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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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应该是曾霜演唱最后一首歌,结果却是进入到最后一轮竞演的friday五人全部登场,所有关注《引吭高歌》的观众,此时都有点懵。
如果不是在进行全网直播,估计剪辑师都要被全网痛骂。
现场响起了吵闹的议论声,甚至有很多曾霜的粉丝大声呼喊曾霜的名字。
就在五道追光灯将friday的五人全部照亮后,又一道追光灯照了下来,落在舞台的正后方,将正在缓步往前走的曾霜照亮。
此时,曾霜以及换上了一身新的演出服。
说是演出服,但并没有多么华丽,只是一件体恤和一条牛仔裤。
这是曾霜自己的衣服,是她与friday五人刚认识时,一同去逛街穿的那一套。
“感谢节目组的各位领导,答应了我这最后的小请求,允许我的五位哥哥,陪我一同完成我的最后一首歌。”曾霜走到舞台中央,来到刘敬信的身边,被friday五人围绕着。
“我很幸运,我不仅仅通过这个比赛,改变了我的人生,还让我有机会认识我身边的这五个哥哥。我时长在想,如果我当初没有坚持要和他们组成一队,如果不是他们接纳了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子。”
曾霜向着台下深鞠一躬,上身弯成九十度,停顿了几秒后才直起身。
“抱歉,大家,我今天原本计划的最后一首歌是《时间煮酒》。可就在刚刚,我改变了主意,想要唱一首我真心想要唱的歌。这不仅仅是我留给这个舞台的最后一首歌,也是我想对我这五个哥哥最想说的话。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会在哪里?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不会有这首歌曲!”
说完,曾霜回身冲张逊等人依次点头,然后对身旁的刘敬信微微一笑:“我们,开始吧!”
“嗯!”刘敬信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扫动琴弦,带着曾霜和兄弟们走进回忆。
还记得在海选第一次看到曾霜时,刘敬信就已经看出这个看起来有点高冷的女孩子不简单,那动情的演唱,那应该是瑕疵却能深深打动人的颤音和哭腔处理,真的非常恰到好处。多一点情绪会崩溃,少一点无法染红眼圈。
虽然刘敬信对曾霜的技巧和胆量很欣赏,但他对曾霜的第一印象非常不好。
这么有心机的人,这样一个只知道用技巧来戏弄听众感情的人,就像是一个机器人,让人感受不到她的真心。
后来,在曾霜第一个主动提出要跟friday组成一队的时候,friday中除了大杨之外,所有人都打从心底里反对。
摇滚乐是很直接的,需要的是感情投入,而不是玩弄演唱技巧。没有感情的音乐,一定是没有灵魂的!
可随着他们接触越来越多,刘敬信他们对曾霜的印象逐渐发生了改变,他们惊喜地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真实的女孩。她完全草根出身,根本就不会那么多技巧,她只是按照她认为对的方式在唱歌而已。
她的高冷,只是她的保护色而已。她给自己插上一层层尖刺,只为守护住她那仅剩不多的自尊,她活得很不开心,她无时无刻不深陷进自卑的泥沼中。
超出预料,曾霜很好地融入了friday,她的自卑越来越淡,终于敢逐渐将心扉敞开,用滚烫的鲜血,去迎接这世界给予她的一切,不管是善,还是恶。
而在这过程中,friday的每个人也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们更加热爱这个世界,他们不再以为自己被时代抛弃,他们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存在着他们的同类,深陷黑暗却仍向往光明的同类。
与其说是friday改变了曾霜,不如说是他们一直在彼此影响着。
哪怕他们以后会走上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friday中依然会存有曾霜的影子。
“……每秒都活着,每秒都死去,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谁不曾怀疑,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从我故事里苏醒……”
这首歌的主题是相遇,但也是离开,也或者说,每一次的相遇都为了离开,每一次的离开也是为了相遇。
人这一辈子,要认识很多很多人,那些人在不知不觉中走来,又在不知不觉中离开。
忽然有一天,一杯酒、一句玩笑话、一个街景、一片落叶……所有的一切,都会让我们回想起自己的生命中曾经有那样一个人来过。
人生是一个轮回,回忆固然美好,但未来更加美好。不要因为有些人的离开而感伤到无法自拔,或许有那么一天,在同样的场景中,会再次相遇。
“……某一天,某一刻,某次呼吸,我们终将再分离。
而我的自传里曾经有你!”
曾霜纵情高歌着,眼角挂着不舍但幸福的泪珠。
哥哥们,谢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不管未来怎样,我一定会坚守自心不变,我永远都是你们最好的妹妹!
台下摇晃的荧光棒,那如星光的闪光灯,都可以作证,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不会分离!
后台,宋雨哲看着台上六人的演出,心底的情绪非常复杂。
曾霜临时改了一首非常好的歌,她选择friday帮她完成这首歌的表演也非常正确。可这是比赛呀,最后一轮是拼网络支持票数,多登场一次的friday有更高的曝光率,虽然会多多少少打乱friday最后一轮竞演的节奏,但比赛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看这个节目的人一定是感性大于理性,最后一轮只要friday不出现失误,肯定是要占优势的。
这是作弊啊!他们是一个战队的,这是曾霜公然在帮friday拉票啊!这不公平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首歌曾霜唱得还蛮好听的。
宋雨哲抬起拳头,内心不甘地轻轻捶在身旁的墙面上,轻叹一口气,眼眶微红地跟着唱道:“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会是在哪里?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不存在这首歌曲……”
呃……真香!
原本应该是曾霜演唱最后一首歌,结果却是进入到最后一轮竞演的friday五人全部登场,所有关注《引吭高歌》的观众,此时都有点懵。
如果不是在进行全网直播,估计剪辑师都要被全网痛骂。
现场响起了吵闹的议论声,甚至有很多曾霜的粉丝大声呼喊曾霜的名字。
就在五道追光灯将friday的五人全部照亮后,又一道追光灯照了下来,落在舞台的正后方,将正在缓步往前走的曾霜照亮。
此时,曾霜以及换上了一身新的演出服。
说是演出服,但并没有多么华丽,只是一件体恤和一条牛仔裤。
这是曾霜自己的衣服,是她与friday五人刚认识时,一同去逛街穿的那一套。
“感谢节目组的各位领导,答应了我这最后的小请求,允许我的五位哥哥,陪我一同完成我的最后一首歌。”曾霜走到舞台中央,来到刘敬信的身边,被friday五人围绕着。
“我很幸运,我不仅仅通过这个比赛,改变了我的人生,还让我有机会认识我身边的这五个哥哥。我时长在想,如果我当初没有坚持要和他们组成一队,如果不是他们接纳了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子。”
曾霜向着台下深鞠一躬,上身弯成九十度,停顿了几秒后才直起身。
“抱歉,大家,我今天原本计划的最后一首歌是《时间煮酒》。可就在刚刚,我改变了主意,想要唱一首我真心想要唱的歌。这不仅仅是我留给这个舞台的最后一首歌,也是我想对我这五个哥哥最想说的话。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会在哪里?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不会有这首歌曲!”
说完,曾霜回身冲张逊等人依次点头,然后对身旁的刘敬信微微一笑:“我们,开始吧!”
“嗯!”刘敬信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扫动琴弦,带着曾霜和兄弟们走进回忆。
还记得在海选第一次看到曾霜时,刘敬信就已经看出这个看起来有点高冷的女孩子不简单,那动情的演唱,那应该是瑕疵却能深深打动人的颤音和哭腔处理,真的非常恰到好处。多一点情绪会崩溃,少一点无法染红眼圈。
虽然刘敬信对曾霜的技巧和胆量很欣赏,但他对曾霜的第一印象非常不好。
这么有心机的人,这样一个只知道用技巧来戏弄听众感情的人,就像是一个机器人,让人感受不到她的真心。
后来,在曾霜第一个主动提出要跟friday组成一队的时候,friday中除了大杨之外,所有人都打从心底里反对。
摇滚乐是很直接的,需要的是感情投入,而不是玩弄演唱技巧。没有感情的音乐,一定是没有灵魂的!
可随着他们接触越来越多,刘敬信他们对曾霜的印象逐渐发生了改变,他们惊喜地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真实的女孩。她完全草根出身,根本就不会那么多技巧,她只是按照她认为对的方式在唱歌而已。
她的高冷,只是她的保护色而已。她给自己插上一层层尖刺,只为守护住她那仅剩不多的自尊,她活得很不开心,她无时无刻不深陷进自卑的泥沼中。
超出预料,曾霜很好地融入了friday,她的自卑越来越淡,终于敢逐渐将心扉敞开,用滚烫的鲜血,去迎接这世界给予她的一切,不管是善,还是恶。
而在这过程中,friday的每个人也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们更加热爱这个世界,他们不再以为自己被时代抛弃,他们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存在着他们的同类,深陷黑暗却仍向往光明的同类。
与其说是friday改变了曾霜,不如说是他们一直在彼此影响着。
哪怕他们以后会走上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friday中依然会存有曾霜的影子。
“……每秒都活着,每秒都死去,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谁不曾怀疑,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从我故事里苏醒……”
这首歌的主题是相遇,但也是离开,也或者说,每一次的相遇都为了离开,每一次的离开也是为了相遇。
人这一辈子,要认识很多很多人,那些人在不知不觉中走来,又在不知不觉中离开。
忽然有一天,一杯酒、一句玩笑话、一个街景、一片落叶……所有的一切,都会让我们回想起自己的生命中曾经有那样一个人来过。
人生是一个轮回,回忆固然美好,但未来更加美好。不要因为有些人的离开而感伤到无法自拔,或许有那么一天,在同样的场景中,会再次相遇。
“……某一天,某一刻,某次呼吸,我们终将再分离。
而我的自传里曾经有你!”
曾霜纵情高歌着,眼角挂着不舍但幸福的泪珠。
哥哥们,谢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不管未来怎样,我一定会坚守自心不变,我永远都是你们最好的妹妹!
台下摇晃的荧光棒,那如星光的闪光灯,都可以作证,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不会分离!
后台,宋雨哲看着台上六人的演出,心底的情绪非常复杂。
曾霜临时改了一首非常好的歌,她选择friday帮她完成这首歌的表演也非常正确。可这是比赛呀,最后一轮是拼网络支持票数,多登场一次的friday有更高的曝光率,虽然会多多少少打乱friday最后一轮竞演的节奏,但比赛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看这个节目的人一定是感性大于理性,最后一轮只要friday不出现失误,肯定是要占优势的。
这是作弊啊!他们是一个战队的,这是曾霜公然在帮friday拉票啊!这不公平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首歌曾霜唱得还蛮好听的。
宋雨哲抬起拳头,内心不甘地轻轻捶在身旁的墙面上,轻叹一口气,眼眶微红地跟着唱道:“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会是在哪里?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不存在这首歌曲……”
呃……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