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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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娜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跑到了魔都,竟然还会遇到那个有些温暖,却又让她铭记于心的男人。
一年多钱,徐娜因为孩子得了重病,老公又抛弃妻子,而她不得已准备下海,挣一点儿快钱,用来给自己的孩子治病。
可就在徐娜放弃了所有的尊严,第一次下海,却非常偶然的遇到了李斯,而那个看起来有些帅气,而且还颇有正义感的男孩,不但拥有了她,随后还给了徐娜一笔钱,让她脱离苦海。
徐娜拿了这笔钱后,就带着孩子去最好的医院去治病,可让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钱黄总就不是万能的。
得了血液病的儿子,最终还是离开了她!
有句话特别适用于此时的徐娜,那就是钱花完了、人也没了。
而徐娜为了离开伤心地,也一个人来到了魔都,这个曾经孩子最喜欢的地方。
到了魔都之后,徐娜在宾馆当过收银员、在饭店当过领班、在游乐场装过玩偶,但是她却再也没操起老本行,因为她知道,当她接过李斯钱的那一瞬间,她就应该忘掉所有不堪的过去,做一个干净而又阳光的女人。
哪怕孩子已经离开了她,哪怕此时的她一无所有,她也要让自己干干净净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再后来徐娜认识了一个老乡,随后跟着她学上了育儿嫂,再后来她也就靠着自己的本事过上了相对安逸的生活。
徐娜因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格外珍惜这个能够和孩子一起接触的工作,而且往往能够做到将心比心,对孩子视如己出。
也正是因为徐娜的这份真心,让她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就有了自己的客户圈子,生活也就越来越好了。
而两个月前,徐娜更是成为了张磊家的育儿嫂。
可让徐娜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竟然会有一天,再次见到那个给与她无限温暖与遐想的少年郎。
所以,当徐娜和李斯对视的瞬间,她不但心跳加速到了极点,而且瞬间脸红的和苹果一样。
虽然徐娜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如果有一天见到李斯的场景,但是当这一切真的出现的那一刻,她竟然感到大脑一片窒息,而随后更是落荒而逃。
可就在徐娜低着头走出卧室的瞬间,李斯也发现了那个,曾经被他当成了坏女人的徐娜。
和徐娜不同,虽然李斯和她发生过一次并不美好的关系,而且还是在李斯醉酒的情况。
但是相对于徐娜对李斯一直铭记于心,李斯却对这个女人,印象并不深刻。
而李斯更是给徐娜打了几个标签:性感可人、单纯善良,是一个好母亲。
李斯看到了徐娜的瞬间,整个人愣了一下,可碍于周围还有阚子边和张磊,而且看她的样子,似乎也不想和自己说话,所以李斯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对着张磊说道:“让我看看我的大儿子长得像不像我!”
如果说这话换一个人说,以张磊的性子,肯定上去就是一脚了。
可李斯不但是自己的好兄弟、老板,也是孩子的干爹,所以他这么说反道让张磊觉得非常的高兴。
“像个屁,我儿子简直和我一模一样。”张磊一边笑一边说道。
李斯这时候也迅速调整好自己的状态,随后来到了孩子的面前。
张磊的儿子长得非常的好看,不但五官特别标识,而且一双大眼睛还特别有神。
最让李斯高兴的是,当孩子看到他的瞬间,竟然咯咯的笑出了声,一只小手还朝着李斯挥舞了一下。
看到这个场景,李斯的心都化了。
李斯前世活到了30多岁,所以无论是心智,还是阅历都是妥妥的一个中年人的配置。
所以,李斯由于前辈子没有当过父亲,非常渴望能够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而且甚至不止一次想过,一定要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男孩让他来接自己的班。至于女孩则一定把她打扮得美美的,让她享受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情。
可是重新活过一次的他,此时却只是一个年仅20的少年郎,所以别说生孩子了,就连结婚也得十几年后的事儿。
所以,当李斯看到了如人参娃娃的孩子,李斯的心都化了。
而随后,李斯更是有些冲动的,一把就抱起了孩子,随后更是在大家所有人的注视下,轻轻的在孩子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李斯这时候完全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而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张磊及其岳父岳母,那一脸兴奋的样子。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面前抱着自家孩子的这个男人,他到底有多么有权势!
2分钟后,仔细看了半天孩子的李斯,轻轻地把他放进了小床,随后更是和孩子玩了一会。
“老板,到点儿了,咱们出去吃口饭吧。”张磊看了看表,随即提示道。
“好吧,等有空我在看我的大宝贝。”李斯说完这话后,依依不舍的在孩子脸上又亲了一口。
“老板,这孩子只要你愿意,那就是你的亲儿子,你就是抱走了,我都不带说个不字的。”张磊这时候拍着胸脯道。
“别废话,你的儿子我抱走干吗啊!再说了,等他长大了,没事儿到我家住一段时间,不也一样吗。”李斯这时候玩笑道。
随后李斯又和孙一的爸妈聊了几句,随即就跟着张磊、阚子边直奔定好的饭店。
而李斯一走,孙一的爸妈就好奇的去了趟银行,而当他俩看到两张银行卡里,每一张都有十八万八千八的额度时,纵使是两个老人心有准备,也被这个数字吓了个一跳。
要知道2005年的这个时候,国人的平均工资,一年也就2万左右,而李斯随手一个红包,就是别人十年的工资,怎么能让别人咋舌呢。
可就在孙一的爸妈欣喜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他们却发现,平素里精神状态特别好的徐娜,似乎有点儿发呆。
因为徐娜平日里对孩子特比好,而且对两个老人也很照顾,所以两个老人就把徐娜当成了半个女儿来看。
所以他们看到徐娜失魂落魄的样子,随即问道:“姑娘,你怎么了,有心事儿?”
“没、没,我就是身体有点儿不舒服。”徐娜愣了愣神,赶忙说道。
“你这段时间太累了,今天叔叔阿姨给你放一天假,你出去逛逛去,明天回来就行。”孙一妈这时候赶忙说道。
“阿姨我不用,我现在挺好的,我这就给你们做饭去。”孙一赶忙道。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啊!让你休息你就休息,现在回家吧!明天回来就行。”孙一爸这时候也跟着说道。
徐娜本来还想再说几句,可看到两个老人真心实意的样子,也感动的点了点头。
徐娜随后就有些失神的,离开了张磊家。
可就在徐娜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李斯,或者说心中有了一点儿莫名其妙的期待时,李斯却被张磊带到了一个不大的小酒馆里。
张磊找的小酒馆,与其说是饭店,不如说是一个规格有点儿大众的快餐店。
但是,和一般快餐店不同的是,这家小店不但在魔都开了足足20多年,而且店面虽然看起来粗糙,可这儿的厨师却把魔都菜做的非常地道,在加上餐馆里还有不少当地的特色小吃。
所以不少魔都本地的人,没事儿都会在这儿吃上一顿,反倒是那些看起来高大上,而且一副能做出最专业魔都菜的大馆子,往往做出来的味道多少有点儿差强人意。
张磊经常来这儿,顺带着就和酒馆的老板熟悉了,所以这一次也算是找了个后门,把酒馆最好的位置给留了出来。
所以当李斯三个人来到酒馆以后,张磊直接拉着李斯走到了酒馆二楼靠窗的这个位置。
“这儿挺雅致啊,对面就是民国时期的老建筑,这地方选得好!”李斯一落座就不由得感慨道。
“在魔都这地方,想找一个菜色正宗,而且还离市中心近的馆子可挺难的。要知道这儿一片如今可谓是寸土寸金,如果不是一些老字号早早的买下了店面,想要在这儿租个门面做点儿餐饮生意,成本那是相当大了。”张磊随即道。
“说真的,南方这片儿,我觉得真没有咱们东北好!一看这一路上,虽然路面上看起来整整洁洁的,可是总觉得少了点儿烟火气。”李斯随即感慨道。
“东北那块是不错,可是现在咱们国家不是大力发展南方的经济吗!你看这南边有深城、有魔都这两个经济特区,再加上广城、珠城,这边的经济想不好都难!而且南方人思维也比咱们东北人强,所以啊,以后东北肯定要被南方给甩开的。”张磊叹了口气道。
张磊这段时间在南方呆的时间长了,所以他也就慢慢的对这个城市有些感情。
尤其在和当地衙门打交道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在魔都这地方,无论是衙门的办事效率、还是公允度,都要远远的强于东北。
而且在魔都时间长了,往往会认识许多看起来毫不起眼,实际上却有着亿万身家的富豪,而这帮人的眼界,也都超过了东北人。
无论是外贸生意、轻工业、零售业,在魔都乃至南方地区都有着蓬勃发展,而此时的东北乃至整个北方,却依旧没有太大的起色。
反倒是不少东北的高精尖人才,都逐步放弃了本地的事业,来到南方进行人生的二次创业。
而这段时间,不但让张磊的眼界有了极大的提升,更是让他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充满竞争与机遇的城市。
随后张磊又和李斯聊了聊自己在魔都最近的见闻,以及对于未来的畅想。
而通过和张磊的交流,李斯也突然发现,曾经的那个年少轻狂的男子,也逐渐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商人。
可就在李斯一边听着张磊的见解,一边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阚子边端着菜就从楼梯走了上来。
和一般饭店不同的是,魔都的这些小餐馆,都是客人自己点,然后自己端的模式。
所以看到阚子边端着小山一般的食物走过来的时候,李斯甚至想起了最开始认识阚子边的场景。
而那时候李斯还只是盛京的一个土财主,而他也刚刚投奔阚子甜,当时阚子边最大的梦想,还是当一名保安!
可一晃儿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阚子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自己也逐步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经济大鳄,就连曾经那个憨厚的农村小伙子,也蜕变成了公司的老总。
李斯一想到这儿,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儿复杂,但随后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俩人聊着魔都的事儿。
而这顿饭,李斯也发现了几个有趣的事儿。
第一件事儿,以前没来魔都前,总是听闻魔都的菜量特别小,而且本地人酒量也很差。
可李斯却发现,当地的饭菜虽然菜量比东北少一些,但也没有明显的变化,而阚子边点的那份虾仁炒饭的分量,更是足的很。
第二件事儿,就是随着魔都的日益发展,外地人越来越多,而这个城市也随着外地高精尖人士的到来,而变得素质极高。
按张磊的话说:如今的魔都不是本地人的魔都,而是外地人的魔都。
如果遇到一个出口成脏,而且对于外地人特别不友善的人,那么他是有八九十本地人。
反倒说,一些穿着打扮都非常时尚,而且给人一种如沐春风感觉的青年人,往往都是外地人。
第三件事儿,就是魔都的菜其实挺一般的,不但整体口味清淡,而且有点儿偏甜口,就连几个当地特殊的小吃,也没有给李斯特殊的印象,而且此时的魔都虽然温度比北方高了不少,可是由于没有暖气的原因,李斯还是感觉空气里有一种阴冷的感觉。
由于大家挺长时间没见面了,而李斯晚上也没啥事儿,所以张磊和阚子边俩人,就陪着李斯喝了点儿酒。
而几个人一边聊、一边吃,一晃儿天就黑了。
可就在张磊决定带李斯换一个地方玩的时候,李斯却摇了摇手,随即问道:“对了,我听说魔都这边的南京路特别有名,还有外滩也挺好的,是吗?”
“南京路真不错,每天晚上人老多了,凑凑热闹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外滩那边,简直热闹极了。”张磊这时候笑着说道。
“行啊,你们俩走吧!一会儿我自己溜达溜达,都别烦我了!好不容易来一次魔都,我可不想和你俩老爷们凑热闹了。”李斯说完这话后,就和张磊、阚子边告了一个别。
虽然阚子边和张磊俩人都觉的没和李斯待够,又觉得让李斯一个人在魔都溜达,多少有点儿不地道。
但俩人却依旧挨不住李斯的劝,所以和李斯叮嘱了几句后,就各忙各的事儿了。
可就在李斯走出了餐馆,在即将到来的夜色中行走时,他却怎么也想不到,即将到来这个晚上对于他来说,竟然是那么的丰富多彩。
徐娜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跑到了魔都,竟然还会遇到那个有些温暖,却又让她铭记于心的男人。
一年多钱,徐娜因为孩子得了重病,老公又抛弃妻子,而她不得已准备下海,挣一点儿快钱,用来给自己的孩子治病。
可就在徐娜放弃了所有的尊严,第一次下海,却非常偶然的遇到了李斯,而那个看起来有些帅气,而且还颇有正义感的男孩,不但拥有了她,随后还给了徐娜一笔钱,让她脱离苦海。
徐娜拿了这笔钱后,就带着孩子去最好的医院去治病,可让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钱黄总就不是万能的。
得了血液病的儿子,最终还是离开了她!
有句话特别适用于此时的徐娜,那就是钱花完了、人也没了。
而徐娜为了离开伤心地,也一个人来到了魔都,这个曾经孩子最喜欢的地方。
到了魔都之后,徐娜在宾馆当过收银员、在饭店当过领班、在游乐场装过玩偶,但是她却再也没操起老本行,因为她知道,当她接过李斯钱的那一瞬间,她就应该忘掉所有不堪的过去,做一个干净而又阳光的女人。
哪怕孩子已经离开了她,哪怕此时的她一无所有,她也要让自己干干净净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再后来徐娜认识了一个老乡,随后跟着她学上了育儿嫂,再后来她也就靠着自己的本事过上了相对安逸的生活。
徐娜因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格外珍惜这个能够和孩子一起接触的工作,而且往往能够做到将心比心,对孩子视如己出。
也正是因为徐娜的这份真心,让她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就有了自己的客户圈子,生活也就越来越好了。
而两个月前,徐娜更是成为了张磊家的育儿嫂。
可让徐娜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竟然会有一天,再次见到那个给与她无限温暖与遐想的少年郎。
所以,当徐娜和李斯对视的瞬间,她不但心跳加速到了极点,而且瞬间脸红的和苹果一样。
虽然徐娜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如果有一天见到李斯的场景,但是当这一切真的出现的那一刻,她竟然感到大脑一片窒息,而随后更是落荒而逃。
可就在徐娜低着头走出卧室的瞬间,李斯也发现了那个,曾经被他当成了坏女人的徐娜。
和徐娜不同,虽然李斯和她发生过一次并不美好的关系,而且还是在李斯醉酒的情况。
但是相对于徐娜对李斯一直铭记于心,李斯却对这个女人,印象并不深刻。
而李斯更是给徐娜打了几个标签:性感可人、单纯善良,是一个好母亲。
李斯看到了徐娜的瞬间,整个人愣了一下,可碍于周围还有阚子边和张磊,而且看她的样子,似乎也不想和自己说话,所以李斯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对着张磊说道:“让我看看我的大儿子长得像不像我!”
如果说这话换一个人说,以张磊的性子,肯定上去就是一脚了。
可李斯不但是自己的好兄弟、老板,也是孩子的干爹,所以他这么说反道让张磊觉得非常的高兴。
“像个屁,我儿子简直和我一模一样。”张磊一边笑一边说道。
李斯这时候也迅速调整好自己的状态,随后来到了孩子的面前。
张磊的儿子长得非常的好看,不但五官特别标识,而且一双大眼睛还特别有神。
最让李斯高兴的是,当孩子看到他的瞬间,竟然咯咯的笑出了声,一只小手还朝着李斯挥舞了一下。
看到这个场景,李斯的心都化了。
李斯前世活到了30多岁,所以无论是心智,还是阅历都是妥妥的一个中年人的配置。
所以,李斯由于前辈子没有当过父亲,非常渴望能够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而且甚至不止一次想过,一定要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男孩让他来接自己的班。至于女孩则一定把她打扮得美美的,让她享受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情。
可是重新活过一次的他,此时却只是一个年仅20的少年郎,所以别说生孩子了,就连结婚也得十几年后的事儿。
所以,当李斯看到了如人参娃娃的孩子,李斯的心都化了。
而随后,李斯更是有些冲动的,一把就抱起了孩子,随后更是在大家所有人的注视下,轻轻的在孩子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李斯这时候完全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而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张磊及其岳父岳母,那一脸兴奋的样子。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面前抱着自家孩子的这个男人,他到底有多么有权势!
2分钟后,仔细看了半天孩子的李斯,轻轻地把他放进了小床,随后更是和孩子玩了一会。
“老板,到点儿了,咱们出去吃口饭吧。”张磊看了看表,随即提示道。
“好吧,等有空我在看我的大宝贝。”李斯说完这话后,依依不舍的在孩子脸上又亲了一口。
“老板,这孩子只要你愿意,那就是你的亲儿子,你就是抱走了,我都不带说个不字的。”张磊这时候拍着胸脯道。
“别废话,你的儿子我抱走干吗啊!再说了,等他长大了,没事儿到我家住一段时间,不也一样吗。”李斯这时候玩笑道。
随后李斯又和孙一的爸妈聊了几句,随即就跟着张磊、阚子边直奔定好的饭店。
而李斯一走,孙一的爸妈就好奇的去了趟银行,而当他俩看到两张银行卡里,每一张都有十八万八千八的额度时,纵使是两个老人心有准备,也被这个数字吓了个一跳。
要知道2005年的这个时候,国人的平均工资,一年也就2万左右,而李斯随手一个红包,就是别人十年的工资,怎么能让别人咋舌呢。
可就在孙一的爸妈欣喜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他们却发现,平素里精神状态特别好的徐娜,似乎有点儿发呆。
因为徐娜平日里对孩子特比好,而且对两个老人也很照顾,所以两个老人就把徐娜当成了半个女儿来看。
所以他们看到徐娜失魂落魄的样子,随即问道:“姑娘,你怎么了,有心事儿?”
“没、没,我就是身体有点儿不舒服。”徐娜愣了愣神,赶忙说道。
“你这段时间太累了,今天叔叔阿姨给你放一天假,你出去逛逛去,明天回来就行。”孙一妈这时候赶忙说道。
“阿姨我不用,我现在挺好的,我这就给你们做饭去。”孙一赶忙道。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啊!让你休息你就休息,现在回家吧!明天回来就行。”孙一爸这时候也跟着说道。
徐娜本来还想再说几句,可看到两个老人真心实意的样子,也感动的点了点头。
徐娜随后就有些失神的,离开了张磊家。
可就在徐娜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李斯,或者说心中有了一点儿莫名其妙的期待时,李斯却被张磊带到了一个不大的小酒馆里。
张磊找的小酒馆,与其说是饭店,不如说是一个规格有点儿大众的快餐店。
但是,和一般快餐店不同的是,这家小店不但在魔都开了足足20多年,而且店面虽然看起来粗糙,可这儿的厨师却把魔都菜做的非常地道,在加上餐馆里还有不少当地的特色小吃。
所以不少魔都本地的人,没事儿都会在这儿吃上一顿,反倒是那些看起来高大上,而且一副能做出最专业魔都菜的大馆子,往往做出来的味道多少有点儿差强人意。
张磊经常来这儿,顺带着就和酒馆的老板熟悉了,所以这一次也算是找了个后门,把酒馆最好的位置给留了出来。
所以当李斯三个人来到酒馆以后,张磊直接拉着李斯走到了酒馆二楼靠窗的这个位置。
“这儿挺雅致啊,对面就是民国时期的老建筑,这地方选得好!”李斯一落座就不由得感慨道。
“在魔都这地方,想找一个菜色正宗,而且还离市中心近的馆子可挺难的。要知道这儿一片如今可谓是寸土寸金,如果不是一些老字号早早的买下了店面,想要在这儿租个门面做点儿餐饮生意,成本那是相当大了。”张磊随即道。
“说真的,南方这片儿,我觉得真没有咱们东北好!一看这一路上,虽然路面上看起来整整洁洁的,可是总觉得少了点儿烟火气。”李斯随即感慨道。
“东北那块是不错,可是现在咱们国家不是大力发展南方的经济吗!你看这南边有深城、有魔都这两个经济特区,再加上广城、珠城,这边的经济想不好都难!而且南方人思维也比咱们东北人强,所以啊,以后东北肯定要被南方给甩开的。”张磊叹了口气道。
张磊这段时间在南方呆的时间长了,所以他也就慢慢的对这个城市有些感情。
尤其在和当地衙门打交道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在魔都这地方,无论是衙门的办事效率、还是公允度,都要远远的强于东北。
而且在魔都时间长了,往往会认识许多看起来毫不起眼,实际上却有着亿万身家的富豪,而这帮人的眼界,也都超过了东北人。
无论是外贸生意、轻工业、零售业,在魔都乃至南方地区都有着蓬勃发展,而此时的东北乃至整个北方,却依旧没有太大的起色。
反倒是不少东北的高精尖人才,都逐步放弃了本地的事业,来到南方进行人生的二次创业。
而这段时间,不但让张磊的眼界有了极大的提升,更是让他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充满竞争与机遇的城市。
随后张磊又和李斯聊了聊自己在魔都最近的见闻,以及对于未来的畅想。
而通过和张磊的交流,李斯也突然发现,曾经的那个年少轻狂的男子,也逐渐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商人。
可就在李斯一边听着张磊的见解,一边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阚子边端着菜就从楼梯走了上来。
和一般饭店不同的是,魔都的这些小餐馆,都是客人自己点,然后自己端的模式。
所以看到阚子边端着小山一般的食物走过来的时候,李斯甚至想起了最开始认识阚子边的场景。
而那时候李斯还只是盛京的一个土财主,而他也刚刚投奔阚子甜,当时阚子边最大的梦想,还是当一名保安!
可一晃儿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阚子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自己也逐步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经济大鳄,就连曾经那个憨厚的农村小伙子,也蜕变成了公司的老总。
李斯一想到这儿,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儿复杂,但随后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俩人聊着魔都的事儿。
而这顿饭,李斯也发现了几个有趣的事儿。
第一件事儿,以前没来魔都前,总是听闻魔都的菜量特别小,而且本地人酒量也很差。
可李斯却发现,当地的饭菜虽然菜量比东北少一些,但也没有明显的变化,而阚子边点的那份虾仁炒饭的分量,更是足的很。
第二件事儿,就是随着魔都的日益发展,外地人越来越多,而这个城市也随着外地高精尖人士的到来,而变得素质极高。
按张磊的话说:如今的魔都不是本地人的魔都,而是外地人的魔都。
如果遇到一个出口成脏,而且对于外地人特别不友善的人,那么他是有八九十本地人。
反倒说,一些穿着打扮都非常时尚,而且给人一种如沐春风感觉的青年人,往往都是外地人。
第三件事儿,就是魔都的菜其实挺一般的,不但整体口味清淡,而且有点儿偏甜口,就连几个当地特殊的小吃,也没有给李斯特殊的印象,而且此时的魔都虽然温度比北方高了不少,可是由于没有暖气的原因,李斯还是感觉空气里有一种阴冷的感觉。
由于大家挺长时间没见面了,而李斯晚上也没啥事儿,所以张磊和阚子边俩人,就陪着李斯喝了点儿酒。
而几个人一边聊、一边吃,一晃儿天就黑了。
可就在张磊决定带李斯换一个地方玩的时候,李斯却摇了摇手,随即问道:“对了,我听说魔都这边的南京路特别有名,还有外滩也挺好的,是吗?”
“南京路真不错,每天晚上人老多了,凑凑热闹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外滩那边,简直热闹极了。”张磊这时候笑着说道。
“行啊,你们俩走吧!一会儿我自己溜达溜达,都别烦我了!好不容易来一次魔都,我可不想和你俩老爷们凑热闹了。”李斯说完这话后,就和张磊、阚子边告了一个别。
虽然阚子边和张磊俩人都觉的没和李斯待够,又觉得让李斯一个人在魔都溜达,多少有点儿不地道。
但俩人却依旧挨不住李斯的劝,所以和李斯叮嘱了几句后,就各忙各的事儿了。
可就在李斯走出了餐馆,在即将到来的夜色中行走时,他却怎么也想不到,即将到来这个晚上对于他来说,竟然是那么的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