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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2章 名字就叫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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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凉的晚风里,伦敦的街头,也有灯火,充满了岁月沉淀的风情。

    事实是,对她来说,很多古老的外国小镇,给她的感觉,都可以用杜拉斯的那本小说里的名句:“比起你年轻时的美丽,我更爱你现在饱受摧残的容颜。”来形容。

    这句话不应该仅仅用来形容美人,更应属于每一座安静享受风霜雪雨的古老城市。

    然而,当他陪着她,走到她下榻的酒店门口,当他微微垂眸,安静看着她,晚风微微吹着他的白衬衫,衣领安静地摇摆着,在他身后的风景,都似乎被肉眼看不见的大雨模糊了,令她再也看不分明世间的风景。

    她抬起头,望着他不冷不热的微笑的脸,注视他那双生得格外清秀的眼睛,听见他说,“还是巴黎适合我这样的人生活。”

    还是巴黎适合我这样的人生活。

    她们之间只有冷冰冰的合作关系,他却对一个见不得光的合作伙伴说这样的话,最可恶的是,安静的眼睛里闪烁着对她的怜悯。

    那是一种烛光般柔和的怜悯,令她非但不反感,反而渴望沉溺其中。

    因为那样的眼神,令她感受到了,眼前的男人,他在说,“我愿意全然地无条件地包容你。”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长得美,不是因为你脑袋聪明,不是……总之,不是因为你,而是我渴望怜惜你。

    多么美好的眼神啊!

    应该就在那一晚,就在那一刻,她的心就悄然沦陷了,却不自知。

    事实呢。

    她也看向窗外,差点笑出声。

    刚刚还互相搂着腰的情侣,这会儿,正在咖啡店门口,拉拉扯扯,公开吵架。

    好吧,有伤风化,更上一层楼。

    事实是拥有那双动情眼睛的男人,她也可以不因为另一个女孩如何如何,只是他渴望怜惜她。

    此刻,坐在这里想想,她觉得自己的人生还是蛮有趣味性的。

    若当年的那个随音乐转圈圈的小姑娘,对应了如今陪在她身旁的温澜;那么,那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金发女孩,则对应了如今陪在宋歌身边的年朝颜。

    因为她送给小姑娘一枝黄玫瑰;金发女孩送给宋歌一朵向日葵般的微笑。

    年朝颜,那个女孩,在宋歌的眼里,自然是比她更像追逐阳光的向日葵,毕竟名字就叫“朝颜”啊!

    “啧啧。”

    李一皖故意咂了咂嘴巴的声音,令她又看去了一眼。

    “这两人当自己是电视剧里的主人公呢!别说,这拥抱的姿势,这浑然忘我的投入,还真像那么回事!温姐,你觉得呢。”

    “演得这么用力,看来,现在当网红的门槛的确低。”

    李一皖扑哧一笑,“所以,咱啊就不去凑热闹了。”

    在李一皖这里吃完了早餐,看了一场免费的狗血偶像剧,她便捧着一束娇艳的香槟玫瑰回去了。

    新店不易,她有买单。

    李一皖直接掏出手机的这份爽气实在,是她喜欢的。

    回到家,她将玫瑰交给温澜,温澜果然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周奶奶,你快来看,妈妈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花,好漂亮!”

    趁着温澜跑去厨房,她赶紧回房,反锁上门,脱下临时新买的大衣,拿了家居服,去洗澡。

    运动衣并不保暖,后来买的大衣也不怎么御寒,这会儿,她明显感到自己有感冒的发热迹象,正好胳膊也有伤,她便泡了一个热水澡,泡到身体微微出汗,这才起来。

    搞定护肤,吹干头发,看了下时间,竟然已经十点半了,当真是时光不饶人,唯有小孩子才希望时间走得快一点,盼着每天都是星期五。

    “妈妈,你看,谁来了!”

    “温小姐,小宋先生说,您胳膊受伤了,快给我看看!”

    “小伤,不要紧的,周姨。”

    “妈妈,宋叔叔,给你买了好多好吃的。”

    “温小姐,我本来要喊您,小宋先生说,他不忙……”

    这对“祖孙”俩,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仿佛有无数只蜜蜂,在她耳畔,飞来又飞去。

    然而,一对上,此时坐在沙发上的小宋先生的眼睛,她整颗心都……清凉了。

    “总有一双眼睛,当你们看向对方,全世界都为你们安静了。”

    慕容瑶瑶在心里不无讽刺地如此想,脸上的笑容,反而因为恼怒,格外地明艳动人。

    至少落在宋歌的眼里,眼前女字的笑容明艳动人,早已赛过茶几上的香槟玫瑰。

    她看了一眼宋歌面前的咖啡,淡淡地说,“周阿姨,小宋先生喜爱喝茶。”

    周阿姨会意,立马去厨房准备茶水。

    “温澜,作业写完了吗?”

    温澜吐吐舌头。

    她脸色一寒,“去写作业!”

    “知道了,妈妈。”

    余光盯着温澜灰溜溜地回房,她在他对面坐下,眼角眉梢都挂上讥诮的笑意,“小宋先生,请问您贵庚!”

    “即将而立。”

    “所以,你亲自上门,向一个孩子告我的状,风趣?”

    “你误会了。我并不知道周阿姨不知道。”

    她实在憋不住了,索性冷笑一声,懒得搭理这个装模作样的男人。

    “我和朝颜的婚礼,定在三月,届时,还希望你能够带温澜,来喝杯喜酒,祝福我们。”

    宋歌从身后,取出一张请柬,放在茶几上。

    纯白金边的请柬,有细线勾勒的丝丝入扣的精美图案,金光闪闪,竟和开得争艳的玫瑰花,相映成趣,极为和谐。

    她终于明白了。

    她终于明白了,多年以前,自己为何会出现于那家特别的酒吧,为了使宋歌认识他的今生伴侣——那位年朝颜小姐啊!

    年朝颜和宋歌之所以能认识,她可是红娘呢。

    他们的初遇,是在她住所的地下停车库。

    他们的二遇,是所谓第二人格的宋歌,带她去体验所谓的寻常人生活。

    她看着他的眼睛,平静地说,“到时候,再说吧!毕竟我不确定届时在不在帝都。”

    他却没有看她,视线停留在她放在旁边的复习资料上,“你打算留学?”

    “嗯,准备去进修服装……”

    凌厉的眼神陡然射向她。

    毫无防备之下,她微微一愣,才镇定下来,不动声色地说,“有问题?”

    “呵!”

    他倏然站起,斯文儒雅的脸上,温和的笑意终于不再,眼角眉梢挂上了讥诮,如她刚刚。

    看吧,他们是同一类人,天生不适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