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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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玥儿来说,紫苏也是良师益友。
瑾儿小朋友提着一篮子的桃子,回到了荣瑞堂。
一篮子李子,其实也就十来个。她那篮子,是超级迷你型的。不然的话,以她的年纪来说,也提不动啊。
“娘亲,吃李子,瑾儿亲自摘的!”远远的,瑾儿就对紫苏喊道。
华儿也跌跌撞撞的追了过来,不甘示弱的喊道:“娘亲,华儿请立春叔叔摘了桃子,又大又红的桃子,是在树顶上采摘的。华儿吃过了,非常的好吃!”
说话间,两人就都向紫苏扑了过来,讨好的看着她。
紫苏伸手接过两人的篮子,放在桌子上,笑容可掬:“娘这就让红豆去洗干净,和你们方琼姑姑一起品尝一下!”
“好哒!”瑾儿不禁咧嘴笑了。
华儿也使劲点头:“娘亲,很好吃,多吃一点!”
紫苏低头亲了华儿 一口:“好嘞,华儿给娘的桃子,娘自然要多吃一个!”
华儿使劲的挣脱了她的怀抱,扬起小脑袋,不满的道:“娘,人家是大孩子了,你不要当着外人的面亲来亲去!”
自从有了瑜儿和荣儿,他就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
瑾儿却把小脸蛋凑过去:“娘亲,亲我一口,我愿意给你亲!”
“好嘞!”紫苏低头就在她那纷嫩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笑容满脸:“好孩子,不愧是娘贴心的小棉袄。
瑾儿的心里美滋滋的。
她的灵魂虽然是成年人的,但是她是胎穿,从心底里把自己当成了紫苏的女儿。在她的心里,紫苏就是她这一世的亲生母亲,是她必须要孝敬的长辈。她是紫苏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她有义务带给紫苏幸福和快乐。
云朵和如风也紧跟着走了进来,兄妹俩十分恭敬的给紫苏行礼:“云朵(如风)给上官姑姑请安。”
两个小家伙竟然跪在地上,给紫苏行了一个大礼。
紫苏连忙离座起身,一手一个把孩子们扶了起来:“哎呦,好孩子,日后见了姑姑,不用行此大礼。”
云朵就笑着说道:“姑姑是长辈,又好久不见了,给姑姑行大礼,那也是应该的。”
“好孩子,这是姑姑给你们的礼物。”紫苏连忙将早就准备好的荷包,各给了兄妹俩一个。云朵的是珠花,如风是玉佩。
这珠花和玉佩,都是她亲自设计的,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价值不菲。
云朵和如风就去看方琼。
方琼就道:“既然是你们上官姑姑给的,那就收下吧!”
云朵和如风这才伸手接过,恭敬的道:“谢谢姑姑。”
紫苏就拉云朵坐在了身边的椅子上,和蔼的问道:“在五里坪书院,过得好不好?”
云朵恭敬的应道:“回姑姑的话,过得很好。书院里吃得好,住的也好,同窗们也都很友爱。有什么事情,夫子和山长都会帮忙解决,姑姑不用担心。”
紫苏:“小休一天的时候,你们可以去小石潭吃晚饭,好好的补充一下营养。”
云朵:“谢谢姑姑,我和哥哥去过两回,日后有空,我们一定还会去!”
紫苏:“这就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跟沈叔叔和白芷婶子说。”
云朵再次福身行礼:“谢谢姑姑,云朵知道了。”
紫苏看着这个非常懂事,也非常可爱的小姑娘,不禁感慨万分。要知道,她差一点就成了这个小姑娘的继母,若是她果真成了云朵的继母,今时今日的她,过的日子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吧?
方恒跟端王在喝茶聊天。
端王问道:“你任期满了,是不是打算在京城谋个职位?”
方恒:“我确实是这样想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是时候回京城来了!不然的话,这京城里的人,都快要把我给忘记了。而且,这么多年的历练,也差不多了!”
端王:“是否要我帮忙?”
方恒:“不用,谢谢你的好意。如今,你早就退隐了,没有必要为了我,又跟谁求情。我会尽我所能,能谋取到什么职位,就什么职位。”
端王:“这样吧,你可以去找紫苏的舅舅,他如今还是吏部尚书。动作快一点,再过两个月,他也要退隐了!在他退隐之前,请他帮你一把吧!”
方恒离座起身,对着端王,深深的施了一礼:“谢谢王爷,王爷的大度和宽容,我自惭不如!我就听你的,明天就去余府做客,请余大人帮我一把!”
端王:“嗯,这样才对嘛,有门路不用,岂不是浪费了?余大人对你的印象挺好的,只要你的要求不过分,我相信他一定会伸出援手的!”
方恒:“余大人是个好官,是个真正为民做主的清官,他是我十分敬佩的长者。”
当晚,方恒就给余哲递了求见的帖子,请求余哲答应他在第二天晚上去余府拜见。
余哲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方恒此人,是个难得的好官,有能力有魄力,品德也十分不错。这样的官员,很难得了。在他退隐之前,就拉拔方恒一把吧,如此,也算是为自己留一个后路。日后,或许有用得着方恒的地方。
第二天晚上,两人见面之后,都不禁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余哲对方恒很是满意,认真的翻阅了他的档案,并派心腹之人去调查过方恒之后,他在方恒的任职文书上批示:此人可以胜任吏部侍郎之职。
皇上大笔一挥:准奏!
就这样,方恒如愿留在了京城为官,成了吏部侍郎。这个职位,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多少人争得头破血流。没有想到的是,竟然会被方恒不声不响的得去。
世人原本还以为,作为吏部尚书的余哲,会对这个追求过榆林郡主的人很厌恶,会给方恒穿小鞋,派给他一个没有实权的尴尬的职位。哪里知道,余哲竟然如此的大度,连吏部侍郎的职位也肯给方恒。
这让许多得了眼红病的人,不禁恼怒万分。
他们算来算去,竟然漏算了这么一个人。唉,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叫什么事啊!为了这么一个职位,他们那么多的人,几乎打得头破血流,还平白的得罪了不少人。到头来,竟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方恒,也太会钻营了吧?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手段,竟然让一向铁面无私的余哲,向着他这个余哲原本应该很讨厌的人。
话说,当年应氏去小石潭闹事,余哲知道了,曾经十分的生气。而且,在此之前,余哲就很不看好方恒,觉得他是个鳏夫,又带着两个拖油瓶,忠信侯府又乱得不行。他这么个人,哪里配得上紫苏?
在方恒跟端王之间,余哲是倾向于端王的。只是,那个时候紫苏喜欢方恒,不想跟皇室的人有什么牵扯,他也没有办法。后来,应氏那么一闹,紫苏就疏远了方恒,余哲为此还高兴了一阵。
说实话,那个时候的余哲,对方恒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后来,方恒在县令的任上,做出了不少成绩。去了榆林郡之后,依然是个两袖清风的好官,余哲对方恒的印象,这才慢慢的改变。
方恒万万没有想到,余哲竟然会将吏部侍郎这个职位给他,不禁十分的感动。同时,也是十分的开心。他对自己很有信心,只要给他机会,让他在吏部侍郎的职位上呆上几年,他就可以争取到吏部尚书这个职位。
听说儿子做了吏部侍郎,忠信侯不禁又惊又喜。
惊讶的是,这个跟他一向不对付的儿子,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能耐。这个儿子这才多大啊?就做了吏部侍郎,不得了啊,很有能耐嘛!日后,看来他得对应氏好一点,不然的话,即便儿子做了吏部尚书,他这个做父亲的,也休想沾光!
当天晚上,他就去了应氏住的院落,对她道:“儿子如今是吏部侍郎了,今晚我在你这里用饭,在你这里歇息。”
“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应氏听了他的话,不禁怒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说什么,要在这里过夜?今天,太阳莫非是打西边出来的?!
忠信侯有点不自在,就咳嗽了一声:“我说,今晚我在这里用饭,也在这里歇息。“
应氏木呆呆的应下:“好的,我知道了。”
晚上,吃过晚饭,忠信侯果然留下不走。
应氏有的慌乱,她好多年没有跟丈夫同g了,今天晚上他要留下来,她该如何是好?
“夜深了,你怎么还不走啊?她们应该等急了。”应氏终于鼓起勇气,说了这么一句试探的话。
忠信侯关上房门,拉上窗帘,对她温柔的笑道:“今晚我不走,就陪你一个人。”
应氏慌乱极了:“我,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睡了。”
忠信侯伸手自己脱去外衣,笑嘻嘻的道:“我已经沐浴过了,你还不去沐浴?”在来这里吃饭前,他就特意沐浴过了,免得被她以这里没有他换洗的衣服为由,把他给赶走。
应氏胡乱点头:“好的,我这就去!”
这一个晚上,忠信侯对应氏十分的温柔,让她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期。这种感觉,让她无比的怀念,在心里渐渐的原谅了自己的丈夫。
从这一天开始,两人的关系渐渐的好了起来。而忠信侯,也将两个通房丫头打发了。因为,儿子方恒说过,若是母亲不肯原谅父亲的话,他也不会原谅父亲。
而在父亲还有小妾和通房之前,他是不会成亲的。如今,应氏原谅了丈夫,忠信侯就咬咬牙,将通房丫头给打发了。
应氏跟丈夫的关系缓和了,脸上开始有了笑容,也终于重新走入了世人的视线,参加一些花会和宴会。
长公主不禁感叹:“忠信侯都可以浪子回头,这个世道看起来,似乎没有那么糟糕。方恒的母亲日子好过了,方恒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江世华:“是啊,我也是万万没有想到,一向不靠谱的忠信侯,也竟然有悔过自新的一天。”
方恒出差回来,听说父亲和母亲和解了,一直压在他心口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父亲和母亲和解了,母亲有父亲看着,他终于不用那么提心吊胆了。不然的话,这个吏部侍郎的位置,他恐怕也坐不久。
父亲过去虽然不靠谱,但是父亲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贪婪。父亲的名下,有很多的产业,所以想要行贿的人,对上他是注定要失败的。
母亲有父亲管着,府邸里又没有乱七八糟的女人,云朵和如风节假日回来,他也终于可以放心了。不然的话,他出去应酬,都不安心。妹妹出嫁,不可能每个节假日都回侯府,关照不了云朵和如风。
方恒新官上任,每天都乐呵呵的。家庭的后顾之忧没有了,他就可以埋头苦干,争取早日出成绩。
忠信侯“改过自新”,跟妻子和解了,方恒又成了吏部侍郎。忠信侯府在世人的眼中,渐渐有了那么一点地位,不再跟过去那样,被人视为臭狗屎。
吏部侍郎方恒,也成了闺阁女子青睐的对象,想要嫁给他为妻的官家女子,如那雨后的春笋一般,一下就涌现了出来。媒人几乎都要踏破忠信侯府的门槛了。
端王爷终于大大的松了口气,巴不得方恒明天就成亲生子,这样的话,他就不会老是挂念紫苏了。虽然紫苏跟方恒如今没有什么,清清白白的,但是妻子被人挂念的感觉,并不是那么的好。
这一年,花儿满了十七岁,也要出嫁了。
她的准夫婿,是一个新科进士,年方二十。这进士是书香门第出身的,父亲是榆林郡的一个县令。
紫苏给花儿送了两抬的添妆,价值三千两。
花儿拉着紫苏的手,不禁泪如雨下:“紫苏姐姐,谢谢你,非常的感谢!这辈子,我能够认识你,能够跟你成为好朋友,是我最大的福气!”
她有一个不靠谱的母亲,上面又没有姐姐,伯母又贵为长公主。她有什么委屈,有什么烦恼,有什么心事,都不知道该跟谁诉说和求助。幸好,她有一个紫苏姐姐,一个对她亲如姐妹的好姐姐。不然的话,她如何有勇气开心的活着,快乐的活着?
就是这个进士丈夫,也是紫苏给介绍的。确切的说,是紫苏托五里坪的山长夫人介绍的。这个新科进士,正是从五里坪书院走出来的学子,在五里坪书院学习了两年整。他的人品和性情,山长都非常清楚。
紫苏安慰道:“别哭了,找到了那么好的一个夫婿,你该笑才对。不用担心,日后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能帮的,我一定会帮。要成亲了,开心一点,不要让他以为你不满意这门亲事!”
花儿破涕为笑,擦去眼泪:“紫苏姐姐,我知道了,日后我也不会随便哭。我一定会记住你的教诲,一定会坚强一点,勇敢一点。”
紫苏:“这就对了,你要这样想,你有一个极好的父亲,还有两个极好的兄长,就连弟弟也都非常的好。这世上有几个女子 ,有你这么有福气?有这么好的父亲和兄弟,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勇敢一点,坚强一点,千万不要在夫家的人跟前露怯,被人以为你好欺负!”
花儿笑了:“好的,我知道了,我不会让夫家的人轻易欺负的。”夫家的人,也知道她跟紫苏亲如姐妹,应该不会因为她的母亲,而把她给看扁。
每一个跟紫苏姐姐关系很亲近的人,都过得很好,过得很幸福。就比如谈语,她能嫁给她的丈夫,也多亏了紫苏姐姐。如今,谈语已经生下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她的丈夫也是连通房丫头都没有。
但愿,她也可以过上谈语那样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相信紫苏的眼光一定不会错。紫苏姐姐紫苏选择的端王,就是好男人的榜样,端王对紫苏姐姐的好,这世上的女子,都十分的羡慕,也十分的妒忌。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跟紫苏姐姐没得比,她不敢奢望自己的丈夫跟端王一样好,只要跟谈语的丈夫那样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谈语、刘芳芳和李婷婷听说紫苏给花儿添了两抬的嫁妆,三人就一起商议,也凑了一抬的嫁妆,送给了花儿。
紫苏的朋友,大多数,也是花儿的朋友。
江世昌不禁喜极而泣。女儿要出嫁了,要嫁的人很不错,女儿日后当可以过得很好,很幸福。女儿有那么一个好夫婿,又有紫苏这么一个好姐妹,等他百年之后,他也大可以放心了。
花儿出嫁了,如今他唯一愁的,就是长子江纯。
这孩子在西北一呆就是那么多年,说啥也不肯解甲归田,或者调回京城来。据说,他想要在西北成亲,娶一个西北的女子为妻。
他想过要阻止,然而鞭长莫及,而且儿子的个性很倔强。他的话,儿子未必会听,没有办法,只好作罢。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这辈子,他能为儿女做的,就是尽量晚一点娶妻,让儿女们可以多过几年安心的日子。
这天下的继母,就没有几个是好的。
就在花儿出嫁半年之后。
这一天,江纯去小溪村散心,看望那些退伍的将士。在回军营的路上,救了一个被土匪追杀的女子。
这个女子看上去十五六的样子,身体强壮,飒爽英姿,有一种柔中带刚的美丽。给江纯的第一印象很不错,虽然跟紫苏没得比,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有那么一点动心。
这个女子,是在去寺院上香的路上,被人追杀的。她带去的丫鬟、婆子和护院,不是被杀了,就是走散了。
在萧瑟的秋风之中,这女子脸色苍白,却依然带着一种倔强。她对江纯深深下拜:“谢谢恩公,请恩公再劳累一下,送我回我的外祖家。我估计这一次,我应该是被人追杀的,幕后之人应该是我的继母。
所以,如果我独自走的话,那躲在隐秘处的恶人说不定又会截杀我。我外祖父是西北第一世家莫家的当家人,求恩公帮人帮到底,我见了我外祖父,一定会厚报恩公!对了,我自己是沈氏家族的嫡长女。”
“沈氏家族?莫非,是聚福楼的东家?”江纯有点好奇,堂堂的莫氏家族的外孙女,竟然被土匪追杀。
沈大小姐再次盈盈下拜:“回恩公的话,聚福楼的大东家,正是小女的父亲。”她的祖父和祖母,都已经不再了,不然的话,她也无需如此顾忌那个歹毒的继母。
江纯心里一动,就道:“好,反正我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就护送你去莫家吧!”
莫氏家族的祖宅,离西北军营也不算很远,骑马的话,有五个时辰就可以到了。
沈大小姐再次福身:“谢谢恩公。”
江纯翻身上马,对沈大小姐伸出手:“大小姐,请上马,情非得已,还请大小姐不必介怀!”
沈大小姐微微一笑:“这命都快要没有了,还讲那些繁文缛节干什么?谢谢恩公,我不介怀!”
一马二人,在草原奔走了两个时辰,终于来到了莫府的祖宅。沈大小姐的外祖父,就住在祖宅里。
她突然来访,还带着一个英俊不凡的男人,而且二人还是共乘一骑,可把莫老爷子和老太太给吓得不轻。
对于玥儿来说,紫苏也是良师益友。
瑾儿小朋友提着一篮子的桃子,回到了荣瑞堂。
一篮子李子,其实也就十来个。她那篮子,是超级迷你型的。不然的话,以她的年纪来说,也提不动啊。
“娘亲,吃李子,瑾儿亲自摘的!”远远的,瑾儿就对紫苏喊道。
华儿也跌跌撞撞的追了过来,不甘示弱的喊道:“娘亲,华儿请立春叔叔摘了桃子,又大又红的桃子,是在树顶上采摘的。华儿吃过了,非常的好吃!”
说话间,两人就都向紫苏扑了过来,讨好的看着她。
紫苏伸手接过两人的篮子,放在桌子上,笑容可掬:“娘这就让红豆去洗干净,和你们方琼姑姑一起品尝一下!”
“好哒!”瑾儿不禁咧嘴笑了。
华儿也使劲点头:“娘亲,很好吃,多吃一点!”
紫苏低头亲了华儿 一口:“好嘞,华儿给娘的桃子,娘自然要多吃一个!”
华儿使劲的挣脱了她的怀抱,扬起小脑袋,不满的道:“娘,人家是大孩子了,你不要当着外人的面亲来亲去!”
自从有了瑜儿和荣儿,他就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
瑾儿却把小脸蛋凑过去:“娘亲,亲我一口,我愿意给你亲!”
“好嘞!”紫苏低头就在她那纷嫩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笑容满脸:“好孩子,不愧是娘贴心的小棉袄。
瑾儿的心里美滋滋的。
她的灵魂虽然是成年人的,但是她是胎穿,从心底里把自己当成了紫苏的女儿。在她的心里,紫苏就是她这一世的亲生母亲,是她必须要孝敬的长辈。她是紫苏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她有义务带给紫苏幸福和快乐。
云朵和如风也紧跟着走了进来,兄妹俩十分恭敬的给紫苏行礼:“云朵(如风)给上官姑姑请安。”
两个小家伙竟然跪在地上,给紫苏行了一个大礼。
紫苏连忙离座起身,一手一个把孩子们扶了起来:“哎呦,好孩子,日后见了姑姑,不用行此大礼。”
云朵就笑着说道:“姑姑是长辈,又好久不见了,给姑姑行大礼,那也是应该的。”
“好孩子,这是姑姑给你们的礼物。”紫苏连忙将早就准备好的荷包,各给了兄妹俩一个。云朵的是珠花,如风是玉佩。
这珠花和玉佩,都是她亲自设计的,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价值不菲。
云朵和如风就去看方琼。
方琼就道:“既然是你们上官姑姑给的,那就收下吧!”
云朵和如风这才伸手接过,恭敬的道:“谢谢姑姑。”
紫苏就拉云朵坐在了身边的椅子上,和蔼的问道:“在五里坪书院,过得好不好?”
云朵恭敬的应道:“回姑姑的话,过得很好。书院里吃得好,住的也好,同窗们也都很友爱。有什么事情,夫子和山长都会帮忙解决,姑姑不用担心。”
紫苏:“小休一天的时候,你们可以去小石潭吃晚饭,好好的补充一下营养。”
云朵:“谢谢姑姑,我和哥哥去过两回,日后有空,我们一定还会去!”
紫苏:“这就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跟沈叔叔和白芷婶子说。”
云朵再次福身行礼:“谢谢姑姑,云朵知道了。”
紫苏看着这个非常懂事,也非常可爱的小姑娘,不禁感慨万分。要知道,她差一点就成了这个小姑娘的继母,若是她果真成了云朵的继母,今时今日的她,过的日子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吧?
方恒跟端王在喝茶聊天。
端王问道:“你任期满了,是不是打算在京城谋个职位?”
方恒:“我确实是这样想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是时候回京城来了!不然的话,这京城里的人,都快要把我给忘记了。而且,这么多年的历练,也差不多了!”
端王:“是否要我帮忙?”
方恒:“不用,谢谢你的好意。如今,你早就退隐了,没有必要为了我,又跟谁求情。我会尽我所能,能谋取到什么职位,就什么职位。”
端王:“这样吧,你可以去找紫苏的舅舅,他如今还是吏部尚书。动作快一点,再过两个月,他也要退隐了!在他退隐之前,请他帮你一把吧!”
方恒离座起身,对着端王,深深的施了一礼:“谢谢王爷,王爷的大度和宽容,我自惭不如!我就听你的,明天就去余府做客,请余大人帮我一把!”
端王:“嗯,这样才对嘛,有门路不用,岂不是浪费了?余大人对你的印象挺好的,只要你的要求不过分,我相信他一定会伸出援手的!”
方恒:“余大人是个好官,是个真正为民做主的清官,他是我十分敬佩的长者。”
当晚,方恒就给余哲递了求见的帖子,请求余哲答应他在第二天晚上去余府拜见。
余哲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方恒此人,是个难得的好官,有能力有魄力,品德也十分不错。这样的官员,很难得了。在他退隐之前,就拉拔方恒一把吧,如此,也算是为自己留一个后路。日后,或许有用得着方恒的地方。
第二天晚上,两人见面之后,都不禁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余哲对方恒很是满意,认真的翻阅了他的档案,并派心腹之人去调查过方恒之后,他在方恒的任职文书上批示:此人可以胜任吏部侍郎之职。
皇上大笔一挥:准奏!
就这样,方恒如愿留在了京城为官,成了吏部侍郎。这个职位,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多少人争得头破血流。没有想到的是,竟然会被方恒不声不响的得去。
世人原本还以为,作为吏部尚书的余哲,会对这个追求过榆林郡主的人很厌恶,会给方恒穿小鞋,派给他一个没有实权的尴尬的职位。哪里知道,余哲竟然如此的大度,连吏部侍郎的职位也肯给方恒。
这让许多得了眼红病的人,不禁恼怒万分。
他们算来算去,竟然漏算了这么一个人。唉,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叫什么事啊!为了这么一个职位,他们那么多的人,几乎打得头破血流,还平白的得罪了不少人。到头来,竟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方恒,也太会钻营了吧?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手段,竟然让一向铁面无私的余哲,向着他这个余哲原本应该很讨厌的人。
话说,当年应氏去小石潭闹事,余哲知道了,曾经十分的生气。而且,在此之前,余哲就很不看好方恒,觉得他是个鳏夫,又带着两个拖油瓶,忠信侯府又乱得不行。他这么个人,哪里配得上紫苏?
在方恒跟端王之间,余哲是倾向于端王的。只是,那个时候紫苏喜欢方恒,不想跟皇室的人有什么牵扯,他也没有办法。后来,应氏那么一闹,紫苏就疏远了方恒,余哲为此还高兴了一阵。
说实话,那个时候的余哲,对方恒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后来,方恒在县令的任上,做出了不少成绩。去了榆林郡之后,依然是个两袖清风的好官,余哲对方恒的印象,这才慢慢的改变。
方恒万万没有想到,余哲竟然会将吏部侍郎这个职位给他,不禁十分的感动。同时,也是十分的开心。他对自己很有信心,只要给他机会,让他在吏部侍郎的职位上呆上几年,他就可以争取到吏部尚书这个职位。
听说儿子做了吏部侍郎,忠信侯不禁又惊又喜。
惊讶的是,这个跟他一向不对付的儿子,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能耐。这个儿子这才多大啊?就做了吏部侍郎,不得了啊,很有能耐嘛!日后,看来他得对应氏好一点,不然的话,即便儿子做了吏部尚书,他这个做父亲的,也休想沾光!
当天晚上,他就去了应氏住的院落,对她道:“儿子如今是吏部侍郎了,今晚我在你这里用饭,在你这里歇息。”
“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应氏听了他的话,不禁怒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说什么,要在这里过夜?今天,太阳莫非是打西边出来的?!
忠信侯有点不自在,就咳嗽了一声:“我说,今晚我在这里用饭,也在这里歇息。“
应氏木呆呆的应下:“好的,我知道了。”
晚上,吃过晚饭,忠信侯果然留下不走。
应氏有的慌乱,她好多年没有跟丈夫同g了,今天晚上他要留下来,她该如何是好?
“夜深了,你怎么还不走啊?她们应该等急了。”应氏终于鼓起勇气,说了这么一句试探的话。
忠信侯关上房门,拉上窗帘,对她温柔的笑道:“今晚我不走,就陪你一个人。”
应氏慌乱极了:“我,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睡了。”
忠信侯伸手自己脱去外衣,笑嘻嘻的道:“我已经沐浴过了,你还不去沐浴?”在来这里吃饭前,他就特意沐浴过了,免得被她以这里没有他换洗的衣服为由,把他给赶走。
应氏胡乱点头:“好的,我这就去!”
这一个晚上,忠信侯对应氏十分的温柔,让她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期。这种感觉,让她无比的怀念,在心里渐渐的原谅了自己的丈夫。
从这一天开始,两人的关系渐渐的好了起来。而忠信侯,也将两个通房丫头打发了。因为,儿子方恒说过,若是母亲不肯原谅父亲的话,他也不会原谅父亲。
而在父亲还有小妾和通房之前,他是不会成亲的。如今,应氏原谅了丈夫,忠信侯就咬咬牙,将通房丫头给打发了。
应氏跟丈夫的关系缓和了,脸上开始有了笑容,也终于重新走入了世人的视线,参加一些花会和宴会。
长公主不禁感叹:“忠信侯都可以浪子回头,这个世道看起来,似乎没有那么糟糕。方恒的母亲日子好过了,方恒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江世华:“是啊,我也是万万没有想到,一向不靠谱的忠信侯,也竟然有悔过自新的一天。”
方恒出差回来,听说父亲和母亲和解了,一直压在他心口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父亲和母亲和解了,母亲有父亲看着,他终于不用那么提心吊胆了。不然的话,这个吏部侍郎的位置,他恐怕也坐不久。
父亲过去虽然不靠谱,但是父亲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贪婪。父亲的名下,有很多的产业,所以想要行贿的人,对上他是注定要失败的。
母亲有父亲管着,府邸里又没有乱七八糟的女人,云朵和如风节假日回来,他也终于可以放心了。不然的话,他出去应酬,都不安心。妹妹出嫁,不可能每个节假日都回侯府,关照不了云朵和如风。
方恒新官上任,每天都乐呵呵的。家庭的后顾之忧没有了,他就可以埋头苦干,争取早日出成绩。
忠信侯“改过自新”,跟妻子和解了,方恒又成了吏部侍郎。忠信侯府在世人的眼中,渐渐有了那么一点地位,不再跟过去那样,被人视为臭狗屎。
吏部侍郎方恒,也成了闺阁女子青睐的对象,想要嫁给他为妻的官家女子,如那雨后的春笋一般,一下就涌现了出来。媒人几乎都要踏破忠信侯府的门槛了。
端王爷终于大大的松了口气,巴不得方恒明天就成亲生子,这样的话,他就不会老是挂念紫苏了。虽然紫苏跟方恒如今没有什么,清清白白的,但是妻子被人挂念的感觉,并不是那么的好。
这一年,花儿满了十七岁,也要出嫁了。
她的准夫婿,是一个新科进士,年方二十。这进士是书香门第出身的,父亲是榆林郡的一个县令。
紫苏给花儿送了两抬的添妆,价值三千两。
花儿拉着紫苏的手,不禁泪如雨下:“紫苏姐姐,谢谢你,非常的感谢!这辈子,我能够认识你,能够跟你成为好朋友,是我最大的福气!”
她有一个不靠谱的母亲,上面又没有姐姐,伯母又贵为长公主。她有什么委屈,有什么烦恼,有什么心事,都不知道该跟谁诉说和求助。幸好,她有一个紫苏姐姐,一个对她亲如姐妹的好姐姐。不然的话,她如何有勇气开心的活着,快乐的活着?
就是这个进士丈夫,也是紫苏给介绍的。确切的说,是紫苏托五里坪的山长夫人介绍的。这个新科进士,正是从五里坪书院走出来的学子,在五里坪书院学习了两年整。他的人品和性情,山长都非常清楚。
紫苏安慰道:“别哭了,找到了那么好的一个夫婿,你该笑才对。不用担心,日后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能帮的,我一定会帮。要成亲了,开心一点,不要让他以为你不满意这门亲事!”
花儿破涕为笑,擦去眼泪:“紫苏姐姐,我知道了,日后我也不会随便哭。我一定会记住你的教诲,一定会坚强一点,勇敢一点。”
紫苏:“这就对了,你要这样想,你有一个极好的父亲,还有两个极好的兄长,就连弟弟也都非常的好。这世上有几个女子 ,有你这么有福气?有这么好的父亲和兄弟,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勇敢一点,坚强一点,千万不要在夫家的人跟前露怯,被人以为你好欺负!”
花儿笑了:“好的,我知道了,我不会让夫家的人轻易欺负的。”夫家的人,也知道她跟紫苏亲如姐妹,应该不会因为她的母亲,而把她给看扁。
每一个跟紫苏姐姐关系很亲近的人,都过得很好,过得很幸福。就比如谈语,她能嫁给她的丈夫,也多亏了紫苏姐姐。如今,谈语已经生下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她的丈夫也是连通房丫头都没有。
但愿,她也可以过上谈语那样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相信紫苏的眼光一定不会错。紫苏姐姐紫苏选择的端王,就是好男人的榜样,端王对紫苏姐姐的好,这世上的女子,都十分的羡慕,也十分的妒忌。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跟紫苏姐姐没得比,她不敢奢望自己的丈夫跟端王一样好,只要跟谈语的丈夫那样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谈语、刘芳芳和李婷婷听说紫苏给花儿添了两抬的嫁妆,三人就一起商议,也凑了一抬的嫁妆,送给了花儿。
紫苏的朋友,大多数,也是花儿的朋友。
江世昌不禁喜极而泣。女儿要出嫁了,要嫁的人很不错,女儿日后当可以过得很好,很幸福。女儿有那么一个好夫婿,又有紫苏这么一个好姐妹,等他百年之后,他也大可以放心了。
花儿出嫁了,如今他唯一愁的,就是长子江纯。
这孩子在西北一呆就是那么多年,说啥也不肯解甲归田,或者调回京城来。据说,他想要在西北成亲,娶一个西北的女子为妻。
他想过要阻止,然而鞭长莫及,而且儿子的个性很倔强。他的话,儿子未必会听,没有办法,只好作罢。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这辈子,他能为儿女做的,就是尽量晚一点娶妻,让儿女们可以多过几年安心的日子。
这天下的继母,就没有几个是好的。
就在花儿出嫁半年之后。
这一天,江纯去小溪村散心,看望那些退伍的将士。在回军营的路上,救了一个被土匪追杀的女子。
这个女子看上去十五六的样子,身体强壮,飒爽英姿,有一种柔中带刚的美丽。给江纯的第一印象很不错,虽然跟紫苏没得比,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有那么一点动心。
这个女子,是在去寺院上香的路上,被人追杀的。她带去的丫鬟、婆子和护院,不是被杀了,就是走散了。
在萧瑟的秋风之中,这女子脸色苍白,却依然带着一种倔强。她对江纯深深下拜:“谢谢恩公,请恩公再劳累一下,送我回我的外祖家。我估计这一次,我应该是被人追杀的,幕后之人应该是我的继母。
所以,如果我独自走的话,那躲在隐秘处的恶人说不定又会截杀我。我外祖父是西北第一世家莫家的当家人,求恩公帮人帮到底,我见了我外祖父,一定会厚报恩公!对了,我自己是沈氏家族的嫡长女。”
“沈氏家族?莫非,是聚福楼的东家?”江纯有点好奇,堂堂的莫氏家族的外孙女,竟然被土匪追杀。
沈大小姐再次盈盈下拜:“回恩公的话,聚福楼的大东家,正是小女的父亲。”她的祖父和祖母,都已经不再了,不然的话,她也无需如此顾忌那个歹毒的继母。
江纯心里一动,就道:“好,反正我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就护送你去莫家吧!”
莫氏家族的祖宅,离西北军营也不算很远,骑马的话,有五个时辰就可以到了。
沈大小姐再次福身:“谢谢恩公。”
江纯翻身上马,对沈大小姐伸出手:“大小姐,请上马,情非得已,还请大小姐不必介怀!”
沈大小姐微微一笑:“这命都快要没有了,还讲那些繁文缛节干什么?谢谢恩公,我不介怀!”
一马二人,在草原奔走了两个时辰,终于来到了莫府的祖宅。沈大小姐的外祖父,就住在祖宅里。
她突然来访,还带着一个英俊不凡的男人,而且二人还是共乘一骑,可把莫老爷子和老太太给吓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