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饿死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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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声对我哥说道:“看到饿死鬼长什么样子了吗?”我是没看到但是不代表别人没看到了。【 /:这段时间,我已经知道大家眼里的世界并不是一样的了。
我哥拿着数码相机,道:“没,我也没看到人。”
是没看到鬼吧。我的声音蔫了下去,道:“可能那垃圾桶里,就是一只小猫吧。”一分多钟之后,垃圾桶没有了动静。四周处了一些从酒吧里出来的人之后,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动静了。
我哥关了数码相机然后说道:“没看到小猫跑出来啊。”
“也许还在那垃圾桶里吧。”我说道。
我哥犹豫了一下,打开了车门道:“我过去看看。”
“喂喂!”我叫着也急急下了车子,挽上他的手,道,“别啊。”
我哥定定神,说道:“不是说只要装着没看到就行了吗?我们身上现在又没有吃的,也没有什么给他抢的。怕什么啊。就当我们散步,走到前面一点就回来。”
边说着他边把我往那垃圾桶带去。
我们缓缓靠近了垃圾桶,假装着不去刻意看那桶。但是目光还是忍不住会飘过去。在路过那垃圾桶的时候,我们的脚步都停了下来。那桶里没有小猫啊!
从那垃圾桶倒下来之后,我们就一直盯着它啊,就算是有几次不敢正面看,那也是目光偷偷注视着的。垃圾桶里没有小猫小狗什么的跑出来,那么刚才是怎么回事呢?只有一个解释了。
我的脸色都变了。我哥假装着镇定跟我说道:“走吧。”
我们转身朝着车子走去。也不知道那饿死鬼是不是还在身边呢。等我们回到小区的时候,我强烈要求停车过火。
我哥觉得晚上那个时间在那里经过的人十几个都有了,人家不知道的也不可能会过火啊。但是我很坚持!万一那时候那个饿死鬼在我们身边呢?万一他跟着我们回来了,回家偷吃东西呢?万一他跟我们回家吓到宝宝呢?
总之,我们还是停车过火了。
第二天,堂弟回来了。我拿着数码相机给他看那段视屏。他反复看了两遍,我说道:“我们去看了那垃圾桶里,没有小猫的。”
堂弟放下相机就说道:“打电话让韦乐办出院。我保证他明天就不发烧了。先睡觉去,晚上又不能玩游戏了。”
这就是肯定了那是饿死鬼了?
晚上吃过晚饭,堂弟还去了夜市,买了一只鸡回来。杀鸡拔毛去内脏。然后整个蒸熟了,用篮子装着,再煮了一锅米饭。
忙完这些都已经九点多了。看着离十二点还有一段时间呢,他又乐呵呵地去玩游戏去了。
带着宝宝睡下了,看着时间也快十二点了,我哥就说他也一起去。反正这里离酒吧也不是很远,而且饿死鬼也没有什么危险,我们就让阿姨过来陪宝宝睡,一起出门了。
堂弟用篮子装着那一整只鸡,用一个瓷碗舀了堆起来的一大碗饭。拿上香和纸钱就出门了。
我们的车子先去接了韦乐和他男朋友,五个人正好一辆车了。
等车子到了地方,也不过十二点的,看那附近因为没有特别的情况。堂弟将篮子交给了韦乐,说道:“事情有因果,是你的因,你就自己去还。别人帮不了的。把这个放在那边垃圾桶旁。点上香,烧了纸钱,就算请他吃鸡了,让他吃完就走吧。记得,不管一会你看不看得到他,都都要装着什么也看不到的样子。”
韦乐还在发烧中,脸色偏红,呼吸也有些急促,他接过篮子,手都有点抖。“那他要是还抢呢?”
“所以就趁着他现在还没来,你赶紧供上。要不你一下车,他就就盯上这鸡了直接从你手里抢,你就更遭殃了。”
听了堂弟的话,韦乐马上下车。他的男朋友也赶紧下车跟着过去了。我们三个就在车子上等着,看着外面的情形。
我看着韦乐放下了那鸡和白米饭,他男友帮助点着香,递给他。他蹲下身子插上香,然后烧了纸钱。离得也不是很远,还能听到他说话的声音。
这时候,有几个酒吧的人下来,看着他们这边大半夜的烧香烧纸钱,都纷纷地避开了。
毕竟这里离酒吧很近啊,韦乐那边纸钱还没有烧完,年老板就下来了,嚷着:“韦乐,你在我门口旁边乱搞什么啊?”
其实那也不是门后旁边吧。离了有十五米这样呢。
堂弟马上下车拉住了年老板,低声跟他解释着。
而这个时候,我看到韦乐眼睛惊了一下。因为是蹲着烧纸钱的,他想后退,却直接摔到了地上。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那前面,还是一副害怕的模样。
我哥在我耳边说道:“饿死鬼来了。”
我点点头:“你看到了?”
“没看到,猜的。”我哥说着。
韦乐是被他男朋友扶着上了车子的。堂弟那边也跟年老板解释清楚了。因为上次的业务,年老板是知道堂弟是是做什么的,所以也就没有在这件事上计较了。
只是看着我们上车了,他匆匆问道:“那边的鸡怎么办啊?”
堂弟道:“放心吧,会有人拿走的。”
我哥启动了车子朝着小区走了。在车子上,我问道:“那篮子呢?鬼不会连篮一起吃了吧。算了,算了,那个篮子不要了。”
堂弟说道:“人家要你篮子干嘛啊?叫花子会把鸡和饭吃完的。”
我哥比我问得还快:“那鸡不是给饿死鬼吃的吗?叫花子吃了会不会有事啊?”
“不会,只是会觉得那鸡很难吃,没有一点味道,就像嚼着木屑一样。”
我马上乐了:“你吃过啊?”
“风水先生,给人家当徒弟的,谁没吃过啊。就你舒服。学这个没被整过罢了。”
我呵呵笑着,我也知道这行业里,绝对不是像学校里老师教学生那样教出来的。第二天韦乐真的就不发烧了,但是就是感冒的迹象啊。
这件事本来就没有什么后续了的,只是过了几天之后,在我们小区小花园里,听到一个妈提到,说那晚上,她儿子发烧,连夜送了医院。孩子大一些了,懂事了,知道去医院的就是打针吃药的。哭着不去呢。
为了哄儿子乖一点,她在酒吧附近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超市里,给孩子买了巧克力。就在她上车先倒车的那么一两分钟,孩子突然就大哭了起来,说有乞丐抢了他的巧克力。可是她却没有看到附近有人啊。估计那乞丐是跑得够快的。说完了,还连带着骂了城管一回。
我问了时间地点,都是在上次出事的那附近。我估计着,也许不是乞丐,而是那饿死鬼呢。
我就担心了起来万一被抢东西的是我的幸福怎么办啊?所以我就匆匆回家把还在睡觉的堂弟叫了起来,问他能不能送走那饿死鬼。
堂弟抱过我宝宝,逗着在玩,边说道:“饿死鬼不是那么容易送走的。要让他吃饱了,打了饱嗝了,才愿意离开的。而且饿死鬼吃下食物也是饿的,要让他打饱嗝,只有让他附身在谁身上才有可能的。所以俗语不是说吗,宁可撑死也不饿死。”
“那……那……反正你给想个办法吧。要不就把丢远一点啊,别你整天就在这附近转悠着。”
堂弟皱了眉头,点点我宝宝的小脸,道:“尽量。你也给我点零花钱吧。”
其实吧,这件事说难也不难,不就是找个人让饿死鬼附身,然后给他吃顿撑饱的饭吗?主要是没有人会主动同意让鬼附身的。
商量了一个上午,我们家阿姨给了主意。说去找叫花子吧,叫花子没吃过饱饭。让他吃顿饱饭,他什么都愿意干的。
但是晚上我哥回来听了我们的计划之后,就皱眉了。说叫花子被鬼上身之后会不会生病,要是他得了一次甜头下次缠着我们家怎么办?
我哥想的都比较全面,但是一想着有个饿死鬼就在条路上徘徊,还有可能抢孩子的零食,我就是不放心啊。
最后我们家做了一次坏人。让堂弟去找一个叫花子谈谈,他同意的话,就带他去吃东西。
这种事情,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好好吃过东西的叫花子老说,他宁可被鬼上身死了,也要吃饱饭啊。所以很快就确定的人选。
因为这业务跟叫花关,我就没去,全权交给了堂弟处理。只是在那天晚上十二点,和我哥去一家大排档要了三百多块的饭菜,全打包带走,还趁热送到了那条街尾。
看着堂弟拿着一根红线,红线的另一头绑着一个乞丐的左手中指。乞丐看着我们板下饭菜,直接扑上来用手抓着吃。吃得快,也很大口,那食物几乎不用嚼就直接吞下去了。
我没有抬靠近,就那么不远不近地看着他吃着。
然后快吃完的时候,他还说没吃饱呢。我和我哥又去了大排档,要了一百多的饭菜过去。我都有些后悔了。这前后都去了四五百了,还送不走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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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声对我哥说道:“看到饿死鬼长什么样子了吗?”我是没看到但是不代表别人没看到了。【 /:这段时间,我已经知道大家眼里的世界并不是一样的了。
我哥拿着数码相机,道:“没,我也没看到人。”
是没看到鬼吧。我的声音蔫了下去,道:“可能那垃圾桶里,就是一只小猫吧。”一分多钟之后,垃圾桶没有了动静。四周处了一些从酒吧里出来的人之后,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动静了。
我哥关了数码相机然后说道:“没看到小猫跑出来啊。”
“也许还在那垃圾桶里吧。”我说道。
我哥犹豫了一下,打开了车门道:“我过去看看。”
“喂喂!”我叫着也急急下了车子,挽上他的手,道,“别啊。”
我哥定定神,说道:“不是说只要装着没看到就行了吗?我们身上现在又没有吃的,也没有什么给他抢的。怕什么啊。就当我们散步,走到前面一点就回来。”
边说着他边把我往那垃圾桶带去。
我们缓缓靠近了垃圾桶,假装着不去刻意看那桶。但是目光还是忍不住会飘过去。在路过那垃圾桶的时候,我们的脚步都停了下来。那桶里没有小猫啊!
从那垃圾桶倒下来之后,我们就一直盯着它啊,就算是有几次不敢正面看,那也是目光偷偷注视着的。垃圾桶里没有小猫小狗什么的跑出来,那么刚才是怎么回事呢?只有一个解释了。
我的脸色都变了。我哥假装着镇定跟我说道:“走吧。”
我们转身朝着车子走去。也不知道那饿死鬼是不是还在身边呢。等我们回到小区的时候,我强烈要求停车过火。
我哥觉得晚上那个时间在那里经过的人十几个都有了,人家不知道的也不可能会过火啊。但是我很坚持!万一那时候那个饿死鬼在我们身边呢?万一他跟着我们回来了,回家偷吃东西呢?万一他跟我们回家吓到宝宝呢?
总之,我们还是停车过火了。
第二天,堂弟回来了。我拿着数码相机给他看那段视屏。他反复看了两遍,我说道:“我们去看了那垃圾桶里,没有小猫的。”
堂弟放下相机就说道:“打电话让韦乐办出院。我保证他明天就不发烧了。先睡觉去,晚上又不能玩游戏了。”
这就是肯定了那是饿死鬼了?
晚上吃过晚饭,堂弟还去了夜市,买了一只鸡回来。杀鸡拔毛去内脏。然后整个蒸熟了,用篮子装着,再煮了一锅米饭。
忙完这些都已经九点多了。看着离十二点还有一段时间呢,他又乐呵呵地去玩游戏去了。
带着宝宝睡下了,看着时间也快十二点了,我哥就说他也一起去。反正这里离酒吧也不是很远,而且饿死鬼也没有什么危险,我们就让阿姨过来陪宝宝睡,一起出门了。
堂弟用篮子装着那一整只鸡,用一个瓷碗舀了堆起来的一大碗饭。拿上香和纸钱就出门了。
我们的车子先去接了韦乐和他男朋友,五个人正好一辆车了。
等车子到了地方,也不过十二点的,看那附近因为没有特别的情况。堂弟将篮子交给了韦乐,说道:“事情有因果,是你的因,你就自己去还。别人帮不了的。把这个放在那边垃圾桶旁。点上香,烧了纸钱,就算请他吃鸡了,让他吃完就走吧。记得,不管一会你看不看得到他,都都要装着什么也看不到的样子。”
韦乐还在发烧中,脸色偏红,呼吸也有些急促,他接过篮子,手都有点抖。“那他要是还抢呢?”
“所以就趁着他现在还没来,你赶紧供上。要不你一下车,他就就盯上这鸡了直接从你手里抢,你就更遭殃了。”
听了堂弟的话,韦乐马上下车。他的男朋友也赶紧下车跟着过去了。我们三个就在车子上等着,看着外面的情形。
我看着韦乐放下了那鸡和白米饭,他男友帮助点着香,递给他。他蹲下身子插上香,然后烧了纸钱。离得也不是很远,还能听到他说话的声音。
这时候,有几个酒吧的人下来,看着他们这边大半夜的烧香烧纸钱,都纷纷地避开了。
毕竟这里离酒吧很近啊,韦乐那边纸钱还没有烧完,年老板就下来了,嚷着:“韦乐,你在我门口旁边乱搞什么啊?”
其实那也不是门后旁边吧。离了有十五米这样呢。
堂弟马上下车拉住了年老板,低声跟他解释着。
而这个时候,我看到韦乐眼睛惊了一下。因为是蹲着烧纸钱的,他想后退,却直接摔到了地上。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那前面,还是一副害怕的模样。
我哥在我耳边说道:“饿死鬼来了。”
我点点头:“你看到了?”
“没看到,猜的。”我哥说着。
韦乐是被他男朋友扶着上了车子的。堂弟那边也跟年老板解释清楚了。因为上次的业务,年老板是知道堂弟是是做什么的,所以也就没有在这件事上计较了。
只是看着我们上车了,他匆匆问道:“那边的鸡怎么办啊?”
堂弟道:“放心吧,会有人拿走的。”
我哥启动了车子朝着小区走了。在车子上,我问道:“那篮子呢?鬼不会连篮一起吃了吧。算了,算了,那个篮子不要了。”
堂弟说道:“人家要你篮子干嘛啊?叫花子会把鸡和饭吃完的。”
我哥比我问得还快:“那鸡不是给饿死鬼吃的吗?叫花子吃了会不会有事啊?”
“不会,只是会觉得那鸡很难吃,没有一点味道,就像嚼着木屑一样。”
我马上乐了:“你吃过啊?”
“风水先生,给人家当徒弟的,谁没吃过啊。就你舒服。学这个没被整过罢了。”
我呵呵笑着,我也知道这行业里,绝对不是像学校里老师教学生那样教出来的。第二天韦乐真的就不发烧了,但是就是感冒的迹象啊。
这件事本来就没有什么后续了的,只是过了几天之后,在我们小区小花园里,听到一个妈提到,说那晚上,她儿子发烧,连夜送了医院。孩子大一些了,懂事了,知道去医院的就是打针吃药的。哭着不去呢。
为了哄儿子乖一点,她在酒吧附近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超市里,给孩子买了巧克力。就在她上车先倒车的那么一两分钟,孩子突然就大哭了起来,说有乞丐抢了他的巧克力。可是她却没有看到附近有人啊。估计那乞丐是跑得够快的。说完了,还连带着骂了城管一回。
我问了时间地点,都是在上次出事的那附近。我估计着,也许不是乞丐,而是那饿死鬼呢。
我就担心了起来万一被抢东西的是我的幸福怎么办啊?所以我就匆匆回家把还在睡觉的堂弟叫了起来,问他能不能送走那饿死鬼。
堂弟抱过我宝宝,逗着在玩,边说道:“饿死鬼不是那么容易送走的。要让他吃饱了,打了饱嗝了,才愿意离开的。而且饿死鬼吃下食物也是饿的,要让他打饱嗝,只有让他附身在谁身上才有可能的。所以俗语不是说吗,宁可撑死也不饿死。”
“那……那……反正你给想个办法吧。要不就把丢远一点啊,别你整天就在这附近转悠着。”
堂弟皱了眉头,点点我宝宝的小脸,道:“尽量。你也给我点零花钱吧。”
其实吧,这件事说难也不难,不就是找个人让饿死鬼附身,然后给他吃顿撑饱的饭吗?主要是没有人会主动同意让鬼附身的。
商量了一个上午,我们家阿姨给了主意。说去找叫花子吧,叫花子没吃过饱饭。让他吃顿饱饭,他什么都愿意干的。
但是晚上我哥回来听了我们的计划之后,就皱眉了。说叫花子被鬼上身之后会不会生病,要是他得了一次甜头下次缠着我们家怎么办?
我哥想的都比较全面,但是一想着有个饿死鬼就在条路上徘徊,还有可能抢孩子的零食,我就是不放心啊。
最后我们家做了一次坏人。让堂弟去找一个叫花子谈谈,他同意的话,就带他去吃东西。
这种事情,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好好吃过东西的叫花子老说,他宁可被鬼上身死了,也要吃饱饭啊。所以很快就确定的人选。
因为这业务跟叫花关,我就没去,全权交给了堂弟处理。只是在那天晚上十二点,和我哥去一家大排档要了三百多块的饭菜,全打包带走,还趁热送到了那条街尾。
看着堂弟拿着一根红线,红线的另一头绑着一个乞丐的左手中指。乞丐看着我们板下饭菜,直接扑上来用手抓着吃。吃得快,也很大口,那食物几乎不用嚼就直接吞下去了。
我没有抬靠近,就那么不远不近地看着他吃着。
然后快吃完的时候,他还说没吃饱呢。我和我哥又去了大排档,要了一百多的饭菜过去。我都有些后悔了。这前后都去了四五百了,还送不走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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