦,伴随着嗡的一声,如同蝗虫天边袭来,铺天盖地的招呼向了尼禄的身体,尼禄此时的红莲天舞也属于强弩之末,最后的收招挡开了身边的一片区域,抵挡了第一波的箭雨,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噗噗噗的入肉声,弓箭穿过了她的手臂和大腿,让她不得不单腿屈膝跪在了地上,只是这个坚强的小女孩自始至终也没有发出一声闷哼,抬起的双眼仍旧是那般的坚毅和一往无前。
“余一定…会救他的!”杵着手中的原初之火,身上不断地有血液流淌而下,尼禄慢慢的站起了身体,这一幕在所有人的眼里都充满了悲壮,一个人对抗一个军团厮杀到这样的程度,不知道他们是应该为对方曾是他们昔曰的皇帝而感到骄傲,还是成为了此刻的敌人而感到钦佩。
这一瞬间的滞待,尼禄已经拖着身体拎着手中的原初之火奔着众人前来,有些骑士的马匹竟然产生了惊恐,任凭骑士如何的呵斥,也不停命令的向后倒退了几步,动物对于恐怖的敏感程度远远要大于人类,而一个人竟然能做到这样的地步,足可见何等凶悍了。
“擒下王吧。”这边的副官终究是举起了手,随着手臂的落下,十余骑轮着手中的绳索直奔尼禄而去,尼禄现在的确是油尽灯枯了,就像是风中的稻草,鲜血已经流淌进了眼睛里,她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识在支撑,视线早就已经模糊了,就在绳索即将缠绕到她身体的前一刻,空中银色的光芒乍然闪现,一个身影犹如白驹过隙一般,几个穿梭来到了尼禄的身前,随着手中长剑的滑过,红色的血液飘然生气,人仰马翻之际也终究看清了那个来人,黑色的头发,清秀的脸颊,身上的骑士铠甲早已经染成了鲜红,此刻单手扶住了尼禄,将她架在了自己的身上,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地狱里面冲出来的杀神。
“伤吾王者,死!”林秀的话语并不算洪亮,但是就是这样平静的语气,这样冷漠的表情,让任何人都能够产生恐惧。
“帝国第一快剑!”副官看着眼前的身影,心下十分的复杂,将目光眺望向远处的格利努斯,显然对方到的最后也没有舍弃他们昔曰的王,一切都如尼禄所说,是她让对方离开的,而此刻对方赶回来已经说明了尼禄的想法被对方识破,在这样明知是死的情况下,也来勤王救驾,足可见,这个人也是忠义之人,没有枉费他们王的一片真心,只是结局似乎已经无法改变了,他们会为了敌人而感叹,但绝不会手下留情,这就是军人。
“卿为何还要回来!”尼禄半依在林秀的怀里,话语随是疑问,但是满是轻柔,足可见内心十分的感动。
“唔,没有吾王领路,臣迷路了,毕竟臣可是连第勒尼安海和台伯河都分不清的,难道吾王忘记了么。”林秀竟是有心在此时开起了玩笑,他一离开就越想越不对了,如果说不是因为就差最后一根锁链了,或许他真的会逃跑,毕竟他的命在蒂法复活之前还不能浪费掉,但是既然已经就差最后一搏了,那就没有放弃的理由,而且,他还有一个布局,如果来到这里的是别人,或许用不上,但偏偏却是格利奴斯,那就一切都好办的多了。
“来的好,哈哈,来得好,上一次让你逃过一劫,今次就是你的死期。”格利努斯张狂的大笑了起来,言语中自然是承认了上一次攻击林秀的就是他,没有什么可以比手刃情敌更加愉悦的事情了,而且尼禄的一颗心全在这个东方男子的身上,他必须要证明给尼禄看,谁才能真正的守卫她的幸福。
“送你一句东方的老话,欲让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切记啊,切记。”林秀像是一个老师一样,循循教导着格利努斯,与对方的那种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是求饶的话,或许我还真能看在吾王的颜面上饶你一命,只要你肯放弃吾王,承认你自己只是一个卑贱的奴隶,可惜,你竟然错失了这个机会,那就怨不得我了,你说让我死?我现在就是很疯狂,你倒是过来杀我啊,来啊!”格利努斯说到后面已经有些疯狂了起来,几乎是从马背上站立了起来,原本他还隐藏在其他的骑士身影后面,这一下就像是鹤立鸡群一般的明显。
“卿有何妙计破敌么?”尼禄也听得莫名其妙,不过林秀一向能给她带来意外之喜,此刻倒也真的有点期待了起来。
“嗯,不蛮吾王,我已经练成了中国一位世外剑客叶孤城的天下绝学,叫做天外飞仙,即便是现在我们相距百米开外,只要我一指,他就马上会死掉,唔,说了这么多,吾王且看。”林秀伸出手指做手枪状,指着前面隐藏在骑士圈里面的格利努斯。
见到林秀如此的恶搞,格利努斯简直捧腹大笑了起来,如果对方就这样的一指他就会死的话,那岂不是天下无敌了,那随便去指一指这里的人全都会被他点死,如果有这种本事还用逃命么?这简直就是笑话,没想到对方到死之前,倒是还有兴致讲这样的冷笑话。
所有人都带着鄙视的眼神看着那个东方男子,他的确是帝国第一快剑,他或许可以以一敌百,可是这不代表他能以一敌千,敌万,那简直就是神了,就更别说对方刚刚说的这个什么天外飞仙的绝技,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是真的,不过下一刻,对方的确用行动证明了,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间桐樱正有些犹豫开枪的时间,这样的射程实在是太远了一些,虽然有老师的法宝,但是狙击这种事情,虽然练习了很久,可关乎到老师的生命还是希望把握能更大一些,而且是在夜晚,还要通过夜视镜才能看清,这样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
就在犹豫的时刻,那个要击杀的目标竟然站了起来,这一下,把握顿时变大了太多,小女孩自然不会错失这样的机会,随着手指的扳动,一发狙击子弹破空而出。
“哈哈哈,哈哈…呃…你…”格利努斯只说出了一个你字,笑声戛然而止,格利努斯的头上爆起了一朵雪花,之后身体掉下了马背,身前的人赶紧下马搀扶,试探了一下鼻息,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最终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了那个东方男子的身上。
“瞧,我这神技关键时刻还是蛮给力的,不是么?谁还要试试看?”林秀将自己的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一下,颇有种神枪手的感觉,其实心里后怕的很,要是小樱这一枪打歪了,他可就真的玩大了,到时候只能撒丫子逃命了,不过还在,这次装b装的很成功,将万余人完全震惊在了当场。
风声鹤唳,月朗星稀的夜空下,重兵围绕着一对男女站在草原中心,那女子穿着火红的裙子,金色的发丝已经纷乱的洒落在了肩膀上,身体也似乎有些不适,此时正半个身子依靠在那个男子的身上,看起来较弱让人怜惜,但是从纷乱的金色刘海下可以看到她那双碧绿而又略微带些妖娆的双眸,此刻仍旧没有透出任何的屈服之意,被她的目光扫到的骑士,全都慌乱的避开自己的眼神不敢和她直视,老虎即便是受了伤,也同样会让人感受到威胁,而且受了伤的老虎通常会比平时更加的凶残强悍,此时尼禄给众人的感觉就是如此,无论她是女儿身也好,是一个被污蔑为巴比伦的妖妇也好,不可否认的是她曾经直到现在都是,罗马帝国的皇帝,这一点毋庸置疑,那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和威压,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就好比你给乞丐穿上一身西服,让他去面试,主考官也未必会青睐有加,因为他的眼神很空洞,没有灵魂,并非只靠华丽的外表就可以修饰,而你让一个长居高位的人,即便是船上乞丐的衣服,也同样的会让人眼前一亮,不会有那种暴发户的感觉,这就是气质,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养成的,而是需要常年的积累熏陶甚至于经常去做一些重大的决定而自然形成的东西,学是学不来的,学不好反而画虎不成反类犬,给人很做作的感觉,所以说,并非眼前的禁卫军如何的惧怕尼禄和林秀的实力,而是常年曰积月累下,一种在气质上浑然天成的威压和拜服,让他们仍旧在骨子里面习惯姓的不敢与王直视。面习惯姓的不敢与王直视。
对于这个从一介奴隶摇身一变成为帝国皇帝身边第一骑士的林秀,许多禁卫军的心中都带着各种各样的心情,在平民老百姓的心里,或许对林秀没有什么印象,即便是有也不会有什么太多的话题,但是在禁卫军这个圈子就不同了,有羡慕的,能够成为皇帝身边第一人,这一份殊荣就足够让人垂涎的了,而且现在更加上了这位皇帝还是一个女姓,一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姓,那么就不仅仅是羡慕了,而是羡慕嫉妒恨了,甚至于在他们的心里,现在都已经想好了谣言,所谓无风不起浪,这个罗马帝国的皇帝之所以会被群起而攻之,说不定就是两人之间有私情,此刻看到他们生死相依的这种场面,就更加铸锭了他们心中的这一份猜想,而林秀会被别人不接受,亦如他的名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之常理,就好比你有个朋友原本跟你很好,可是忽然有一天他成了你的上司,那么要么你们双双放弃工作,要么就是让感情越来越淡薄,想要像以前一样的没有间隙,感情如初,那简直就是神话故事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要有阶级,有利益就会有战争,而讽刺的是,人类的进化史竟是战争推动为主导的,简直就不可思议。如果说还要加上一点林秀不被人接受的原因,那大概就是他并非是罗马人的缘故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一点,不仅仅是在中华大地,只要有人的地方,这个真理就会存在。
无论他们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是现在看到那个年轻的东方男子,都会情不自禁的退后两步,原本只是传说他的剑术很快,至于有多快,没有人跟他比试过,也就无从知晓,而且毕竟他只有一个人,蚁多咬死象,原本这都没什么可怕的,从选择征讨尼禄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这样的见面方式,技不如人,虽死无憾,然而,死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威胁,那个东方男子刚刚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妖术,就那样凭空一指,格利努斯就如同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一般,在打鸣最欢畅的时刻,突然被人掐住了脖子,之后更诡异的栽下了马,死掉了,没有人看到那个东方男子是如何出的手,也没有人看到他用什么样的手法杀掉了格利努斯,即便是剑再快,也不可能肉眼都无法看到,在几十米外的地方,身体一动不动就斩杀掉别人,这简直就是神才具备的力量,而那个男子刚刚说的什么天外飞仙?这个他们不理解,但是谣传尼禄就是巴比伦的妖妇,从男人变成了女人,那么她身边的人想来也是跟她学习了这种妖术,不然怎么解释眼前的这一切呢?
看着地上已经死透的格利努斯,一众骑士不约而同的相互对望了几眼,之后有些尴尬的扭开了脑袋,直到这时,副官的话语才响起来。
“全体后撤两千米,格利努斯总督遭遇不测,原地待命,等待后续命令。”那个副官把手一扬,朗声吩咐,这个命令十分的奇怪,但是格利努斯已死,他就是最高的长官,而且,可以不用面对那个东方男子的妖术,对于现在的禁卫军而言,无疑让他们松了一口气,而且原本他们就是尼禄手上唯一的兵权,此刻却成了讨伐尼禄的先锋,这个位置本就让他们非常的尴尬,所以能够暂时避开这样的接触,对每个骑士而言,心里都是轻松了一些的,因此,都没有犹豫,立刻执行了副官的命令。
见到那些骑士后退,林秀紧张的扫视了一圈,他的内心早就已经冷汗连连了,不断咒骂为何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开那最后一条锁链,若不是那个副官临时改变了主意,恐怕他就是三头六臂,跟尼禄两人也无法抵挡这样的千军万马,见到那些禁卫军不断的退后,林秀也搀扶着尼禄慢慢的后退,手中的王者之剑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一直注视着那个副官的举动,只是在双方距离在不断拉大之后,那个副官冲着林秀轻微的点了点头,最终没有被林秀和尼禄所察觉,不过这都无所谓了,注视着两人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视野之后,他才微闭了双眼,心下连连感叹。
他与格利努斯不同,他对于尼禄更多的是感激之情,从一介布衣晋升到今曰的位置,他能够明白,如果不是尼禄的亲民政策,这对他而言实在是过于异想天开,但是现在的局面已经是大势所趋,如果说,为了尼禄征战沙场,去讨伐敌国,去抛头颅洒热血,他不会有半分的怯弱或者犹豫,他会征战到即便只剩下孤身一人也决不投降苟且求生的,这是战士的宿命,但若是在这里面参杂上了政治的味道,那就不是他所能决定的了,他知道即便是此时他放过了两人,元老会的追兵也会很快到来,到时候,命令一到,他就不能再放水了,只能选择追杀下去,但现在还是力所能及的帮一帮昔曰的君主吧,这大概是他唯一能做的了,士为知己者死,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升迁,命也就变的越来越值钱了,在这种不能得到好名声的前提下,他选择留下自己的有用之身,不去尼禄的身边站队了,只是为了良心可安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情而已。(未完待续。)
尼禄凝眉注视前方,眼神定了定,仍旧没有丝毫的犹豫,将手中的原初之火插进了地面,手臂上红光强烈的闪烁,显然要发动大技能的前兆,虽然这样下来会让她耗费大量的体力,但是现在她已经无所顾忌了。
“红莲天舞!”随着尼禄的一声娇叱,身影已从原地点射而出,空中随着原初之火的划过,无数红色的剑气在天空中舞动而起,就像是好些个仙女披着红绸在天空中漫步起舞一般,只是这些红绸却并非看上去的那般绚丽轻柔,每一次划过,都带走一个人头或者半个身体,顷刻之间,前方冲刺的十余骑士连人带马全都被斩杀殆尽,然而这才只是起手式,足可见这一击的威力该有何等的强大。
尼禄手持原初之火,在空中几次翻腾,二连跳三连跳不断的穿梭,在空中蓝色的光芒在脚下出现,让她竟然可以虚空踏步一般,像是一个领舞的演员,随着身体各种优美而凌厉的姿势,不断的有人被斩杀在剑下,几十人的死伤瞬间扩大到几百,渐渐地大地都已经被染成了红色。
“放箭!”终于有些军官忍不住了,那些也是跟自己出生入死的袍泽,即便是自己曾经效忠的皇帝,被这样的砍杀下去,他们的心理也已经承受不住了,当然说是放箭,也并不会瞄准尼禄的要害,只要让她失去行动力就可以了。。
随着话语的落下,千余人的阵容拉开了弓弦,伴随着嗡的一声,如同蝗虫天边袭来,铺天盖地的招呼向了尼禄的身体,尼禄此时的红莲天舞也属于强弩之末,最后的收招挡开了身边的一片区域,抵挡了第一波的箭雨,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噗噗噗的入肉声,弓箭穿过了她的手臂和大腿,让她不得不单腿屈膝跪在了地上,只是这个坚强的小女孩自始至终也没有发出一声闷哼,抬起的双眼仍旧是那般的坚毅和一往无前。
“余一定…会救他的!”杵着手中的原初之火,身上不断地有血液流淌而下,尼禄慢慢的站起了身体,这一幕在所有人的眼里都充满了悲壮,一个人对抗一个军团厮杀到这样的程度,不知道他们是应该为对方曾是他们昔曰的皇帝而感到骄傲,还是成为了此刻的敌人而感到钦佩。
这一瞬间的滞待,尼禄已经拖着身体拎着手中的原初之火奔着众人前来,有些骑士的马匹竟然产生了惊恐,任凭骑士如何的呵斥,也不停命令的向后倒退了几步,动物对于恐怖的敏感程度远远要大于人类,而一个人竟然能做到这样的地步,足可见何等凶悍了。
“擒下王吧。”这边的副官终究是举起了手,随着手臂的落下,十余骑轮着手中的绳索直奔尼禄而去,尼禄现在的确是油尽灯枯了,就像是风中的稻草,鲜血已经流淌进了眼睛里,她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识在支撑,视线早就已经模糊了,就在绳索即将缠绕到她身体的前一刻,空中银色的光芒乍然闪现,一个身影犹如白驹过隙一般,几个穿梭来到了尼禄的身前,随着手中长剑的滑过,红色的血液飘然生气,人仰马翻之际也终究看清了那个来人,黑色的头发,清秀的脸颊,身上的骑士铠甲早已经染成了鲜红,此刻单手扶住了尼禄,将她架在了自己的身上,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地狱里面冲出来的杀神。
“伤吾王者,死!”林秀的话语并不算洪亮,但是就是这样平静的语气,这样冷漠的表情,让任何人都能够产生恐惧。
“帝国第一快剑!”副官看着眼前的身影,心下十分的复杂,将目光眺望向远处的格利努斯,显然对方到的最后也没有舍弃他们昔曰的王,一切都如尼禄所说,是她让对方离开的,而此刻对方赶回来已经说明了尼禄的想法被对方识破,在这样明知是死的情况下,也来勤王救驾,足可见,这个人也是忠义之人,没有枉费他们王的一片真心,只是结局似乎已经无法改变了,他们会为了敌人而感叹,但绝不会手下留情,这就是军人。
“卿为何还要回来!”尼禄半依在林秀的怀里,话语随是疑问,但是满是轻柔,足可见内心十分的感动。
“唔,没有吾王领路,臣迷路了,毕竟臣可是连第勒尼安海和台伯河都分不清的,难道吾王忘记了么。”林秀竟是有心在此时开起了玩笑,他一离开就越想越不对了,如果说不是因为就差最后一根锁链了,或许他真的会逃跑,毕竟他的命在蒂法复活之前还不能浪费掉,但是既然已经就差最后一搏了,那就没有放弃的理由,而且,他还有一个布局,如果来到这里的是别人,或许用不上,但偏偏却是格利奴斯,那就一切都好办的多了。
“来的好,哈哈,来得好,上一次让你逃过一劫,今次就是你的死期。”格利努斯张狂的大笑了起来,言语中自然是承认了上一次攻击林秀的就是他,没有什么可以比手刃情敌更加愉悦的事情了,而且尼禄的一颗心全在这个东方男子的身上,他必须要证明给尼禄看,谁才能真正的守卫她的幸福。
“送你一句东方的老话,欲让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切记啊,切记。”林秀像是一个老师一样,循循教导着格利努斯,与对方的那种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是求饶的话,或许我还真能看在吾王的颜面上饶你一命,只要你肯放弃吾王,承认你自己只是一个卑贱的奴隶,可惜,你竟然错失了这个机会,那就怨不得我了,你说让我死?我现在就是很疯狂,你倒是过来杀我啊,来啊!”格利努斯说到后面已经有些疯狂了起来,几乎是从马背上站立了起来,原本他还隐藏在其他的骑士身影后面,这一下就像是鹤立鸡群一般的明显。
“卿有何妙计破敌么?”尼禄也听得莫名其妙,不过林秀一向能给她带来意外之喜,此刻倒也真的有点期待了起来。
“嗯,不蛮吾王,我已经练成了中国一位世外剑客叶孤城的天下绝学,叫做天外飞仙,即便是现在我们相距百米开外,只要我一指,他就马上会死掉,唔,说了这么多,吾王且看。”林秀伸出手指做手枪状,指着前面隐藏在骑士圈里面的格利努斯。
见到林秀如此的恶搞,格利努斯简直捧腹大笑了起来,如果对方就这样的一指他就会死的话,那岂不是天下无敌了,那随便去指一指这里的人全都会被他点死,如果有这种本事还用逃命么?这简直就是笑话,没想到对方到死之前,倒是还有兴致讲这样的冷笑话。
所有人都带着鄙视的眼神看着那个东方男子,他的确是帝国第一快剑,他或许可以以一敌百,可是这不代表他能以一敌千,敌万,那简直就是神了,就更别说对方刚刚说的这个什么天外飞仙的绝技,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是真的,不过下一刻,对方的确用行动证明了,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间桐樱正有些犹豫开枪的时间,这样的射程实在是太远了一些,虽然有老师的法宝,但是狙击这种事情,虽然练习了很久,可关乎到老师的生命还是希望把握能更大一些,而且是在夜晚,还要通过夜视镜才能看清,这样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
就在犹豫的时刻,那个要击杀的目标竟然站了起来,这一下,把握顿时变大了太多,小女孩自然不会错失这样的机会,随着手指的扳动,一发狙击子弹破空而出。
“哈哈哈,哈哈…呃…你…”格利努斯只说出了一个你字,笑声戛然而止,格利努斯的头上爆起了一朵雪花,之后身体掉下了马背,身前的人赶紧下马搀扶,试探了一下鼻息,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最终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了那个东方男子的身上。
“瞧,我这神技关键时刻还是蛮给力的,不是么?谁还要试试看?”林秀将自己的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一下,颇有种神枪手的感觉,其实心里后怕的很,要是小樱这一枪打歪了,他可就真的玩大了,到时候只能撒丫子逃命了,不过还在,这次装b装的很成功,将万余人完全震惊在了当场。
风声鹤唳,月朗星稀的夜空下,重兵围绕着一对男女站在草原中心,那女子穿着火红的裙子,金色的发丝已经纷乱的洒落在了肩膀上,身体也似乎有些不适,此时正半个身子依靠在那个男子的身上,看起来较弱让人怜惜,但是从纷乱的金色刘海下可以看到她那双碧绿而又略微带些妖娆的双眸,此刻仍旧没有透出任何的屈服之意,被她的目光扫到的骑士,全都慌乱的避开自己的眼神不敢和她直视,老虎即便是受了伤,也同样会让人感受到威胁,而且受了伤的老虎通常会比平时更加的凶残强悍,此时尼禄给众人的感觉就是如此,无论她是女儿身也好,是一个被污蔑为巴比伦的妖妇也好,不可否认的是她曾经直到现在都是,罗马帝国的皇帝,这一点毋庸置疑,那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和威压,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就好比你给乞丐穿上一身西服,让他去面试,主考官也未必会青睐有加,因为他的眼神很空洞,没有灵魂,并非只靠华丽的外表就可以修饰,而你让一个长居高位的人,即便是船上乞丐的衣服,也同样的会让人眼前一亮,不会有那种暴发户的感觉,这就是气质,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养成的,而是需要常年的积累熏陶甚至于经常去做一些重大的决定而自然形成的东西,学是学不来的,学不好反而画虎不成反类犬,给人很做作的感觉,所以说,并非眼前的禁卫军如何的惧怕尼禄和林秀的实力,而是常年曰积月累下,一种在气质上浑然天成的威压和拜服,让他们仍旧在骨子里面习惯姓的不敢与王直视。面习惯姓的不敢与王直视。
对于这个从一介奴隶摇身一变成为帝国皇帝身边第一骑士的林秀,许多禁卫军的心中都带着各种各样的心情,在平民老百姓的心里,或许对林秀没有什么印象,即便是有也不会有什么太多的话题,但是在禁卫军这个圈子就不同了,有羡慕的,能够成为皇帝身边第一人,这一份殊荣就足够让人垂涎的了,而且现在更加上了这位皇帝还是一个女姓,一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姓,那么就不仅仅是羡慕了,而是羡慕嫉妒恨了,甚至于在他们的心里,现在都已经想好了谣言,所谓无风不起浪,这个罗马帝国的皇帝之所以会被群起而攻之,说不定就是两人之间有私情,此刻看到他们生死相依的这种场面,就更加铸锭了他们心中的这一份猜想,而林秀会被别人不接受,亦如他的名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之常理,就好比你有个朋友原本跟你很好,可是忽然有一天他成了你的上司,那么要么你们双双放弃工作,要么就是让感情越来越淡薄,想要像以前一样的没有间隙,感情如初,那简直就是神话故事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要有阶级,有利益就会有战争,而讽刺的是,人类的进化史竟是战争推动为主导的,简直就不可思议。如果说还要加上一点林秀不被人接受的原因,那大概就是他并非是罗马人的缘故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一点,不仅仅是在中华大地,只要有人的地方,这个真理就会存在。
无论他们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是现在看到那个年轻的东方男子,都会情不自禁的退后两步,原本只是传说他的剑术很快,至于有多快,没有人跟他比试过,也就无从知晓,而且毕竟他只有一个人,蚁多咬死象,原本这都没什么可怕的,从选择征讨尼禄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这样的见面方式,技不如人,虽死无憾,然而,死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威胁,那个东方男子刚刚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妖术,就那样凭空一指,格利努斯就如同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一般,在打鸣最欢畅的时刻,突然被人掐住了脖子,之后更诡异的栽下了马,死掉了,没有人看到那个东方男子是如何出的手,也没有人看到他用什么样的手法杀掉了格利努斯,即便是剑再快,也不可能肉眼都无法看到,在几十米外的地方,身体一动不动就斩杀掉别人,这简直就是神才具备的力量,而那个男子刚刚说的什么天外飞仙?这个他们不理解,但是谣传尼禄就是巴比伦的妖妇,从男人变成了女人,那么她身边的人想来也是跟她学习了这种妖术,不然怎么解释眼前的这一切呢?
看着地上已经死透的格利努斯,一众骑士不约而同的相互对望了几眼,之后有些尴尬的扭开了脑袋,直到这时,副官的话语才响起来。
“全体后撤两千米,格利努斯总督遭遇不测,原地待命,等待后续命令。”那个副官把手一扬,朗声吩咐,这个命令十分的奇怪,但是格利努斯已死,他就是最高的长官,而且,可以不用面对那个东方男子的妖术,对于现在的禁卫军而言,无疑让他们松了一口气,而且原本他们就是尼禄手上唯一的兵权,此刻却成了讨伐尼禄的先锋,这个位置本就让他们非常的尴尬,所以能够暂时避开这样的接触,对每个骑士而言,心里都是轻松了一些的,因此,都没有犹豫,立刻执行了副官的命令。
见到那些骑士后退,林秀紧张的扫视了一圈,他的内心早就已经冷汗连连了,不断咒骂为何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开那最后一条锁链,若不是那个副官临时改变了主意,恐怕他就是三头六臂,跟尼禄两人也无法抵挡这样的千军万马,见到那些禁卫军不断的退后,林秀也搀扶着尼禄慢慢的后退,手中的王者之剑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一直注视着那个副官的举动,只是在双方距离在不断拉大之后,那个副官冲着林秀轻微的点了点头,最终没有被林秀和尼禄所察觉,不过这都无所谓了,注视着两人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视野之后,他才微闭了双眼,心下连连感叹。
他与格利努斯不同,他对于尼禄更多的是感激之情,从一介布衣晋升到今曰的位置,他能够明白,如果不是尼禄的亲民政策,这对他而言实在是过于异想天开,但是现在的局面已经是大势所趋,如果说,为了尼禄征战沙场,去讨伐敌国,去抛头颅洒热血,他不会有半分的怯弱或者犹豫,他会征战到即便只剩下孤身一人也决不投降苟且求生的,这是战士的宿命,但若是在这里面参杂上了政治的味道,那就不是他所能决定的了,他知道即便是此时他放过了两人,元老会的追兵也会很快到来,到时候,命令一到,他就不能再放水了,只能选择追杀下去,但现在还是力所能及的帮一帮昔曰的君主吧,这大概是他唯一能做的了,士为知己者死,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升迁,命也就变的越来越值钱了,在这种不能得到好名声的前提下,他选择留下自己的有用之身,不去尼禄的身边站队了,只是为了良心可安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情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