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动物也疯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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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一幢高达六层楼的建筑前,身穿工作服的迎宾小姐站在门口,微笑地对每一个进入的顾客亲切地打着招呼。
这是沃尔玛,作为一所美国在华的大型连锁超市,所推出的产品以物美价廉价为宗旨,且东西大到轿车小到瓜果蔬菜,种类齐全,因而吸引了不少喜爱购物的顾客,由于今天是星期六的原因,客流比起往常来要多得多。
“嘶~”刘珮站在不远处,吸了一口气,抿了抿唇,看着进进出出的客流不由得皱起了眉,超市里面好像不准带动物进去吧?好像是因为那些肉食产品的原因,那么她的这一群乡巴佬怎么办?可是,也不对啊,她记得这个规则是在2006年的时候才开始的,现在才2001,应该可以带进去的吧?
不管了,先去试试看能不能进去,想着,刘珮便迈步朝沃尔玛走去。
“哇啊——这是什么?”
“好可爱的动物啊~~是什么啊?老鼠?”
“不太像吧,这么大的动物,这么可能是老虎呢。应该是土拨鼠吧,嗯,好像是的。”
“快快快,拍下了拍下来。”
“歪哟——那狗好大啊,藏獒吧!”
“天啊,这么大的狗居然不栓链子,要是咬人了怎么办?离它远点儿。”
“她肩膀上站着的是鹦鹉?还真是漂亮。”
“咦?她衣服还真特别,尤其是左肩上的那个海星图案,是不是订做的啊?还真是漂亮啊,我也想买一件了。”
一路行来,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谈论的话题围绕着刘珮以及她身边的一群小动物。大家基本上都是好奇或者凑热闹的,这是中国人永远也改不了的习惯。
“欢迎....小姑娘,”才刚刚来到门口,当下就被迎宾小姐给伸手拦住,看了看刘珮身后的黑霸,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开口道:“不允许带宠物进去的。”
“哦,这样啊,谢谢。”刘珮点了点头,又带着一群小家伙在众人好奇惊异的目光中转身往来时的路离开了,边走边思考到底如何才能进入超市里去购买东西,这群小家伙又该怎么办。
忽略掉周围路人们的注目礼、手机的拍照声以及正在摆着骚包造型的鹦鹉,刘珮转过头看向身边的一群小家伙,尤其是看向泡泡和毛毛,敛了敛眼睑,目光突然被不远处的某样东西给吸引住了,一个想法在脑海里闪过,嘴角一勾,“有了。”说着,带着一帮子的小家伙朝那个东西奔了过去。
11月中旬的天还是有些凉的,尤其是在秋风吹来的时候,会令人忍不住地打个寒颤。
看着刘珮跑进去的地方,男人疑惑地蹙了蹙眉,而后双手环抱在胸前,往后一靠边依靠在了沃尔玛的玻璃墙上,伸手从荷包里拿出烟点燃了一支抽着,眯起的凤眸紧紧注视着刘珮进入的地方。
不知是过了多久,或许是一会儿,又或许是几个小时,男人抬起头看了一眼渐渐升到正中央的太阳,又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
叮——
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那里的门终于打开了,只见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人,应该是人吧,还是个相当肥的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穿着一身黑西装,戴着个大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头上还顶着个绅士帽,却迈着八字步,大马金刀地往超市这边走过来,而他手里牵着的,赫然就是刘珮,再看刘珮的身后,除了两道黑黑的剪影,什么都没有。
霎时,男人眉梢就挑了一下,这下子是真的完全就看不清牵着刘珮的那个人的样子了,而那个绿皮的东西和那个黄毛的东西去哪里了?还有那只鹦鹉呢?那只沙皮狗呢?都去哪儿了?疑惑地皱了皱眉,看着刘珮和那个男人走过来,越过他的身边直接往超市走去。
“欢迎.....”迎宾小姐瞪大了双眼,看着眼前一米八几的黑衣男子,以及墨镜下微微露出来的毛,嘴角有些僵硬,黑色的风衣、绅士帽、墨镜,还有有腮胡?难道是美国人?可是....好像没见过有黄色络腮胡的美国人呢,啊,不对,好像见过的。
“喂,看够了没?”这时,这个有着络腮胡的男人突然开口了,转过头看着她,微微张嘴,道:“有事吗?”
“额..没,没有。”迎宾小姐浑身一僵,有些不自然地开口,“欢迎光临沃尔玛,您请进。”
“嗯,服务态度不错。”络腮胡男人点了点头,而后牵着刘珮就往沃尔玛里走去,然而,走到电梯的时候脚步崴了一下,腰部便出现了细微的拧转,但几乎在瞬间就被刘珮给抱住又转了回来,四下瞧了瞧没人注意便赶紧站上电梯,只是在那一瞬间,络腮胡男人身体有着微微的抖动,看上去就像是被电流击过了一样。
跟在刘珮身后的男人恰好瞧见了这一幕,心里的疑惑顿时就更重了,仔细的看了看一眼那络腮胡男人的头部,然后视线顺着往下一点一点儿的移动,有些宽的肩膀是美国人特有的标志,只是那腰....好像有点儿过细了,完全撑不起那件宽大的黑色风衣,嗯,还有那双腿,长得有些怪异,有点儿弯曲,还有点儿....
忽而,他瞳孔猛然一缩,紧紧地盯着裤脚下面的那双踩着一对小皮鞋的脚,嘴角顿时就僵硬地扯了一下,原来.....
嘭——
刚刚一下电梯,络腮胡男人顿时就踉跄了一下,差点儿跌倒在地上,刘珮赶紧一把扶住了她,看了一眼周围看过来的人们,笑着点了点头,而后小声地开口,“稳住稳住,赶紧站好。”
“等着点儿~”络腮胡男人低沉地开口,声音和之前对迎宾小姐说的赫然不同,有些古怪有些尖细。
“混蛋,别这样说话!”刘丫丫压低自己的声音,看了一眼好奇地看着这边的人,连忙开口,“快点儿,你们几个站好,不然要被看穿了。”
“叽....”
毛毛准备发出声音,然而一想到之前刘珮警告过的话语便硬生生地咽回了嘴里,赶紧扭了扭胯在泡泡的肩膀上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下面的毛毛张大了双眼瞪了瞪它,却也记住了刘丫丫的话而没有发声,最下面的黑霸跨着一张脸,蓬松的毛发将风衣撑起了一大半,却还有一半是空空的,肩膀上还摞着泡泡和毛毛,这就算了,反正经常背着这两个家伙的,但是.....
看了一眼脚上的皮鞋,黑霸便不由得吐了吐舌头,为什么它一只狗要穿皮鞋跟人一样直立行走?还要用风衣遮住身边的这只直立行走的沙皮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左边!”黑霸一甩脑袋,‘络腮胡男人’行走的方向顿时就偏了,刘珮连忙将它们拉了过来,低声喝道:“不要乱逛,跟着我。”
该死的!!!
刘珮一咬牙,看了一眼已经注意到这边的服务员,心尖不由得抖了抖,尼玛,千万不要被发现啊。
“丫丫,有米!有米!还有草莓,有草莓。”这时,站在风衣中毛毛肩膀上的鹦鹉突然大叫起来,顿时将刘珮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三佛涅槃、四佛圆寂,急忙一把摁住了‘络腮胡男人’的肩膀,令鹦鹉成功闭嘴了,岂料,力气用过头了,‘络腮胡男人’脑袋一歪,就往一边倒去,整个身体也歪歪扭扭地跟着偏过去。
刘珮见状,唰的一下伸出了手去抓住他,然而却抓住了中间的泡泡,于是乎,就出现了这么一个状况,‘络腮胡男人’上半身和下半身往一边倒,被拉住的腰却一动不动!!!
完了——
这两个字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然而,几乎就在同时,一个黑影闪现瞬间扶住了往下倒的‘上半身’,腿一曲,抵住了歪斜的下半身,并快速地将‘络腮胡男人’给扶站好,极具磁性的声音缓缓开口,“兄弟喝多了吧,连路都走不好。”
“额.....喝多了,我叔叔喝多了,”有人圆场,刘珮自然是赶紧顺着往上爬,不着痕迹地扶几个叠罗汉的小家伙站好,对男人笑道:“谢谢你啊。”
“不用。”男人笑了笑,嘴角微微上扬着,“那我帮你扶着他吧,你一个人也扶不住的。”
“额....”刘珮嘴角僵硬地抽了一下,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男人来,一米八五左右的身高,细长勾人的桃花眼,有些过于女性化的面容以及那白皙的肌肤,整个就是城里贵公子的形象,刘珮眉梢一挑,神经处理系统自发地将他归类为‘高富帅的花花公子’类型,于是,摇了摇头,“不了,我自己可以的。”
说着,伸手就去牵‘络腮胡男人’准备拉着他继续往超市里面走去,毕竟在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围观了。
“这样啊,嘶——”话未说完,男人手腕传来了一阵刺痛,令他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急忙松开自己的手。
“走!”刘珮连忙牵着‘络腮胡男人’就开始溜进货物区,边走还边开口,“左边左边,笨蛋们,跟着我,e!”
“丫丫,慢点慢点儿,下面的那头蠢货找不到方向的。”
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牙印,男人那双桃花眼危险地眯了起来,能伤我封堇的....这丫头还是第一个,不过,这样才有趣不是吗?嘴角一勾,邪肆冰冷的弧度渐渐在封堇嘴角绽放,脚下一迈,跟了上去。
【还差一更,明天补上】rs
“欢迎光临~”一幢高达六层楼的建筑前,身穿工作服的迎宾小姐站在门口,微笑地对每一个进入的顾客亲切地打着招呼。
这是沃尔玛,作为一所美国在华的大型连锁超市,所推出的产品以物美价廉价为宗旨,且东西大到轿车小到瓜果蔬菜,种类齐全,因而吸引了不少喜爱购物的顾客,由于今天是星期六的原因,客流比起往常来要多得多。
“嘶~”刘珮站在不远处,吸了一口气,抿了抿唇,看着进进出出的客流不由得皱起了眉,超市里面好像不准带动物进去吧?好像是因为那些肉食产品的原因,那么她的这一群乡巴佬怎么办?可是,也不对啊,她记得这个规则是在2006年的时候才开始的,现在才2001,应该可以带进去的吧?
不管了,先去试试看能不能进去,想着,刘珮便迈步朝沃尔玛走去。
“哇啊——这是什么?”
“好可爱的动物啊~~是什么啊?老鼠?”
“不太像吧,这么大的动物,这么可能是老虎呢。应该是土拨鼠吧,嗯,好像是的。”
“快快快,拍下了拍下来。”
“歪哟——那狗好大啊,藏獒吧!”
“天啊,这么大的狗居然不栓链子,要是咬人了怎么办?离它远点儿。”
“她肩膀上站着的是鹦鹉?还真是漂亮。”
“咦?她衣服还真特别,尤其是左肩上的那个海星图案,是不是订做的啊?还真是漂亮啊,我也想买一件了。”
一路行来,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谈论的话题围绕着刘珮以及她身边的一群小动物。大家基本上都是好奇或者凑热闹的,这是中国人永远也改不了的习惯。
“欢迎....小姑娘,”才刚刚来到门口,当下就被迎宾小姐给伸手拦住,看了看刘珮身后的黑霸,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开口道:“不允许带宠物进去的。”
“哦,这样啊,谢谢。”刘珮点了点头,又带着一群小家伙在众人好奇惊异的目光中转身往来时的路离开了,边走边思考到底如何才能进入超市里去购买东西,这群小家伙又该怎么办。
忽略掉周围路人们的注目礼、手机的拍照声以及正在摆着骚包造型的鹦鹉,刘珮转过头看向身边的一群小家伙,尤其是看向泡泡和毛毛,敛了敛眼睑,目光突然被不远处的某样东西给吸引住了,一个想法在脑海里闪过,嘴角一勾,“有了。”说着,带着一帮子的小家伙朝那个东西奔了过去。
11月中旬的天还是有些凉的,尤其是在秋风吹来的时候,会令人忍不住地打个寒颤。
看着刘珮跑进去的地方,男人疑惑地蹙了蹙眉,而后双手环抱在胸前,往后一靠边依靠在了沃尔玛的玻璃墙上,伸手从荷包里拿出烟点燃了一支抽着,眯起的凤眸紧紧注视着刘珮进入的地方。
不知是过了多久,或许是一会儿,又或许是几个小时,男人抬起头看了一眼渐渐升到正中央的太阳,又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
叮——
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那里的门终于打开了,只见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人,应该是人吧,还是个相当肥的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穿着一身黑西装,戴着个大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头上还顶着个绅士帽,却迈着八字步,大马金刀地往超市这边走过来,而他手里牵着的,赫然就是刘珮,再看刘珮的身后,除了两道黑黑的剪影,什么都没有。
霎时,男人眉梢就挑了一下,这下子是真的完全就看不清牵着刘珮的那个人的样子了,而那个绿皮的东西和那个黄毛的东西去哪里了?还有那只鹦鹉呢?那只沙皮狗呢?都去哪儿了?疑惑地皱了皱眉,看着刘珮和那个男人走过来,越过他的身边直接往超市走去。
“欢迎.....”迎宾小姐瞪大了双眼,看着眼前一米八几的黑衣男子,以及墨镜下微微露出来的毛,嘴角有些僵硬,黑色的风衣、绅士帽、墨镜,还有有腮胡?难道是美国人?可是....好像没见过有黄色络腮胡的美国人呢,啊,不对,好像见过的。
“喂,看够了没?”这时,这个有着络腮胡的男人突然开口了,转过头看着她,微微张嘴,道:“有事吗?”
“额..没,没有。”迎宾小姐浑身一僵,有些不自然地开口,“欢迎光临沃尔玛,您请进。”
“嗯,服务态度不错。”络腮胡男人点了点头,而后牵着刘珮就往沃尔玛里走去,然而,走到电梯的时候脚步崴了一下,腰部便出现了细微的拧转,但几乎在瞬间就被刘珮给抱住又转了回来,四下瞧了瞧没人注意便赶紧站上电梯,只是在那一瞬间,络腮胡男人身体有着微微的抖动,看上去就像是被电流击过了一样。
跟在刘珮身后的男人恰好瞧见了这一幕,心里的疑惑顿时就更重了,仔细的看了看一眼那络腮胡男人的头部,然后视线顺着往下一点一点儿的移动,有些宽的肩膀是美国人特有的标志,只是那腰....好像有点儿过细了,完全撑不起那件宽大的黑色风衣,嗯,还有那双腿,长得有些怪异,有点儿弯曲,还有点儿....
忽而,他瞳孔猛然一缩,紧紧地盯着裤脚下面的那双踩着一对小皮鞋的脚,嘴角顿时就僵硬地扯了一下,原来.....
嘭——
刚刚一下电梯,络腮胡男人顿时就踉跄了一下,差点儿跌倒在地上,刘珮赶紧一把扶住了她,看了一眼周围看过来的人们,笑着点了点头,而后小声地开口,“稳住稳住,赶紧站好。”
“等着点儿~”络腮胡男人低沉地开口,声音和之前对迎宾小姐说的赫然不同,有些古怪有些尖细。
“混蛋,别这样说话!”刘丫丫压低自己的声音,看了一眼好奇地看着这边的人,连忙开口,“快点儿,你们几个站好,不然要被看穿了。”
“叽....”
毛毛准备发出声音,然而一想到之前刘珮警告过的话语便硬生生地咽回了嘴里,赶紧扭了扭胯在泡泡的肩膀上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下面的毛毛张大了双眼瞪了瞪它,却也记住了刘丫丫的话而没有发声,最下面的黑霸跨着一张脸,蓬松的毛发将风衣撑起了一大半,却还有一半是空空的,肩膀上还摞着泡泡和毛毛,这就算了,反正经常背着这两个家伙的,但是.....
看了一眼脚上的皮鞋,黑霸便不由得吐了吐舌头,为什么它一只狗要穿皮鞋跟人一样直立行走?还要用风衣遮住身边的这只直立行走的沙皮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左边!”黑霸一甩脑袋,‘络腮胡男人’行走的方向顿时就偏了,刘珮连忙将它们拉了过来,低声喝道:“不要乱逛,跟着我。”
该死的!!!
刘珮一咬牙,看了一眼已经注意到这边的服务员,心尖不由得抖了抖,尼玛,千万不要被发现啊。
“丫丫,有米!有米!还有草莓,有草莓。”这时,站在风衣中毛毛肩膀上的鹦鹉突然大叫起来,顿时将刘珮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三佛涅槃、四佛圆寂,急忙一把摁住了‘络腮胡男人’的肩膀,令鹦鹉成功闭嘴了,岂料,力气用过头了,‘络腮胡男人’脑袋一歪,就往一边倒去,整个身体也歪歪扭扭地跟着偏过去。
刘珮见状,唰的一下伸出了手去抓住他,然而却抓住了中间的泡泡,于是乎,就出现了这么一个状况,‘络腮胡男人’上半身和下半身往一边倒,被拉住的腰却一动不动!!!
完了——
这两个字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然而,几乎就在同时,一个黑影闪现瞬间扶住了往下倒的‘上半身’,腿一曲,抵住了歪斜的下半身,并快速地将‘络腮胡男人’给扶站好,极具磁性的声音缓缓开口,“兄弟喝多了吧,连路都走不好。”
“额.....喝多了,我叔叔喝多了,”有人圆场,刘珮自然是赶紧顺着往上爬,不着痕迹地扶几个叠罗汉的小家伙站好,对男人笑道:“谢谢你啊。”
“不用。”男人笑了笑,嘴角微微上扬着,“那我帮你扶着他吧,你一个人也扶不住的。”
“额....”刘珮嘴角僵硬地抽了一下,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男人来,一米八五左右的身高,细长勾人的桃花眼,有些过于女性化的面容以及那白皙的肌肤,整个就是城里贵公子的形象,刘珮眉梢一挑,神经处理系统自发地将他归类为‘高富帅的花花公子’类型,于是,摇了摇头,“不了,我自己可以的。”
说着,伸手就去牵‘络腮胡男人’准备拉着他继续往超市里面走去,毕竟在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围观了。
“这样啊,嘶——”话未说完,男人手腕传来了一阵刺痛,令他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急忙松开自己的手。
“走!”刘珮连忙牵着‘络腮胡男人’就开始溜进货物区,边走还边开口,“左边左边,笨蛋们,跟着我,e!”
“丫丫,慢点慢点儿,下面的那头蠢货找不到方向的。”
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牙印,男人那双桃花眼危险地眯了起来,能伤我封堇的....这丫头还是第一个,不过,这样才有趣不是吗?嘴角一勾,邪肆冰冷的弧度渐渐在封堇嘴角绽放,脚下一迈,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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