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宜室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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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 宜室宜家

    “闲来无事,跟姑娘增进一下了解,毕竟你我现在装作夫妻,不好好了解一下,恐怕容易露馅。”墨冥辰说得一本正经。

    不过仔细想想,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了,人家喜欢什么模样的,跟他有什么关系?自己怎么就忍不住,想多嘴问两句?

    秦月瑶啃着包子瞥了他一眼,不置可否。

    她喜欢什么类型的,跟他们装夫妻有关系?

    “既然你闲来无事,不如帮我看着点摊子,我去集市里买点东西。”啃完了手里的包子,秦月瑶拍了拍手,抓了把钱袋子里的铜钱,就往集市里去了。

    “哎,你——”墨冥辰见她说走就走,皱眉。

    他刚刚在这儿,也就是帮着收个钱,跟买家打交道的事情一直是秦月瑶在做,这会儿她就这么把摊子撂到这儿,他怎么办?他可没法子跟那些村民们扯点什么家长里短。

    秦月瑶听得他急了,走得更轻快了,唇角还忍不住扬了扬。

    叫他没事儿瞎问,就要为难为难他!

    好在秦月瑶走了之后,来买包子的人话倒也少了,多是给了钱,拿了包子就走了。

    秦月瑶在集市上逛了好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墨冥辰已经在收摊了。

    果然有了昨日的好开头,今天的一百个包子卖得比昨天还快了许多。

    秦月瑶帮着收了摊,将自己刚去集市上买的东西拿了出来,递给了墨冥辰。

    “你买这个做什么?”看到递到面前的斗笠,墨冥辰哑然失笑。

    “太阳大,当心晒着。”秦月瑶将手里的斗笠扣在了头上,心虚道。

    她带个斗笠挡脸,是怕进庆云镇被人认出来生事端,至于给面前这位仁兄也备一份,是怕他这张脸太引人注目了。

    太阳大?墨冥辰抬头看了一眼乌云越聚越多的天空,挑了挑眉。

    他猜出了秦月瑶的心思,却也没说什么,只是与她一般,将斗笠扣在了头上。

    两人赶着牛车,慢悠悠朝着庆云镇的方向去。

    牛车虽然比人的脚程快,可这一去路远,秦月瑶坐在牛车上,看了会儿周遭大同小异的风景后,觉得无聊,便转头看一旁戴着斗笠,拿了个树枝赶车的人。

    偌大的斗笠遮了他大半张脸,这会儿他一脚踩在牛车上,另一只脚吊在车外晃荡,拿着树枝的手搭在膝盖上,看着前方,不知在想什么。

    秦月瑶的目光又落在了他的手上,作为手控,这双手还真是百看不厌。

    修长的指搭着树枝,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指节分明,叫人忍不住去想,这样的手,若是握笔或是拿剑,都是恰到好处,美得浑然天成的。

    “怎么了?”察觉到秦月瑶的目光,墨冥辰转过了头。

    见她盯着自己的手,墨冥辰微微一愣,翻过手背:“姑娘在看这个?”

    他说着,自己也看向了小指上的指套。

    “啊?”秦月瑶回过神来,有些窘迫地点了点头,掩饰,“公子这戒指,看着很特别。”

    她总不能直说,看你手长得不错,我随便看看吧?

    墨冥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指套:“偶然得的小玩意儿,姑娘若是喜欢,送你如何?”

    说着,他虽有些迟疑,却也还是将指套取了下来。

    “只是这东西,不是纯金的,也卖不到几个钱,姑娘自己收着玩便好。”他摊手,将指套递到了秦月瑶跟前。

    这指套,虽说不是纯金的,在这大齐应该也没多少人认得出来。

    可是,这是夜北王的东西。

    在夜北草原上,见此物如见夜北王。

    这是当年夜北王耶律寒邪输给他的。

    他如今身无分文,京中之势一日不定,他便一日不能返京,这接下来的时日里,多的是要麻烦这位小娘子的。

    虽然是秦月瑶请他留下来帮忙的,可是他一个大男人,一直靠着她起早贪黑做事来养活,怎么说也过意不去。

    人家难得看上他身上的东西,他又怎么好吝啬?

    秦月瑶本就没打这戒指的主意,这会儿看他居然要送自己,讶然一愣。

    这戒指,他一直戴着,虽说不是纯金的,可做工精细,而且这苍狼扑蛇的图样实在是奇特,秦月瑶本以为是有什么特殊含义的东西,可没想到他居然说送就送了?

    “都不是纯金的,我瞧不上。”秦月瑶轻哼了一声,不自然地别过头去,不接他的东西。

    这戒指,给她她不能戴又不会卖,最多只能拿来压箱底,留着有什么用?

    “嗯?原来姑娘喜欢纯金的首饰?”墨冥辰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抿唇笑了。

    见她不收,也只是将指套戴了回去,这东西,她真拿了,墨冥辰还怕给她招些麻烦来。

    不过他倒也没想到这姑娘眼界这么高,听说不是纯金的就不要了?

    京中那些女子,多是喜欢簪玉戴银的,都觉金首饰俗气。

    不过瞧着眼前这秦小娘子的俏丽模样,若是戴一套十二缠枝的金步摇,倒也是别有一番风情。

    墨冥辰正寻思着,什么时候把璇玑阁的那套十二缠枝金步摇给她送来,秦月瑶浑然不觉他所想,只是扬眉道:“谁不喜欢纯金的东西?”

    “不过,比起首饰,要是金子做成这个样子,我会更喜欢。”秦月瑶说着,从怀里掏出了那枚银元宝。

    什么金银首饰的,她不稀罕。

    不过,若是能给她几个金元宝,那吃穿开店都不用愁了,生活岂不美滋滋?

    墨冥辰看了一眼她手里的元宝,笑了。

    这姑娘,果然跟别的女子不同,不喜欢那些花枝招展的首饰衣裙,倒是对这钱和吃的情有独钟。

    他怎么就觉得,比起那些高门贵胄里的千金小姐,眼前这个有着一手好厨艺的小娘子,更担得起“宜室宜家”几个字呢?

    “你若喜欢,日后有机会,我送你几个啊。”墨冥辰看她盯着元宝,两眼放光的模样,唇边笑意更浓了。

    秦月瑶听了他的话,捏着银元宝,转头盯着他,默了默,重重点了点头,拍他的肩膀道:“好兄弟,以后苟富贵,勿相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