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30 一蓑烟雨任平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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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以前说过,我不愿意强迫你,希望你有一天可以心甘情愿地跟我走。可是现在我不想这样了,无论你愿不愿意,都要跟我走。你既然已经落到我的手中,就再也逃不出去,所以……”
我不屑地瞧着他,反正找不到秋,这世上的一切我都不在乎,现在的我既不怕疼,也不怕死。
“就算现在逃不出去,将来就逃不出么?就算不能好好活着,难道还不能死么?如果他不在了,我活着也没意思。”我冷冷地说道。
任平生微微地笑了。
“我不会容许你死的。而且,终有一天你会觉得,就这样也不错。”
他不知从哪里抱出了两领狐皮裘。那东西虽是皮草,却做得极为轻巧漂亮,一看就是极其名贵的货色。他把一领纯白色的披在我身上,温暖立刻包裹了我。
“既然你睡足了,我们连夜就走吧,明天一早,你那些小兄弟就要醒了,给他们看到我,少不得会有麻烦。还是你希望我把他们全都处理掉?”
先前略微交手,我就已经知道,现在的我想做他的对手,还差得很远,所以我也并未想过随便反抗。搞不好,这阴晴不定的人戾气上来,真的会滥杀无辜也说不定。
“我的匕首和剑,还给我!”我没好气地说道,“不给我,就不走。”
匕首和短剑瞬间就被他扔回了手中。任平生笑道:“拿了凶器,想暗算我?好啊,尽管来,只要你能杀得了我,自然是想去哪就去哪的。”
我将匕首和短剑收好,心中暗自冷笑。任平生,你别狂,小看了姑奶奶,是你的不对。我在暗,你在明,一次斗不过你,两次斗不过你,难道一辈子斗不过你不成?正好长安城让我厌了,姑奶奶就利用你一回,四处游逛一下也好。老闷在长安,怎么找得到我的秋呢?
我跟在他的身后,刚出了院门,冷风还未及散去脸上的热气,我就已经一提气,猛地向旁边的墙头窜去。
这是我的第一式,猝不及防脚底抹油大.法。
结果任平生头都没有回,我就感觉后心像遭了一记锤击一般,全身猛地一震。我两腿一软,这一跃竟没能跃起来,反而一个趔趄,几乎跌倒。
原来他的内力瞬间形成的压迫感,竟然强大至此,完全摄住了我的心神,剥夺了我肉体的行动能力。
看来,现在真的是逃不掉的。
可是任平生忽地伸手从怀里掏出帕子来,掩在口边,气息一窒,似是耐不住的气血翻涌。我定睛一看,素白的帕子上红痕点点,还有血珠子沿着帕子的边缘滴下,说不出的触目惊心。
也或许是我看的血多了,就不喜欢见血,看的人类的痛楚多了,就看不得这些创痛,总而言之,莫名其妙地,这一刻竟觉得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忍。
可是我的脑子还是在转的,我很清楚前头的这个是双手染满血腥的恶人,有一千条命也不够给死在他手下的冤魂抵债的,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所以,这不是说明他的身体确实很虚弱么!只要我没事就跑一跑,他不是自大么,看我迟早拖垮他!
任平生也不管我,径自走到院落的一角,从一个低矮的茅棚中牵出一匹杂色花马来。这马十分高大,就在月光下也能看出毛色油亮,肯定是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这个不起眼的小院子里,还真是藏了不少的宝贝。
任平生把马拉出来,想了想,忽然又停下脚步,掀开了院中的井盖,又从怀里掏出一包药来。
“你干嘛?”我看他打算把那包药往井里倒,就知道他肯定没安好心,赶紧先出言阻止。
“嗯?我在这村里住了也有几个月了,见过我的人有点多,虽然见的不是真容,可是只要是有活人的地方,总免不了有是非,还是死人的嘴最严实。”
我的嘴差点就惊得合不拢了。
“任平生,你疯了?!这些村民招你惹你了!就为这么屁大点儿事,就对全村老小下毒手?你特么还是人吗?!”
任平生的脸上露出了那招牌式的冷酷的笑。
“我是不是人,没有你说话的份。我想做的事,也没有你插手的份。”
这村里男女老少,少说也有好几百口,任平生只是为了消除这区区不值一提的线索,就打算把他们全都毒死?怎么会有人,对于鲜活的生命漠视至此呢?
我的后脊忽然生起一股寒意。他刚刚曾经说过,他是数月前来到这个村子,投奔了“婆婆”,可是他刚来,“婆婆”就……病逝了……
这位婆婆,恐怕已经遭了他的毒手吧!这是何等冷硬的心肠啊!
但是以我对任平生的了解,他想做的事,是肯定会无视他人观点地做下去的,更何况我也没有本事凭武力阻止他。
“任平生,”我换了策略,“你脑子短路了吧!本来呢,还没人知道你在这,你把全村人毒死了,官府肯定会来人查的。你瞧,我也在这村里失踪了,然后,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外来人也失踪了……喂,你可不要小看雍州府,不要小看玉衡司,也不要小看骆大哥,他们肯定能查出来,做这事的就是你!只要事情传出去,天镜门也一定会知道的,这样你的如意算盘……”
还没等我给他头头是道地分析完,他已经打断了我的话。
“我下的毒,是不会立即发的。这井水在地底连通,吃了井水的人,会渐渐地生疫疾,而这种疫疾,无药可医。他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这是毒。”
“连下毒都下得这么贱!”我在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
但是任平生却直起腰来,与我对视。
“阿萤,这么不喜欢我杀人么?”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会喜欢看到杀人呢?!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我呢,做事只是不喜欢留下这种潜在的危险而已,这些人,也不是非杀不可的。”任平生挑眉望着我,作沉思状说道,“不杀,也可以,可是我不喜欢被人指使,也不喜欢听人哀求,我只喜欢谈条件。”
“价码开出来吧。”既如此,不妨干脆一点。
任平生呵呵一笑。
“价码么,就是你不要跑,乖乖地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就只这一个条件。可是你要是逃呢,逃一次,我就杀光一个村子,那么,人命可就都变成你害的了。”
“疯子!”我暗自切齿,嘴上却只得应道:“好,就这么定了,说到做到。”
“哼哼,阿萤,我现在还没有大好,所以,你要是天天乱跑,我也会烦心的,说不定那一天把你打成残废也未可知,这样于你于我,都有好处。”
“既然是只有这一个条件,那么,我要杀你,不在这之列吧?”我冷笑着问道。他已经在挑战我的各种底线了。
“嗯,阿萤,杀我可以的,只要你想。我准你不择手段地杀,只要杀得了我,你就自由了。”
“等死吧!”这句话我没说出来,但是在心底认真地yy了一下。
最终,任平生没有往井里下药,我也没有给雍州府的人留下任何信息记号。我不希望骆大春他们费神来找我,所以不告而别才更像现在的神经兮兮的我的作风,他们反而会少担心一些。
反正我也向骆大春发过誓了,我是不会随随便便寻死的,相反,在这一路上,我要杀了任平生!
任平生拎起我,扔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将我圈在前头,纵马向更加西北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们一路上一点也不赶,但是走的都是人少的路,从来不在大城市中穿行,反倒专找些乡村、郊野,一路上的景致别有一番风味。
平时,任平生总是易容的,一天换一个模样,只有一个原则,很平常,没有特点,绝不引人注目。只有当穿行于无人区域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头一次见他真容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因为现在的他,比原来显得苍白憔悴了许多,也瘦削了许多,就好似耗尽过全部的气血,刚刚开始重新复苏似的。
平时他与我同乘一骑,把我圈在前头,那股熟悉的淡淡熏香味道就会时隐时现地传过来。从前在寒冷的冬日见到任平生的时候,他从来都只是一袭天青色单衣,最多不过是罩一件单斗篷,而他的手指总是温热的。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在身上紧紧地裹着一件厚厚的狐裘,才能勉强抵挡得住寒风的侵袭。
如果他不说话,也不做事,只那么静静地裹着狐裘的时候,眼睑微微地垂着,眉心微蹙,五官如削,肌肤凝白似玉,神情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傲气,客观地讲,真心好看得很。我总是忍不住扼腕叹息:白瞎这一副好皮囊了,怎么就会是这样一个变.态呢?
我曾经趁着他分神,忽然拔剑反手朝他心口戳去,可他却能在环拥着我骑马的如此之近的距离,轻巧地夺下我手中的兵刃,并冲我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就这样不知走了多少天,总之我们是去到了更加寒冷的地方,西北的边疆,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一片小小的绿洲,傍着沙丘,有一处面积颇大的水,周围荒无人烟。
任平生带着我登上了沙丘,我往下一看,不由吃了一惊。
下头那片水,形状弯弯的,像是月牙的形状。我们行走的方向,沙山,稀有的不涸泉水,这个场景,我曾在千年以后的照片上看到过的。鸣沙山,月牙泉,这里,应该是敦煌吧!
我们正处在敦煌附近的大沙漠里呢。
沙漠里的阳光格外明亮,晴朗而寒冷。任平生站在沙丘的顶上,忽然眯起双眼,向天空伸出双臂。在他的这个神情和姿态中,我似乎看到了一种可以称得上是“天真”的东西。r1152
“虽然以前说过,我不愿意强迫你,希望你有一天可以心甘情愿地跟我走。可是现在我不想这样了,无论你愿不愿意,都要跟我走。你既然已经落到我的手中,就再也逃不出去,所以……”
我不屑地瞧着他,反正找不到秋,这世上的一切我都不在乎,现在的我既不怕疼,也不怕死。
“就算现在逃不出去,将来就逃不出么?就算不能好好活着,难道还不能死么?如果他不在了,我活着也没意思。”我冷冷地说道。
任平生微微地笑了。
“我不会容许你死的。而且,终有一天你会觉得,就这样也不错。”
他不知从哪里抱出了两领狐皮裘。那东西虽是皮草,却做得极为轻巧漂亮,一看就是极其名贵的货色。他把一领纯白色的披在我身上,温暖立刻包裹了我。
“既然你睡足了,我们连夜就走吧,明天一早,你那些小兄弟就要醒了,给他们看到我,少不得会有麻烦。还是你希望我把他们全都处理掉?”
先前略微交手,我就已经知道,现在的我想做他的对手,还差得很远,所以我也并未想过随便反抗。搞不好,这阴晴不定的人戾气上来,真的会滥杀无辜也说不定。
“我的匕首和剑,还给我!”我没好气地说道,“不给我,就不走。”
匕首和短剑瞬间就被他扔回了手中。任平生笑道:“拿了凶器,想暗算我?好啊,尽管来,只要你能杀得了我,自然是想去哪就去哪的。”
我将匕首和短剑收好,心中暗自冷笑。任平生,你别狂,小看了姑奶奶,是你的不对。我在暗,你在明,一次斗不过你,两次斗不过你,难道一辈子斗不过你不成?正好长安城让我厌了,姑奶奶就利用你一回,四处游逛一下也好。老闷在长安,怎么找得到我的秋呢?
我跟在他的身后,刚出了院门,冷风还未及散去脸上的热气,我就已经一提气,猛地向旁边的墙头窜去。
这是我的第一式,猝不及防脚底抹油大.法。
结果任平生头都没有回,我就感觉后心像遭了一记锤击一般,全身猛地一震。我两腿一软,这一跃竟没能跃起来,反而一个趔趄,几乎跌倒。
原来他的内力瞬间形成的压迫感,竟然强大至此,完全摄住了我的心神,剥夺了我肉体的行动能力。
看来,现在真的是逃不掉的。
可是任平生忽地伸手从怀里掏出帕子来,掩在口边,气息一窒,似是耐不住的气血翻涌。我定睛一看,素白的帕子上红痕点点,还有血珠子沿着帕子的边缘滴下,说不出的触目惊心。
也或许是我看的血多了,就不喜欢见血,看的人类的痛楚多了,就看不得这些创痛,总而言之,莫名其妙地,这一刻竟觉得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忍。
可是我的脑子还是在转的,我很清楚前头的这个是双手染满血腥的恶人,有一千条命也不够给死在他手下的冤魂抵债的,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所以,这不是说明他的身体确实很虚弱么!只要我没事就跑一跑,他不是自大么,看我迟早拖垮他!
任平生也不管我,径自走到院落的一角,从一个低矮的茅棚中牵出一匹杂色花马来。这马十分高大,就在月光下也能看出毛色油亮,肯定是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这个不起眼的小院子里,还真是藏了不少的宝贝。
任平生把马拉出来,想了想,忽然又停下脚步,掀开了院中的井盖,又从怀里掏出一包药来。
“你干嘛?”我看他打算把那包药往井里倒,就知道他肯定没安好心,赶紧先出言阻止。
“嗯?我在这村里住了也有几个月了,见过我的人有点多,虽然见的不是真容,可是只要是有活人的地方,总免不了有是非,还是死人的嘴最严实。”
我的嘴差点就惊得合不拢了。
“任平生,你疯了?!这些村民招你惹你了!就为这么屁大点儿事,就对全村老小下毒手?你特么还是人吗?!”
任平生的脸上露出了那招牌式的冷酷的笑。
“我是不是人,没有你说话的份。我想做的事,也没有你插手的份。”
这村里男女老少,少说也有好几百口,任平生只是为了消除这区区不值一提的线索,就打算把他们全都毒死?怎么会有人,对于鲜活的生命漠视至此呢?
我的后脊忽然生起一股寒意。他刚刚曾经说过,他是数月前来到这个村子,投奔了“婆婆”,可是他刚来,“婆婆”就……病逝了……
这位婆婆,恐怕已经遭了他的毒手吧!这是何等冷硬的心肠啊!
但是以我对任平生的了解,他想做的事,是肯定会无视他人观点地做下去的,更何况我也没有本事凭武力阻止他。
“任平生,”我换了策略,“你脑子短路了吧!本来呢,还没人知道你在这,你把全村人毒死了,官府肯定会来人查的。你瞧,我也在这村里失踪了,然后,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外来人也失踪了……喂,你可不要小看雍州府,不要小看玉衡司,也不要小看骆大哥,他们肯定能查出来,做这事的就是你!只要事情传出去,天镜门也一定会知道的,这样你的如意算盘……”
还没等我给他头头是道地分析完,他已经打断了我的话。
“我下的毒,是不会立即发的。这井水在地底连通,吃了井水的人,会渐渐地生疫疾,而这种疫疾,无药可医。他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这是毒。”
“连下毒都下得这么贱!”我在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
但是任平生却直起腰来,与我对视。
“阿萤,这么不喜欢我杀人么?”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会喜欢看到杀人呢?!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我呢,做事只是不喜欢留下这种潜在的危险而已,这些人,也不是非杀不可的。”任平生挑眉望着我,作沉思状说道,“不杀,也可以,可是我不喜欢被人指使,也不喜欢听人哀求,我只喜欢谈条件。”
“价码开出来吧。”既如此,不妨干脆一点。
任平生呵呵一笑。
“价码么,就是你不要跑,乖乖地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就只这一个条件。可是你要是逃呢,逃一次,我就杀光一个村子,那么,人命可就都变成你害的了。”
“疯子!”我暗自切齿,嘴上却只得应道:“好,就这么定了,说到做到。”
“哼哼,阿萤,我现在还没有大好,所以,你要是天天乱跑,我也会烦心的,说不定那一天把你打成残废也未可知,这样于你于我,都有好处。”
“既然是只有这一个条件,那么,我要杀你,不在这之列吧?”我冷笑着问道。他已经在挑战我的各种底线了。
“嗯,阿萤,杀我可以的,只要你想。我准你不择手段地杀,只要杀得了我,你就自由了。”
“等死吧!”这句话我没说出来,但是在心底认真地yy了一下。
最终,任平生没有往井里下药,我也没有给雍州府的人留下任何信息记号。我不希望骆大春他们费神来找我,所以不告而别才更像现在的神经兮兮的我的作风,他们反而会少担心一些。
反正我也向骆大春发过誓了,我是不会随随便便寻死的,相反,在这一路上,我要杀了任平生!
任平生拎起我,扔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将我圈在前头,纵马向更加西北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们一路上一点也不赶,但是走的都是人少的路,从来不在大城市中穿行,反倒专找些乡村、郊野,一路上的景致别有一番风味。
平时,任平生总是易容的,一天换一个模样,只有一个原则,很平常,没有特点,绝不引人注目。只有当穿行于无人区域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头一次见他真容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因为现在的他,比原来显得苍白憔悴了许多,也瘦削了许多,就好似耗尽过全部的气血,刚刚开始重新复苏似的。
平时他与我同乘一骑,把我圈在前头,那股熟悉的淡淡熏香味道就会时隐时现地传过来。从前在寒冷的冬日见到任平生的时候,他从来都只是一袭天青色单衣,最多不过是罩一件单斗篷,而他的手指总是温热的。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在身上紧紧地裹着一件厚厚的狐裘,才能勉强抵挡得住寒风的侵袭。
如果他不说话,也不做事,只那么静静地裹着狐裘的时候,眼睑微微地垂着,眉心微蹙,五官如削,肌肤凝白似玉,神情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傲气,客观地讲,真心好看得很。我总是忍不住扼腕叹息:白瞎这一副好皮囊了,怎么就会是这样一个变.态呢?
我曾经趁着他分神,忽然拔剑反手朝他心口戳去,可他却能在环拥着我骑马的如此之近的距离,轻巧地夺下我手中的兵刃,并冲我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就这样不知走了多少天,总之我们是去到了更加寒冷的地方,西北的边疆,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一片小小的绿洲,傍着沙丘,有一处面积颇大的水,周围荒无人烟。
任平生带着我登上了沙丘,我往下一看,不由吃了一惊。
下头那片水,形状弯弯的,像是月牙的形状。我们行走的方向,沙山,稀有的不涸泉水,这个场景,我曾在千年以后的照片上看到过的。鸣沙山,月牙泉,这里,应该是敦煌吧!
我们正处在敦煌附近的大沙漠里呢。
沙漠里的阳光格外明亮,晴朗而寒冷。任平生站在沙丘的顶上,忽然眯起双眼,向天空伸出双臂。在他的这个神情和姿态中,我似乎看到了一种可以称得上是“天真”的东西。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