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燕卿得胜引楚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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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胭脂雪很怕在这一个问题上一直和流苏拌嘴,一直都听流苏念叨,就算呆会耳朵不起茧子,那也怕是说到明儿个天亮也念叨不完了,只得一副知错的小表情,不断的点头,不打算再和流苏争执下去逆。
流苏也知道她最怕自己啰嗦,所以现在才这么听话,当下笑的几分得意。
两人这副模样,这是落在外人的眼里,当真还以为两个人是一对鹣鲽情深的小夫妻。
船只停泊靠岸虽然没用多长时间,但是一连串的事情之后下船时,外面的天色已经变得昏暗,夜晚已经来临。
最近在船上吃的最多的便是鱼类,前几日船上倒还储藏的有些蔬菜瓜果,可这些东西都不禁放,即便有冰块冷藏着,在炎炎夏季的大燕境内前三天,冰块根本挨不住炎热,都渐渐的化了,导致这蔬菜瓜果随后也跟着腐烂变质,光是这件事,可足足令流苏心疼了好一阵。
这孕妇的嘴素来最是刁钻,蔬菜瓜果这等新鲜东西有时候都食难下咽,就更别提那些干货了茶。
故而这几日,还真真是苦了流苏在饭菜方面的心思了,每每从江里边儿钓来的新鲜水鱼,也被她换了无数的花样子。
流苏的厨艺不错,鱼也做得很是好吃,一点也不腥臭,鲜美的每每令胭脂雪舌头都要咬掉了,只不过这鱼再好吃,也顶不住这天天吃了之后产生的腻味劲儿。
所以,这上了岸之后,也顾不得欣赏这锦绣城的风土人情,问了几个模样老实的本地人有哪些食宿的地方较好,便租了一辆马车,选了一家本地人口中的好客栈去了。
坐在马车里的一路上,百无聊赖之际,两个人都是各自挑起了一边的车帘子,在对外张望。
锦绣城的夜景很是不错,这缘于这里的人们似乎很喜欢热闹的样子,家家户户都是张灯结彩,晚上摆摊卖些风味小吃和一些小物件,增添些许趣味,逛着夜市的人潮也是络绎不绝。
望着车外人来人往的大多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男女,流苏忍不住的咋舌,“这么晚了,孤男寡女的在街上这般正大光明的有说有笑,民风还真不是一般的开放!”
虽然大燕的教条礼仪也不是那么的严苛,可这大晚上如此明目张胆的孤男寡女抛头露面的相处,却真是少见,除非,都是本来结了亲的小夫妻。
可流苏很有眼力劲儿,这些锦绣城里在夜市里闲逛嬉闹的年轻男女,绝不是什么夫妻一类。
“怎么,羡慕?”胭脂雪掀了掀眼皮,斜睨了流苏一眼,嘴角忍不住上扬。
流苏似乎比这具身体的年纪还大些,估摸着这也是流苏老成内敛的原因。
阿珠那小丫头不过也才十六七岁,她都替她打算好了,可流苏都已经是双十年华的,可以称得上是老姑娘了,她却还未为她做好打算,到底,是她自私了吧……
哪知,流苏却只是嗤笑,“谁羡慕了,不过一场无聊的男欢女爱游戏。”
流苏这鄙夷轻视的反应,倒是引起了胭脂雪的好奇,每次说到这个问题上,流苏似乎总是不大高兴,就好像……曾经为情所伤的样子。
这种感觉,胭脂雪自身就很是深有体会,所以她能够理解,一个被情所伤后的女子,会是对情怎样的不屑一顾,因为原来经历过燕煜的事情后,她就是这么看待情感这种东西的。
虚伪,可笑,一文不值。
然而,命运总是会和你开个玩笑,你越是抗拒远离的东西,就越是喜欢算计到你的身上。
不然,她也不会再次跌进情之一字的沼泽里,爬也爬不出来。
思及此,胭脂雪的目光冷淡了下去,可嘴上,还是忍不住的问,“我知道你安于平凡,所以……你是要找一个卖货郎,还是找一个小铁匠?”
流苏嘁了一声,放下帘子,狠狠的白了一眼胭脂雪,“怎么,没了男人,你就觉得我活不成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怕你……会寂寞。”想了想,胭脂雪以为,大概就是这两个字,将她再次推至情感沼泽的。
流苏撇了撇嘴,“这种东西也只有那些芳心乱颤的妙龄少女才有,我流苏早已过了那种年纪,才不会有。”
胭脂雪挑眉,“这么老气横秋的,看来你还真是一个小老太婆……。”
“……我说公子,你突然又提到这个问题,该不会是在打什么主意吧?”眼珠一转,流苏很是怀疑的眯起了眼睛,凝视起了胭脂雪。
胭脂雪耸肩,一脸没有表情的样子,让人抓不住疑点,“没有,随口一问。”
“真的?”流苏面带狐疑,摆明了不信。
两个人斗着嘴的功夫,很快马车就到了她们要去的目的地,太白楼。
下了马车,给过车夫赏银之后,两人就站在了太白楼前。
果然当之无愧是锦绣城里最好的酒楼,不愧是金算公子麾下的分支商铺,奢华堂皇,典雅格调,端看就是巨贾名商,达官贵胄之流,才能住得起的地儿。
两人虽然穿着平平,可这一般高级酒楼前迎客的小二都是些极有眼力劲儿的人精,岂会看不出两人的气势不凡来,故而,见着两人时,就赶紧的涎着笑脸,迎了过来。
“这位公子小姐,请问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小二问的讨好。
流苏扔给小二一锭十两的银元宝,“都要,且要最好的。”
自从知道了资产庞大富得流油的水玉山庄是胭脂雪的之后,对于钱财方面,流苏真是一点也不吝啬,半点也不忧愁,花的自然,花的有魄力。
对于普通人来讲,一锭银元宝恐怕都是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这小二虽然是太白楼这样好的酒楼里的伙计,但毕竟也属于这一类人,这看到这么大银锭子,登时眼睛都放了绿光。
“是是是,小的一定给您二位办好!”小二赶紧将银子揣进了怀里,比之前更甚的点头哈腰,笑的谄媚。
来这太白楼的虽然都是大人物,不是有钱就是有权,可若真是大方的给丰厚赏钱的,却是没有几个。
对于小二来讲,碰到胭脂雪两人这样大方的豪客,自然能巴结就巴结。
流苏的架子端的倒是足足的,笑容和善却又端的高雅,举止大方却又不是优雅,对小二点了点头后,便搀扶上了胭脂雪的胳膊,一道往楼里进去。
“外面的世界就是龙蛇混杂的江湖,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出来走动过,不过,我还是先提醒你,这太白楼虽然都是有几个钱和身份地位的人在出入,可保不齐这些人里,就没有三教九流,居心叵测之人。”胭脂雪适时偏过头,在流苏的耳边低语嘱咐。
流苏倒很是泰然颔首,她素来是个沉得住气的人,也不是那样爱闹小性子的小姑娘,自然不会鲁莽行事。
一楼二楼是用膳的地方,原本小二要给两人二楼的包厢一间,却被两人拒绝了。
这要打听事情,这种三教九流之地最是合适,若是去了二楼的包厢,她们还要向谁打听去?
于是乎,这小二只好给两人指了一个靠窗的好位置坐下,让两人选了些太白楼拿手的招牌菜后,便退下忙活去了。
两个人虽然装扮平平,刚走进楼里的时候,还是惹得一楼用膳吃饭的客人,视线频频的打量。
两人从容自若的在小二点的位置上坐下。
很快,楼里就有专门沏茶的小二,上来为两人倒茶。
太白楼就是太白楼,顶好的酒楼,自然上的是顶好的雾顶岚山。
也就是两人在刚进来的那一会子的功夫,一楼稍静了片刻,很快,又再次恢复起了喧闹。
这一楼中央筑起的一个小台子上,端坐着一个说书的老先生,继续畅言起了刚才的话题。
“各位客卿,你们猜,这大燕国内乱的结局,究竟是谁输谁赢呢?”老先生一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西洋老花眼睛,一手端起了手边案几上的茶盏,一双炯炯有神的老眼目光,在周遭吃饭的客人身上来回梭巡。
这一位书生打扮,一身儒雅气息的秀才,一扬手中的折扇,神态倨傲自得的笑道:“据闻大燕太子燕煜,在大燕近年来权势滔天,就连燕帝都要忌惮这个儿子三分,偏偏……还不敢去动。连堂堂一国之君都怕这一朝储君,所以这一仗,秀才以为,必定是太子嬴。”
这秀才说的煞有介事,旁边的几个同样充满书卷气息,却身着富贵,一看就是富家公子的几人,也跟着颔首附和起来。
流苏和胭脂雪完全没有料到,这件事根本不用两人去打听,这溱国的边陲小城里的酒楼之中,早就有人拿这件事,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彼此相视一样,都微微一笑,喝起了小二沏上的雾顶岚山。
既然不用问就会得到这份消息,何乐而不为呢。
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这锦绣城与大燕京都遥遥甚远,胭脂雪两人花了将近八天的时间才到这,可这大燕内乱的消息的传播速度,却仅仅只是三天,就已经闹的锦绣城,满城皆知。
只不过,传闻归传闻,先不论这太白楼里的说书先生消息为何确凿考究,但是锦绣城里边儿但凡关心这个话题的,今儿都忍不住前来凑凑热闹,听这说书先生的细细道来此事的子丑寅卯来。
“非也非也。”这时,忽然一个与胭脂雪二人同样着装了燕国服装,却是一副商人打扮的略胖中年男子,摇着食指悻悻笑道:“据本人商线上传来的各路消息,这大燕太子自二皇子被解封以来的半年里,频频受挫,屡屡被二皇子损兵折将,压根啊……就不是二皇子的对手。何况此次太子是谋朝篡位,谋逆造反,还颠倒黑白,更诛杀忠臣良将,不光是寒了在朝大臣的心,也寒了燕国百姓之心,必输无疑,必输无疑啊……。”
这富商此话,立刻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
立时,两拨人各执己见,各抒己见,争论的唾沫横飞,好不热闹非凡。
“这些百姓平民,倒是还挺关心几国局势的。”流苏抿了一口杯中香茗,似笑非笑道。
胭脂雪嘴角微扬,不喝茶,只是嗅着杯中袅袅茶香,指尖饶有兴味的把玩着杯盏,“国泰,则.民安。比起朝局之中搅弄风云的掌权之人,再没有比平民百姓,更关心家国天下事了,何况,你看看这里面的人,不是达官贵胄,就是富贾书生,要知道这几国之间的是否安宁,可切身实际的,与他们的将来,息息相关着呢。”
流苏赞同的点头,而后眼睛一眨,也忍不住好奇的,对胭脂雪发问,“公子,你以为这一仗……谁会赢?”
“我从来,就不打没把握的仗。”胭脂雪轻笑。
只是话虽如此,她仍然免不了俗世人情,禁不住内心的那一点不安,亲自来听听这事实的最后真相。
这个思想,是矛盾的。
流苏能够理解她的心情,也相信她的能力,不由伸手握住了她的手,目光熠熠,“一定会赢的,一定会的。”
胭脂雪反手握住流苏的手,但笑不语。
台上的说书先生假意咳嗽一声,立刻,便得到了在场噤声的效果。
说书先生一双精明的老目满意的眯了眯,喝了一口茶,对着众人统统望了过来的视线,老神在在的捋着花白胡须笑道:“各位客卿皆有自己的一番道理,也都说的很对,不过,这有再多的硬道理,到了关键时刻,还是只有官兵的刀枪杆子最硬。”
那秀才闻言,双眼一亮,十分的得意,哗啦一声打开折扇,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寒风呼啸的时节,自顾潇洒的摇了起来,“我就说嘛,这一仗,准是大燕的太子嬴。但凡知道大燕那局势的有哪个不知道,这太子手底下还有一个武状元出身的舅舅?听说后来打了几次胜仗,还被封了个正二品的武侯,大概是燕帝不想皇后的母家靠这个国舅越发的坐大,便给了这国舅封了个国昌候,就这么名正言顺的从战场上给招了回来。我想,在座的各位也都明白,这打仗之人,总会有个出生入死的难兄难弟跟随,所以啊,这素闻大燕国舅手底下有一支十万的精锐骑兵,未必是空穴来风。”
说完,这秀才很是得意的冲那与他言谈相悖的略胖商贾飞了一记眼刀子,十足的挑衅意味。
那商贾倒也不恼,也不与这秀才正面的冲撞拌嘴,只是摇头笑了笑。
可他这笑,却让秀才那一拨子人认为他是接受了自己的挑衅,并且,还对他以耻笑相回。
所以秀才很生气,站了起来,望着台上的说书老先生,拱手作揖,力求鉴证这个事实,“谭先生,秀才这话,您老就给句评价,说说秀才我,究竟说的是真还是假。”
老先生呵呵一笑,“自然是真的。”
得到了老先生的肯定,倒戈秀才那边的一拨人旋即起哄起来。
秀才得意洋洋的望向了商贾,大概是他站起身的关系,倒是极其显得他现在很有一股睥睨商贾的意味。
商贾本来不想与秀才争什么,可是,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均等级制度从高到低,都是士农工商,这商人,已经是为人所唾弃的最底层的贱.民,而这对于有些成就的商贾而言,这样的等级划分,已经是偌大的耻辱了。
偏偏,这秀才还要用那种高高在上睥睨他这个卑如蝼蚁的贱民姿态,自是令商贾感到十分的心头不快,想当然的,便也噌的站了起来,常年的经商经验令他不得不隐而不发,怒极反笑,“这位书生,你恐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吧?难道你不知道,大燕的二皇子礼郡王,有那么多大臣不投靠,有高高在上的皇帝不倚仗,偏偏,要故意将太子的罪状经手一个已经退隐朝堂的阁老,是别有深意么?”
秀才还以为这商贾会继续对自己爱搭不理,现在这会子直接杠上,倒是令他大感意外,险些骇了一跳。
很快平复好意外心情的秀才哼的冷笑,又自负了几分,“礼郡王如此做,我当然晓得他的深意。这大燕以文官为首,这位退隐朝堂的闽阁老可是士大夫出身,还是三朝元老,三朝文官之首,御史台的创建者。礼郡王这一招,无外乎两点,第一,巴结这闽阁老,第二,倚仗闽阁老在朝中威望,能更容易的借刀杀人。”
同样都是文人子弟出身,秀才说的自然是悠然自得。
不过,却遭来商贾的讽笑,“既然同是文人子弟,可这位书生怎么就不知,大燕这位三朝文官之首,是看守保皇.党的金甲军的守卫人呢。”
秀才一愣,有些不明所以,“什么金甲军?”
商贾却是不理会他,而是对台上说书的老先生一拱手,“还请老先生详解,免得让旁人以为,是鄙人在胡编乱造。”
秀才见商贾又是这般轻视自己的模样,很是气恼,“你……。”
“好了好了,别争了,就让老朽,在这为大家解惑吧。”说书老先生对秀才摆了摆手,示意秀才坐下,继而,捋着胡须,娓娓道来,“不光是大燕国,就连其它三国,溱国、晋国、祁国,都在立国以来,有那么一支不为人知的神秘军队。这啊……当然是为了国将大乱之时,而准备的。毕竟,历来这国中乱,势必也会引来其它国家的豺狼虎豹,届时内忧外患,必将遭来灭顶之灾。不未雨绸缪,势必后患无穷。所以大燕这保皇一族,平乱定安的大燕金甲军,确有其事。”
秀才也不是个蠢的,很快就想明白了过来,只是碍于那口气,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的反问,“可这也并不代表燕国太子就输了啊?您说是不是啊,谭先生。”
“不,太子输了,而且,输的很惨。”老先生毅然摇头,还叹了一口气,忍不住的唏嘘,“历朝历代,都是的臣民之心者,才是真的得天下。虽说帝王家无情,帝王需无情,可这个大燕太子啊,为人太狠辣自私,虽然是个上位者的材料,却不是一个为君者的德行。这成败啊,早就在他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了这个结局。”
听到这,在座的所有热议这个话题之人,也都是忍不住的一阵唏嘘。
而终于听到这个答案的胭脂雪和流苏,却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眼见一道太白楼的招牌菜,宫爆凤爪,被小二端了上来,流苏一扫之前的紧张心情,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送到了胭脂雪面前的碗里,会心的笑,“公子,素闻这一只鸡的营养部位,最是要属这一对爪子。不肥不腻,微带酸辣味道,正适合给你开开胃。”
许是心情轻松大好了的关系,胭脂雪也觉这盘凤爪看起来甚是开胃,令她食指大动,自是不再拒绝,噙笑夹起,送到了嘴边。
燕煜啊燕煜,你终于败了,败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还是这老先生慧眼,说的对极,你的成败,早在你做那些禽.兽不如之事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了今天的结局。
想到这,胭脂雪将适才那杯端在手里一直没喝的茶水,倒在了地上,眉目疏冷,唇角凝笑。
燕煜,一路走好,恕不,远送……
两个人在这因太子燕煜倒台的消息,大石落定,谈笑风生,可两人却不知道,当今日这份消息达到时,大燕,却又再次被人,扭转了新的局面。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胭脂雪杀不得动不得,只得以金蝉脱壳之计远远躲避的男人,燕王。
同时,也是在这三日之后,远在莫道关十一岭,得到了大燕京都来报的燕王,怒火中烧。
轰得一声,拿到竹简信报的燕楚,生生将手里的竹简捏成了齑粉,如玉的面容,此刻带着与之容颜极其不符的狰狞,“燕——卿——!”
原来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燕卿这个混蛋,都是为了他!
为了燕卿,她不惜嫁给了自己,为了燕卿,她不惜豁出性命与太子皇后,甚至整个定国侯府作对!
原来一切都不是他的错觉,而都是他的自欺欺人,自以为是!
她爱的从头至尾果然只是燕卿,只有燕卿!!
她把他燕楚到底当什么了?
“呵呵……。”只手捂着眼睛,只手砰的撑在了桌案上,燕楚发出一阵低低的笑。
当什么?他不是早就已经看清楚了么?
她只把他当成一个好骗的傻子,一个随手利用,却又随意丢弃的棋子,不是?
这前来送信,日夜兼程赶来的灰头土脸的小兵,见了燕王竟然是这副反应,吓得六神无主,抖如筛糠。
小兵连头都不敢抬,现在他很想退下去,却又不敢吱声,只得跪在原地,一个劲儿的打着哆嗦。
这让正得了解药的极大突破,兴冲冲赶来的明了见了,连忙唉声叹气的上前拍了拍小兵的肩膀,挥手示意他赶紧下去。
“是是是……。”胭脂雪很怕在这一个问题上一直和流苏拌嘴,一直都听流苏念叨,就算呆会耳朵不起茧子,那也怕是说到明儿个天亮也念叨不完了,只得一副知错的小表情,不断的点头,不打算再和流苏争执下去逆。
流苏也知道她最怕自己啰嗦,所以现在才这么听话,当下笑的几分得意。
两人这副模样,这是落在外人的眼里,当真还以为两个人是一对鹣鲽情深的小夫妻。
船只停泊靠岸虽然没用多长时间,但是一连串的事情之后下船时,外面的天色已经变得昏暗,夜晚已经来临。
最近在船上吃的最多的便是鱼类,前几日船上倒还储藏的有些蔬菜瓜果,可这些东西都不禁放,即便有冰块冷藏着,在炎炎夏季的大燕境内前三天,冰块根本挨不住炎热,都渐渐的化了,导致这蔬菜瓜果随后也跟着腐烂变质,光是这件事,可足足令流苏心疼了好一阵。
这孕妇的嘴素来最是刁钻,蔬菜瓜果这等新鲜东西有时候都食难下咽,就更别提那些干货了茶。
故而这几日,还真真是苦了流苏在饭菜方面的心思了,每每从江里边儿钓来的新鲜水鱼,也被她换了无数的花样子。
流苏的厨艺不错,鱼也做得很是好吃,一点也不腥臭,鲜美的每每令胭脂雪舌头都要咬掉了,只不过这鱼再好吃,也顶不住这天天吃了之后产生的腻味劲儿。
所以,这上了岸之后,也顾不得欣赏这锦绣城的风土人情,问了几个模样老实的本地人有哪些食宿的地方较好,便租了一辆马车,选了一家本地人口中的好客栈去了。
坐在马车里的一路上,百无聊赖之际,两个人都是各自挑起了一边的车帘子,在对外张望。
锦绣城的夜景很是不错,这缘于这里的人们似乎很喜欢热闹的样子,家家户户都是张灯结彩,晚上摆摊卖些风味小吃和一些小物件,增添些许趣味,逛着夜市的人潮也是络绎不绝。
望着车外人来人往的大多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男女,流苏忍不住的咋舌,“这么晚了,孤男寡女的在街上这般正大光明的有说有笑,民风还真不是一般的开放!”
虽然大燕的教条礼仪也不是那么的严苛,可这大晚上如此明目张胆的孤男寡女抛头露面的相处,却真是少见,除非,都是本来结了亲的小夫妻。
可流苏很有眼力劲儿,这些锦绣城里在夜市里闲逛嬉闹的年轻男女,绝不是什么夫妻一类。
“怎么,羡慕?”胭脂雪掀了掀眼皮,斜睨了流苏一眼,嘴角忍不住上扬。
流苏似乎比这具身体的年纪还大些,估摸着这也是流苏老成内敛的原因。
阿珠那小丫头不过也才十六七岁,她都替她打算好了,可流苏都已经是双十年华的,可以称得上是老姑娘了,她却还未为她做好打算,到底,是她自私了吧……
哪知,流苏却只是嗤笑,“谁羡慕了,不过一场无聊的男欢女爱游戏。”
流苏这鄙夷轻视的反应,倒是引起了胭脂雪的好奇,每次说到这个问题上,流苏似乎总是不大高兴,就好像……曾经为情所伤的样子。
这种感觉,胭脂雪自身就很是深有体会,所以她能够理解,一个被情所伤后的女子,会是对情怎样的不屑一顾,因为原来经历过燕煜的事情后,她就是这么看待情感这种东西的。
虚伪,可笑,一文不值。
然而,命运总是会和你开个玩笑,你越是抗拒远离的东西,就越是喜欢算计到你的身上。
不然,她也不会再次跌进情之一字的沼泽里,爬也爬不出来。
思及此,胭脂雪的目光冷淡了下去,可嘴上,还是忍不住的问,“我知道你安于平凡,所以……你是要找一个卖货郎,还是找一个小铁匠?”
流苏嘁了一声,放下帘子,狠狠的白了一眼胭脂雪,“怎么,没了男人,你就觉得我活不成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怕你……会寂寞。”想了想,胭脂雪以为,大概就是这两个字,将她再次推至情感沼泽的。
流苏撇了撇嘴,“这种东西也只有那些芳心乱颤的妙龄少女才有,我流苏早已过了那种年纪,才不会有。”
胭脂雪挑眉,“这么老气横秋的,看来你还真是一个小老太婆……。”
“……我说公子,你突然又提到这个问题,该不会是在打什么主意吧?”眼珠一转,流苏很是怀疑的眯起了眼睛,凝视起了胭脂雪。
胭脂雪耸肩,一脸没有表情的样子,让人抓不住疑点,“没有,随口一问。”
“真的?”流苏面带狐疑,摆明了不信。
两个人斗着嘴的功夫,很快马车就到了她们要去的目的地,太白楼。
下了马车,给过车夫赏银之后,两人就站在了太白楼前。
果然当之无愧是锦绣城里最好的酒楼,不愧是金算公子麾下的分支商铺,奢华堂皇,典雅格调,端看就是巨贾名商,达官贵胄之流,才能住得起的地儿。
两人虽然穿着平平,可这一般高级酒楼前迎客的小二都是些极有眼力劲儿的人精,岂会看不出两人的气势不凡来,故而,见着两人时,就赶紧的涎着笑脸,迎了过来。
“这位公子小姐,请问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小二问的讨好。
流苏扔给小二一锭十两的银元宝,“都要,且要最好的。”
自从知道了资产庞大富得流油的水玉山庄是胭脂雪的之后,对于钱财方面,流苏真是一点也不吝啬,半点也不忧愁,花的自然,花的有魄力。
对于普通人来讲,一锭银元宝恐怕都是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这小二虽然是太白楼这样好的酒楼里的伙计,但毕竟也属于这一类人,这看到这么大银锭子,登时眼睛都放了绿光。
“是是是,小的一定给您二位办好!”小二赶紧将银子揣进了怀里,比之前更甚的点头哈腰,笑的谄媚。
来这太白楼的虽然都是大人物,不是有钱就是有权,可若真是大方的给丰厚赏钱的,却是没有几个。
对于小二来讲,碰到胭脂雪两人这样大方的豪客,自然能巴结就巴结。
流苏的架子端的倒是足足的,笑容和善却又端的高雅,举止大方却又不是优雅,对小二点了点头后,便搀扶上了胭脂雪的胳膊,一道往楼里进去。
“外面的世界就是龙蛇混杂的江湖,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出来走动过,不过,我还是先提醒你,这太白楼虽然都是有几个钱和身份地位的人在出入,可保不齐这些人里,就没有三教九流,居心叵测之人。”胭脂雪适时偏过头,在流苏的耳边低语嘱咐。
流苏倒很是泰然颔首,她素来是个沉得住气的人,也不是那样爱闹小性子的小姑娘,自然不会鲁莽行事。
一楼二楼是用膳的地方,原本小二要给两人二楼的包厢一间,却被两人拒绝了。
这要打听事情,这种三教九流之地最是合适,若是去了二楼的包厢,她们还要向谁打听去?
于是乎,这小二只好给两人指了一个靠窗的好位置坐下,让两人选了些太白楼拿手的招牌菜后,便退下忙活去了。
两个人虽然装扮平平,刚走进楼里的时候,还是惹得一楼用膳吃饭的客人,视线频频的打量。
两人从容自若的在小二点的位置上坐下。
很快,楼里就有专门沏茶的小二,上来为两人倒茶。
太白楼就是太白楼,顶好的酒楼,自然上的是顶好的雾顶岚山。
也就是两人在刚进来的那一会子的功夫,一楼稍静了片刻,很快,又再次恢复起了喧闹。
这一楼中央筑起的一个小台子上,端坐着一个说书的老先生,继续畅言起了刚才的话题。
“各位客卿,你们猜,这大燕国内乱的结局,究竟是谁输谁赢呢?”老先生一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西洋老花眼睛,一手端起了手边案几上的茶盏,一双炯炯有神的老眼目光,在周遭吃饭的客人身上来回梭巡。
这一位书生打扮,一身儒雅气息的秀才,一扬手中的折扇,神态倨傲自得的笑道:“据闻大燕太子燕煜,在大燕近年来权势滔天,就连燕帝都要忌惮这个儿子三分,偏偏……还不敢去动。连堂堂一国之君都怕这一朝储君,所以这一仗,秀才以为,必定是太子嬴。”
这秀才说的煞有介事,旁边的几个同样充满书卷气息,却身着富贵,一看就是富家公子的几人,也跟着颔首附和起来。
流苏和胭脂雪完全没有料到,这件事根本不用两人去打听,这溱国的边陲小城里的酒楼之中,早就有人拿这件事,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彼此相视一样,都微微一笑,喝起了小二沏上的雾顶岚山。
既然不用问就会得到这份消息,何乐而不为呢。
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这锦绣城与大燕京都遥遥甚远,胭脂雪两人花了将近八天的时间才到这,可这大燕内乱的消息的传播速度,却仅仅只是三天,就已经闹的锦绣城,满城皆知。
只不过,传闻归传闻,先不论这太白楼里的说书先生消息为何确凿考究,但是锦绣城里边儿但凡关心这个话题的,今儿都忍不住前来凑凑热闹,听这说书先生的细细道来此事的子丑寅卯来。
“非也非也。”这时,忽然一个与胭脂雪二人同样着装了燕国服装,却是一副商人打扮的略胖中年男子,摇着食指悻悻笑道:“据本人商线上传来的各路消息,这大燕太子自二皇子被解封以来的半年里,频频受挫,屡屡被二皇子损兵折将,压根啊……就不是二皇子的对手。何况此次太子是谋朝篡位,谋逆造反,还颠倒黑白,更诛杀忠臣良将,不光是寒了在朝大臣的心,也寒了燕国百姓之心,必输无疑,必输无疑啊……。”
这富商此话,立刻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
立时,两拨人各执己见,各抒己见,争论的唾沫横飞,好不热闹非凡。
“这些百姓平民,倒是还挺关心几国局势的。”流苏抿了一口杯中香茗,似笑非笑道。
胭脂雪嘴角微扬,不喝茶,只是嗅着杯中袅袅茶香,指尖饶有兴味的把玩着杯盏,“国泰,则.民安。比起朝局之中搅弄风云的掌权之人,再没有比平民百姓,更关心家国天下事了,何况,你看看这里面的人,不是达官贵胄,就是富贾书生,要知道这几国之间的是否安宁,可切身实际的,与他们的将来,息息相关着呢。”
流苏赞同的点头,而后眼睛一眨,也忍不住好奇的,对胭脂雪发问,“公子,你以为这一仗……谁会赢?”
“我从来,就不打没把握的仗。”胭脂雪轻笑。
只是话虽如此,她仍然免不了俗世人情,禁不住内心的那一点不安,亲自来听听这事实的最后真相。
这个思想,是矛盾的。
流苏能够理解她的心情,也相信她的能力,不由伸手握住了她的手,目光熠熠,“一定会赢的,一定会的。”
胭脂雪反手握住流苏的手,但笑不语。
台上的说书先生假意咳嗽一声,立刻,便得到了在场噤声的效果。
说书先生一双精明的老目满意的眯了眯,喝了一口茶,对着众人统统望了过来的视线,老神在在的捋着花白胡须笑道:“各位客卿皆有自己的一番道理,也都说的很对,不过,这有再多的硬道理,到了关键时刻,还是只有官兵的刀枪杆子最硬。”
那秀才闻言,双眼一亮,十分的得意,哗啦一声打开折扇,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寒风呼啸的时节,自顾潇洒的摇了起来,“我就说嘛,这一仗,准是大燕的太子嬴。但凡知道大燕那局势的有哪个不知道,这太子手底下还有一个武状元出身的舅舅?听说后来打了几次胜仗,还被封了个正二品的武侯,大概是燕帝不想皇后的母家靠这个国舅越发的坐大,便给了这国舅封了个国昌候,就这么名正言顺的从战场上给招了回来。我想,在座的各位也都明白,这打仗之人,总会有个出生入死的难兄难弟跟随,所以啊,这素闻大燕国舅手底下有一支十万的精锐骑兵,未必是空穴来风。”
说完,这秀才很是得意的冲那与他言谈相悖的略胖商贾飞了一记眼刀子,十足的挑衅意味。
那商贾倒也不恼,也不与这秀才正面的冲撞拌嘴,只是摇头笑了笑。
可他这笑,却让秀才那一拨子人认为他是接受了自己的挑衅,并且,还对他以耻笑相回。
所以秀才很生气,站了起来,望着台上的说书老先生,拱手作揖,力求鉴证这个事实,“谭先生,秀才这话,您老就给句评价,说说秀才我,究竟说的是真还是假。”
老先生呵呵一笑,“自然是真的。”
得到了老先生的肯定,倒戈秀才那边的一拨人旋即起哄起来。
秀才得意洋洋的望向了商贾,大概是他站起身的关系,倒是极其显得他现在很有一股睥睨商贾的意味。
商贾本来不想与秀才争什么,可是,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均等级制度从高到低,都是士农工商,这商人,已经是为人所唾弃的最底层的贱.民,而这对于有些成就的商贾而言,这样的等级划分,已经是偌大的耻辱了。
偏偏,这秀才还要用那种高高在上睥睨他这个卑如蝼蚁的贱民姿态,自是令商贾感到十分的心头不快,想当然的,便也噌的站了起来,常年的经商经验令他不得不隐而不发,怒极反笑,“这位书生,你恐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吧?难道你不知道,大燕的二皇子礼郡王,有那么多大臣不投靠,有高高在上的皇帝不倚仗,偏偏,要故意将太子的罪状经手一个已经退隐朝堂的阁老,是别有深意么?”
秀才还以为这商贾会继续对自己爱搭不理,现在这会子直接杠上,倒是令他大感意外,险些骇了一跳。
很快平复好意外心情的秀才哼的冷笑,又自负了几分,“礼郡王如此做,我当然晓得他的深意。这大燕以文官为首,这位退隐朝堂的闽阁老可是士大夫出身,还是三朝元老,三朝文官之首,御史台的创建者。礼郡王这一招,无外乎两点,第一,巴结这闽阁老,第二,倚仗闽阁老在朝中威望,能更容易的借刀杀人。”
同样都是文人子弟出身,秀才说的自然是悠然自得。
不过,却遭来商贾的讽笑,“既然同是文人子弟,可这位书生怎么就不知,大燕这位三朝文官之首,是看守保皇.党的金甲军的守卫人呢。”
秀才一愣,有些不明所以,“什么金甲军?”
商贾却是不理会他,而是对台上说书的老先生一拱手,“还请老先生详解,免得让旁人以为,是鄙人在胡编乱造。”
秀才见商贾又是这般轻视自己的模样,很是气恼,“你……。”
“好了好了,别争了,就让老朽,在这为大家解惑吧。”说书老先生对秀才摆了摆手,示意秀才坐下,继而,捋着胡须,娓娓道来,“不光是大燕国,就连其它三国,溱国、晋国、祁国,都在立国以来,有那么一支不为人知的神秘军队。这啊……当然是为了国将大乱之时,而准备的。毕竟,历来这国中乱,势必也会引来其它国家的豺狼虎豹,届时内忧外患,必将遭来灭顶之灾。不未雨绸缪,势必后患无穷。所以大燕这保皇一族,平乱定安的大燕金甲军,确有其事。”
秀才也不是个蠢的,很快就想明白了过来,只是碍于那口气,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的反问,“可这也并不代表燕国太子就输了啊?您说是不是啊,谭先生。”
“不,太子输了,而且,输的很惨。”老先生毅然摇头,还叹了一口气,忍不住的唏嘘,“历朝历代,都是的臣民之心者,才是真的得天下。虽说帝王家无情,帝王需无情,可这个大燕太子啊,为人太狠辣自私,虽然是个上位者的材料,却不是一个为君者的德行。这成败啊,早就在他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了这个结局。”
听到这,在座的所有热议这个话题之人,也都是忍不住的一阵唏嘘。
而终于听到这个答案的胭脂雪和流苏,却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眼见一道太白楼的招牌菜,宫爆凤爪,被小二端了上来,流苏一扫之前的紧张心情,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送到了胭脂雪面前的碗里,会心的笑,“公子,素闻这一只鸡的营养部位,最是要属这一对爪子。不肥不腻,微带酸辣味道,正适合给你开开胃。”
许是心情轻松大好了的关系,胭脂雪也觉这盘凤爪看起来甚是开胃,令她食指大动,自是不再拒绝,噙笑夹起,送到了嘴边。
燕煜啊燕煜,你终于败了,败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还是这老先生慧眼,说的对极,你的成败,早在你做那些禽.兽不如之事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了今天的结局。
想到这,胭脂雪将适才那杯端在手里一直没喝的茶水,倒在了地上,眉目疏冷,唇角凝笑。
燕煜,一路走好,恕不,远送……
两个人在这因太子燕煜倒台的消息,大石落定,谈笑风生,可两人却不知道,当今日这份消息达到时,大燕,却又再次被人,扭转了新的局面。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胭脂雪杀不得动不得,只得以金蝉脱壳之计远远躲避的男人,燕王。
同时,也是在这三日之后,远在莫道关十一岭,得到了大燕京都来报的燕王,怒火中烧。
轰得一声,拿到竹简信报的燕楚,生生将手里的竹简捏成了齑粉,如玉的面容,此刻带着与之容颜极其不符的狰狞,“燕——卿——!”
原来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燕卿这个混蛋,都是为了他!
为了燕卿,她不惜嫁给了自己,为了燕卿,她不惜豁出性命与太子皇后,甚至整个定国侯府作对!
原来一切都不是他的错觉,而都是他的自欺欺人,自以为是!
她爱的从头至尾果然只是燕卿,只有燕卿!!
她把他燕楚到底当什么了?
“呵呵……。”只手捂着眼睛,只手砰的撑在了桌案上,燕楚发出一阵低低的笑。
当什么?他不是早就已经看清楚了么?
她只把他当成一个好骗的傻子,一个随手利用,却又随意丢弃的棋子,不是?
这前来送信,日夜兼程赶来的灰头土脸的小兵,见了燕王竟然是这副反应,吓得六神无主,抖如筛糠。
小兵连头都不敢抬,现在他很想退下去,却又不敢吱声,只得跪在原地,一个劲儿的打着哆嗦。
这让正得了解药的极大突破,兴冲冲赶来的明了见了,连忙唉声叹气的上前拍了拍小兵的肩膀,挥手示意他赶紧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