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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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沈念念其人,初初并没有多少了解。
根据john的说法,她是沈青最宠爱的女儿,并且在其母亲的呵护下,过着跟公主没什么差别的生活,比如从小就上贵族学校,跟不少好莱坞明星都认识,甚至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开游艇玩,被美利坚报纸拍到的时候,还很酷地跟记者比了个不和谐的手势。
故而在初初浅淡的想象中,自己这个“表妹”或许是个脾气不太好的、颇有些傲气的小姑娘。
但看起来并非如此。
沈念念站起身冲邵一廷挥手的模样,她脸上温和的、甚至可以说是安静的笑容,都让这个姑娘看起来又软又阳光,仿佛电视里最清纯的邻家女生。
初初恍惚地想,之所以觉得眼熟,可能是因为这孩子貌似跟以前的自己……长得有些像。
这真是件让人百感交集的事。
邵一廷走到她们身边,微微皱着眉头,却没有跟沈念念搭话,转而问初初:“怎么坐得这么偏僻?”
初初来得早,选了个角落坐着,此时被boss问起,答道:“前面太吵了,这里安静。”
邵一廷转头看了一眼前排正拿着手机自拍合影的几个明星,脸上的表情和缓了点,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却还是说:“等开场以后,他们就会消停些。一会儿媒体入场,后面几排会比较乱,你等会儿就往前面坐。”
初初还要说话,邵一廷打断她:“不去的话,我会在最前面给你留一个位子。”
最前面是晨光几个董事的位子。
初初只觉自己满头黑线。
沈念念饶有兴趣地看看邵一廷,又看看初初,问:“你们很熟?”
初初立刻摇头。
邵一廷一脸冷漠地松了松领带,又理了理袖口,无视了沈念念的问题,反而同她道:“你跟你姐呆在一起,不要乱跑,不然伯母问起来,我保证你绝对不会有再次出席的机会。”
沈念念吐吐舌头,说:“……说的好像你不同她作对似的。”
这个动作明明充满了小女生的矫情,偏偏她做出来没有半分违和,调皮又灵动,极是赏心悦目。
初初看着她,心里想到,这个姑娘其实是自己妹妹来着,于是感情多少有些微妙,像是吃了甜甜的软糖,直软到了心底,不自觉地露出一个微笑,道:“我会照顾好她。”
邵一廷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他还要在开场的时候致辞。
沈念念见他走了坐回座位,一手拉着初初的胳膊,靠近她小声道:“根本就是骗人,他一点都不怕我妈妈,前几天还找她麻烦呢。”
初初随口问:“怎么找麻烦?”
沈念念惊讶:“你不知道?”
她的双眼睁得滚圆,眉毛挑起,说完话后嘴还微微张着,表情生动又活泼,看得初初再次忍俊不禁:“知道什么?”
沈念念又凑近她,声音更小了:“一廷哥哥前一阵,专程找了齐盛的白董事长,跟他说股东大会的时候一定得挺你,还说我妈妈就是一时之气,根本没有管齐盛的意思,万一股权落到我妈妈手里,肯定最终还是给我玩的。”
初初:“……你怎么说得好像你见了一样?”
“我就是见了啊!”沈念念正色道:“那时候我被我妈召回国没几天,白伯伯叫我去打球,我就去了,结果就见到一廷哥哥了,他们说话的时候一点没避着我——估计他们觉得,我就算听了也听不懂?”
这次轮到初初惊讶了:“你没告诉你妈妈?”
“你别闹了,”沈念念拉拉她的手,理所当然地说:“他们那些事我干嘛插手?有给我妈说的空闲我早去滑雪了。”
初初:“……”
其实初初早就猜到,当初对舆论导向有影响、又在后来找白董帮忙的人,是邵一廷。
虽然说不出具体的原因,也没有确切证据,但在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直觉出现在她脑袋里的,就是邵一廷的身影。
只是对方不说,她也不好贸然道谢。
毕竟无数电影小说以及各类文学作品都告诉我们,女生对男生最尴尬的事情,莫过于表错情。
如今沈念念这样一说,倒让初初心里一松:“那我得找个时候跟他道谢。”
她的声音很轻,仿若呢喃,背景音也因为媒体的入场变得嘈杂,所以沈念念没有听清,只是起身拉她:“媒体来了,咱们坐前面去——前面也看得清楚啊,万一有想要的,看不清还拍个毛线。”
初初随她一起走,问:“你来拍东西?”
沈念念摇头:“我是帮我妈拿了件东西捐出来,那东西,她不想留着,舍不得丢掉,又找不到人送,只好捐了,于是我就找了一廷哥帮忙,估计……它现在在后台呢。”
她们走到前面,同几个明星打了招呼,坐下后初初还未再问,沈念念又开口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拿什么来了?”
正巧拍卖会开始,主持人在台上说话,周围的声音逐渐变小,最后到一片安静,初初把目光落在台上,偏过头,压低了自己的声音:“一幅画。”
她没有看旁边,说完的时候才感觉自己似乎距离沈念念太近了些。近到能感受到沈念念落在自己耳边的呼吸,还有自己鼻尖对方柔软的发丝。
沈念念倒是一无所觉:“你还会画画?”
初初转过头,下意识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嘘——”了一声。
寂静中她听到沈念念的嘀咕:“……哎呦,我的发型,你怎么跟我妈习惯一样。”
19岁小姑娘的手还挽着自己的,柔软又小巧,温暖又干燥,初初勾起唇角。
她从记事起,周围人就告诉她,她没有亲人,亦不会有亲人。长大后,因为深知这世上自己不过是孤单单一个,她也从未曾想过,自己能有一天和家人坐在一起,手挽着手,说悄悄话。
这样的体验,无论是如何亲密的朋友,都不能替代。
而现在,自己身边坐着的,拉着她手的,其实是她的妹妹。
初初深感无奈。
因为拍卖会的灯光太璀璨,周围的闪光灯和摄像机太多,她觉得自己忍得有点辛苦:其实还真的有点想哭。
*
虽然人多,但拍卖会并不混乱。
每一个到场的嘉宾在入场的时候都会得到一个拍卖器,巴掌大小,上面有数字和小屏幕,用以参与拍卖,右上角还有号码,出价的时候大屏幕上只会显示数字,不会显示姓名,保密性颇好。
并且,即便是好无门槛、群星参与的拍卖会,能够把自己东西放上去卖的也只有一线明星——这是从不言说的规矩,毕竟如果自己不够有名,东西拍不出价格,简直是比不参与还丢人的事情。
于是会上的展品不过二十几件,拍卖的时间并不久。
顾泽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在拍卖会上亮相。
去年他完全没有参与,今年因为被林姐告知必须露面,不露面就必须露个东西,故而他托初初带来了他第二部电影的剧本。
当初那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编剧奖,剧本自然是出彩,且上面有他花了不少时间做的的各种笔记和记号,算是颇有价值和纪念意义的东西。
价格自然也不低。
沈念念看到后忍不住问初初:“那是你男朋友的吧?我打赌拍它的肯定是个妹子,说实话,你会不会觉得有点不爽?”
初初失笑:“他人都是我的,一个剧本而已,不值得计较。”
沈念念仔细看了她半晌,最终道:“我听人说你特别擅长秀恩爱,看来是真的。”
初初:“你听谁说的?”
念念:“喻子城啊,他今天也来了,我在门口见他的时候发现他拿了两个拍卖器,不知道搞什么鬼。”
初初思索片刻,猜测道:“……或许是有想要的东西,又怕那东西只有他一个人拍,于是自己拿两个号自攻自受,把价格吵上去再拍下来。”
沈念念“呀”得低呼一声,问:“什么东西啊,这么大费周章?”
初初笑得灿烂:“我猜是芭蕾舞鞋。”
郑琳琳带来的是一双芭蕾舞鞋,她本人其实并不会跳芭蕾舞,不过在第一次拍摄的电影中饰演一个跳舞的姑娘,好歹学了一些。
她把鞋子拿出来的时候还有些不舍:“虽然我踮不起脚,压不下腿,转不了圈,跳不出高度,但是这双鞋子见证了我从舞蹈白痴变成舞蹈半白痴的历程,确实很有纪念意义。”
初初安慰她:“喻子城肯定会帮你拍下来送回给你的,放心。”
郑琳琳:“……”
果然,那双鞋子的价格开始并不高,后来有两个号码争相竞拍,成交价倒是令人惊讶。
沈念念感叹:“……我小时候就见过喻子城了,一廷哥哥跟我说,他虽然看起来很花花公子,实际上就是个二愣子,我一直不太相信,毕竟他长了一副聪明相,现在看来,他真的很二愣子。”
初初夸赞她:“你竟然还知道二愣子,作为一个在美利坚长大的人,你的中文真的不错。”
大约是送去的时间差不多,芭蕾舞鞋拍完后就是初初的画。
那画确然是她自己画的。
当初在爱丁堡旅游的时候,住家的女主人是个绘画的业余爱好者,有时候会晒着午后灿烂的阳光在院子里画油画,初初闲时便一起。
她大学时候旁听了几节素描课,实在称不上有基础,但起手便是模仿,努力些也能描出大致轮廓来,加上油画的颜料可以反复遮盖,所以画起来也不觉得很困难。
其中画的最好的就是这次送出去的那幅《向日葵》。
相比于vangogh笔下的真实浓烈,初初更偏爱由层叠深醒的油彩涂抹出的花朵,故而她所描摹的向日葵更加饱满。画布上盛放的花朵被插在蓝色的圆瓶中,金灿灿的很是温暖,桌子的描绘则大面积得使用了刮刀,刀锋转动,抹上了厚重的肌理。
沈念念看着屏幕,笑道:“啊,ivanslavinsky的,向日葵在他的画里算是小众了,你模仿得虽然不怎么像,但挺有风格的,颜色也很棒。”
她说得自然,一点不像是在拍卖会,反而像是正穿着休闲的衣服,逛着在大城市某个角落举办的画展,初初有点不好意思:“咳咳,纯属业余,远不如永定门天桥下的大学生,之所以拿来是因为觉得画好歹有些实用性,买回去挂到门口还能辟邪,比手绢强些。”
念念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
她的画被拍的很高,甚至高过了顾泽的剧本,最后由三十三号拍走。
沈念念翻开自己的拍卖器,上面写着二十八,正是与刚才三十三号叫板的号码,她神情颇为得意:“姐,没花钱还捧了你,比起喻子城,我是不是高明多了?”
初初强忍住捏她脸颊的冲动,点了点头:“比他强些。”
沈念念正要说什么,突然顿住,望向大屏幕,表情有些怔忡。
初初看过去,发现正在拍的是一个翠色玉镯。展品就在台上,而屏幕上的画面都是通过摄像机实时拍摄的,即便是只看画面,也能看出那镯子成色极好,翠□□滴,透亮温润。
她听到沈念念叹了口气:“唉,还是拿出来了。”
会上之前出现的都没有这样值钱的藏品,初初瞬间反应过来:“你……妈妈的?”
念念的声音有些无奈:“我外婆留给她的,据说是前朝留下来的东西,一共两只,她留了一只给我姐,一只给了我。但我姐……最终还是没找到,这只就落了单,我妈说,这东西留着她难受,不如捐出去,留给有缘人。”
对于沈念念其人,初初并没有多少了解。
根据john的说法,她是沈青最宠爱的女儿,并且在其母亲的呵护下,过着跟公主没什么差别的生活,比如从小就上贵族学校,跟不少好莱坞明星都认识,甚至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开游艇玩,被美利坚报纸拍到的时候,还很酷地跟记者比了个不和谐的手势。
故而在初初浅淡的想象中,自己这个“表妹”或许是个脾气不太好的、颇有些傲气的小姑娘。
但看起来并非如此。
沈念念站起身冲邵一廷挥手的模样,她脸上温和的、甚至可以说是安静的笑容,都让这个姑娘看起来又软又阳光,仿佛电视里最清纯的邻家女生。
初初恍惚地想,之所以觉得眼熟,可能是因为这孩子貌似跟以前的自己……长得有些像。
这真是件让人百感交集的事。
邵一廷走到她们身边,微微皱着眉头,却没有跟沈念念搭话,转而问初初:“怎么坐得这么偏僻?”
初初来得早,选了个角落坐着,此时被boss问起,答道:“前面太吵了,这里安静。”
邵一廷转头看了一眼前排正拿着手机自拍合影的几个明星,脸上的表情和缓了点,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却还是说:“等开场以后,他们就会消停些。一会儿媒体入场,后面几排会比较乱,你等会儿就往前面坐。”
初初还要说话,邵一廷打断她:“不去的话,我会在最前面给你留一个位子。”
最前面是晨光几个董事的位子。
初初只觉自己满头黑线。
沈念念饶有兴趣地看看邵一廷,又看看初初,问:“你们很熟?”
初初立刻摇头。
邵一廷一脸冷漠地松了松领带,又理了理袖口,无视了沈念念的问题,反而同她道:“你跟你姐呆在一起,不要乱跑,不然伯母问起来,我保证你绝对不会有再次出席的机会。”
沈念念吐吐舌头,说:“……说的好像你不同她作对似的。”
这个动作明明充满了小女生的矫情,偏偏她做出来没有半分违和,调皮又灵动,极是赏心悦目。
初初看着她,心里想到,这个姑娘其实是自己妹妹来着,于是感情多少有些微妙,像是吃了甜甜的软糖,直软到了心底,不自觉地露出一个微笑,道:“我会照顾好她。”
邵一廷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他还要在开场的时候致辞。
沈念念见他走了坐回座位,一手拉着初初的胳膊,靠近她小声道:“根本就是骗人,他一点都不怕我妈妈,前几天还找她麻烦呢。”
初初随口问:“怎么找麻烦?”
沈念念惊讶:“你不知道?”
她的双眼睁得滚圆,眉毛挑起,说完话后嘴还微微张着,表情生动又活泼,看得初初再次忍俊不禁:“知道什么?”
沈念念又凑近她,声音更小了:“一廷哥哥前一阵,专程找了齐盛的白董事长,跟他说股东大会的时候一定得挺你,还说我妈妈就是一时之气,根本没有管齐盛的意思,万一股权落到我妈妈手里,肯定最终还是给我玩的。”
初初:“……你怎么说得好像你见了一样?”
“我就是见了啊!”沈念念正色道:“那时候我被我妈召回国没几天,白伯伯叫我去打球,我就去了,结果就见到一廷哥哥了,他们说话的时候一点没避着我——估计他们觉得,我就算听了也听不懂?”
这次轮到初初惊讶了:“你没告诉你妈妈?”
“你别闹了,”沈念念拉拉她的手,理所当然地说:“他们那些事我干嘛插手?有给我妈说的空闲我早去滑雪了。”
初初:“……”
其实初初早就猜到,当初对舆论导向有影响、又在后来找白董帮忙的人,是邵一廷。
虽然说不出具体的原因,也没有确切证据,但在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直觉出现在她脑袋里的,就是邵一廷的身影。
只是对方不说,她也不好贸然道谢。
毕竟无数电影小说以及各类文学作品都告诉我们,女生对男生最尴尬的事情,莫过于表错情。
如今沈念念这样一说,倒让初初心里一松:“那我得找个时候跟他道谢。”
她的声音很轻,仿若呢喃,背景音也因为媒体的入场变得嘈杂,所以沈念念没有听清,只是起身拉她:“媒体来了,咱们坐前面去——前面也看得清楚啊,万一有想要的,看不清还拍个毛线。”
初初随她一起走,问:“你来拍东西?”
沈念念摇头:“我是帮我妈拿了件东西捐出来,那东西,她不想留着,舍不得丢掉,又找不到人送,只好捐了,于是我就找了一廷哥帮忙,估计……它现在在后台呢。”
她们走到前面,同几个明星打了招呼,坐下后初初还未再问,沈念念又开口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拿什么来了?”
正巧拍卖会开始,主持人在台上说话,周围的声音逐渐变小,最后到一片安静,初初把目光落在台上,偏过头,压低了自己的声音:“一幅画。”
她没有看旁边,说完的时候才感觉自己似乎距离沈念念太近了些。近到能感受到沈念念落在自己耳边的呼吸,还有自己鼻尖对方柔软的发丝。
沈念念倒是一无所觉:“你还会画画?”
初初转过头,下意识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嘘——”了一声。
寂静中她听到沈念念的嘀咕:“……哎呦,我的发型,你怎么跟我妈习惯一样。”
19岁小姑娘的手还挽着自己的,柔软又小巧,温暖又干燥,初初勾起唇角。
她从记事起,周围人就告诉她,她没有亲人,亦不会有亲人。长大后,因为深知这世上自己不过是孤单单一个,她也从未曾想过,自己能有一天和家人坐在一起,手挽着手,说悄悄话。
这样的体验,无论是如何亲密的朋友,都不能替代。
而现在,自己身边坐着的,拉着她手的,其实是她的妹妹。
初初深感无奈。
因为拍卖会的灯光太璀璨,周围的闪光灯和摄像机太多,她觉得自己忍得有点辛苦:其实还真的有点想哭。
*
虽然人多,但拍卖会并不混乱。
每一个到场的嘉宾在入场的时候都会得到一个拍卖器,巴掌大小,上面有数字和小屏幕,用以参与拍卖,右上角还有号码,出价的时候大屏幕上只会显示数字,不会显示姓名,保密性颇好。
并且,即便是好无门槛、群星参与的拍卖会,能够把自己东西放上去卖的也只有一线明星——这是从不言说的规矩,毕竟如果自己不够有名,东西拍不出价格,简直是比不参与还丢人的事情。
于是会上的展品不过二十几件,拍卖的时间并不久。
顾泽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在拍卖会上亮相。
去年他完全没有参与,今年因为被林姐告知必须露面,不露面就必须露个东西,故而他托初初带来了他第二部电影的剧本。
当初那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编剧奖,剧本自然是出彩,且上面有他花了不少时间做的的各种笔记和记号,算是颇有价值和纪念意义的东西。
价格自然也不低。
沈念念看到后忍不住问初初:“那是你男朋友的吧?我打赌拍它的肯定是个妹子,说实话,你会不会觉得有点不爽?”
初初失笑:“他人都是我的,一个剧本而已,不值得计较。”
沈念念仔细看了她半晌,最终道:“我听人说你特别擅长秀恩爱,看来是真的。”
初初:“你听谁说的?”
念念:“喻子城啊,他今天也来了,我在门口见他的时候发现他拿了两个拍卖器,不知道搞什么鬼。”
初初思索片刻,猜测道:“……或许是有想要的东西,又怕那东西只有他一个人拍,于是自己拿两个号自攻自受,把价格吵上去再拍下来。”
沈念念“呀”得低呼一声,问:“什么东西啊,这么大费周章?”
初初笑得灿烂:“我猜是芭蕾舞鞋。”
郑琳琳带来的是一双芭蕾舞鞋,她本人其实并不会跳芭蕾舞,不过在第一次拍摄的电影中饰演一个跳舞的姑娘,好歹学了一些。
她把鞋子拿出来的时候还有些不舍:“虽然我踮不起脚,压不下腿,转不了圈,跳不出高度,但是这双鞋子见证了我从舞蹈白痴变成舞蹈半白痴的历程,确实很有纪念意义。”
初初安慰她:“喻子城肯定会帮你拍下来送回给你的,放心。”
郑琳琳:“……”
果然,那双鞋子的价格开始并不高,后来有两个号码争相竞拍,成交价倒是令人惊讶。
沈念念感叹:“……我小时候就见过喻子城了,一廷哥哥跟我说,他虽然看起来很花花公子,实际上就是个二愣子,我一直不太相信,毕竟他长了一副聪明相,现在看来,他真的很二愣子。”
初初夸赞她:“你竟然还知道二愣子,作为一个在美利坚长大的人,你的中文真的不错。”
大约是送去的时间差不多,芭蕾舞鞋拍完后就是初初的画。
那画确然是她自己画的。
当初在爱丁堡旅游的时候,住家的女主人是个绘画的业余爱好者,有时候会晒着午后灿烂的阳光在院子里画油画,初初闲时便一起。
她大学时候旁听了几节素描课,实在称不上有基础,但起手便是模仿,努力些也能描出大致轮廓来,加上油画的颜料可以反复遮盖,所以画起来也不觉得很困难。
其中画的最好的就是这次送出去的那幅《向日葵》。
相比于vangogh笔下的真实浓烈,初初更偏爱由层叠深醒的油彩涂抹出的花朵,故而她所描摹的向日葵更加饱满。画布上盛放的花朵被插在蓝色的圆瓶中,金灿灿的很是温暖,桌子的描绘则大面积得使用了刮刀,刀锋转动,抹上了厚重的肌理。
沈念念看着屏幕,笑道:“啊,ivanslavinsky的,向日葵在他的画里算是小众了,你模仿得虽然不怎么像,但挺有风格的,颜色也很棒。”
她说得自然,一点不像是在拍卖会,反而像是正穿着休闲的衣服,逛着在大城市某个角落举办的画展,初初有点不好意思:“咳咳,纯属业余,远不如永定门天桥下的大学生,之所以拿来是因为觉得画好歹有些实用性,买回去挂到门口还能辟邪,比手绢强些。”
念念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
她的画被拍的很高,甚至高过了顾泽的剧本,最后由三十三号拍走。
沈念念翻开自己的拍卖器,上面写着二十八,正是与刚才三十三号叫板的号码,她神情颇为得意:“姐,没花钱还捧了你,比起喻子城,我是不是高明多了?”
初初强忍住捏她脸颊的冲动,点了点头:“比他强些。”
沈念念正要说什么,突然顿住,望向大屏幕,表情有些怔忡。
初初看过去,发现正在拍的是一个翠色玉镯。展品就在台上,而屏幕上的画面都是通过摄像机实时拍摄的,即便是只看画面,也能看出那镯子成色极好,翠□□滴,透亮温润。
她听到沈念念叹了口气:“唉,还是拿出来了。”
会上之前出现的都没有这样值钱的藏品,初初瞬间反应过来:“你……妈妈的?”
念念的声音有些无奈:“我外婆留给她的,据说是前朝留下来的东西,一共两只,她留了一只给我姐,一只给了我。但我姐……最终还是没找到,这只就落了单,我妈说,这东西留着她难受,不如捐出去,留给有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