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玄器榜第二,长矛大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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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皋月的第十天。
秦楚歌一行人撤出楼兰古城,白发魁首军则留守楼兰遗迹。
此举,必有秦楚歌的用意。
古楼兰王国随着楼兰女王那缕残魂的消退,这方古文明遗迹与瀑布结界一起长眠于地下。
一旦秦楚歌等人撤出楼兰古城,一定会有不知死活的人前来探查。
这类人,必是抱着搜寻珍宝的贪婪。
白发魁首军驻守楼兰遗迹,能将这片古文明保护起来。
哪怕是有遭一日,秦楚歌需要白发魁首军,他们也会第一时间分出人手前去支援。
何况,只身一人前往皇家大院的徐昆仑还未现身,他可自由活动。
徐昆仑从燕城回来后,肯定会直奔长安城与秦楚歌汇合。
将这道命令下达给王林枫,这个耿直的家伙死活不同意。
最后还是秦楚歌跟他说了一番悄悄话,他这才勉强执行了命令。
按照秦氏一族的训言,魁首在哪,白发魁首军必须在哪。
王林枫等人是要誓死保护魁首安全的,如今被秦楚歌安置在楼兰遗迹,他们等于违背了先辈的训言。
可是,魁首的命令也是命令。
于他们而言,相当的纠结。
秦楚歌告诉王林枫,他在布一个大局,用不了多久,白发魁首军就会出现在前方战场上。
王林枫这一听,顿时摩拳擦掌,高兴坏了!
这么多年不打仗,这支白发魁首军是真的憋疯了。
临出发前,秦楚歌还让炎云王发了两条消息。
一条对内,属于密文。
上报皇家大院,两桩诡异事件已经查明。
另外一条,对外公告。
秦楚歌没从楼兰遗迹走出来,搜救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毫无疑问,这一条对外的消息便是布局的开始。
如果先前,楚歌城一战后他卸任多枚大印,各方帝国还在保持观望态度。
随着这条对外公告发出去,这些持观望态度的各方帝国,怕是要开始行动了。
上午,楼兰机场。
秦楚歌跟炎云王告别之时,楚钊风尘仆仆的回来了。
进入古楼兰王国之前,楚钊被派出去查询大牧的消息。
一连好几日,这才有了确切的消息。
碰巧,秦楚歌要飞去长安城,楚钊正好下飞机。
楚钊直接将一个文件袋递给了秦楚歌,告诉他,关于大牧的消息都在里面。
除了大牧的消息,还有近些日子关于炎夏武道界的。
甚至是魏家寿宴背后,要参与竞亲的多方势力的情况。
楚钊办事很用心,这同时也是炎云王的授意。
秦楚歌既然要去贺寿,这些准备工作还是要做一下的。
多了解一些各方势力的情况,没坏处!
拿上文件袋,秦楚歌启程。
至于炎云王,他会在寿宴前一日赶到长安城。
近些日子,他一直操持楼兰遗迹的事情,云州各方事务落下不少。
他回到王府,必是要加班加点。
当然,即便是累,炎云王也是很开心的。
专机于天空中滑过,炎云王朝天空挥了挥手,不由得发出了感慨。
“老马,咱们是不是老了?”
言外之意,以后的炎夏是秦楚歌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他们这些老将怕是派不上用场了。
“王爷,这话要是只对于秦楚歌而言,我无话可说。”
“但是对于其他年轻一辈,您必是老当益壮!”
“如秦楚歌这种年轻才俊,炎夏又有多少?”
“咱不能自暴自弃,何况我们跟秦楚歌的关系处的这么好。”
马灏呵呵一笑。
“奶奶个熊的,我不想提他,一提他就太受打击!”
炎云王酸溜溜骂了一句,这才带着马灏离开了楼兰机场。
……
万米高空之上,秦楚歌打开了楚钊准备的文件袋。
大牧的消息已经落实。
令他没有想到的则是,这柄长矛居然被玄器榜排在了第二位。
长矛大牧,是从一个盗墓贼手里流通出去的。
此人正是吴举的先辈,名吴刚!
吴刚拿到大牧以后并没有收藏起来,而是直接进行了变卖。
几经周转,这把长矛大牧被不少修士花高价买到手,一举成为了武道界令人闻风丧胆的神兵利器。
朝代更迭,历史年轮碾过,门宗武派有的兴盛,有的消亡。
时至今日,按照长矛大牧在玄器榜如此高的排名,它应该是被一名修为颇高的修士握在手里才对。
然,事与愿违。
玄器榜第二的大牧,被一个富商收藏了起来。
这名富商,恰好就在长安城,其家族实力不容小觑。
楚钊整理的资料很详细,将可以追溯的大牧经手人一一列了出来。
源头是吴举的先辈,中间只要能查到的经手人逐一标注。
秦楚歌在没进古楼兰王国之前,就以炎云王的名义对外发出公告了。
属于楼兰遗迹的文物,无论是在海外的还是在国内的,统统还回来!
结果,等他从古楼兰王国走出来,樱花帝国、霸月帝国和紫香帝国都很听话。
他们把之前各帝国考察团带出去的文物,统统还给了炎夏。
唯独这柄长矛大牧没有音讯。
吴举离开楼兰城的时候已经说过,这柄长矛大牧就是他先辈从楼兰遗迹挖出来的。
现在楚钊查证了这件事,长矛大牧的原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孔雀河下游出土的那具干尸。
也即是楼兰美女,是她的御用武器。
这名富商装聋作哑,把一尊贤王的公告不当一回事。
恰好,秦楚歌就喜欢啃硬骨头。
他看资料看的很入迷,有些冷落身旁的林欢了。
于是,林欢就把脑袋凑了过来。
“看什么看的这么入迷?”
林欢嘟了嘟嘴,小小表示了一下她的不满。
秦楚歌腾出一只手,搂住了林欢。
“那柄长矛大牧如今的收藏者,长安城贾家!”
秦楚歌弹了弹手里的A4纸。
“贾富龙?”
林欢直接脱口而出。
“嗯?”
秦楚歌歪了歪脑袋,一脸诧异:“你有透视眼不成?”
“我听说过这个人,跟炎中王关系不浅。”
“贾家是长安城首富,身价百亿,乃是长安城地头上的超一流家族。”
林欢悻悻说道。
家族排序,三流二流一流,之上又有超一流和巨无霸家族。
巨无霸家族通常都在国内一线城市,北上广这类。
超一流家族,无论是人脉和资产,体量方面非比寻常。
“你难道不知,你家男人就喜欢砍这些权贵吗?”
秦楚歌淡然一笑。
林欢:“……”
翌日,皋月的第十天。
秦楚歌一行人撤出楼兰古城,白发魁首军则留守楼兰遗迹。
此举,必有秦楚歌的用意。
古楼兰王国随着楼兰女王那缕残魂的消退,这方古文明遗迹与瀑布结界一起长眠于地下。
一旦秦楚歌等人撤出楼兰古城,一定会有不知死活的人前来探查。
这类人,必是抱着搜寻珍宝的贪婪。
白发魁首军驻守楼兰遗迹,能将这片古文明保护起来。
哪怕是有遭一日,秦楚歌需要白发魁首军,他们也会第一时间分出人手前去支援。
何况,只身一人前往皇家大院的徐昆仑还未现身,他可自由活动。
徐昆仑从燕城回来后,肯定会直奔长安城与秦楚歌汇合。
将这道命令下达给王林枫,这个耿直的家伙死活不同意。
最后还是秦楚歌跟他说了一番悄悄话,他这才勉强执行了命令。
按照秦氏一族的训言,魁首在哪,白发魁首军必须在哪。
王林枫等人是要誓死保护魁首安全的,如今被秦楚歌安置在楼兰遗迹,他们等于违背了先辈的训言。
可是,魁首的命令也是命令。
于他们而言,相当的纠结。
秦楚歌告诉王林枫,他在布一个大局,用不了多久,白发魁首军就会出现在前方战场上。
王林枫这一听,顿时摩拳擦掌,高兴坏了!
这么多年不打仗,这支白发魁首军是真的憋疯了。
临出发前,秦楚歌还让炎云王发了两条消息。
一条对内,属于密文。
上报皇家大院,两桩诡异事件已经查明。
另外一条,对外公告。
秦楚歌没从楼兰遗迹走出来,搜救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毫无疑问,这一条对外的消息便是布局的开始。
如果先前,楚歌城一战后他卸任多枚大印,各方帝国还在保持观望态度。
随着这条对外公告发出去,这些持观望态度的各方帝国,怕是要开始行动了。
上午,楼兰机场。
秦楚歌跟炎云王告别之时,楚钊风尘仆仆的回来了。
进入古楼兰王国之前,楚钊被派出去查询大牧的消息。
一连好几日,这才有了确切的消息。
碰巧,秦楚歌要飞去长安城,楚钊正好下飞机。
楚钊直接将一个文件袋递给了秦楚歌,告诉他,关于大牧的消息都在里面。
除了大牧的消息,还有近些日子关于炎夏武道界的。
甚至是魏家寿宴背后,要参与竞亲的多方势力的情况。
楚钊办事很用心,这同时也是炎云王的授意。
秦楚歌既然要去贺寿,这些准备工作还是要做一下的。
多了解一些各方势力的情况,没坏处!
拿上文件袋,秦楚歌启程。
至于炎云王,他会在寿宴前一日赶到长安城。
近些日子,他一直操持楼兰遗迹的事情,云州各方事务落下不少。
他回到王府,必是要加班加点。
当然,即便是累,炎云王也是很开心的。
专机于天空中滑过,炎云王朝天空挥了挥手,不由得发出了感慨。
“老马,咱们是不是老了?”
言外之意,以后的炎夏是秦楚歌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他们这些老将怕是派不上用场了。
“王爷,这话要是只对于秦楚歌而言,我无话可说。”
“但是对于其他年轻一辈,您必是老当益壮!”
“如秦楚歌这种年轻才俊,炎夏又有多少?”
“咱不能自暴自弃,何况我们跟秦楚歌的关系处的这么好。”
马灏呵呵一笑。
“奶奶个熊的,我不想提他,一提他就太受打击!”
炎云王酸溜溜骂了一句,这才带着马灏离开了楼兰机场。
……
万米高空之上,秦楚歌打开了楚钊准备的文件袋。
大牧的消息已经落实。
令他没有想到的则是,这柄长矛居然被玄器榜排在了第二位。
长矛大牧,是从一个盗墓贼手里流通出去的。
此人正是吴举的先辈,名吴刚!
吴刚拿到大牧以后并没有收藏起来,而是直接进行了变卖。
几经周转,这把长矛大牧被不少修士花高价买到手,一举成为了武道界令人闻风丧胆的神兵利器。
朝代更迭,历史年轮碾过,门宗武派有的兴盛,有的消亡。
时至今日,按照长矛大牧在玄器榜如此高的排名,它应该是被一名修为颇高的修士握在手里才对。
然,事与愿违。
玄器榜第二的大牧,被一个富商收藏了起来。
这名富商,恰好就在长安城,其家族实力不容小觑。
楚钊整理的资料很详细,将可以追溯的大牧经手人一一列了出来。
源头是吴举的先辈,中间只要能查到的经手人逐一标注。
秦楚歌在没进古楼兰王国之前,就以炎云王的名义对外发出公告了。
属于楼兰遗迹的文物,无论是在海外的还是在国内的,统统还回来!
结果,等他从古楼兰王国走出来,樱花帝国、霸月帝国和紫香帝国都很听话。
他们把之前各帝国考察团带出去的文物,统统还给了炎夏。
唯独这柄长矛大牧没有音讯。
吴举离开楼兰城的时候已经说过,这柄长矛大牧就是他先辈从楼兰遗迹挖出来的。
现在楚钊查证了这件事,长矛大牧的原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孔雀河下游出土的那具干尸。
也即是楼兰美女,是她的御用武器。
这名富商装聋作哑,把一尊贤王的公告不当一回事。
恰好,秦楚歌就喜欢啃硬骨头。
他看资料看的很入迷,有些冷落身旁的林欢了。
于是,林欢就把脑袋凑了过来。
“看什么看的这么入迷?”
林欢嘟了嘟嘴,小小表示了一下她的不满。
秦楚歌腾出一只手,搂住了林欢。
“那柄长矛大牧如今的收藏者,长安城贾家!”
秦楚歌弹了弹手里的A4纸。
“贾富龙?”
林欢直接脱口而出。
“嗯?”
秦楚歌歪了歪脑袋,一脸诧异:“你有透视眼不成?”
“我听说过这个人,跟炎中王关系不浅。”
“贾家是长安城首富,身价百亿,乃是长安城地头上的超一流家族。”
林欢悻悻说道。
家族排序,三流二流一流,之上又有超一流和巨无霸家族。
巨无霸家族通常都在国内一线城市,北上广这类。
超一流家族,无论是人脉和资产,体量方面非比寻常。
“你难道不知,你家男人就喜欢砍这些权贵吗?”
秦楚歌淡然一笑。
林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