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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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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四章:嫌弃

    若是真戳了狼窝,只怕她们此时就不能站在这儿了。

    好月摇头,“村里常有狼出没么?”

    “之前的确是有的!”程氏道,“那些个饿狼进村见人就扑,后来咱们村子里便想了个法子,夜里点上火把,再加上咱们这山头也算浅,后头倒也见不着甚狼了,只是不成想,今夜却能遇见如此多!”

    狼群从深山中出来的?

    好月始终觉着,这里头,有几分说不出的古怪。

    狼群生活在深山之中,平日里如何会成群结队的来村落附近?莫不是这山中发生了什么?

    这些她无从猜测得到,便也干脆不想了,只瞧了那缩在床上的少年一眼。

    那少年约莫是个性子胆怯的,此时捂在被子里,只余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瞧着几人。

    见好月可看了去,程氏便也顺着瞧了一眼,再解释道,“这孩子也是个可怜的,他家里兄弟有不少些,生了他又没粮吃,便只好给扔弃在山道里了!”

    也幸好被上山挖野菜的程氏瞧着,否则这孩子恐是要被狼群果腹了。

    这事儿是村里人大伙儿都知晓的,这少年也自是明白其中原理,如今程氏这说出来,也是恐好月等人见她孤身一个妇人,却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儿而做出的误会。

    其次么,孩子不仅知晓,那亲身父母也本是同村人,自然也无需担忧孩子多想。

    两人这十几年来相依为命,关系早便如同亲身母子关系一般。

    “婶子倒是个心地善良!”好月只笑笑,从衣兜里摸了一锭银子,“今夜多谢婶子恩情,这些银钱不多,还望婶子莫要嫌弃!”

    那锭银子不多,却也有十两。

    程氏见此,自是推却不要,“公子哪儿使得?这本便是小妇人张口之事,无足挂齿,又如何能要这银钱?公子还是快些收着罢!”

    杜长空见着,将好月的银子推到了她面前,再径自掏出了一张银票俩。

    “今夜之事,当真是劳烦夫人了,还请夫人莫要推却,银钱不多,还望给夫人置办些物什!”

    那银钱却是有五十两的面额之多。

    五十两,对于这荒山野岭的人家而言,的确是一笔可观的大数。

    程氏瞧了一眼,生怕自己会受了这银钱的诱惑,便立时移开了眼,“贵人无需如此客气,小妇人这家中本就身无长物,连个像样的招待茶盘都无法摆出,如何要得这些钱?

    再且小妇人本便不是贪利之人,情愿留了贵人等一同落脚,便自是不想着要什么银钱的不银钱的!只望贵人莫要嫌弃便好!”

    嫌弃?才从狼窝里逃回来,有个安全的地儿落脚,由如何能嫌弃?

    这程氏说起话来倒不像是个村野妇人,再加上她一个穷山辟窑里,连温饱都成问题的妇人,会对这银子全然无所谓?

    不,不会。

    好月是从那种日子过来的,若是当年有人给刘氏五十两银子,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刘氏便算心中不愿,也会咬牙接的。

    只因杜长空衣着够好,能穿起绫罗绸缎的人家,又怎的在意这区区五十两银子?

    而这五十两银子,与刘氏一家而言,这却是救命的银钱。

    而再见这妇人的谈吐……

    好月情不自禁又看了那捂着被子的小少年一眼。

    若是程氏执意不肯收银钱,莫不是也另有打算?

    果然,再杜长空又执意要将银钱交给程氏时,程氏便道,“这银钱小妇人决计是不会接的,贵人有所不知,这村山野岭的,小妇人本就是外来户,若是身上有了这银钱,村里人知晓了也定是眼红的,届时恐会惹货上身……”

    说着,她便坐到了床边,瞧了少年一眼,叹了口气,“再且……我家大娃的爹娘近些时日,本就想打他的主意,要将他卖入城里去!”

    “有这等事?”杜长空眼眸一深,“那爹娘从未赡养过他,又怎的会做出如此之举来?”

    “正是因从未赡养过,才正好做的出此事来!”程氏声音低低,“不曾有养育之恩,却是有生育之恩的,家里那些个孩子他们舍不得,便……便打起了大娃的主意来!”

    程氏说着,便将事情原委缓缓都道了来。

    大娃是程氏替其取的名字。

    程氏这辈子未曾生育过,这孩子便是她的大娃,但实则、他在家中是排行老六的。

    大娃爹娘前头生了五个,怀他时的确是意外。

    但这年代,科技并不发达……村里也不设有赤脚郎中,想要抓一副落胎药,得走上好几十里地。

    且还费银钱。

    如此,因负担太过沉重,大多妇人便会选择生下来。

    能养的则养,不能养的则会被直接遗弃。

    有些幸运的,便会被捡回了家,不幸的,则会被山中的豺狼虎豹给叼了去。

    大娃二哥要娶媳妇,得需要银钱,而他们家哪儿有什么银钱?

    于是……这主意便又打到了大娃身上。

    听了事委,安轻言倒是个单纯的,只睁着一双眸子道,“既然她们家要银钱,杜公子给了银钱婶子,婶子便将钱给大娃爹娘呀,这事儿不就解决了么?”

    她倒是想的天真,程氏只苦笑了一声,“此事只怕并未有如此简单,小姑娘有所不知,大娃的爹娘,在村子里着实有些无赖,之前他们便因这理由找小妇人要过银钱了……”

    给了第一次银钱,便又要了第二次,如今一已是第三次了。

    她语气里的惆怅不难听出,“小妇人倒也是想带着大娃离走的,只是我们母子二人,终究是寡母弱儿,天下之大,何处能有咱们的容身之所?”

    话说到此,好月也是听明白了。

    她看向妇人,缓缓道,“我几人一路去京城,一路走去还很遥远,婶子的恩情我等自会铭记于心,不如如此,婶子若是真想要个立身之所,不妨去扬州,去扬州南大街找一个刘记鲜味豆腐铺的门店,我再给婶子修书一封,定会安排好婶子的!”

    好月并非不是一个知恩不报之人,今日若不是程氏,说不准他们真会被村名赶出村子里去……

    村子外饿狼如虎,他们若是被赶出去,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