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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不想离开我。”
金梦莎冲口而出,索性一股脑地说:“本来,他已经在深圳找好了一份工作。
他劝过我,跟他一块儿去深圳。
但我不打算出远门,所以,他暂时也留在了镇上。
你能来我们这儿办分公司,真的挺好的。
东哥就不用跑那么远去上班了,还有我们荷花镇好多年轻人,也都能就在家乡工作了。”
“看来,我倒是给你和他,提供了一个聚在一起共事的好机会。”
慕风冷然绷紧了下颌,带着明显的一股醋意问:“你总喊他东哥,他到底比你大还是小?你有必要叫得这么亲热么?”
“什么叫叫得亲热?大家都是这么叫他的!”
金梦莎愤愤然地辩解了一句,脸颊不知不觉地涨红:“他确实比我小一点,可是全镇年轻人都喊他东哥,我也叫习惯了,有什么不对吗?”
“以后,你最好对成子东直呼其名。
不然,我听着很不舒服。”
慕风再度双手扶住她的肩膀,说得格外郑重其事:“比你小的人,你叫什么哥哥?珊珊,这显得你很花痴,懂不懂?”
晕,金梦莎不客气地推开他,连珠带炮地说:“你才花痴呢!
我都说了是叫习惯了,东哥就像他的一个名字一样,不是你理解的那个哥哥的意思!
再说,我叫他东哥,和你也没关系!
你不舒服什么?你又管不了我!”
“对,我管不了你。”
慕风略带自嘲地苦笑一下,沉声说道:“不过珊珊,你要做好思想准备。
迟早有一天,我会把你连人带心找回去的。”
金梦莎忽然意识到,从他们昨晚遇到到现在,他一直在叫她珊珊。
而她,似乎也已经慢慢适应了,他给她新安上的这个名字。
竟然不觉得,有什么违和感。
不过,她对慕风的这份自信和笃定颇为不以为然。
所以,一个大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随便你怎么说,我都不会跟你走。
我早就打定了主意,这辈子都不离开荷花镇。”
“你为什么这么害怕接触外面的世界?”
慕风眸光凌厉地注视着她,言辞相当犀利:“我看你做事,也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甚至相当大胆。
你怎么就不敢出门?不敢离开荷花镇?难道你之前,遇到过什么事情?”
“我就是讨厌外面的世界!
我觉得外面,都是坏人!”
金梦莎使劲地攥紧了自己的手指,气呼呼地说:“慕总,你是不是太过分了?这些问题,我不想回答。”
慕风看到,她虽然像炸了毛的刺猬一样,凶巴巴的。
眼圈,却明显的开始泛红。
他忽然感到很心疼,同时也更加愧疚难过。
可以说,珊珊的这一切遭遇,都是他带给她的。
要不然,她现在就应该在陵海那座繁华的大城市里,生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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