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你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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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
顾谨言的婚礼。
暮楚是带着小尾巴去的,小日林则在家里归陈玉照看着。
顾谨言的新婚妻子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长相清秀,说起话来更是温温柔柔的,简直能滴出水来,这种女孩儿,大概没有男人会不喜欢吧?
教堂的十字架下,他们真诚的向神起誓盟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从前,暮楚见过无数次顾谨言穿上正装礼服的样子,帅气逼人,气质难挡。但无疑,此时此刻的他,比她见过的任何一次,都要帅!
暮楚同身旁的小尾巴一声感叹,“你谨言爸爸总算找到自己的归宿了。”
她也可以放心下来了。
小尾巴的目光落在十字架下那抹白色的颀长身影之上,听着他们向神起誓盟约,她眨了眨眼睛,问暮楚:“所以他是娶了这个姐姐做老婆?”
“对。”
“哦。”
小尾巴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婚礼结束之后的酒宴,就设在了教堂外的草地上,轻音乐萦绕于耳畔,朋友们相聊甚欢。
一首轻轻缓缓的《结婚进行曲》忽而响起,暮楚下意识的往三角钢琴前看了过去,果不其然,就见她的小尾巴,挺直腰背,气质端庄的坐在那里,专注的为这场婚礼演奏着她的祝福。
顾着给朋友们敬酒的新郎顾谨言也注意到了钢琴前的小尾巴。
他与鸢尾已经整整六年未见了,说实话,第一眼见到这小家伙的时候,他并没有认出她来,实在是因为这六年的光景让她变化太大了。
果然,孩子是一年一个样儿,六年前她还只是一个光着小脑袋的小家伙,现在已经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小丫头。
六年的光景,小丫头大概早已把他给忘了。
“谨言,弹钢琴的这小姑娘是谁啊?从前怎么都没见过呢?”
顾谨言的新婚妻子林吱吱也注意到了钢琴前的小尾巴,“她长得可真漂亮!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呢!这谁家的孩子啊?弹起钢琴来似乎还挺有模有样的,颇有你在台上的风范啊!”
顾谨言目光深深地看着钢琴前的小丫头,笑了笑,“我干女儿。”
“她就是你那个干女儿?”林吱吱有在顾谨言的口中听到过这号人物,不过她在意的并非这小丫头,而是这小丫头的妈妈,她下意识的环顾了一眼四周,“那她妈妈应该也来了吧?”
“干嘛?新婚第一天就打算打翻醋坛子了?”顾谨言笑话她。
“才不是!”林吱吱漂亮的脸颊上微红,她说道:“我只是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来,还让我的丈夫曾经那么死心塌地的对她。”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顾谨言搂紧怀里的娇妻。
林吱吱轻轻笑了。
一曲《结婚进行曲》结束,鸢尾漂亮的手指停留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偏头,看了一眼这边槐树下相拥的两个人。
顾谨言注意到了小尾巴看过来的目光,他愣了一下,下意识的松开了怀里的娇妻,而后,迈步朝钢琴前的鸢尾走近了过去。
鸢尾平静的收回了视线,低头,看着跟前的黑白钢琴键。
很快,一双蹭亮的黑色皮鞋出现在了她低垂的视线范围内,往上是笔挺修长的双腿,再往上,鸢尾见到了那张记忆深处里英俊非凡的面孔。
他似乎一点都没变,只是较于她记忆中的模样更加成熟稳重了些。
他低下头来,微倾身,修长好看的手指,在黑白相间的钢琴键上,轻松流畅的敲出了几个动听的音节来,抬眼问鸢尾,“还记得吗?”
他独特的气息,伴着淡淡的清香,灌入鸢尾的鼻息间来,与她记忆深处里那抹最熟悉的味道重叠着,让她有片刻的恍惚。
鸢尾不知道他问的是曲子,还是他的人,但两者,她都记得。
她点了点小脑袋。
顾谨言单手倚在钢琴架上,微微笑了,“乖女孩。”
看着他唇边那抹魅人的笑颜,鸢尾不知怎的,忽而有些心慌起来,她连忙起了身来,冲他疏离的点了点头,而后,快步离开。
头亦没回。
她的反应,让顾谨言有些意外,而心头更多的,其实是失落。
在此之前,他想象中的小尾巴还是六年前那个可爱稚气的小光头,会奶声奶气的唤他‘谨言爸爸’,他本以为他们再见会还像从前一般,她还会像六年前那样,缠着他让他教她钢琴,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追在他的身后一声一声甜滋滋的叫他‘谨言爸爸’,却不想,再见面,她对自己的态度,疏离得与陌生人无异。
其实,他早该料到的。
要知道,分别的时候她才不过五六岁罢了。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你指望她记得什么呢?
小尾巴重新回到了暮楚身边。
刚刚钢琴前她与顾谨言的互动,暮楚自然是看在了眼里,她笑问道:“还记得你谨言爸爸?”
“不太记得了。”
小鸢尾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
暮楚咋舌,“那你这小丫头可太没良心了!”
“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回哪?”
暮楚的意思是,回S市的家,还是回本市她爷爷奶奶家。
“都可以,离开这就行。”
“你不喜欢待在这?”暮楚有些诧异。
小尾巴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参加婚礼,太吵了。”
“……”
有时候暮楚觉得这小丫头的性子跟她爸很像,不喜欢闹的,喜欢安静的,还有,待人处事有时候太过冷淡,可明明在她面前又热得像一把烈火。
她就是这样,跟她爸如出一辙,时冷时热,冷热交替着,让人捉摸不出情绪来。
当天晚上,暮楚和小尾巴在A市住了下来。
她住在酒店,而小尾巴则住在楼仲铂以及王绮丽的家里。
其实这六年里,暮楚是鲜少回A市的,每次回来,她都是为了送小尾巴去楼家,而她尽可能的让自己不出现在王绮丽面前。
六年前,王绮丽因为自己和母亲的缘故,患上了失心疯,暮楚对她,心里是无比的愧疚,但好在这六年楼仲铂带着王绮丽积极求医,又加上陆岸琰的帮衬,王绮丽的的病情恢复得不错,到现在情况基本已经稳定,只要没有外界刺激,她也就很少再发病了。
暮楚把小尾巴送到楼家门外,“今晚你陪爷爷奶奶住一晚,明天上午妈妈过来接你回家。”
“好。”
小尾巴在这方面倒是乖巧得很。
“进去吧!”
暮楚目送着小鸢尾进大厅,才折身欲走,却撞见了正好出门回来的楼仲铂。
楼仲铂并不知暮楚今日会来,见着她,他那双沧桑的眸底微微一亮,眉眼间燃起一丝喜悦,“你来了。”
暮楚的脸上却始终是淡漠如常,她只冲楼仲铂疏离的点了点头,“我送小尾巴过来住一晚,明天我来接她走。”
暮楚说完,欲走,楼仲铂却道:“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吧!她和朋友出门做护理去了,要很晚才会回来。”
“不了。”
暮楚冷漠的拒绝了。
这个家,她并不想踏入进去。
因为,她知道,这儿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她不想因为自己再给王绮丽任何的刺激,那样她只会更加愧对楼司沉。
“我走了。”
暮楚点了点头,要走。
“楚楚!”
楼仲铂不舍的叫住了她,“爸爸只是想让坐下来吃顿饭而已,难道这都不行吗?这么多年了,我们父女俩真的就不能好好坐下来面对面的谈谈心吗?”
父女?
什么叫父亲,什么叫女儿?
他们之间,又怎能算得上父女呢?
暮楚回身,看向楼仲铂,她抿了抿苦涩的红唇,这才说道:“楼先生,不好意思,我从来没有把您当做我的父亲过。”
她的态度,很直接,也很冷漠。
楼仲铂闻言,眉心一颤,沧桑的眼底,闪过一丝明显的受伤。
暮楚抿了抿红唇,这才又继续道:“司沉的妈妈,因为我,因为你,已经大病过一场了,现在才好不容易好些了,你又想着把我往你们家里的带,如果她现在回来见到了我,又受了刺激怎么办?你作为她的丈夫,难道不该替她考虑一下吗?”
楼仲铂沉沉的叹了口气,“我和绮丽的夫妻缘分,大概也快尽了,她想跟我离婚。”
“……”
对于这个结果,暮楚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当然,也没她说话的份儿。
“我不会跟她离婚的!妻子我要,但,女儿我也想要……”
暮楚实在不想再同他说什么了,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不是你想要,老天就一定会给的。
他有妻子的时候,却还想着在外面沾花惹草,如今妻子不要他了,他却又反过来抓着妻子不肯放手,而自己和小三生的女儿却还想收入家中去?
还真当这天下所有的好事儿全都被他一人给占尽了?
暮楚打心眼里是有些瞧不起楼仲铂的。
真不知该庆幸楼司沉骨子里没有流着他的血,还是该懊恼自己骨子里还渗透着他的基因。
周六
顾谨言的婚礼。
暮楚是带着小尾巴去的,小日林则在家里归陈玉照看着。
顾谨言的新婚妻子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长相清秀,说起话来更是温温柔柔的,简直能滴出水来,这种女孩儿,大概没有男人会不喜欢吧?
教堂的十字架下,他们真诚的向神起誓盟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从前,暮楚见过无数次顾谨言穿上正装礼服的样子,帅气逼人,气质难挡。但无疑,此时此刻的他,比她见过的任何一次,都要帅!
暮楚同身旁的小尾巴一声感叹,“你谨言爸爸总算找到自己的归宿了。”
她也可以放心下来了。
小尾巴的目光落在十字架下那抹白色的颀长身影之上,听着他们向神起誓盟约,她眨了眨眼睛,问暮楚:“所以他是娶了这个姐姐做老婆?”
“对。”
“哦。”
小尾巴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婚礼结束之后的酒宴,就设在了教堂外的草地上,轻音乐萦绕于耳畔,朋友们相聊甚欢。
一首轻轻缓缓的《结婚进行曲》忽而响起,暮楚下意识的往三角钢琴前看了过去,果不其然,就见她的小尾巴,挺直腰背,气质端庄的坐在那里,专注的为这场婚礼演奏着她的祝福。
顾着给朋友们敬酒的新郎顾谨言也注意到了钢琴前的小尾巴。
他与鸢尾已经整整六年未见了,说实话,第一眼见到这小家伙的时候,他并没有认出她来,实在是因为这六年的光景让她变化太大了。
果然,孩子是一年一个样儿,六年前她还只是一个光着小脑袋的小家伙,现在已经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小丫头。
六年的光景,小丫头大概早已把他给忘了。
“谨言,弹钢琴的这小姑娘是谁啊?从前怎么都没见过呢?”
顾谨言的新婚妻子林吱吱也注意到了钢琴前的小尾巴,“她长得可真漂亮!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呢!这谁家的孩子啊?弹起钢琴来似乎还挺有模有样的,颇有你在台上的风范啊!”
顾谨言目光深深地看着钢琴前的小丫头,笑了笑,“我干女儿。”
“她就是你那个干女儿?”林吱吱有在顾谨言的口中听到过这号人物,不过她在意的并非这小丫头,而是这小丫头的妈妈,她下意识的环顾了一眼四周,“那她妈妈应该也来了吧?”
“干嘛?新婚第一天就打算打翻醋坛子了?”顾谨言笑话她。
“才不是!”林吱吱漂亮的脸颊上微红,她说道:“我只是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来,还让我的丈夫曾经那么死心塌地的对她。”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顾谨言搂紧怀里的娇妻。
林吱吱轻轻笑了。
一曲《结婚进行曲》结束,鸢尾漂亮的手指停留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偏头,看了一眼这边槐树下相拥的两个人。
顾谨言注意到了小尾巴看过来的目光,他愣了一下,下意识的松开了怀里的娇妻,而后,迈步朝钢琴前的鸢尾走近了过去。
鸢尾平静的收回了视线,低头,看着跟前的黑白钢琴键。
很快,一双蹭亮的黑色皮鞋出现在了她低垂的视线范围内,往上是笔挺修长的双腿,再往上,鸢尾见到了那张记忆深处里英俊非凡的面孔。
他似乎一点都没变,只是较于她记忆中的模样更加成熟稳重了些。
他低下头来,微倾身,修长好看的手指,在黑白相间的钢琴键上,轻松流畅的敲出了几个动听的音节来,抬眼问鸢尾,“还记得吗?”
他独特的气息,伴着淡淡的清香,灌入鸢尾的鼻息间来,与她记忆深处里那抹最熟悉的味道重叠着,让她有片刻的恍惚。
鸢尾不知道他问的是曲子,还是他的人,但两者,她都记得。
她点了点小脑袋。
顾谨言单手倚在钢琴架上,微微笑了,“乖女孩。”
看着他唇边那抹魅人的笑颜,鸢尾不知怎的,忽而有些心慌起来,她连忙起了身来,冲他疏离的点了点头,而后,快步离开。
头亦没回。
她的反应,让顾谨言有些意外,而心头更多的,其实是失落。
在此之前,他想象中的小尾巴还是六年前那个可爱稚气的小光头,会奶声奶气的唤他‘谨言爸爸’,他本以为他们再见会还像从前一般,她还会像六年前那样,缠着他让他教她钢琴,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追在他的身后一声一声甜滋滋的叫他‘谨言爸爸’,却不想,再见面,她对自己的态度,疏离得与陌生人无异。
其实,他早该料到的。
要知道,分别的时候她才不过五六岁罢了。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你指望她记得什么呢?
小尾巴重新回到了暮楚身边。
刚刚钢琴前她与顾谨言的互动,暮楚自然是看在了眼里,她笑问道:“还记得你谨言爸爸?”
“不太记得了。”
小鸢尾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
暮楚咋舌,“那你这小丫头可太没良心了!”
“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回哪?”
暮楚的意思是,回S市的家,还是回本市她爷爷奶奶家。
“都可以,离开这就行。”
“你不喜欢待在这?”暮楚有些诧异。
小尾巴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参加婚礼,太吵了。”
“……”
有时候暮楚觉得这小丫头的性子跟她爸很像,不喜欢闹的,喜欢安静的,还有,待人处事有时候太过冷淡,可明明在她面前又热得像一把烈火。
她就是这样,跟她爸如出一辙,时冷时热,冷热交替着,让人捉摸不出情绪来。
当天晚上,暮楚和小尾巴在A市住了下来。
她住在酒店,而小尾巴则住在楼仲铂以及王绮丽的家里。
其实这六年里,暮楚是鲜少回A市的,每次回来,她都是为了送小尾巴去楼家,而她尽可能的让自己不出现在王绮丽面前。
六年前,王绮丽因为自己和母亲的缘故,患上了失心疯,暮楚对她,心里是无比的愧疚,但好在这六年楼仲铂带着王绮丽积极求医,又加上陆岸琰的帮衬,王绮丽的的病情恢复得不错,到现在情况基本已经稳定,只要没有外界刺激,她也就很少再发病了。
暮楚把小尾巴送到楼家门外,“今晚你陪爷爷奶奶住一晚,明天上午妈妈过来接你回家。”
“好。”
小尾巴在这方面倒是乖巧得很。
“进去吧!”
暮楚目送着小鸢尾进大厅,才折身欲走,却撞见了正好出门回来的楼仲铂。
楼仲铂并不知暮楚今日会来,见着她,他那双沧桑的眸底微微一亮,眉眼间燃起一丝喜悦,“你来了。”
暮楚的脸上却始终是淡漠如常,她只冲楼仲铂疏离的点了点头,“我送小尾巴过来住一晚,明天我来接她走。”
暮楚说完,欲走,楼仲铂却道:“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吧!她和朋友出门做护理去了,要很晚才会回来。”
“不了。”
暮楚冷漠的拒绝了。
这个家,她并不想踏入进去。
因为,她知道,这儿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她不想因为自己再给王绮丽任何的刺激,那样她只会更加愧对楼司沉。
“我走了。”
暮楚点了点头,要走。
“楚楚!”
楼仲铂不舍的叫住了她,“爸爸只是想让坐下来吃顿饭而已,难道这都不行吗?这么多年了,我们父女俩真的就不能好好坐下来面对面的谈谈心吗?”
父女?
什么叫父亲,什么叫女儿?
他们之间,又怎能算得上父女呢?
暮楚回身,看向楼仲铂,她抿了抿苦涩的红唇,这才说道:“楼先生,不好意思,我从来没有把您当做我的父亲过。”
她的态度,很直接,也很冷漠。
楼仲铂闻言,眉心一颤,沧桑的眼底,闪过一丝明显的受伤。
暮楚抿了抿红唇,这才又继续道:“司沉的妈妈,因为我,因为你,已经大病过一场了,现在才好不容易好些了,你又想着把我往你们家里的带,如果她现在回来见到了我,又受了刺激怎么办?你作为她的丈夫,难道不该替她考虑一下吗?”
楼仲铂沉沉的叹了口气,“我和绮丽的夫妻缘分,大概也快尽了,她想跟我离婚。”
“……”
对于这个结果,暮楚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当然,也没她说话的份儿。
“我不会跟她离婚的!妻子我要,但,女儿我也想要……”
暮楚实在不想再同他说什么了,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不是你想要,老天就一定会给的。
他有妻子的时候,却还想着在外面沾花惹草,如今妻子不要他了,他却又反过来抓着妻子不肯放手,而自己和小三生的女儿却还想收入家中去?
还真当这天下所有的好事儿全都被他一人给占尽了?
暮楚打心眼里是有些瞧不起楼仲铂的。
真不知该庆幸楼司沉骨子里没有流着他的血,还是该懊恼自己骨子里还渗透着他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