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我有哥哥,你高攀不起(35)
推荐阅读:
一秒记住【武林小说网 www.50xs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律师脊背汗湿,回头看下程氏夫妇:“你们真的是……”
法盲!
这种合约,怎么是能随便签了!
程氏夫妇脸色更是发白。
终于想起来了,他们的确是签过这么一份合同——
可当时,他们以为找萧律师不过只是要卖房子,着急忙慌的,也没仔细看合同,想也不想就签了,后来更是早就忘了这件事情了!
谁能想到现在还成了决定性的证据?
“你,你们……唉!”
律师看到越发慌乱的程氏夫妇,气得头发昏。
当律师最怕遇见的,就是这种向律师隐瞒实情的委托人,因为他们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扒出问题来,让自己毫无准备,被打个措手不及!
“我们……也没想到啊……”
律师失望地看了坐立不安的程氏夫妇一眼,摇了摇头头。
“做好败诉的准备吧。”
败诉?
败诉!
这句话,像冷水浇头一样让程氏夫妇浑身冰冷。
“不,不能败诉啊!”
他们不懂庭审过程,也插不上嘴,只能眼睁睁看到审判长严肃地询问着萧十三话,很快让他退席,什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他们全程恍恍惚惚,心中惧意越来越大。
“……现在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现在进行调解。原告,你愿意接受调解吗?”
白术斩钉截铁道:“我不愿意!”
“被告,你愿意接受调解吗?”
两人哀求地看向白术:“我们愿意……白术,我们是你姨夫姨母啊……”
白术露出讥讽的表情,坚定地扭过头去,以实际行动表达抗议。
“调解失败,现在休庭20分钟,重新开庭后,将进行法庭判决。”
这20分钟,程氏夫妇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律师小声和他们说着上诉的注意事项,但也摇头,很是失望。
“我认为上诉,也不太可能赢了。最重要的是你们的录像里——哎,已经明显表明你们对她心存恶意,而且还涉及杀人,哪怕根本没有实施,也至少考虑过啊!还有,你们和她父母的死,到底有什么关系?”
程氏夫妇当即闭紧了嘴巴,脸色灰败。
那时候傻乎乎的讨论着,根本没想过,一旦被爆出来,岂不是要让人怀疑纪白术父母死的原因?这件事是绝对不能说的!
纪白术大概……大概会忽略掉吧?
一定要忽略掉啊!
时间过得很快,仿佛是眨眼间,众人都回到了法庭,书记员让全体起立,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侵占原告财产证据确凿,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原告遗产住宅的请求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原告遗产资金的请求应予支持。”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x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程金皓、罗爱莲,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0元,并返还遗产住宅、返还遗产资金……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程金皓、罗爱莲负担。”
律师脊背汗湿,回头看下程氏夫妇:“你们真的是……”
法盲!
这种合约,怎么是能随便签了!
程氏夫妇脸色更是发白。
终于想起来了,他们的确是签过这么一份合同——
可当时,他们以为找萧律师不过只是要卖房子,着急忙慌的,也没仔细看合同,想也不想就签了,后来更是早就忘了这件事情了!
谁能想到现在还成了决定性的证据?
“你,你们……唉!”
律师看到越发慌乱的程氏夫妇,气得头发昏。
当律师最怕遇见的,就是这种向律师隐瞒实情的委托人,因为他们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扒出问题来,让自己毫无准备,被打个措手不及!
“我们……也没想到啊……”
律师失望地看了坐立不安的程氏夫妇一眼,摇了摇头头。
“做好败诉的准备吧。”
败诉?
败诉!
这句话,像冷水浇头一样让程氏夫妇浑身冰冷。
“不,不能败诉啊!”
他们不懂庭审过程,也插不上嘴,只能眼睁睁看到审判长严肃地询问着萧十三话,很快让他退席,什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他们全程恍恍惚惚,心中惧意越来越大。
“……现在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现在进行调解。原告,你愿意接受调解吗?”
白术斩钉截铁道:“我不愿意!”
“被告,你愿意接受调解吗?”
两人哀求地看向白术:“我们愿意……白术,我们是你姨夫姨母啊……”
白术露出讥讽的表情,坚定地扭过头去,以实际行动表达抗议。
“调解失败,现在休庭20分钟,重新开庭后,将进行法庭判决。”
这20分钟,程氏夫妇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律师小声和他们说着上诉的注意事项,但也摇头,很是失望。
“我认为上诉,也不太可能赢了。最重要的是你们的录像里——哎,已经明显表明你们对她心存恶意,而且还涉及杀人,哪怕根本没有实施,也至少考虑过啊!还有,你们和她父母的死,到底有什么关系?”
程氏夫妇当即闭紧了嘴巴,脸色灰败。
那时候傻乎乎的讨论着,根本没想过,一旦被爆出来,岂不是要让人怀疑纪白术父母死的原因?这件事是绝对不能说的!
纪白术大概……大概会忽略掉吧?
一定要忽略掉啊!
时间过得很快,仿佛是眨眼间,众人都回到了法庭,书记员让全体起立,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侵占原告财产证据确凿,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原告遗产住宅的请求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原告遗产资金的请求应予支持。”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x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程金皓、罗爱莲,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0元,并返还遗产住宅、返还遗产资金……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程金皓、罗爱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