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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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歌对王七的消息总是十分敏锐,她听到叶辰的话后,美丽的大眼睛都明亮了起来,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她微笑着,用循循善诱的语气向叶辰询问道:“你的姐姐可是锻体境六重巅峰的武者诶,怎么可能连王七的一剑都接不住,要知道,如今的王七可不是当初的他了……”
说到最后,王清歌的笑容已经收敛,她一想到王七所遭受到的痛苦,自己也会无比难受,心如刀绞。
“呵呵,你要记住,我可是叶辰,你要知道,我叶辰从不说空话……啊!”还没等叶辰拽拽地说完,他的姐姐叶泠再也不能忍了,直接拍了他的头一下,让他住口并赶紧滚蛋。
然后叶泠终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确实没有保护王七,因为他根本不需要我的保护,你不知道王七到底有多强,我怀疑,如果现在你还没有突破到先天武者的境界,那你都不会是他的对手!王七他似乎有一双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睛,我真是……连败都败得稀里糊涂、莫名其妙!”
接下来,叶泠便详细地将事情的经过发展结局讲了一遍,还主动承认了她那猪队友︾1,的行为,并对此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王清歌倒也没有在意,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部都被王七的事迹吸引了,她的脑中自然而然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问仙桥上,俊逸非凡的少年,淡漠拔剑,碾压一切,一如昔日。
而不管是他的对手,还是围观的武者,全部都只是他一个人的陪衬。
这样的画面让王清歌的呼吸毫无理由地急促起来,她匆匆向叶泠告辞,然后径直去了以前王七的宅院,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但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气息……
她沐浴了一番,呼吸更加急促,面色潮红,然后她那美丽匀称到极致的身体,却不着片缕地全部栽进原野睡过的床上,接下来,她偷偷拿出她收集与珍藏的属于某人的男性衣物,一下子蒙在自己的脑袋上,深深地嗅着,然后还贴身穿上了某人的内裤……
不一会儿,王清歌唱起了歌,其中“小七”二字重复的频率无疑是最高的,而这歌声若被男人听到,怕是会在一瞬间化身为狼。
在外人面前,总是清丽如仙、纯洁如雪、矜持优雅、气质高贵,被人誉为“名门贵女之典范”的王氏嫡女——王清歌,私下里竟然是这么一种状态!
哎,人间,又污秽了。
……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清歌也更加完整地了解了有关王七的一切消息,而由于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王七化名成了原野,所以她也查到了原野最终目的地——落日郡城。
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些。
天边有夕阳,晚霞如火,春风轻抚人间,吹面不寒。
悠扬的洞箫声自大康城最为著名也最有格调的书店“莫问书阁”传出,让游人忍不住驻足倾听。
为什么说莫问书阁最著名又最有格调?
因为它的主人是那位名为“王清歌”的名门贵女,而莫问书阁中总有其他书店没有的妙诗好词,它们都来自文风更加浓郁的东齐、南楚……谁都知道,这位王家的嫡女爱书成痴,对东齐的诗人、南楚的词人更是十分崇拜。最近又有一首不知哪位东齐名家所写的《锦瑟》,让即使不怎么懂诗词的人,看了之后,都觉得无比美妙,尤其是最后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时,待有人看到那位纤尘不染恍若谪仙的白衣少女时,她及腰的漆黑长发没有任何饰品,随风飘动,倚着高楼上的栏杆,眺望北方,专注而投入地吹着玉箫。
长箫一声人倚楼。
夕阳、晚霞、书阁、少女,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面,令他们完全沉醉在少女那绝世风姿之中。
有点见识的世家子弟,都知道这位清丽如仙的少女到底是谁,他们都忍不住在心中慨叹,真不愧是殷州王氏的名门贵女,如此才貌,也不知日后哪个男人能够有幸一亲芳泽?
而别忘了,她还是新晋的先天武者,有好事者已经将她顶替王七,加入那个“四大绝世天才”的名头中去了,毕竟王七实战再强,也改变不了他修为大退的事实。
一想到自己与这样绝代芳华的女孩永远遥不可及,他们的心中都不由地产生了一丝酸楚,然后只能自嘲一番自己想多了,当然也有年轻气盛的武者,暗暗立志,认为只要自己以后足够强大,那说不定能得到对方一个关注的眼神……这就,足够了啊。
他们永远也不知道,王清歌的这首饱含思恋之情的曲子,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吹——
小七,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我会变得更加更加更加的强大,强大到和你真正的姐姐一样,她能给你的,我以后一定也能给你,并且给得更多!
你永远也不用回想起她——有我就足够了。
……
李凌薇恰好骑马路过,她自然也听到了箫声,与那些丢了魂的男人不同,她抬头扫过白衣纤尘不染的王清歌,一脸嫌恶,低声骂了一句“这小婊砸又开始装逼了!真是晦气!”。
不知为何,她又忍不住瞥了一眼王清歌的胸口,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她苦恼地抓了抓自己的红色海藻头,又开始碎碎念,说着什么“那里太大绝对会影响身法,我才不在意她比我大呢”之类的话。
然而当她看到越来越多的男人来到这里争先恐后地围观王清歌,并对她的名门贵女范儿、优雅女神气质各种跪舔时,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
她甚至在其中看到了自己崇拜的皇兄——李傲世,他都二十七的人了,青云榜第三的风云人物,锻体境九重的武道宗师,北魏以后最有可能继承皇位之一的皇子,可这家伙现在居然也一脸沉醉地欣赏着王清歌的姿容,毫不掩饰他对王清歌的迷恋……
太讨厌了,果然这个王清歌就是让她横竖都看不顺眼的人!
李凌薇虽然是最受宠爱的皇室小公主,容貌也颇为精致,如同瓷娃娃一般惹人喜爱,但与王清歌同龄的她,在身高上却差了对方很多,更别提她那残念的身材了!
以至于有不少人都认为李凌薇根本没有十六岁,明明看起来只有十二岁嘛!
再加上李凌薇又挺喜欢穿更加适合战斗的男装,这便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她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李凌薇绝对不承认,她在内心深处极其憧憬王清歌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高雅气质,因为她的举止一直挺粗俗,嘴上也不干净,口头禅还是“江湖儿女,不要在意什么细节”。
还有一点,李凌薇也很羡慕王清歌,因为这家伙手底下居然有王七这么能打的人,而她的手底下只有小秋这个爱钱的笨蛋!
以前李凌薇还能因为自己的修为境界而保证优越感,现在好了,她貌似在武道上都要被对方追上了,必须更加努力才行……李凌薇握紧了自己的小拳头,望向王清歌的眼神,充满了战意。
显然,李凌薇似乎也忽略掉了王七或者说原野。
这不得不说是个很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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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后,王清歌的笑容已经收敛,她一想到王七所遭受到的痛苦,自己也会无比难受,心如刀绞。
“呵呵,你要记住,我可是叶辰,你要知道,我叶辰从不说空话……啊!”还没等叶辰拽拽地说完,他的姐姐叶泠再也不能忍了,直接拍了他的头一下,让他住口并赶紧滚蛋。
然后叶泠终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确实没有保护王七,因为他根本不需要我的保护,你不知道王七到底有多强,我怀疑,如果现在你还没有突破到先天武者的境界,那你都不会是他的对手!王七他似乎有一双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睛,我真是……连败都败得稀里糊涂、莫名其妙!”
接下来,叶泠便详细地将事情的经过发展结局讲了一遍,还主动承认了她那猪队友︾1,的行为,并对此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王清歌倒也没有在意,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部都被王七的事迹吸引了,她的脑中自然而然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问仙桥上,俊逸非凡的少年,淡漠拔剑,碾压一切,一如昔日。
而不管是他的对手,还是围观的武者,全部都只是他一个人的陪衬。
这样的画面让王清歌的呼吸毫无理由地急促起来,她匆匆向叶泠告辞,然后径直去了以前王七的宅院,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但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气息……
她沐浴了一番,呼吸更加急促,面色潮红,然后她那美丽匀称到极致的身体,却不着片缕地全部栽进原野睡过的床上,接下来,她偷偷拿出她收集与珍藏的属于某人的男性衣物,一下子蒙在自己的脑袋上,深深地嗅着,然后还贴身穿上了某人的内裤……
不一会儿,王清歌唱起了歌,其中“小七”二字重复的频率无疑是最高的,而这歌声若被男人听到,怕是会在一瞬间化身为狼。
在外人面前,总是清丽如仙、纯洁如雪、矜持优雅、气质高贵,被人誉为“名门贵女之典范”的王氏嫡女——王清歌,私下里竟然是这么一种状态!
哎,人间,又污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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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清歌也更加完整地了解了有关王七的一切消息,而由于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王七化名成了原野,所以她也查到了原野最终目的地——落日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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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莫问书阁最著名又最有格调?
因为它的主人是那位名为“王清歌”的名门贵女,而莫问书阁中总有其他书店没有的妙诗好词,它们都来自文风更加浓郁的东齐、南楚……谁都知道,这位王家的嫡女爱书成痴,对东齐的诗人、南楚的词人更是十分崇拜。最近又有一首不知哪位东齐名家所写的《锦瑟》,让即使不怎么懂诗词的人,看了之后,都觉得无比美妙,尤其是最后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时,待有人看到那位纤尘不染恍若谪仙的白衣少女时,她及腰的漆黑长发没有任何饰品,随风飘动,倚着高楼上的栏杆,眺望北方,专注而投入地吹着玉箫。
长箫一声人倚楼。
夕阳、晚霞、书阁、少女,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面,令他们完全沉醉在少女那绝世风姿之中。
有点见识的世家子弟,都知道这位清丽如仙的少女到底是谁,他们都忍不住在心中慨叹,真不愧是殷州王氏的名门贵女,如此才貌,也不知日后哪个男人能够有幸一亲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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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她又忍不住瞥了一眼王清歌的胸口,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她苦恼地抓了抓自己的红色海藻头,又开始碎碎念,说着什么“那里太大绝对会影响身法,我才不在意她比我大呢”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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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薇虽然是最受宠爱的皇室小公主,容貌也颇为精致,如同瓷娃娃一般惹人喜爱,但与王清歌同龄的她,在身高上却差了对方很多,更别提她那残念的身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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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李凌薇又挺喜欢穿更加适合战斗的男装,这便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她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李凌薇绝对不承认,她在内心深处极其憧憬王清歌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高雅气质,因为她的举止一直挺粗俗,嘴上也不干净,口头禅还是“江湖儿女,不要在意什么细节”。
还有一点,李凌薇也很羡慕王清歌,因为这家伙手底下居然有王七这么能打的人,而她的手底下只有小秋这个爱钱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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