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手刃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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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剑似乎察觉到了主人的战意,自动悬浮环绕在李拂衣的周身。
“我从来都不想做一个只会说大话的人,若是不便,我可以再宽恕你几个小时!”
殷枫本准备拔剑出鞘,但是看到李拂衣似乎因为喝了些酒,酒劲还未过,为了公平起见,也为了让他心服口服,于是乎只好行自己原本不屑于做的君子之为。
“世人皆知我饮酒之后,剑法会愈加难以捉摸,故又称呼我为酒剑仙,所以这点你不必担心!殷枫,我想知道,你现在是为何而战呢?要说聂旻是你的父亲,不过是你用来应付冰若仙的说法。师傅?也只是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因为他教你的,不过是他无数剑招里的一招半式而已!”
李拂衣右手将悬浮着的长歌剑握在手里,随意挥舞一下,他身子右侧百米开外的一座高山瞬间被拦腰斩断,切口略斜,竟平稳向一边滑落,可知其有多么平滑。
此为,非是李拂衣要给殷枫一个下马威,而是想要告诉殷枫,他现在的实力,没有被酒精影响半分,示意殷枫不必多此一举。
另外,李拂衣也不想殷枫因为怒气乱了分寸,使自己的剑招变得杂乱无章、乱七八糟的。
聂旻对殷枫的传授有所保留不假,起初,李拂衣以为其中有殷枫不想学的因素在内,又或者是他这个问题儿童到处惹是生非以至于没有时间待在聂旻身边听从教导。
现在看来,许是聂旻已经知道李拂衣的小心思,所以,殷枫修炼邪术,他选择不闻不问,但是剑道这领域,他故意不让殷枫学会自己毕生所学,怕的就是李拂衣盯上殷枫。
要论剑道领域,数百数千年才出一个聂旻和一个李拂衣这样的天才,殷枫之前本就魂魄不齐,魂力滞后,未必会是李拂衣的对手,所以聂旻自然不会让李拂衣得逞。
虽如此,殷枫在剑道领域的天赋还是可以的,至少可以碾压大多数同龄人,以至于那次殷枫来邀请他参加婚礼时,聂旻吃惊于他的剑法进步如此神速,喜悦之余,又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那个便宜师傅,直到现在,我也只是与他见过几次面而已。不过!他是我为数不多的不算喜欢但至少永远都讨厌不起来的人!不是单纯的为了报仇,为了所谓的面子,你杀了他,令我很不悦!既然你认为强者可以随意决定弱者存亡,那我就使你李拂衣变成你眼中的弱者,用你最引以为傲的方式!”
刚一说完,殷枫的天谴剑出鞘,天地为之变色,大地为之颤抖。
见状,长歌剑开始相呼应,虽然是剑谱排名第二的剑,但无论气势还是威力都丝毫不逊色于天谴剑。上古神剑与现世神剑的较量,到底孰优孰劣,谁强谁弱?欲知后事如何,请先看完广告……(殷枫:喂!别想水字数,都没有广告了喂!)
由于殷枫已经将金凌凤凰台圆周千里之外用戾气阻隔一段时间,外面的人,并不知道里面的战况如何。
这是殷枫与剑仙的对决,戾气屏障,证实了他的决心,除非李拂衣将他击杀,那么这戾气屏障才会消失,不仅自己背水一战,也断了李拂衣的退路,虽然殷枫知道他不可能会逃,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做一些措施的。
戾气屏障外,数个人影躲在树林阴影里。
“待李拂衣将殷枫击杀,必定会元气大伤,到时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即可坐收渔翁之利!”
“我不明白,杀了李拂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李拂衣的立场飘忽不定,可能会成为计划中的变数之一,所以为了抹消这个几率,这也是无奈之举!”
“就算是剑仙,我们也不用如此忌惮吧?”
“我忌惮的人,是杀戮帝君!不是他什么剑仙李拂衣,而我这次看好会赢的人,是这个……殷枫!”
“啊?”
“就他?不过区区一个修炼二十多年的人,就算是杀戮帝君的转世,真的会是剑仙的对手吗?”
“你们没有经历过那种天带来的恐惧,自是不会懂得这些,我们只需静待赢家出来即可!”
……
所谓人剑合一,就是与自己的佩剑心意相通,使得一招一式,皆以剑为核心释放,又通过忘却自我,专注于剑法上,令自己的身法和力量利用手中之剑来提升。
这是剑道强者的必经之路,而对于李拂衣和冰若仙等人而言,这不过只是常态,并不需要特意通过魂力来激活,只要自身魂力不至于太过于枯竭,这种状态就不会消失。
上次,冰若仙是因为自身魂力枯竭,幽影模仿的力量散去,才需要利用自己仅存的魂力来暂时激活人剑合一的状态。
利用人剑合一的状态,剑法招式上,李拂衣占尽上风。殷枫则吃亏在此,即便他身手矫健,敏捷超常,身上也还是中了数道剑伤,留下沾染淡蓝束身衣的血红剑痕。
白衣身影与淡蓝身影数次合于一处,幽白冷影之剑与暗紫戾影之剑相撞,如电光火石那般,在这空寂的蓝天一次次地闪出耀眼的光芒。
半柱香之后,殷枫略显魁梧的身影被李拂衣一记重剑逼退,勉强落地站稳脚跟准备继续上前,却听得李拂衣故意激他而说道:“连最基本的人剑合一都没有掌握完全,你怎么和我斗?”
其实,并非殷枫没有将人剑合一掌握完全,真实的情况是天谴剑的问题。这把剑谱排名第一的传说之剑虽然认可了殷枫,但是又没有完全认可,具体是什么原因殷枫一直没有弄清楚。
殷枫看向手中的天谴剑,每次盯着它看,总会有白骨冤魂无数涌出,好似要冲近前来撕咬他一番那般,他低声喃喃:“是嘛!看来这把剑的罪孽实在是过于深重,若想与它心意相通,就得见它所闻,感它所受,以及背负它造成的所有罪孽!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不是理所应该的吗?”
长歌剑似乎察觉到了主人的战意,自动悬浮环绕在李拂衣的周身。
“我从来都不想做一个只会说大话的人,若是不便,我可以再宽恕你几个小时!”
殷枫本准备拔剑出鞘,但是看到李拂衣似乎因为喝了些酒,酒劲还未过,为了公平起见,也为了让他心服口服,于是乎只好行自己原本不屑于做的君子之为。
“世人皆知我饮酒之后,剑法会愈加难以捉摸,故又称呼我为酒剑仙,所以这点你不必担心!殷枫,我想知道,你现在是为何而战呢?要说聂旻是你的父亲,不过是你用来应付冰若仙的说法。师傅?也只是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因为他教你的,不过是他无数剑招里的一招半式而已!”
李拂衣右手将悬浮着的长歌剑握在手里,随意挥舞一下,他身子右侧百米开外的一座高山瞬间被拦腰斩断,切口略斜,竟平稳向一边滑落,可知其有多么平滑。
此为,非是李拂衣要给殷枫一个下马威,而是想要告诉殷枫,他现在的实力,没有被酒精影响半分,示意殷枫不必多此一举。
另外,李拂衣也不想殷枫因为怒气乱了分寸,使自己的剑招变得杂乱无章、乱七八糟的。
聂旻对殷枫的传授有所保留不假,起初,李拂衣以为其中有殷枫不想学的因素在内,又或者是他这个问题儿童到处惹是生非以至于没有时间待在聂旻身边听从教导。
现在看来,许是聂旻已经知道李拂衣的小心思,所以,殷枫修炼邪术,他选择不闻不问,但是剑道这领域,他故意不让殷枫学会自己毕生所学,怕的就是李拂衣盯上殷枫。
要论剑道领域,数百数千年才出一个聂旻和一个李拂衣这样的天才,殷枫之前本就魂魄不齐,魂力滞后,未必会是李拂衣的对手,所以聂旻自然不会让李拂衣得逞。
虽如此,殷枫在剑道领域的天赋还是可以的,至少可以碾压大多数同龄人,以至于那次殷枫来邀请他参加婚礼时,聂旻吃惊于他的剑法进步如此神速,喜悦之余,又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那个便宜师傅,直到现在,我也只是与他见过几次面而已。不过!他是我为数不多的不算喜欢但至少永远都讨厌不起来的人!不是单纯的为了报仇,为了所谓的面子,你杀了他,令我很不悦!既然你认为强者可以随意决定弱者存亡,那我就使你李拂衣变成你眼中的弱者,用你最引以为傲的方式!”
刚一说完,殷枫的天谴剑出鞘,天地为之变色,大地为之颤抖。
见状,长歌剑开始相呼应,虽然是剑谱排名第二的剑,但无论气势还是威力都丝毫不逊色于天谴剑。上古神剑与现世神剑的较量,到底孰优孰劣,谁强谁弱?欲知后事如何,请先看完广告……(殷枫:喂!别想水字数,都没有广告了喂!)
由于殷枫已经将金凌凤凰台圆周千里之外用戾气阻隔一段时间,外面的人,并不知道里面的战况如何。
这是殷枫与剑仙的对决,戾气屏障,证实了他的决心,除非李拂衣将他击杀,那么这戾气屏障才会消失,不仅自己背水一战,也断了李拂衣的退路,虽然殷枫知道他不可能会逃,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做一些措施的。
戾气屏障外,数个人影躲在树林阴影里。
“待李拂衣将殷枫击杀,必定会元气大伤,到时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即可坐收渔翁之利!”
“我不明白,杀了李拂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李拂衣的立场飘忽不定,可能会成为计划中的变数之一,所以为了抹消这个几率,这也是无奈之举!”
“就算是剑仙,我们也不用如此忌惮吧?”
“我忌惮的人,是杀戮帝君!不是他什么剑仙李拂衣,而我这次看好会赢的人,是这个……殷枫!”
“啊?”
“就他?不过区区一个修炼二十多年的人,就算是杀戮帝君的转世,真的会是剑仙的对手吗?”
“你们没有经历过那种天带来的恐惧,自是不会懂得这些,我们只需静待赢家出来即可!”
……
所谓人剑合一,就是与自己的佩剑心意相通,使得一招一式,皆以剑为核心释放,又通过忘却自我,专注于剑法上,令自己的身法和力量利用手中之剑来提升。
这是剑道强者的必经之路,而对于李拂衣和冰若仙等人而言,这不过只是常态,并不需要特意通过魂力来激活,只要自身魂力不至于太过于枯竭,这种状态就不会消失。
上次,冰若仙是因为自身魂力枯竭,幽影模仿的力量散去,才需要利用自己仅存的魂力来暂时激活人剑合一的状态。
利用人剑合一的状态,剑法招式上,李拂衣占尽上风。殷枫则吃亏在此,即便他身手矫健,敏捷超常,身上也还是中了数道剑伤,留下沾染淡蓝束身衣的血红剑痕。
白衣身影与淡蓝身影数次合于一处,幽白冷影之剑与暗紫戾影之剑相撞,如电光火石那般,在这空寂的蓝天一次次地闪出耀眼的光芒。
半柱香之后,殷枫略显魁梧的身影被李拂衣一记重剑逼退,勉强落地站稳脚跟准备继续上前,却听得李拂衣故意激他而说道:“连最基本的人剑合一都没有掌握完全,你怎么和我斗?”
其实,并非殷枫没有将人剑合一掌握完全,真实的情况是天谴剑的问题。这把剑谱排名第一的传说之剑虽然认可了殷枫,但是又没有完全认可,具体是什么原因殷枫一直没有弄清楚。
殷枫看向手中的天谴剑,每次盯着它看,总会有白骨冤魂无数涌出,好似要冲近前来撕咬他一番那般,他低声喃喃:“是嘛!看来这把剑的罪孽实在是过于深重,若想与它心意相通,就得见它所闻,感它所受,以及背负它造成的所有罪孽!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不是理所应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