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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十七章 防卫过当(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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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一步步逼近的张兄弟,那位张大所长心中开始有点二乎了,他现在终于知道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了,他知道单凭自己的力量是难以将人家制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分局争取增援。[[

    他在另外几个警察的掩护下,回到警车上,利用车上的车载通讯工具接通了分局副局长乔雷的电话:乔副局长吗?我是张阳,我现在正在动物园执行公务,当事人拒绝配合,并打伤了多名警员,现场群众很多,在当事人的煽动下,情绪越来越激烈,我们的警力已经严重不足,请求分局给予支持!

    所长张阳与那位副局长通话后,胆子好像顿时状了起来,他让三名完好无损的手下,远远地围在张兄弟周围,防止张兄弟走掉。”

    “分局领导一到,那位张所长倒霉的时候也就到了,领导一旦查实了事情的原委,他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吕大钰说道。

    “哈哈,大钰,这次你又说错了。”林雪婷笑道。

    吕大钰说道:“怎么会呢?分局的领导,水平肯定比所长要高吗?”

    林雪婷道:“水平高不高,和官职没有必然的联系,雷锋同志只是一个班长,你说他思想水平高不高呢?至于这位副局长的水平如何,你听听就知道了。

    金牛公园距离分局不是太远,不一会工夫,那位副局长便率领着二十多名警员赶到了现场,他一面指挥手下人员进行布控,一面走向张兄弟,他向张兄弟自我介绍道:我是乔雷,天桥区分局副局长,你是谁?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张兄弟对他说道:我是张铮,今天带人来这里看大熊猫,遇到小贼偷窃这位大姐的手包,被我抓了个现行,小偷的几个同伙便手持尖刀对我进行围攻,我扬**他老人家积极倡导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与这帮亡命之徒进行了英勇的搏斗,好在本人没有辜负**他老人家的期望,将这帮凶徒统统打翻在地,认真履行了一个公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没有受到损失。

    “哈哈,张兄弟就不能低调一点吗?雪婷姐,听了他的一番自卖自夸后,那位副局长怎么说?”吕大钰笑问道。

    “那位副局长说道:既然先生出手制服了盗窃歹徒,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及财物安全,应该是位见义勇为的英雄了,但我不明白的是,你这位英雄怎么会与警方生冲突并打伤警察的呢?

    张兄弟对他说:这你应该问问你的这位极品警官老爷呀!

    随即,这位乔副局长向张阳问道:张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阳说道:我接警以后,就马上赶到了这里,先看到的是,这几个被他称作小偷的人都已经躺在了地上了,一个被打晕昏死过去,一个被踹断几根肋骨,一个被打瞎了双眼,一个被敲断了胳膊,最后这个的腓骨也被他打断了。即便他们是小偷,好像下手也不应该这样重吧。

    我说在他们被审判定罪之前,不能说它们是盗贼,他们只是嫌犯而已,对此,这位先生非常不满!就出言不逊,说我们袒护小偷兼歹徒,还说我们是他们的保护伞,并将我们的警员打伤了。局长,我的回报完毕。

    听了张阳的话后,这位副局长对张兄弟说道:张先生,张所长说的没错,在没有审判定罪前,他们只能是嫌疑犯。”

    张兄弟说道:我当然清楚了,可他也不能强迫我称呼这帮小偷兼歹徒为同志、先生和老师呀?

    听了张兄弟的话后,这位副局长有点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称呼他们同志、先生和老师?这是谁说得?

    张兄弟说道:当然是你的这位张所长了,你要是不信的话,问问现场的群众就知道了,你如果连群众都不相信的话,那你就问问你的那几块还能站着的警察得了。

    听了张兄弟的话后,这位副局长说道:嗨,我怎么会不相信群众呢?谁都不用问了,一定是张阳瞎说八道的。

    张兄弟继续说道:这还不算,你的这位所长竟然还要我去派出所录口供……。

    没等张兄弟说完,人家副局长就说道:不会吧?你的这种情况应该叫笔录,不应该叫录口供,可能是张阳顺口说错……。

    张兄弟说道:我明明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可他竟然说我是犯罪嫌疑人,我说这位副局长,你说我是犯罪嫌疑人吗?

    那位副局长说道:你怎么会是犯罪嫌疑人呢?一定是张阳说错了。不过呢,尽管你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几个要件,但我不得不说张先生你的行为也还是有问题的。

    张兄弟问道:什么问题?

    那位副局长说道:比如你说得正当防卫。即便是正当自卫,也应该有一个限度,法律上有两个词汇,一个叫做“正当防卫”,一个叫“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且未明显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而防卫过当则指的是明显过必要的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所以,从目前来看,张先生你的行为明显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是典型防卫过当,在法律上,防卫过当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听了这位乔副局长的话后,张兄弟笑嘻嘻的说道:请问这位警官同志,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是由公安来决定呢,还是由法官来决定呢?

    那位副局长说道:当然是由法官定了。

    张兄弟说道:那我再请问副局长先生,你既不向现场群众了解,也不向遭受侵害的当事人调查,更不清楚我当时所受的危险处境,只是听了你们自己人的一面之词,就将我与持刀凶徒的搏斗造成的后果,定性为防卫过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