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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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平进过看守所,看守所是什么地方?对与罪犯来说就是镀金,结识其他罪犯的地方。
对于这点我是深有感触。
在里面我的打架能力,起码得比之前上了两三个台阶,而且又认识了栋梁哥,吴鸿毛还有大个他们。
在看守所里,沈平听狱友说了很多作案的手段。
比喻说什么样的对象容易制服,尸体怎么处理,以及怎么跑路。
沈平学习不咋滴,但是学起犯罪来可真的是进步神速。
两人物色的第一个对象就是小姐春玲。
因为之前俩人总是光顾春玲生意的关系,所以很简单的就把春玲给骗了出来。
事情的经过就跟春玲讲述的那样,春玲也是个好吃懒做的人,钱花的很快,根本就没存下钱,沈平兄弟俩当即准备杀了她。
为了活命,小姐春玲想出了一个毒计,帮着沈平兄弟俩骗取其他小姐过来。
春玲骗来的第一个小姐,是跟自己在一个场子里的小姐芳芳,这个芳芳跟春玲的关系很差,所以春玲想起来的第一个人就是她。
骗过来之后,两人把芳芳玩弄一番之后,用同样的手段逼迫芳芳交出银行卡密码。
但是芳芳不愿意交出去这么多年攒下来的积蓄,也有可能是芳芳明白,如果她把钱交出来之后,自己只会死得更快。
两人对着芳芳拳打脚踢,足足折磨了芳芳两天,芳芳终于熬不住了,把银行卡密码说了出来。
取完钱之后,春玲在两人的逼迫下,用匕首捅死了芳芳。
根据看守所听来的办法,两人买了一大桶硫酸,把芳芳给化了,尸体的残骸抛到了荒郊野外。
这一次,两人一共获利五万元。
但是拿到钱的两人并没有想着还债,而是逃到了L市,继续花天酒地,享受人生。
春玲在杀了人之后,知道自己也没的跑了,于是铁了心跟这两个魔头一起干。
五万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在三人大手大脚之下,很快就挥霍一空。
毕竟他们逃到了外地,人生地不熟的,作案不太方便。
为了方便作案,沈平让春玲去洗浴中心出台,去接近那些小姐,并且顺便打听哪个小姐有钱,就把哪个小姐骗过来。
就这样,春玲的罪恶越来越深,连续帮着沈平兄弟俩,骗了四五个小姐过来。
这些小姐交出钱的下场就只有一个,死!
虽然L的老板都没有报案,但由于三人猖狂作案,还是被当地警方发现了一些肢体的碎片,发出了告示。
再加上自己这里的小姐莫名其妙的失踪,也心生疑虑,他们跟我们的反应一样,派出人,满市寻找失踪的小姐。
当时的警方甚至已经追查到了沈平三人的住所。
但他们三人走运,并不在住所,回去的路上见到有刑警冲到了他们的房间。
他们知道事情败露了,L市不能待了,这才逃到了我们市。
还好侥幸被我碰到了夏琳,这才顺藤摸瓜逮到了他们。
不然的话,不知道这两个魔头还要犯下多少罪恶。
这两兄弟前前后后一共杀死了十一个小姐!
但并没有抢到太多的钱,加起来也就二三十万。
二三十万多么?多!
但是,这二三十万肯定没有一条人命值钱!
这俩兄弟表现出的残忍简直难以令人想象,在他们眼中,杀一个人跟杀一只鸡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俩人真的是没有人性,极端可怕。
我见过这俩兄弟,这俩兄弟的长相,并不是那种,让你一看就很怕的那种社会大哥,而是一种极端可怕的冷漠。
对于生命,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敬畏,视人命如蝼蚁。
即使刚刚残忍的杀害过人命,但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就能够继续去花天酒地。
随着死在他们手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处理尸体的手法也越来越熟练,比如说放血,剥皮,融化尸体。
一般的人,就比如春玲。
看到他们溶解尸体的时候,都吓得两腿发软,大小便失禁。
但是他俩人却没有丝毫的恐怖,竟然还可以一边溶解尸体一边吃饭。
更恐怖的是,他们还试过吃内脏!
这两人极端没有人性,一颗花生米,实在是便宜了他们!
我翻开夏琳的卷宗,上面的记录跟夏琳告诉我的一样,被小姐菲菲骗了过来,在沈平两人的胁迫下,被迫杀死菲菲。
但由于并没有主动坦白自首,反而试图逃跑,不建议从轻处罚。
一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一凉,反倒是我害了夏琳,如果她不跑的话,老实交代,说不定还会从轻发落。
但是从夏琳的卷宗上,我并没有看到她把我交代她逃跑的事情说出来,看到这里,我算是放心了不少。
看完了这个卷宗,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到那天我看到的那些残肢断臂,心里更是恐惧异常!这种人,必须得杀!
我颤抖着点燃了一根烟,然后叫醒了熟睡中的赵队。
赵队揉了揉眼睛:“看完了?”
“恩。”我点了点头,然后试探的问道:“赵队,那个,我能不能去看看我同学啊?好歹同学一场,她现在这样,也挺可怜的。”
“那你估计是看不了。”
我又问道:“赵队,那我同学大概会判多长时间啊?”
赵队点燃了一根烟:“她是属于胁从犯,胁从犯就是明知道自己参与的是犯罪活动,但从内心,本人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受到了别人的暴力胁迫,不得已参与犯罪活动;但是在客观行为上,的确是参与了犯罪活动的实施,但由于犯罪行为比较消极,缺乏主动行为,所以一般会从轻处理,你同学虽然是胁从犯,但是没有主动坦白,而且试图逃窜,所以我估应该在五年到八年之间,但在监狱里如果好好表现的话,应该三四年就能出来了。”
“哦,成,那我知道了。”赵队这么一解释,我放心了不少,开始我还以为夏琳虽然是被迫杀了人,但是最少也得被判个二三十年了,一说五年左右,而且表现好的话还能减刑,我放松了不少,希望她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吧。
这可真是人生如棋,落子无悔啊,如果夏琳不跟周辉在一起,就不会被甩,也不会变的放浪,更加不会落到当小姐被迫杀人的地步了。
夏琳跟我说过她有苦衷,但是再有什么苦衷也不能去做这一行啊。
“还有事儿么?”赵队问我。
“没了,那我先走了啊赵队!”我站起身子来准备离开。
快走出门口的时候,赵队突然喊住了我问道:“哎,对了,我想起个事儿,你跟韩坤认识么?”
沈平进过看守所,看守所是什么地方?对与罪犯来说就是镀金,结识其他罪犯的地方。
对于这点我是深有感触。
在里面我的打架能力,起码得比之前上了两三个台阶,而且又认识了栋梁哥,吴鸿毛还有大个他们。
在看守所里,沈平听狱友说了很多作案的手段。
比喻说什么样的对象容易制服,尸体怎么处理,以及怎么跑路。
沈平学习不咋滴,但是学起犯罪来可真的是进步神速。
两人物色的第一个对象就是小姐春玲。
因为之前俩人总是光顾春玲生意的关系,所以很简单的就把春玲给骗了出来。
事情的经过就跟春玲讲述的那样,春玲也是个好吃懒做的人,钱花的很快,根本就没存下钱,沈平兄弟俩当即准备杀了她。
为了活命,小姐春玲想出了一个毒计,帮着沈平兄弟俩骗取其他小姐过来。
春玲骗来的第一个小姐,是跟自己在一个场子里的小姐芳芳,这个芳芳跟春玲的关系很差,所以春玲想起来的第一个人就是她。
骗过来之后,两人把芳芳玩弄一番之后,用同样的手段逼迫芳芳交出银行卡密码。
但是芳芳不愿意交出去这么多年攒下来的积蓄,也有可能是芳芳明白,如果她把钱交出来之后,自己只会死得更快。
两人对着芳芳拳打脚踢,足足折磨了芳芳两天,芳芳终于熬不住了,把银行卡密码说了出来。
取完钱之后,春玲在两人的逼迫下,用匕首捅死了芳芳。
根据看守所听来的办法,两人买了一大桶硫酸,把芳芳给化了,尸体的残骸抛到了荒郊野外。
这一次,两人一共获利五万元。
但是拿到钱的两人并没有想着还债,而是逃到了L市,继续花天酒地,享受人生。
春玲在杀了人之后,知道自己也没的跑了,于是铁了心跟这两个魔头一起干。
五万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在三人大手大脚之下,很快就挥霍一空。
毕竟他们逃到了外地,人生地不熟的,作案不太方便。
为了方便作案,沈平让春玲去洗浴中心出台,去接近那些小姐,并且顺便打听哪个小姐有钱,就把哪个小姐骗过来。
就这样,春玲的罪恶越来越深,连续帮着沈平兄弟俩,骗了四五个小姐过来。
这些小姐交出钱的下场就只有一个,死!
虽然L的老板都没有报案,但由于三人猖狂作案,还是被当地警方发现了一些肢体的碎片,发出了告示。
再加上自己这里的小姐莫名其妙的失踪,也心生疑虑,他们跟我们的反应一样,派出人,满市寻找失踪的小姐。
当时的警方甚至已经追查到了沈平三人的住所。
但他们三人走运,并不在住所,回去的路上见到有刑警冲到了他们的房间。
他们知道事情败露了,L市不能待了,这才逃到了我们市。
还好侥幸被我碰到了夏琳,这才顺藤摸瓜逮到了他们。
不然的话,不知道这两个魔头还要犯下多少罪恶。
这两兄弟前前后后一共杀死了十一个小姐!
但并没有抢到太多的钱,加起来也就二三十万。
二三十万多么?多!
但是,这二三十万肯定没有一条人命值钱!
这俩兄弟表现出的残忍简直难以令人想象,在他们眼中,杀一个人跟杀一只鸡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俩人真的是没有人性,极端可怕。
我见过这俩兄弟,这俩兄弟的长相,并不是那种,让你一看就很怕的那种社会大哥,而是一种极端可怕的冷漠。
对于生命,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敬畏,视人命如蝼蚁。
即使刚刚残忍的杀害过人命,但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就能够继续去花天酒地。
随着死在他们手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处理尸体的手法也越来越熟练,比如说放血,剥皮,融化尸体。
一般的人,就比如春玲。
看到他们溶解尸体的时候,都吓得两腿发软,大小便失禁。
但是他俩人却没有丝毫的恐怖,竟然还可以一边溶解尸体一边吃饭。
更恐怖的是,他们还试过吃内脏!
这两人极端没有人性,一颗花生米,实在是便宜了他们!
我翻开夏琳的卷宗,上面的记录跟夏琳告诉我的一样,被小姐菲菲骗了过来,在沈平两人的胁迫下,被迫杀死菲菲。
但由于并没有主动坦白自首,反而试图逃跑,不建议从轻处罚。
一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一凉,反倒是我害了夏琳,如果她不跑的话,老实交代,说不定还会从轻发落。
但是从夏琳的卷宗上,我并没有看到她把我交代她逃跑的事情说出来,看到这里,我算是放心了不少。
看完了这个卷宗,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到那天我看到的那些残肢断臂,心里更是恐惧异常!这种人,必须得杀!
我颤抖着点燃了一根烟,然后叫醒了熟睡中的赵队。
赵队揉了揉眼睛:“看完了?”
“恩。”我点了点头,然后试探的问道:“赵队,那个,我能不能去看看我同学啊?好歹同学一场,她现在这样,也挺可怜的。”
“那你估计是看不了。”
我又问道:“赵队,那我同学大概会判多长时间啊?”
赵队点燃了一根烟:“她是属于胁从犯,胁从犯就是明知道自己参与的是犯罪活动,但从内心,本人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受到了别人的暴力胁迫,不得已参与犯罪活动;但是在客观行为上,的确是参与了犯罪活动的实施,但由于犯罪行为比较消极,缺乏主动行为,所以一般会从轻处理,你同学虽然是胁从犯,但是没有主动坦白,而且试图逃窜,所以我估应该在五年到八年之间,但在监狱里如果好好表现的话,应该三四年就能出来了。”
“哦,成,那我知道了。”赵队这么一解释,我放心了不少,开始我还以为夏琳虽然是被迫杀了人,但是最少也得被判个二三十年了,一说五年左右,而且表现好的话还能减刑,我放松了不少,希望她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吧。
这可真是人生如棋,落子无悔啊,如果夏琳不跟周辉在一起,就不会被甩,也不会变的放浪,更加不会落到当小姐被迫杀人的地步了。
夏琳跟我说过她有苦衷,但是再有什么苦衷也不能去做这一行啊。
“还有事儿么?”赵队问我。
“没了,那我先走了啊赵队!”我站起身子来准备离开。
快走出门口的时候,赵队突然喊住了我问道:“哎,对了,我想起个事儿,你跟韩坤认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