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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青青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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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林浅看到厉致诚的第一秒,脑子里涌出的绝不是什么新欢旧爱齐聚一堂,这个会不会再惹人嫌,那个会不会吃醋的问题。

    她唯一想到的是,不能让他们碰面。

    原因有二。

    一,宁惟恺精明堪比狐狸,如果见厉致诚带着她“微服出巡”,必然会想背后有何阴谋。虽说他俩行动一直很低调没惹人注意,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宁惟恺这边是前呼后拥、排场十足。可花花轿子人人抬,排场都是人做出来的,厉致诚再气质不凡,身后就她一个,还穿着便装,真要正面遭遇,未免显得太寒酸。而且两人此行,怎么也有点约会的意思,甚至还戴着相同风格的“情侣帽”。要是被人撞见,多少惹人非议。

    宁惟恺这厮必然会在心中一番嘲笑,他身后那些跟班必然也会用异样的目光看待他们,觉得这对男上司女下属不清不楚。

    切。厉致诚岂是他们能看轻的人?

    他没有排场,那是因为他胸中自有沟壑。

    他与她形影不离,那是两情相悦情有独钟。

    眼见厉致诚眸光微沉,提着那两瓶饮料,朝这个方向走过来。林浅想的却是,自己要护着他——不能让周围这些宵小,有一丁点自以为能看轻爱达总裁的机会。

    心念一定,她忽然往后退了一步,满脸笑容,朝宁惟恺微微一躬身,同时以清亮的声音说:“好的宁总,那我不打扰您了,您慢走。”

    人潮涌动,宁惟恺全部注意力在林浅身上,倒没发现人群中的厉致诚。此刻见她一番作态,避瘟疫似的想送他走,不由得笑了。

    这时,林浅已经机灵地跟他身后的干部们点头微笑送别:“再见!再见!”大家一看这样,自然以为刚才宁惟恺已先跟她客套道别,于是也假假的一个个跟她礼貌再见。然后看着宁惟恺,等他下达新的指令,去往新的方向。

    宁惟恺也没再说什么,似有似无地看她一眼,一转头,带着这群人,终于浩浩荡荡地走了。

    林浅原地松了口气,再回头,看到厉致诚正从两排专柜间走来。他也看一眼宁惟恺离去的方向,然后看向她。那目光……有点难以捉摸。

    林浅快步跑到他身旁,接过他手里的饮料。

    “谢谢。我们走吧。”她朝他笑道。

    他看着她没说话。

    林浅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袖:“走吧。”

    “嗯。”他喉咙里低低地应了声。林浅心中一喜,跟他一起转身往外走。忽的肩膀一沉,是他的手搭了上来,轻轻地揽住了她的肩。

    肩上传来的微沉的力量,却像一直熨帖到她心里。心脏部位感觉软软的,像是也被他的手安抚和掌控着。林浅跟着他,不急不缓地步出商厦。

    而在掀开通往大街的门帘前,厉致诚拥着怀里的女人,却似不经意地回头。

    斜后方,正通往上一层的扶梯上,宁惟恺在众人的簇拥下,正缓缓向上。

    商厦内灯光无比明亮,两个男人的目光却也都敏锐无比。隔着喧嚣的人潮,彼此遥遥对望了一眼,又各自转头,朝自己的方向前进。

    ——

    厉致诚下午还有公务安排,离开市区,驱车先送林浅回家。

    一路阳光金黄,洒在青灰色的公路上,也将车内照得微光朦胧。林浅生出一丝懒意,靠在副驾,拿起她的柠檬金桔,咬着吸管慢慢地啜。

    厉致诚专注地开车,俊朗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林浅目光一垂,就看到他放在档杆旁的那杯喝的。盖子上贴着个小小的标签:“清香乌龙”。果然是他的风格,街头买杯饮料,都要喝没一点甜味的茶。

    就在这时,厉致诚单手伸过来,拿起那杯乌龙,轻轻喝了口,又放回原处。

    可这么个简单的喝水动作,林浅却看得心头一跳一跳的。

    有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有些男人的帅,那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帅。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透着帅气和利落。他连喝水的样子,都跟她见过的其他男人不同——全程眼睛直视前方,手却能精准地落在杯子上。拿起后,不是像别人随意的托着杯底,或者整个手掌环握住,大大咧咧地喝。而他却是虎口微张,五指均匀有力地摁在杯身上,有点像古人端酒杯的手势,很端正大气,手也显得特别修长好看。

    咦,喝个水,她居然都觉出大气了……

    “你看什么?”他忽然开口。

    林浅被逮个正着,微微一哂,说:“没什么,我看你真的一点甜的都不喝?”

    “嗯。”他轻声答,“不喜欢。”

    “哦。”

    车内静了一会儿,他又反问她了:“你喜欢?”

    林浅想了想,答:“其实我什么味道都喜欢。”

    甜的、酸的、辣的、咸的、苦的。什么东西,都有它最好的一种味道。她什么都尝,她都喜欢。

    明明是很普通的一个回答,厉致诚的脸上却染上淡淡的笑意。

    林浅莫名其妙地有点害羞起来:“你笑什么?”

    厉致诚看她一眼,却未答。

    他生性寡淡,她却喜欢各种缤纷色彩。

    宛如一朵七彩的花,开在他沉默的心湖中。

    而他虽然不讲话,林浅也感觉得出来,他此刻的心情是很好的。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捅马蜂窝就要趁现在。于是她低头喝了口水,又清了清喉咙,以很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对了,我跟宁惟恺,以前认识。”

    为什么要对厉致诚坦白过去的这段小恋情呢?

    林浅想得很清楚,两个人相处,本来就该坦诚交流,才能长久。

    而且刚刚在商厦里,厉致诚已经看到了宁惟恺挺亲热地跟她讲话。虽说宁惟恺装模作样,以前辈提携行业后辈的态度,拉着她在指点江山。但厉致诚多精明的人啊,走一步想三步,宁惟恺干嘛要单单跟她一个小角色讲话?说不定他心里现在已经起了疑窦,只是脸上不露分毫。

    而听到她的这句话,正在开车的厉致诚动作一顿,转头看了她一眼。那目光有点沉j□j人,看到林浅有点心虚。

    她明明只说到“以前认识”,可他的目光,怎么好像仅听这一句话,就洞悉了所有呢?人的心性也不能通透成这个样子吧……

    这时,车已经驶入林浅住的小区。方向盘慢慢打了个弯,他看着后视镜,开始缓缓后退停车。林浅便在他没看着她的这几秒钟里,很快速地说道:“唔……我大二的时候,他大四。本来是不错的朋友,后来好了十几天,觉得性格不合,又分手了。”

    其实这里,林浅还是隐瞒了一部分前情。她跟宁惟恺分手,并非因为性格不合,而是她发现他劈腿,脚踏两条船。但这种事讲起来,多少有点没面子,所以她另找了个借口。

    这时,厉致诚已经把车停好了。她已“坦白”完毕,他却未出声,转头,静静地看着她。

    怎么,吃醋了?生气了?

    林浅自觉坦坦荡荡。可不知怎的,看着他幽沉的黑眸,状似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的手,她心中竟生出一丝像是在老虎头上拔毛、颤巍巍但又略带点兴奋的感觉。

    “那我走了,周一见。”她解开安全带,伸手就要推车门。

    胳膊倏地一紧,被人拉住了。她一晃神,他已经俯身过来,低头就吻住了她。

    这是跟上次,完全不同的一个吻。

    更有力,更强势,也更深入。

    林浅的心扑通通地跳着。因为唇舌被人太过热烈地侵占着,以至于眼前也有微微的晕眩。厉致诚没像上次那样,只是用身体和手臂将她堵在椅子里。而是伸手揽住了她的腰,令她的身体不由得前倾,贴到他的胸膛里。而他另一只手,稳稳扣住了她的后脑,令她只在他的掌中,只在他的唇下,动弹不得。

    男人的脸因为亲吻的动作,轻轻摩擦着她的脸颊。她甚至能感觉到他挺拔的鼻梁,顶在她的脸上。呼吸的热气,低低喷在她的脸上、眼睑上。而他嘴里,还有清淡的乌龙茶的味道。那舌头果断地、强势地追逐着她的,几乎令她半点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只得与他彻底地纠缠着。

    而林浅被他这么吻了一会儿,双手也慢慢抬起来,抵在他的胸口,轻轻抓住他的衣服……

    这一吻,竟吻了很久很久。

    三分钟?五分钟?甚至十分钟?

    直至林浅感觉嘴唇都有点疼了,他才缓缓将脸移开。那深邃漂亮的眼睛,还盯着她。里头仿佛依旧有黑色的未褪的暗潮在涌动。

    林浅的脸阵阵发烫,手还放在他胸膛上,没说话。他也依旧搂着她的腰没放。

    “你跟我哥不是有秘密协议……”她低声说,“短期内不对我造次吗?这不算啊?”

    这话与其说是质疑,不如说撒娇的意味更重些。

    厉致诚盯着她光洁如玉,却又染上层层绯红的脸,轻声答:“今天是特例。”

    “为什么?”

    他缓缓地答:“是可忍孰不可忍。”

    林浅微怔,唇角一弯就想笑。谁知锁在腰间的那只手又是一紧,他一低头,又吻了下来。

    这一次,林浅不似之前那样措手不及。她悄悄地合上眼睛,而在他的唇轻轻覆盖上来时,她的身体竟有一丝丝的颤抖。

    而这一次,他的吻是温凉而平缓的,像回味,又像是安抚。浅浅地在她嘴里尝过之后,这才偏头移开,手也松开她的纤腰。

    “回去吧。”他说,“否则我无法保证,今天会不会把你留在我车上。”

    这话他讲得平静而温和,林浅却听得心头一跳。隐隐也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赶紧推门、下车。再一回味他的话,又是脸上一热。

    “留在车上”……这说法也太坏太狂野了吧?

    这时厉致诚也下了车,午后的阳光照在车身上,也照在彼此的脸上。他双手插裤兜里,站在车门旁,目送她上楼。不知是不是林浅的错觉,他那万年沉静如水的脸颊,似也染上一丝淡淡的红。只是本人气场太足,就像英俊而沉默的雕塑矗立在那里。那一抹红,却终于令他添了几分生动色彩。

    终于像个二十五六岁、遭遇爱情的年轻男人。而不是七老八十的老腹黑。

    但这“年轻青涩”的错觉,只是一瞬间。

    因为林浅走了两步,又回头问他:“你跟我哥的协议,到底是什么?告诉我吧。”

    而他看她一眼,淡淡地、高深莫测地答:“时机未到。”

    林浅:“……好吧。”

    ——

    林浅回到家里,什么也没干,直接就倒在床上。

    想起刚才那个热烈的、甚至令她血脉喷张的吻,她的心跳仿佛还在为之悸动,颤颤不稳。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又摘下头顶的帽子,仔细端详了一下,又摸了摸,然后再次扣回脑袋上。

    窗外没有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他走了没有?

    林浅跳下床,走到阳台。这一看,怔住了。

    厉致诚的车真的还在原地,人也在原地。只见他靠在车门上,而前方不远处,是小区里的一片小池塘,里头一尾尾金鱼鲜活游曳。而一帮半大的孩子,正簇拥在鱼池旁,嬉笑奔跑。

    嗳,他喜欢孩子?

    林浅单手托着下巴,靠在阳台上,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心念一动,转身回房,取了张光滑柔韧的白纸出来,开始快速折叠。

    ——

    事实上,厉致诚对小孩子,并没有特殊的偏爱。他站在这里不动,只是在想事情。

    胸口被女人的手轻轻按过的地方,仿佛还有余温。而唇舌里,仿佛还有她嘴里甜软柔滑的气息。

    这是一种陌生而甜美的感觉,一点点漫入男人的心。待他察觉时,脸上竟不知不觉带上了笑意。

    而他脑海里想到的,是刚刚在商厦时,隔着遥遥众人,林浅一抬头,看到他时的表情。

    温柔怜惜。

    那大而亮的眼睛里,只有最温柔最执拗的怜惜。

    当时的情状利弊他一看便知——自己最好不要露面。而她灵透冰雪,自然也想得明白。

    然后,他瞬间有了决断,迈步走向她。却听她清清脆脆的声音传来:“好的宁总,我不打扰您了……”然后朝众人点头哈腰,忙不迭地把他们送走。抢在他之前,化解了局面。

    在军队时,所有人谈及“西南之狼”厉致诚,都是暗暗咂舌不愿与之为敌;而司美琪一役,爱达上下,人人看他的目光充满敬畏。

    这个女人,也曾在洞悉他的本性后,明显方寸大乱,然后对他避之不及。

    现在,却像是故态萌发,又回到当初,还当他是不明世故的愣头青时,看他的目光充满她自己都未察觉的怜惜。

    他已在图谋整个行业,不日赶尽杀绝。她却还担心他,受一点点委屈。

    ……

    厉致诚将手搭在车窗后视镜上,轻轻地一下下敲着。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就在这时,却听上方传来一声悠扬的口哨。厉致诚抬头,便见一只白色的纸飞机,如同白鸽般,轻灵盘旋而下。而林浅家的阳台上,她正用手托着下巴,望着他。

    厉致诚眼明手快,轻抓住这孩子气十足的纸飞机。上面隐有字迹,他徐徐拆开一看,纸面正中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爱达必胜。

    厉致诚倏地失笑,拿着它,抬头再次望去。隔着十多层楼,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见阳光映在她的脸上,柔光动人。

    时间差不多了。厉致诚又这么静静看了她一阵,这才上了车。将这纸飞机原样叠好,放在前车窗旁。车刚开出她的小区,眼角余光瞥见那纸飞机,终究是有点情难自抑,拿起来,握在掌心,轻轻摩挲着。

    ——

    这次的“长弓”项目组,秘密挂靠在林浅的市场部。名义上,她是总联络人。实际上,几乎动用了整个爱达的高层和精英。

    厉致诚总揽全局。往下便是刘同和顾延之。三人组成核心大脑,牢牢把控着新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的主要思路。

    往下就是几个分散的小组:材料技术、外观设计、市场营销、生产管理。每个小组有个头,林浅是市场营销组的头,但具体工作顾延之会过问。

    在那个热烈似火的长吻后,之后几天,林浅跟厉致诚,私下几乎连面都见不着。因为整个项目组,已经按照他的规划和要求,马不停蹄地奔跑起来。

    这种时候,林浅当然觉得不会去想什么儿女情长。只是某种压抑许久的情绪,却像被那个吻,彻底撩拨了,戳破了。偏偏此刻又得不到释放,只得暗自管束。只是每次开会时,见着他英俊沉稳的身影,总忍不住多看两眼。

    只是偶尔,两人目光遥遥一错,林浅只觉得心头无声一颤,有一种只有彼此能懂的暗涌,藏在彼此的眼睛里。

    而他显然已经完全专注在项目里,几乎整日整夜呆在集团,没有半点私人时间。林浅知道,整个公司最忙的就是他,会有数不清的事找到他头上。

    ——

    林浅手下有五名精英。但现在新产品的材料未定、外观未定,只有大致方向,所以他们市场组,也只能做些大致的策划工作,反而不如其他组繁忙。

    林浅去找顾延之,请他指出当前工作重点。顾延之正要出差,摆摆手说:“我要跟厉总去欧洲谈一种新型面料。六七天才回来。我回来前,你先自己琢磨。我的要求是,这是个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产品,所以,你也要给我们全新的、有价值的东西。明白吗?”

    他这要求听着简单,却令人瞬间亚历山大。林浅也只好点头应承下来。心中又想——厉致诚要出那么急那么远的差啊,真够累的。

    到下午的时候,果然收到他的短信:“出差欧洲,六天后回来。”

    林浅微微一笑,回复:“好的,一路平安。”想打个“我等你”,又觉得太黏糊,删掉了。

    没得到领导的旨意,林浅就带着这组人自己找方向。其实厉致诚提出的产品方向很明确,大家也觉得有很多可为之处,讨论来讨论去,讨论出很多好的想法。譬如如何推广、广告采取何种形式、是否要饥饿营销等等。

    但林浅总觉得哪里有欠缺。这些,都不是顾延之所说的“全新的、足够有价值的东西”。

    散会后,她一个人关在办公室里沉思。想了很多,最后脑海中浮现的,是在商厦那天,厉致诚跟她讲的话。

    他说,性价比要做到市场第一。

    他说,要凭借这个品牌,一次杀掉新宝瑞占据市场前两位的主力品牌。

    而她说,你知道,做这么完美的一款包出来,有多难吗?

    ……

    她静默了一会儿,也不管时间,给林莫臣打电话。

    美国那边正是半夜,林莫臣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倦意,语气却很清醒:“怎么了?”

    林浅这才看了看钟,吐吐舌头:“对不起啊哥,我想入迷,忘了看时间了,就想跟你打电话。”

    林莫臣轻声一笑,对着窗外曼哈顿的满城灯光,坐了起来,问:“想什么想入迷了?”

    林浅把自己现在的境况说了一遍,然后说:“我有个想法。我觉得我们市场组,现在反而不应该急着想怎么推广,而最应该做的,是去市场,实地调研。”

    “调研?为什么?”

    “嗯。我们这个行业,因为已经发展了很多年很成熟,基本品类摆在那里。几乎已经没有人,针对一款包,去做消费者调查。”她说,“可这次,我觉得就应该要这么干。消费者对于这样一款包,到底是怎么想的,到底有没有需求。我们的目标客户群,到底会如何组成;如果他们对这款包感兴趣,那么更期望它具备哪些功能……这些东西,只有实地调研才能知道。所以我打算选几个城市,直接做小规模入户调查,掌握最真实的资料。”

    听完她的话,林莫臣静默片刻,笑了:“我支持你。”他顿了顿说:“古往今来,各行各业,天下大同。越是要做最好的,就越要脚踏实地。要做出非同一般的产品,就越要回到销售最初的起源地——市场,去探索。”

    挂了电话,林浅想,可不是吗?厉致诚讲过,对付新宝瑞,不能像对付司美琪那样就靠“伎俩”,必须真刀实枪,所以才打造这把完美的长弓。

    而一场最完美的商战,是之前每一步都走得尽善尽美、非同凡响。

    于是当这个产品问世时,胜局就已经被奠定,无需再战。

    譬如苹果手机。

    又譬如,他们或许可以做出的这把长弓。

    ——

    第二天,林浅带着小组成员,又另外挑选了一些优秀员工,直赴各个调研目的地。

    作者有话要说:别急,他们很快就会正式在一起,很快!

    明天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