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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凌云志(求票票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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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了人口,罗冲又看了看手中的高粱米,脑中顿时一个激灵,做恍然大悟状。

    对啊,菱部落早先以采菱角,渔猎为生,后来在汉部落的帮助下也开始种植水稻,养殖水鸟了。

    可他们种植水稻也就是不到一年的时间,今年却突然跑来汉部落贩卖甜高粱秆,每天的销售量有多大先不说,还一卖就是小半个月。

    这要是野外采集的,能有这么多吗?能有这么稳定吗?会有这么甜吗?答案肯定是否。

    菱部落卖的甜杆罗冲已经尝过了,确实够甜,用来榨糖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纯天然的除了蜂蜜和食人树根瘤外,罗冲还没见过那么甜的可种植农作物,这说明他们贩卖的这些甜杆,必定是选育很长时间的驯化品种。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菱部落甜杆的来源和菱云说的人口就对不上了。

    “一定是他发现了周围种植甜高粱的部落,而且这样的部落还不少,他们的甜杆都是换来的,至于用什么东西换,这就太简单了,不管是菱部落自己东西,还是从汉部落换来的东西,随便挑一样放到外面都是畅销货,根本不愁没人要。”罗冲十分笃定的想到。

    事实上虽不像罗冲猜测的那样一般无二,但也八九不离十,其实这件事的起因,还要从去年说起。

    去年的时候,菱部落第一次知道的种植水稻可以稳定的获得食物,更巧合的是,他们还知道了这水稻的种子就是罗冲在沼泽里找到的。

    这一下可打开了菱部落的新大门,在竹筏的技术成熟后,菱部落不断的向沼泽深处探索,一是为了捕捉野生的鸭子带回去驯养,另一方面就是寻找其他的农作物种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还真让菱部落找到了其他种植农作物的部落,其中也不乏有一些种植水稻的,但是和汉部落的耕种技术和农具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甚至大部分还处于半野生半种植的状态。

    另一方面,除了水稻之外就是种甜高粱的最多了,高粱也属于禾本科的植物,和水稻是亲戚关系,两种作物同时在沼泽中出现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起初那些种植高粱的人也只知道上面的种子能吃,还能反复种植和收获,当然,也知道那高粱杆有甜味,但却没现在那么甜。

    不过这都是因为泥沼中生长的高粱水太多的原因,自从被那些发现它的人类带回了干燥的岸上种植,得到更多的阳光暴晒,失去了大量的水份,结果种出来的高粱秆反而更甜了,这才有了如今在汉部落热卖的甜杆。

    菱云在手下的族人发现这个情况后,也亲自去过那些岸边的部落几次,拿着一些汉部落的瓷器白盐布匹作为礼物,菱云在那些部落中混的风生水起,走到哪里都被当成座上宾。

    后来菱云还和他们分享了来自汉部落的种植技术,也让几个部落兴奋了好一阵,甚至愿意拿出高粱的种子作为交换。

    在这些部落做客的时候,菱云也尝过对方拿上来的甜杆,只不过这东西甜是够甜,但是他们却没有榨糖的技术,无法把这些甜味保存下来,自己的族人又少,吃是吃不完的,又没办法保存,因此最后只能看着那些甜杆烂掉。

    菱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留住这些甜味,要知道自然界中的甜味本来就来之不易。

    原本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到了今年初夏,汉部落又突然搞起了私有制和货币交易制度,让原来的以物换物变得更加方便,只要有钱,就能换到所有的东西,相应的,别的各种东西也都能换成钱,用了一个星期搞清楚钱是什么好东西之后,菱云立刻发现了一个商机。

    那些湖边部落种植的甜杆,因为无法保存,自己人又无法消耗,最后只能烂掉,可是汉部落的人口众多,有足够的吞吐量,而且这可是带甜味的东西,在这个甜品匮乏的年代,根本不愁没人要,愁的只是不够吃而已。

    于是乎,一个大量收购甜杆,再转卖给汉部落的计划就浮现在了菱云的脑袋里。

    到了计划具体实施的时候,更是出乎预料的顺利,湖边部落那边的甜杆有的是,平常吃不完也就是看着它们烂而已,现在有人愿意用东西换哪有不换的道理,那不是傻子吗。

    就这样,菱部落以极低的价格,用一点白盐,瓷碗,布匹,铁锅等物,轻松就换取了他们所有的甜杆,而且还要对方削好长短,打成捆,帮他们搬到筏子上,连最费时间和金钱的人工都省了。

    这些甜杆运到汉部落后,几乎可以用一炮而红来形容,价钱不算贵,和一顿饭差不多,一根甜杆只需五文钱,所有人都吃的起,再加上还是很难一见的甜食,多种反应汇聚到一起,就引发了可怕的化学变化。

    菱部落甜杆首日销售就被抢购一空,到了第二天更是出现了排起购物长龙的稀有景象,第三天的时候已经出现了为购买甜杆而大打出手的事件,到了这时候,浏阳郡的官方也开始插手了,要不是这事管的早,说不定那些百姓都能冲到岸边去买......

    不过赚钱归赚钱,菱云的目的可不止是这点钱而已,他想要的是汉部落中的超然地位,还有权力,而这些甜杆,也不过是他测试汉部落的态度,还有吸引首领罗冲的一个手段而已。

    想通了这些,其实罗冲已经信了菱云说的这些话,湖心岛是真的,人口也是真的,大量的甜杆也是真的,菱云这个家伙,真的有可能做到他说的这些保证,不过此时的罗冲还有个疑问。

    “你既然有能力收拢这么多人口,还能帮汉部落占领这么大区域,为什么还要加入汉部落呢,自己收了那些人口,统领一方,做个大部落首领不比在汉部落当个郡守要强吗?”

    罗冲问出这样的话,自然是想看看菱云有没有野心,当然,野心他肯定是有的,不然他也不会还没正式加入,就跟罗冲讨要郡守之位。

    但罗冲更想知道的是,这家伙有没有自立的野心,有野心不可怕,太容易知足的人反而没有上进心,居于安乐,不思进取,但是野心太大,危害了部落的统一那可就不行了。

    不过在听到罗冲的这个问题之后,菱云也是无奈的苦笑,然后才解释道。

    “不不不,首领这话太高看我了,我刚才说的是,如果首领能让我当一个汉部落的郡守,我才有把握做到这些,要是没有了汉部落的强大实力支持,单靠我一个千人出头的菱部落,是根本做不到这些的。

    第一,我们没有汉部落的船,单靠竹筏能运送的东西有限,第二,我们也没有汉部落那么多的物产和科技。

    这第三,即便我能抛弃湖中的小岛,到沼泽另一侧的陆地上生活,收拢了沿岸的数万人口,那也过不了多少事件就会再次分散,各奔东西的。”

    “哦?为什么你会这么想?难道不是人多力量更大吗?”罗冲继续诱导着菱云往坑里跳,同时也在观察他的反应。

    “不,我听人说,汉部落现在也不过几万人口,首领管理起来都那么不容易,还需要把他们安置到不同的地方,如果我在不远处也弄个那么大的部落,首领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首领不同意的话,即使不让汉部落来打我们,只需要停止和我们的交易,那我收拢那么多的人口,却没有耕牛,没有铁质农具,没有车船,没有布匹和兽皮,没有盐。

    那这些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人口,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矛盾,最后分崩离析,因为他们聚在一起,反而过的没有原来舒适,食物短缺,衣服匮乏,交通不便,光是这几样就足以让部落大乱了。

    到时候说不定那些原来的小首领还会杀死我,然后取而代之,最后汇经过一场大乱,由强势的部落重新划分人口和地盘,而我的菱部落,也终会消失在大乱中。”

    “啧,这家伙还真是个人才啊......”罗冲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了一句。

    从菱云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他确实动过自立为王的心思,只不过考虑到汉部落可能会对他们做出的制裁,然后引发的一系列后果,他就知道了,这件事没汉部落的实力威慑,没汉部落的物资和科技注入,就算他能勉强把人口聚集一处,也只会引发更大的混乱,最后导致分崩离析罢了。

    “此人的见识深远,和条理清晰的思维逻辑,还有对时势的敏锐观察力,就目前的汉部落来说,无一不是最出色的一线人才,即使罗冲手上现有的几个郡守,可能都比不上这个家伙,以他这样的才干,做一个郡守简直绰绰有余啊。

    不过这样的人野心也大,统治者要敢用,还要有本事镇得住才行,不过罗冲对自己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也不怕这个家伙造反,论见识,罗冲比他多了几千年,论心眼,好歹罗冲也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论在部落中的声望,自己更是深入民心。”

    心里有了这样的对比,罗冲也是毫不畏惧的答应了下来,这次如果操作得当,很可能就是汉部落的一次发展机遇,五万人口啊,比汉部落现在的人口总数都多,把这些人都迁出来,就是再设三个郡都没问题。

    思及至此,罗冲也在上面坐不住了,起身走到堂下把菱云拉了起来。

    “你带部落加入的事情我同意了,郡守之位我也可以答应给你,不过现在汉部落还没有空闲的郡守之职,你只能当个新郡的郡守,新郡的一切都要你来主持建设。

    至于招揽人口和安置新族人的问题,还要详细讨论一下才行,还有新郡的选址,新的郡肯定不能安置在沼泽里,因为那地方局限性太大,不适合长期的居住和发展,对以后的扩大不利,选址的事情,再说吧。

    还有你名字的问题,浏阳郡的林树,和汝阳郡的黍达,这两个人我都赐了姓氏,既然你也要当郡守,那我也送你个名字吧。

    你自己取得名字叫菱云,这名字不错,不过凌姓汉部落已经有了,是个叫凌风的草原汉子,你们不是一家,暂时还是不要用一个字为好。

    这样吧,不如就把你的云字作姓,而且胸怀大志,干脆就叫云志好了。

    这云姓在汉部落现在还是独一份,只你一脉血亲拥有,以后你便是云家的第一代高祖了。”

    “谢首领赐名,云志以后一定为首领努力做事,早日为汉部落再添新郡。”

    经过一番简单的效忠和赐名仪式,双方也确认了新的从属关系,从今以后大家也就是一个部落的人了,之前不方便说的一些话,罗冲也可以正式开口询问了。

    云志年龄不小,具体多大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看起来和大树差不了几岁,都是二十郎当岁的样子,算是壮年,且有妻有子。

    此时正式成了汉部落的一员,并得到了首领的器重,真的许诺给他了一个郡守之位,云志也是有点小激动,对于罗冲这个充满神秘感的小首领也是充满敬佩之意,对于罗冲的问话也是知不无不言。

    到了云志这种层次,能看透那么多东西的人,也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像是汉部落这样的庞然大物,其领袖的地位,也早不是靠着个人武力能决定的了,这管理数万人生产生活的事,靠武力可解决不了。

    所以对于罗冲这位白手起家,从几十人发展到数万人,把疆域从山洞扩展到方圆数百里的小首领,他还是打心眼里佩服的,最起码他心里明白,他自己就做不到,即使现在让他统治一郡的事务,那也得有汉部落在后面给自己撑腰,不然自己还是做不到。

    “云志,我问你,据你所知的那些种植高粱的部落,哦,就是这个长了红米的甜杆,种这个的部落有多少,他们的甜杆有多少,有没有可能一下子全弄回来?”罗冲喝了口高山族自制的茶叶水,对云志问起了甜高粱的事情。

    “全弄回来?!那可有不少啊,要是几天没吃完的话,肯定会坏的,现在正是甜杆成熟的季节,但我为了让甜杆保持新鲜,都是让他们分批砍的,每天弄一些,卖完了再砍。

    这一下子全弄回来,如果首领多派一些木船的话,那应该能办得到,只是这保存......

    难道首领有办法把这些甜杆留住,不让它变坏?!”

    云志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首领果然是个神人,他果然是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