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九章 龙凤玉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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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皇宫里也有一颗千年人参,从那颗人参上面切下来那么一小片,就足够炖一整只鸡了。”阳光嘟着嘴说道:“你给我炖这么大一颗,不是太浪费了?”
李云峰听了这话,皱着眉头回想了一下,恍然大悟,“我说当年御药房里的那颗千年人参怎么缺了一块呢?感情让你炖鸡了?”
“炖鸡怎么了?还委屈它了?”阳光不以为然地说道:“那个人参炖鸡的味道还不错,我亲手炖的!”
“你个熊孩子,就这么暴殄天物!那颗千年人参是世间难得的宝物,你知道它能救活多少人的命?你却拿它来炖鸡汤!”李云峰哭笑不得地说道。
“能救命的仙丹多了!姐夫的九转还魂丹也能救命,用你片人参怎么了?那鸡汤你还喝了呢!还喝得挺香呢!”阳光不以为然地说道:“而且,这颗人参这么大,你不照样用它来炖汤?”
李云峰无奈地笑了,“你放心的喝吧,这颗人参不超过五十年,功效还不如这只老母鸡。”
“那我要多吃点儿鸡肉了!我要吃鸡腿肉!”阳光看着锅里那只鸡,垂涎三尺地说道。
李云峰见她一副翘脚大爷的模样,伸手从鸡身上撕下一只鸡腿,把鸡腿肉撕开了,放到她碗里。
阳光美滋滋地一边喝汤一边吃肉,“哥,你也吃个鸡腿吧!鸡腿特好吃!”她很体贴地说道。
李云峰只是笑笑,没说话。
阳光见他没动,终于决定自己动手了!毕竟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嘛!可是她拿着筷子在锅里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另一只鸡腿了。
“嗯?这只鸡怎么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被你偷吃了?”她看着李云峰,疑惑地问道。
“我可没偷吃。”李云峰不紧不慢地问她:“阳光,你今天回家的时候就没发现少点儿什么东西?”
他这么一问,把阳光问愣了,她转头看了看四周,“没有啊!对了,他们几个都哪儿去了?”
“谷雨和虞刑回杭州了。浩磊带着均均出去玩儿去了。”李云峰说道。
他一提到浩磊,阳光突然一拍脑袋,失声叫道:“天啊!我把浩磊一个人扔到刑家的训练场上去了!......他比我先回来的?”
“他不比你先回来,他怎么回来?”李云峰笑着摸摸她的头。“他已经吃饱喝足出去玩儿去了。我们不提他了,吃饭吧。”
她去了刑家,肯定是去找吴桐了,见过了吴桐,也肯定会心乱如麻。人在心思烦乱的时候。忘记其他的事也很正常——虽然这次居然把人都忘了,确实挺过分的。但是浩磊有手有脚又会空间瞬移,让他自己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去找吴桐了,他执意要留在刑家,我说不动他,就随便他吧。”阳光低声说道。
李云峰点点头,“好。”
“我在四百年前拍了好多照片,一会儿给你看看。”阳光说着,对他扬起一个笑脸。
*
午后悠闲的时光。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一边休息一边聊天儿。
阳光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自在过了,她抱着沙发靠垫儿,坐在能照到阳光的地方,半眯着眼睛,让李云峰把她的背包拿来。
李云峰发现她穿越了一次,学会指使人了。他到她的房间里,把她那个跟她一样饱经风霜的背包拿过来,放到沙发上。
阳光打开了上面的密码锁和指纹锁,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浩磊给我的太阳能充电宝,据说是运用了航天科技。那几个月,我的手机都靠它了,挺给力的!”阳光把充电宝扔到一边,从包包里面又取出了手机。打开相册给他看。
相册里的第一张,是抓拍的一个男人骑马的照片,照片抓的角度不是太好,但是李云峰也隐约认出了那个人:“这是阴阳世家的执掌高鸿。”
阳光点点头,“是他。我是从阴阳世家的藏书房穿越回四百年前的。那时候高鸿刚刚接任阴阳世家的执掌,据说他的父亲——”
“当年。他的父亲血祭了血魔。”李云峰怅然说道:“当年阴阳世家牺牲太多,我们这些同道其实都欠着阴阳世家一个感谢。”
“高鸿倒不在意那些,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憨厚的人,他不但对你忠心耿耿,而且对你也敬畏有加。我真的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听话又忠心的臣子。你还总对他喊打喊杀的。”阳光微嗔着说道。
“我何时对他喊打喊杀了?他父亲为了同道牺牲,能给的高官厚禄我都给了他;当年他在朝堂上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地位比兵家刑家的执掌都高。我对他也是最信任的!”李云峰立刻反驳道。
阳光听了这话,冷冷一笑,“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难道不是你的乳母和那个九千岁?”
李云峰见她突然脸色大变,疑惑地问她,“阳光,当初你在紫禁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当初我劝你提防着客氏和魏忠贤,可是你就是不听就是不信,我也没有办法。也许历史真的是无法改变的吧?”阳光轻描淡写地说道。
“阳光,你穿越过去以后,是不是进了宫,封了妃了?我们上次相遇的翊坤宫是不是就是你的寝宫?”李云峰轻声问道。
阳光仰起脸看着他——只默默地看着他,不说话。
李云峰从包里拿出一对剔透的龙凤玉镯,轻声说道:“这对镯子只能是帝后所有,除了皇后,能得到这对镯子的,就只有贵妃。我立后的时候,曾经找过这对镯子,但是没有找到,没想到居然是在你这里。”
阳光伸出手,抚摸着这对镯子:她在离宫之前,没有带走宫里的任何东西,这对镯子居然会出现在她的背包里,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朱由校在送她出宫的时候,偷偷把它们放进去的。
这龙凤玉镯,算是他们大婚时候的定情信物——想起那场稀里糊涂的洞房花烛,她的心里一时间也是五味杂陈。(未完待续。)
“你的皇宫里也有一颗千年人参,从那颗人参上面切下来那么一小片,就足够炖一整只鸡了。”阳光嘟着嘴说道:“你给我炖这么大一颗,不是太浪费了?”
李云峰听了这话,皱着眉头回想了一下,恍然大悟,“我说当年御药房里的那颗千年人参怎么缺了一块呢?感情让你炖鸡了?”
“炖鸡怎么了?还委屈它了?”阳光不以为然地说道:“那个人参炖鸡的味道还不错,我亲手炖的!”
“你个熊孩子,就这么暴殄天物!那颗千年人参是世间难得的宝物,你知道它能救活多少人的命?你却拿它来炖鸡汤!”李云峰哭笑不得地说道。
“能救命的仙丹多了!姐夫的九转还魂丹也能救命,用你片人参怎么了?那鸡汤你还喝了呢!还喝得挺香呢!”阳光不以为然地说道:“而且,这颗人参这么大,你不照样用它来炖汤?”
李云峰无奈地笑了,“你放心的喝吧,这颗人参不超过五十年,功效还不如这只老母鸡。”
“那我要多吃点儿鸡肉了!我要吃鸡腿肉!”阳光看着锅里那只鸡,垂涎三尺地说道。
李云峰见她一副翘脚大爷的模样,伸手从鸡身上撕下一只鸡腿,把鸡腿肉撕开了,放到她碗里。
阳光美滋滋地一边喝汤一边吃肉,“哥,你也吃个鸡腿吧!鸡腿特好吃!”她很体贴地说道。
李云峰只是笑笑,没说话。
阳光见他没动,终于决定自己动手了!毕竟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嘛!可是她拿着筷子在锅里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另一只鸡腿了。
“嗯?这只鸡怎么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被你偷吃了?”她看着李云峰,疑惑地问道。
“我可没偷吃。”李云峰不紧不慢地问她:“阳光,你今天回家的时候就没发现少点儿什么东西?”
他这么一问,把阳光问愣了,她转头看了看四周,“没有啊!对了,他们几个都哪儿去了?”
“谷雨和虞刑回杭州了。浩磊带着均均出去玩儿去了。”李云峰说道。
他一提到浩磊,阳光突然一拍脑袋,失声叫道:“天啊!我把浩磊一个人扔到刑家的训练场上去了!......他比我先回来的?”
“他不比你先回来,他怎么回来?”李云峰笑着摸摸她的头。“他已经吃饱喝足出去玩儿去了。我们不提他了,吃饭吧。”
她去了刑家,肯定是去找吴桐了,见过了吴桐,也肯定会心乱如麻。人在心思烦乱的时候。忘记其他的事也很正常——虽然这次居然把人都忘了,确实挺过分的。但是浩磊有手有脚又会空间瞬移,让他自己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去找吴桐了,他执意要留在刑家,我说不动他,就随便他吧。”阳光低声说道。
李云峰点点头,“好。”
“我在四百年前拍了好多照片,一会儿给你看看。”阳光说着,对他扬起一个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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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悠闲的时光。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一边休息一边聊天儿。
阳光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自在过了,她抱着沙发靠垫儿,坐在能照到阳光的地方,半眯着眼睛,让李云峰把她的背包拿来。
李云峰发现她穿越了一次,学会指使人了。他到她的房间里,把她那个跟她一样饱经风霜的背包拿过来,放到沙发上。
阳光打开了上面的密码锁和指纹锁,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浩磊给我的太阳能充电宝,据说是运用了航天科技。那几个月,我的手机都靠它了,挺给力的!”阳光把充电宝扔到一边,从包包里面又取出了手机。打开相册给他看。
相册里的第一张,是抓拍的一个男人骑马的照片,照片抓的角度不是太好,但是李云峰也隐约认出了那个人:“这是阴阳世家的执掌高鸿。”
阳光点点头,“是他。我是从阴阳世家的藏书房穿越回四百年前的。那时候高鸿刚刚接任阴阳世家的执掌,据说他的父亲——”
“当年。他的父亲血祭了血魔。”李云峰怅然说道:“当年阴阳世家牺牲太多,我们这些同道其实都欠着阴阳世家一个感谢。”
“高鸿倒不在意那些,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憨厚的人,他不但对你忠心耿耿,而且对你也敬畏有加。我真的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听话又忠心的臣子。你还总对他喊打喊杀的。”阳光微嗔着说道。
“我何时对他喊打喊杀了?他父亲为了同道牺牲,能给的高官厚禄我都给了他;当年他在朝堂上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地位比兵家刑家的执掌都高。我对他也是最信任的!”李云峰立刻反驳道。
阳光听了这话,冷冷一笑,“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难道不是你的乳母和那个九千岁?”
李云峰见她突然脸色大变,疑惑地问她,“阳光,当初你在紫禁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当初我劝你提防着客氏和魏忠贤,可是你就是不听就是不信,我也没有办法。也许历史真的是无法改变的吧?”阳光轻描淡写地说道。
“阳光,你穿越过去以后,是不是进了宫,封了妃了?我们上次相遇的翊坤宫是不是就是你的寝宫?”李云峰轻声问道。
阳光仰起脸看着他——只默默地看着他,不说话。
李云峰从包里拿出一对剔透的龙凤玉镯,轻声说道:“这对镯子只能是帝后所有,除了皇后,能得到这对镯子的,就只有贵妃。我立后的时候,曾经找过这对镯子,但是没有找到,没想到居然是在你这里。”
阳光伸出手,抚摸着这对镯子:她在离宫之前,没有带走宫里的任何东西,这对镯子居然会出现在她的背包里,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朱由校在送她出宫的时候,偷偷把它们放进去的。
这龙凤玉镯,算是他们大婚时候的定情信物——想起那场稀里糊涂的洞房花烛,她的心里一时间也是五味杂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