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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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早啊!我起来了!”,林富向做早饭的母亲打招呼。

    “爹你也早啊!在挑水呐!”,父亲第一担水刚进家门。

    林富的爹娘,对视着,愣了一下。

    “来宝,过来!”,林富娘喊。

    林富走过去。

    “转过身儿去”,掀开衣服看了看林富的后背说:“还痛不痛了?”

    “没事了!”

    又摸了摸他的额头,再摸了自己的额头。很显然,在怀疑林富是不是发烧。

    “呵,昨晚打了两秸秆,难道起作用了?”林富娘心里想道。

    时间太久了!

    林富叫爹、娘的语气很不自然。少年的腔调好像也不记得了。

    现在是那一年?自己几岁了?林富头脑在蒙顿之中。极力从周围环境上寻找熟悉的东西,以便唤醒深藏的记忆。

    这里肯定是老家。

    老家一共正屋四间。东间是爹娘的卧室,中间是堂屋,堂屋北面有供桌,两侧是东西锅台。西间是林富弟兄俩住,过西间就是套间,大姐和妹妹的“闺房”。

    林富走出屋门,打量院子的布置。东厢是天热时候的专用厨房,与大门楼相连。初秋的天气还挺热的,母亲在做早饭。西厢房是农具、杂物间,南面连着猪圈,猪圈外拴着一只奶羊,旁边的三只小羊羔“咩咩”地叫着,看见林富出屋,蹦蹦跳跳的跑过来围着他转,用毛绒绒的小脑袋撞他的手。

    那个年代,放羊是林富主要任务。家里的羊儿们,非常盼望林富放学、放假,只要有时间,林富愿意把它们放出去撒欢,还能吃到最新鲜的青草和树叶。林富对羊的事,记得清楚。

    “对了!记忆中唯独有三只羊羔的那一年,自己上五年级,十三岁,算起来现在应该是1976年!没想到回到43年前啊~”林富在心里念叨着,叹了口气摸了摸可爱的三只羊羔,起身去洗脸。

    林富爹挑满水缸,收拾好担杖和水桶,看了两眼林富。

    “宝他爹!”林富娘招呼他爹进了东厢房:“你看这孩子,一早迷迷瞪瞪的,说话还客客气气的,不会这里有事吧!”,林富娘指着自己的脑袋说。

    “昨晚上你打他头了?”

    “没有!用棒子秸在脊梁上杵弄了两下,不会有事吧!”

    “不能!就你用那东打两下,会出事?哼!就是打烂了几根,他也不一定能记着!”,林富他爹对林富的抗击打能力,信心满满。

    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的肉,不管淘气的还是听话的。林富的变化引起了母亲注意。

    洗脸盆在水缸旁边,一家人共用。

    林富泼掉了盆里的水,从缸里舀上一大瓢,突然想到这水是父亲一担一担出力挑回来的,又倒回水缸里一些,仅用了三分之一的量。

    昨晚在秸秆窝棚里滚了半夜,回家后没洗洗,也没脱衣服,胡乱睡了一宿,浑身上下粘了一层灰。

    林富隐约记起,小时候灰腚土脸的样子,应该属于自己的常态,经常受到母亲、大姐的絮叨。

    唉~随便洗两把吧,别弄得太干净了!虽然这样想着,还是习惯地把脖子、耳根洗搓了遍。

    林富在慢慢接受重生的事实,也在慢慢适应这个时代、这里的生活、而林富娘时不时的观察他今天异常的举动。

    “来宝!来宝!来宝~~”,小妹林香菊今天醒得早,在屋里喊。

    称妹妹“小嫚儿(嫚儿地方方言,小女孩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林富没少带着她出去玩,她也没少向父母打他的小报告,多挨了不少揍。长大成人以后,她日子过得很不好,林富没少接济她。

    这个小妹,对谁都是正常称呼,该叫姐的叫姐,该叫哥的叫哥,唯独叫他叫乳名,一直叫到上初中,连她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才改口叫“小哥”。

    林富听到叫他条件反射般的跑进套房“咋?啥事?”

    “今天可以给我小兔子了吧?”

    兔子!什么兔子?林富让大脑飞快运转,嘴上却答应:“对对!,今天给!”

    林富想起来有养兔子这回事。

    养兔子的地方,在西厢房与正房之间。兔子窝是三层楼式结构,三楼是哥哥林国的,二楼是自己的,最下边是小妹的,只有一窝两只兔子。上两层五个窝,每窝一对兔子,属于包干饲养。育肥的兔子送供销社,可以顶工分,也可以换吃、穿、用物品,就是不能卖钱。种兔繁殖小兔也可以送供销社,主要还是自己留下来育肥。

    林富包干的兔子,长势不错。其中一只产仔,期满三十天,可以分窝,答应的就得兑现。

    “你穿好衣服就去!”林富爽快答应。

    “今天你小哥这么大手,趁着他高兴,多抓两只,喂到过年,去供销社换块花布,大姐给你做身新衣服!”大姐边帮小妹穿衣服边说。

    小妹特别高兴,跑到大哥林国那里报喜:“来宝愿意给俺小兔了!”

    林国尿了炕,闷闷不乐:“知道啦!”

    把尿湿的褥子单独卷在炕头上,盼着早出太阳。

    “走了!去场院加班!”大姐说。

    生产队早饭前的劳动叫“加早班”,晚饭后的叫“加夜班”。早班,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挣一工分;十五岁到十八岁的,挣一分半;十八岁以上都是成年人,挣三工分。十岁以下的干了没报酬,不干也不批评。

    “今天来宝不去加班!”林富娘发话。

    “来宝,过来添火,我给你找衣服,身上的好洗了。”林富娘对他说。

    “嗯!”

    看见灶膛里红红的火苗,林富想起最愿意干事就是给四叔跟厨。四叔是周围村庄最好的厨师,谁家有打墙盖屋、结婚生子等红白事事,基本都是四叔操持。当然,出厨必须由生产队里派遣,算出工。因此,四叔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大胖子,总爱光脊梁,尤其夏天,一帮不懂事的孩子,爱用指头戳他的肚脐眼。人称“死胖子”,因为“四”和“死”读音差不多的缘故吧,久而久之就是“死胖子”了。

    喜欢跟厨,不仅仅学技术,关键能吃到平日里捞不到的美食。如果碰到大方一点的人家,见林富还是个孩子,会多送点稀罕食物。林富习惯把带回来的东西交给父母,父母再重新分配。因为吃过,所以把自己的那份不舍得吃,留给秀儿。

    秀儿,学名林娟娟,比林富大三个月。他们是很近的邻居,只隔知青点的小院。尤其是他们的母亲,本来都是同一村的,先后嫁到林家村,又有相同的命运,还成了邻居,好得不得了。所以孩子们自小就黏在一起,在谁家玩就在谁家吃,在谁家睡。

    林娟娟,对林富来说太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