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我送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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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酒好喝,还是你觉得喝酒的样子很酷,所以你才会选择喝酒?”千看着林绘锦被酒辣到的样子,不由低吟着嗓音问道。
“不是,有的酒确实挺好喝的,也有麻痹自己的效果,但是这酒太辣,太苦了,太难喝了。”林绘锦喝着茶不住的漱口。
“这家的酒都是卖给劳作的人喝的,所以这酒很有劲,喝起来才解乏,像你这样的富家小姐,没有吃过苦头,当然喝不惯。”千顿了顿又接着道:“你要是喝得下去,那就奇怪了。”
“那师傅你为什么不喝酒?也是觉得这里的酒喝不惯吗?”
“我无所谓什么酒,只要里面没有毒药就行,不喝只是因为喝酒误事!”
“小酌怡情啊!”
“就因为当初我喝酒,我才会去可怜她,然后救她的!”千一下说出了自己不喝酒的原因。
“你不要什么事情都怪在酒上,就算你不喝酒,你也会去救的,你那颗善良的心是什么东西都掩盖不了的。”
“如果我不去喝酒,我就不会遇到她了。”千却是这样说道。
所以他很后悔,他不应该去城里的酒馆喝酒的。
林绘锦已经觉得嘴巴不辣了,听着千这样说,林绘锦就越发肯定千当时肯定喜欢他亡妻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才会将事情推在这些看似有联系却又不是主要原因的事情上。
“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是后悔自己喜欢过她吗啊?要是不对她动心,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你之前有多喜欢她,现在就有多恨她!”林绘锦夹了一块儿凉拌黄瓜,咬得嘎嘣脆:“可是你恨她的同时,却又想着她之前的温柔……”
“但是人生呢,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但是却有改正的机会,以前的事情咱们就不想了,来,我们喝完这一杯酒,回去呢,好好的睡一觉,然后从第二天开始,就当之前所有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她,你还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然后去做你少年时想做的事情,去追你少年时你所喜欢的那个类型的姑娘,过你少年时想过的生活。”林绘锦给千倒了一杯酒,然后举起酒杯对千道。
但是千并没有举杯,林绘锦只好将酒杯递到千的手上,然后和他的杯子碰撞了一下,接着就皱着眉头去喝酒。
这酒就跟现代的白酒一样,不醇香也就算了,还特别的辛辣。
她喝到嘴里,真的没办法咽下去。
于是只好皱着眉头,为难的道:“算了,我还是喝茶吧!这酒我要是喝了,估计我就得摊这儿了。”
千捏着酒杯,看着林绘锦皱着小脸喝着茶,并没有动。
“时辰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都说人是有轮回的,而人的死亡也是从闭眼那一刻开始的,当你闭眼的时候你就当今天的你已经死掉了,等待着第二天的轮回,而当你睡醒之后,睁开眼,那就是一个全新的你,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孟婆汤而已,你就把这杯酒当做孟婆汤!”林绘锦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虽然还早,但是她还是想早点儿回去。
免得又被云辞当场抓住。
千看着林绘锦替他包扎的伤口,果然是一个没有受过任何伤的富家千金,竟然直接给他扎了一个蝴蝶结。
这当然是林绘锦故意的,别看她在千表现出一副轻松、潇洒的样子。
但是事实上她内心非常的谨慎,生怕说漏了嘴,从而让千怀疑,甚至导致功亏一篑。
“我送你吧!”当林绘锦走了几步之后,千就站起身对着林绘锦道。
“行啊!”林绘锦没有拒绝。
微凉的风吹在林绘锦的脸上,让她觉得格外的清爽,两个人这一路都没话,到了曲水桥的时候,林绘锦刚准备给千告别。
千却是突然说道:“我记得孟府不在这个方向!”
“你傻啊,像我们这种有钱人,是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的,要是有人知道我是孟府的人,那还不把我给绑架了,所以故意绕几圈,看有没有人跟踪,我才会回去的。”林绘锦先是一愣,但是好在她脑袋格外清醒,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千没在说什么了,一直看着林绘锦朝曲水桥的方向走去,之后她并没有坐上轿撵或者马车,而是进入了一家客栈。
当千看着林绘锦进入那家客栈之后,一下就轻跃上树,然后轻轻的落在客栈的屋顶上,双手环胸的看着停在客栈外面的马车。
从客栈里偶尔会出来几位客人,都是男性,也没人上那辆马车。
一直过了许久,才有一个丫鬟搀扶着一位小姐从客栈中走出来。
千立即蹲下身,若子夜寒星的寒眸落在这位小姐的身上。
一直到这位小姐上马车的时候,千才看清这位小姐的侧颜。
一个人的美丑,光看一个侧颜就能看出来,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侧颜好看,正颜不好看,也有的人则是反之。
但是更多的人则是,不管是正脸还是侧脸都不好看。
而这位小姐俨然光是看侧脸就知道正脸也不会好看的人,但是身材倒是挺苗条的。
千一直跟着这辆马车在集市上饶了几圈之后,就来到了孟府的后门前。
马夫上去敲了门,门房的人就把门打开了,刚才那位穿着橘黄色衣服的小姐也就从马车中走了出来,不是踩着矮凳下来的,而是直接蹦下来。
这倒是很符合刚才她男孩子般的性格。
悬挂在后门上的大红灯笼摇曳在这位小姐身上,将她的面容和身姿照得格外清楚,就在这时这位小姐回过头,好像是忘记拿了马车上的东西。
千自然也将那从马车中走下来的小姐看得清清楚楚。
如果说这位小姐长相平平,没有任何特色也就算了,但是这位小姐穿着绫罗绸缎,发饰精致而贵重。
然而这不仅仅没有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反倒有了喧宾夺主的意味。
因为这位小姐的容貌真的有些一言难尽,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脸上的皮肤也不太好。
这让千看了有些不敢相信,然而他却清楚的看到她手中包裹中露出来的衣服,正是孟小兰刚才所穿的。
“是酒好喝,还是你觉得喝酒的样子很酷,所以你才会选择喝酒?”千看着林绘锦被酒辣到的样子,不由低吟着嗓音问道。
“不是,有的酒确实挺好喝的,也有麻痹自己的效果,但是这酒太辣,太苦了,太难喝了。”林绘锦喝着茶不住的漱口。
“这家的酒都是卖给劳作的人喝的,所以这酒很有劲,喝起来才解乏,像你这样的富家小姐,没有吃过苦头,当然喝不惯。”千顿了顿又接着道:“你要是喝得下去,那就奇怪了。”
“那师傅你为什么不喝酒?也是觉得这里的酒喝不惯吗?”
“我无所谓什么酒,只要里面没有毒药就行,不喝只是因为喝酒误事!”
“小酌怡情啊!”
“就因为当初我喝酒,我才会去可怜她,然后救她的!”千一下说出了自己不喝酒的原因。
“你不要什么事情都怪在酒上,就算你不喝酒,你也会去救的,你那颗善良的心是什么东西都掩盖不了的。”
“如果我不去喝酒,我就不会遇到她了。”千却是这样说道。
所以他很后悔,他不应该去城里的酒馆喝酒的。
林绘锦已经觉得嘴巴不辣了,听着千这样说,林绘锦就越发肯定千当时肯定喜欢他亡妻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才会将事情推在这些看似有联系却又不是主要原因的事情上。
“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是后悔自己喜欢过她吗啊?要是不对她动心,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你之前有多喜欢她,现在就有多恨她!”林绘锦夹了一块儿凉拌黄瓜,咬得嘎嘣脆:“可是你恨她的同时,却又想着她之前的温柔……”
“但是人生呢,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但是却有改正的机会,以前的事情咱们就不想了,来,我们喝完这一杯酒,回去呢,好好的睡一觉,然后从第二天开始,就当之前所有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她,你还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然后去做你少年时想做的事情,去追你少年时你所喜欢的那个类型的姑娘,过你少年时想过的生活。”林绘锦给千倒了一杯酒,然后举起酒杯对千道。
但是千并没有举杯,林绘锦只好将酒杯递到千的手上,然后和他的杯子碰撞了一下,接着就皱着眉头去喝酒。
这酒就跟现代的白酒一样,不醇香也就算了,还特别的辛辣。
她喝到嘴里,真的没办法咽下去。
于是只好皱着眉头,为难的道:“算了,我还是喝茶吧!这酒我要是喝了,估计我就得摊这儿了。”
千捏着酒杯,看着林绘锦皱着小脸喝着茶,并没有动。
“时辰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都说人是有轮回的,而人的死亡也是从闭眼那一刻开始的,当你闭眼的时候你就当今天的你已经死掉了,等待着第二天的轮回,而当你睡醒之后,睁开眼,那就是一个全新的你,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孟婆汤而已,你就把这杯酒当做孟婆汤!”林绘锦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虽然还早,但是她还是想早点儿回去。
免得又被云辞当场抓住。
千看着林绘锦替他包扎的伤口,果然是一个没有受过任何伤的富家千金,竟然直接给他扎了一个蝴蝶结。
这当然是林绘锦故意的,别看她在千表现出一副轻松、潇洒的样子。
但是事实上她内心非常的谨慎,生怕说漏了嘴,从而让千怀疑,甚至导致功亏一篑。
“我送你吧!”当林绘锦走了几步之后,千就站起身对着林绘锦道。
“行啊!”林绘锦没有拒绝。
微凉的风吹在林绘锦的脸上,让她觉得格外的清爽,两个人这一路都没话,到了曲水桥的时候,林绘锦刚准备给千告别。
千却是突然说道:“我记得孟府不在这个方向!”
“你傻啊,像我们这种有钱人,是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的,要是有人知道我是孟府的人,那还不把我给绑架了,所以故意绕几圈,看有没有人跟踪,我才会回去的。”林绘锦先是一愣,但是好在她脑袋格外清醒,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千没在说什么了,一直看着林绘锦朝曲水桥的方向走去,之后她并没有坐上轿撵或者马车,而是进入了一家客栈。
当千看着林绘锦进入那家客栈之后,一下就轻跃上树,然后轻轻的落在客栈的屋顶上,双手环胸的看着停在客栈外面的马车。
从客栈里偶尔会出来几位客人,都是男性,也没人上那辆马车。
一直过了许久,才有一个丫鬟搀扶着一位小姐从客栈中走出来。
千立即蹲下身,若子夜寒星的寒眸落在这位小姐的身上。
一直到这位小姐上马车的时候,千才看清这位小姐的侧颜。
一个人的美丑,光看一个侧颜就能看出来,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侧颜好看,正颜不好看,也有的人则是反之。
但是更多的人则是,不管是正脸还是侧脸都不好看。
而这位小姐俨然光是看侧脸就知道正脸也不会好看的人,但是身材倒是挺苗条的。
千一直跟着这辆马车在集市上饶了几圈之后,就来到了孟府的后门前。
马夫上去敲了门,门房的人就把门打开了,刚才那位穿着橘黄色衣服的小姐也就从马车中走了出来,不是踩着矮凳下来的,而是直接蹦下来。
这倒是很符合刚才她男孩子般的性格。
悬挂在后门上的大红灯笼摇曳在这位小姐身上,将她的面容和身姿照得格外清楚,就在这时这位小姐回过头,好像是忘记拿了马车上的东西。
千自然也将那从马车中走下来的小姐看得清清楚楚。
如果说这位小姐长相平平,没有任何特色也就算了,但是这位小姐穿着绫罗绸缎,发饰精致而贵重。
然而这不仅仅没有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反倒有了喧宾夺主的意味。
因为这位小姐的容貌真的有些一言难尽,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脸上的皮肤也不太好。
这让千看了有些不敢相信,然而他却清楚的看到她手中包裹中露出来的衣服,正是孟小兰刚才所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