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六十七章 决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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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无我选的骑将李伯崖,正值壮年。
他祖籍洛阳,世为指挥使官衔。
也就是虚官不领兵。到了李伯崖这一代,竟然养出一位龙凤。
他自小舞枪弄棒,长大后膂力过人,骑射马槊,无一不精,有万夫不当之勇。家中寄予厚望,聘请名师教授兵法。
他长大后进入军中效力,被熊无我赏识,提拔为大将。
这些年他熬资历,也凭借过人的才能,一年前正式统领骑兵万人。
为楚国主骑大将。
“哗哗哗!!!!!”随风飞舞的“李”字旌旗下,李伯崖身披重甲,配上他过人的强壮身形,似铁塔一般。
丈八马槊在他宽大的手掌下,仿佛是玩具。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眨眼就过去了。与其蝼蚁偷生,不如轰轰烈烈。今日无论战死沙场,还是大破汉军,名留青史。我都没有遗憾。”
李伯崖望向前方汉军,面色潮红,整个人蠢蠢欲动,鲜血已经沸腾起来了。
“哒哒哒!!!!!”
马蹄声,由远而近。李伯崖虎目精芒闪闪,霍然转头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认出此人乃是熊无我的亲兵。
“哈哈哈。”李伯崖立刻知道了,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
“李将军。熊大人有令,命你击破冯冲,砍下他的脑袋。”熊无我的亲兵勒马停下,抱拳说道。
“得令。”李伯崖抱着丈八马槊,严肃大声应是。
亲兵点了点头,勒马调转马头,往熊无我军阵复命去了。
“健儿们。今日是我封侯之日也,随我冲杀,砍下冯冲人头。”李伯崖举起马槊,刺向天空,大吼了一声。
“杀!!!!!”
万余楚军铁骑,齐齐狂吼了一声。
“咚咚咚!!!!!!!”
健壮的军汉手持鼓槌,奋力敲响了牛皮大鼓。声音似雷霆,震动寰宇。
“哒哒哒!!!!!”楚军铁骑。重甲骑兵在前,轻骑兵在后。在此起彼伏的马嘶声中,马蹄践踏着麦茬,冲向了汉军骑兵。
决战开始了。
谁也无法阻止了。
汉军军阵。
“汉”字旌旗下。吴年看着率先发动进攻的熊无我,嘴角微微翘起,从容的安抚着有些焦躁不安的战马,转头看向了冯冲军阵。
不用他下达军令,冯冲自己就会作出反应了。
“冯”字旌旗下。冯冲看着冲向自己的楚军骑兵,生出一种“你不在那里等着被我干,却来干我”的愤怒。
“健儿们。让他们尝一尝大汉铁骑的厉害。”
冯冲举起了丈八大刀,嘶吼了一声,下令道。
身为天下无敌的军队。
汉军骑兵与冯冲感同身受,都觉得愤怒。
“杀!!!!!”他们奋力嘶吼了一声,瞬间启动了战马,向前冲锋。
“哒哒哒!!!!!!!!!!”
二万余匹骏马朝着彼此高速冲锋而去,哪怕是“万马奔腾”这个词,也无法形容其壮观。
马蹄声比战鼓还要响亮。
大地在震颤。
鱼鳞甲在发光。
似是一瞬。
似是许久。
双方的骑兵,已经近在咫尺。前排的骑兵张开了嘴巴,发出了如野兽一般的嘶吼,唾沫横飞。
他们的鼻子,仿佛闻到了对方身上的汗臭味。
也仿佛闻到了血腥味。
浓烈的血腥味。
今日,必定伏尸万计。
但最先动手的,并非手持锋利骑战长矛的重甲骑兵,而是后方的轻骑兵弓箭手。
高速冲锋的轻骑兵,自马后拿出了战弓,自腰间箭囊上抽出了箭矢,朝着天空放箭。
无须瞄准,快速射箭便是了。
“嗖嗖嗖!!!!”
数以万计的箭矢,自空中落下。
这是真正的箭雨。
在这箭雨之下,众生平等。
哪怕是冯冲!!!!
包括冯冲在内,所有的重甲骑兵都趴在马背上,以身上重甲硬抗箭雨。
“叮叮叮!!!!”
“噗嗤,噗嗤。”
“啊啊啊!!!!”
哪怕身披重甲,也不是无敌的。无数的骑兵在短兵交接之前,便被箭矢射中,在阵阵惨叫声中,或被射死,或滚落下马。
凡落马之人,无一不是被后方的马蹄,践踏成为肉泥。
死的轻于鸿毛。
终于,短兵相接。
“杀!!!!!!”一名汉军小旗官,双脚夹紧马腹,防止自己从马上栽落下来,双手举起骑战长矛,挥砍向了对方。
这个时候,双方是对冲。
哪怕什么都不用做,利用战马冲锋的惯性,也有杀伤。
但是。
能挥舞长矛,把对方杀死,然后再杀,再杀。尽量的利用了自己的生命,也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活下去。
在挥舞出长矛的刹那。
小旗官回忆了自己的一生。
虽然冯冲的军队,老底子是辽东铁骑。但他并非辽东汉人,而是关中人。
在冯冲屯扎关中的时候,入伍军中,以骁勇善战,补为小旗官,佩戴印信。
从军。
在很多时候,都有一个说法。
好男不当兵。
但是在大汉朝不一样。
汉军入主关中的时候,确实是造成了动荡,影响了百姓生活。但是在此之后,关中就蓬勃发展了起来。
水泥路的出现,滋养了商业。
汉军守备长城,把斯拉夫人拦在外头,使得北方没有兵革之事。
甘肃、西域的胜利,把汉朝的边疆,向外推了千余里。
青藏的平定,让关中彻底成为了华夏心腹之地。
关中百姓在享受水泥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彻底告别了战乱。
而且汉朝的官吏廉洁,又在大力兴修水利。黄河、渭水。
所有的关中人,都沐浴在大汉天子的恩泽之中。
好男儿不当兵?
不。
在关中。好汉子都是争先恐后的参军。
这天下,一定要姓汉。
只有在大汉天子的统治下,关中人才能生活的好。
获得长远的安定。
所以他告别了家人,参加了冯冲的军队。
他也没有顾忌。家中父母健在,他有两个兄弟。有妻儿,大儿子已经十五,已经成家立业。
他参军之后,每月俸禄也是优厚。如果战死,朝廷还会给予抚恤。
无论是什么方面,都不需要他担心。
他要做的,就是杀敌。
以手中矛锋,杀出个汉天来。
“噗嗤。”小旗官手中的骑战长矛,把对面楚军骑兵的脖子切开了一道口子,鲜血飙升。
小旗官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惊恐的表情。
双方没有相撞。
小旗官以过人的骑术,避开了对方的战马,从两骑之间冲入敌阵之中。
他再一次挥舞出了手中的骑战长矛,杀向了又一个对手。
杀!!!!!!!!!
熊无我选的骑将李伯崖,正值壮年。
他祖籍洛阳,世为指挥使官衔。
也就是虚官不领兵。到了李伯崖这一代,竟然养出一位龙凤。
他自小舞枪弄棒,长大后膂力过人,骑射马槊,无一不精,有万夫不当之勇。家中寄予厚望,聘请名师教授兵法。
他长大后进入军中效力,被熊无我赏识,提拔为大将。
这些年他熬资历,也凭借过人的才能,一年前正式统领骑兵万人。
为楚国主骑大将。
“哗哗哗!!!!!”随风飞舞的“李”字旌旗下,李伯崖身披重甲,配上他过人的强壮身形,似铁塔一般。
丈八马槊在他宽大的手掌下,仿佛是玩具。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眨眼就过去了。与其蝼蚁偷生,不如轰轰烈烈。今日无论战死沙场,还是大破汉军,名留青史。我都没有遗憾。”
李伯崖望向前方汉军,面色潮红,整个人蠢蠢欲动,鲜血已经沸腾起来了。
“哒哒哒!!!!!”
马蹄声,由远而近。李伯崖虎目精芒闪闪,霍然转头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认出此人乃是熊无我的亲兵。
“哈哈哈。”李伯崖立刻知道了,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
“李将军。熊大人有令,命你击破冯冲,砍下他的脑袋。”熊无我的亲兵勒马停下,抱拳说道。
“得令。”李伯崖抱着丈八马槊,严肃大声应是。
亲兵点了点头,勒马调转马头,往熊无我军阵复命去了。
“健儿们。今日是我封侯之日也,随我冲杀,砍下冯冲人头。”李伯崖举起马槊,刺向天空,大吼了一声。
“杀!!!!!”
万余楚军铁骑,齐齐狂吼了一声。
“咚咚咚!!!!!!!”
健壮的军汉手持鼓槌,奋力敲响了牛皮大鼓。声音似雷霆,震动寰宇。
“哒哒哒!!!!!”楚军铁骑。重甲骑兵在前,轻骑兵在后。在此起彼伏的马嘶声中,马蹄践踏着麦茬,冲向了汉军骑兵。
决战开始了。
谁也无法阻止了。
汉军军阵。
“汉”字旌旗下。吴年看着率先发动进攻的熊无我,嘴角微微翘起,从容的安抚着有些焦躁不安的战马,转头看向了冯冲军阵。
不用他下达军令,冯冲自己就会作出反应了。
“冯”字旌旗下。冯冲看着冲向自己的楚军骑兵,生出一种“你不在那里等着被我干,却来干我”的愤怒。
“健儿们。让他们尝一尝大汉铁骑的厉害。”
冯冲举起了丈八大刀,嘶吼了一声,下令道。
身为天下无敌的军队。
汉军骑兵与冯冲感同身受,都觉得愤怒。
“杀!!!!!”他们奋力嘶吼了一声,瞬间启动了战马,向前冲锋。
“哒哒哒!!!!!!!!!!”
二万余匹骏马朝着彼此高速冲锋而去,哪怕是“万马奔腾”这个词,也无法形容其壮观。
马蹄声比战鼓还要响亮。
大地在震颤。
鱼鳞甲在发光。
似是一瞬。
似是许久。
双方的骑兵,已经近在咫尺。前排的骑兵张开了嘴巴,发出了如野兽一般的嘶吼,唾沫横飞。
他们的鼻子,仿佛闻到了对方身上的汗臭味。
也仿佛闻到了血腥味。
浓烈的血腥味。
今日,必定伏尸万计。
但最先动手的,并非手持锋利骑战长矛的重甲骑兵,而是后方的轻骑兵弓箭手。
高速冲锋的轻骑兵,自马后拿出了战弓,自腰间箭囊上抽出了箭矢,朝着天空放箭。
无须瞄准,快速射箭便是了。
“嗖嗖嗖!!!!”
数以万计的箭矢,自空中落下。
这是真正的箭雨。
在这箭雨之下,众生平等。
哪怕是冯冲!!!!
包括冯冲在内,所有的重甲骑兵都趴在马背上,以身上重甲硬抗箭雨。
“叮叮叮!!!!”
“噗嗤,噗嗤。”
“啊啊啊!!!!”
哪怕身披重甲,也不是无敌的。无数的骑兵在短兵交接之前,便被箭矢射中,在阵阵惨叫声中,或被射死,或滚落下马。
凡落马之人,无一不是被后方的马蹄,践踏成为肉泥。
死的轻于鸿毛。
终于,短兵相接。
“杀!!!!!!”一名汉军小旗官,双脚夹紧马腹,防止自己从马上栽落下来,双手举起骑战长矛,挥砍向了对方。
这个时候,双方是对冲。
哪怕什么都不用做,利用战马冲锋的惯性,也有杀伤。
但是。
能挥舞长矛,把对方杀死,然后再杀,再杀。尽量的利用了自己的生命,也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活下去。
在挥舞出长矛的刹那。
小旗官回忆了自己的一生。
虽然冯冲的军队,老底子是辽东铁骑。但他并非辽东汉人,而是关中人。
在冯冲屯扎关中的时候,入伍军中,以骁勇善战,补为小旗官,佩戴印信。
从军。
在很多时候,都有一个说法。
好男不当兵。
但是在大汉朝不一样。
汉军入主关中的时候,确实是造成了动荡,影响了百姓生活。但是在此之后,关中就蓬勃发展了起来。
水泥路的出现,滋养了商业。
汉军守备长城,把斯拉夫人拦在外头,使得北方没有兵革之事。
甘肃、西域的胜利,把汉朝的边疆,向外推了千余里。
青藏的平定,让关中彻底成为了华夏心腹之地。
关中百姓在享受水泥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彻底告别了战乱。
而且汉朝的官吏廉洁,又在大力兴修水利。黄河、渭水。
所有的关中人,都沐浴在大汉天子的恩泽之中。
好男儿不当兵?
不。
在关中。好汉子都是争先恐后的参军。
这天下,一定要姓汉。
只有在大汉天子的统治下,关中人才能生活的好。
获得长远的安定。
所以他告别了家人,参加了冯冲的军队。
他也没有顾忌。家中父母健在,他有两个兄弟。有妻儿,大儿子已经十五,已经成家立业。
他参军之后,每月俸禄也是优厚。如果战死,朝廷还会给予抚恤。
无论是什么方面,都不需要他担心。
他要做的,就是杀敌。
以手中矛锋,杀出个汉天来。
“噗嗤。”小旗官手中的骑战长矛,把对面楚军骑兵的脖子切开了一道口子,鲜血飙升。
小旗官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惊恐的表情。
双方没有相撞。
小旗官以过人的骑术,避开了对方的战马,从两骑之间冲入敌阵之中。
他再一次挥舞出了手中的骑战长矛,杀向了又一个对手。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