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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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三河县沸腾了,打狼英雄李二郎的事迹传遍了大街小巷,原来当晚徐捕头等人夜巡的时候,一共有四个人,其中有个姓张的年轻捕快不见了,当徐捕快等人找到李宿之后,收拾了恶狼的尸体,竟然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发现奄奄一息的他,这可怜的孩子被咬得遍体凌伤,大腿上的肉都给撕开了。
县里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心有余悸,这下李宿不止成了打狼英雄,还成了救人英雄,衙门里的人甚至用针线把狼的尸体缝在了一起,绑在一根木杆子上抬出去游街,不过遗憾的是,张捕快还是没有救回来。
再说那李宿,逢人便说那晚的经历,人家都不信他,还说他又被吓傻了,而李家接连数日门庭若市,不止县衙送了嘉奖令来,不少县民也都来探望,李宿无功受禄寝食不安,借口养伤避而不见。
县城里进了野兽,县太爷是要担责任的,幸亏狼被打死了,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连他的乌纱帽都难保了,县太爷连忙写公文上报,又叫徐捕头给李宿带话,让他好好休息,一定要养好身体,另外让他交出梆子,衙门里给他在捕快中安排一个职务。
李宿知道了慌得忙把木雕梆子抱在怀里不肯松手,并道:“我才不要当什么鬼老什捕快呢,捕快都是办案的,见得死人多,我才不要天天跟死鬼打交道呢!”
徐捕快现在对李宿多了几份敬重,依旧省略了他的奇言怪语,回头对县太爷报:“属下看李二郎精神还好,他这人脾气是有点怪,但家风甚好,为人正派,他竟然说不想当捕快,还抱着打更的梆子不松手呢。”
“什么?他情愿当个打更的皂役也不当捕快?”县太爷奇了。
“是呀,所以才说他脾气怪,他似乎更喜欢打更……依属下看,各人有各人的癖好,他若不愿,不好强人所难……不过……”
“有话但讲无妨!”县太爷道。
“还请大人恕属下直言,李宿的爹是本地英雄,他哥哥也是个人物,这一门家风真是没的说,我去了他家,见他家十分简朴,家人身上穿的都是洗白了的粗布衣裳……”
当年李父死的时候,朝廷发过一笔抚恤金,然而其中大部分,李母王氏都捐了去修城墙,此事发生在县太爷上任之前,但他也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家过得还是如此节俭。
“倒真是一门忠烈啊。”县太爷也忍不住感叹起来,对李宿的印象好极了。
“所以您看,既然李宿不愿意晋升,那么不如咱们县衙购买一些米面布匹等物送去他家,一来显得咱衙门仁义,二来这些东西比真金白银好,人家里用得上,也不好推辞。”
徐捕快太会聊天了,若真要县太爷拿赏银出来,县太爷未必舍得,而买米面用不着多少钱,面上又好看,县太爷果然欣然允之,还提了一个“教子有方”的牌匾去李家。
李宿在家养伤,这段时间的皂役们轮着打更,徐捕头看他这么喜欢那木雕梆子,也不管他要,特地找人另做了一副暂时使着,从此,李宿在衙门的地位可算超然了。
李宿这次受伤幸而都没伤到筋骨,养养就差不多了,他在家趴了两日,一直琢磨这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实在想不通,最后也趴不住了,下地穿戴起来要去衙门。
原来他想去看看恶狼的尸体,看是否还能找到点儿什么线索。大嫂柳氏和母亲王氏都拦不住他,又见他精神实在不差,干脆也就随他了。
李宿出了门,母亲也回屋了,大嫂洗完碗就把晾晒的衣裳收进了屋,过一会儿拿了针线钵、几块布头和一件外衣出来坐在了桑树下的小马扎上。
她手里的外衣是李宿出事那天换下来的,衣裳半新不旧,柳氏舍不得丢,就将血迹洗干净了,寻个法子将肩膀上的窟窿补上。
柳氏的针线活实在不错,花了一个时辰,不但将衣肩上的布丁打得十分整洁,还在上面绣了花纹。她满意的审视着补好的衣裳,眼角放松,表情柔和,此刻阳光分外和煦,时不时的有风经过,将桑树的叶子轻轻摇晃,地上的树荫也跟着浮动,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祥和。
仿佛是命运的安排一般,院子外面正好有个小姑娘经过,一阵风吹动了树叶,吹动了柳氏双鬓的碎发,拂过柳氏手中的衣裳,又刮到院子外面去了,小姑娘走着走着,忽然脚步一顿,因为她灵敏的嗅觉在夹着树叶青涩气味中突然捕捉到了一丝淡淡的恶臭,她面色一变,扭头朝着敞开的院门里望去。
院子里只有柳氏,她将针线收拾好,正要起身,一抬起头,发现有个小姑娘站在院子外面定定的看自己,不觉咦了一声,暗暗赞叹,好一个粉雕玉琢的孩子 。
小姑娘大约十岁左右,个子在这个年纪不算高,但皮肤胜雪,眉眼如画,眉心处有一抹奇怪的红痕,她打量着柳氏,柳氏也打量着她,她见这孩子的头发特别乌黑,身上的穿戴尤为精致,一身淡粉色的衣裙剪裁合体,样式考究,衣襟和袖口都用白绢压褶缝成花边儿,花边中又订着一小朵一小朵的粉花,花心好似用一粒粒的珍珠攒成的。
光这衣裳就价值不菲,一定是富贵人家的孩子,难怪养得这么娇嫩,柳氏不觉想起三月里的桃花,也是这么开着,花瓣□□风染红,芯子却透着粉白。
小姑娘见到柳氏打量自己,眉头微皱,似有些不悦 。但柳氏却不以为意,她嫁到李家五年,一直无子,故而特别喜欢孩子,看到小姑娘不高兴了,就冲着她招了招手,叫她进来 。
这小姑娘居然还真走进了院子,她缓缓走到柳氏面前,柳氏笑着问:“你是谁家的孩子,生得这样可人,你家里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你家人呢?”
小姑娘垂着眼看了看她放在旁边的衣裳,不仅不回答,反问道:“这是谁的衣裳?”
“这是我家小叔的衣裳。”柳氏说着,从自己荷包里摸出几颗梅干,她以为小孩儿都喜欢零嘴,就捻起一颗递到小姑娘的嘴边,再含一颗到自己的嘴里,殷切而含糊的道:“来,尝一尝,好吃着呢,这是姨自己晒的。”
这柳氏实在是娇憨得过分了,若真是富贵家的孩子,怎么会吃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小姑娘盯着柳氏喂到自己嘴边的梅干,果然只是用手接过,却没有吃。
柳氏有点失望,这时,小姑娘直视着她问: “你小叔发生什么事了?”
柳氏本能的回望着她,她看到小姑娘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本要说什么忽然给忘记了,只觉得眼前的这双眼睛美丽如曜石,但那幽深的瞳孔中却仿佛闪烁着点点繁星,她不禁痴痴的望着这双眼睛,整个人好似被吸了进去。
“我小叔杀了恶狼,这是他的衣裳,衣裳破了,我想帮他补好。”柳氏直愣愣的回答道。
小姑娘的那双眼睛十分古怪,竟能让人迷失神智,她问什么,人就如实回答什么。
嘎?小姑娘想起了什么事,奇怪的问:“你的小叔就是那个喜欢半夜敲木头的怪人么?”
“我小叔是个打更人,他敲的是梆子。”
“我知道什么是打更,不过难道没人觉得他很吵吗?”小姑娘歪着脑袋问。
“……”
“对了,你小叔现在人呢?”
“去衙门了。”
“咦?他还没死么?”小姑娘惊奇道。
“……没有。”
“这个凡人……命还真大呢。”小姑娘皱起眉头,好像在思索什么。
没错,这个小姑娘不是普通人,正是三眼乌鸦精杀鸦青,而且现在这副模样才是她的本体。
杀鸦青在皇后的肚子里的时候,元神和胎儿发生融合,出生之后就成了婴儿,她既是肉体凡胎,又有乌鸦精上千年的记忆,这让她在最初的几年过得生不如死,用她的话说就是,凡人的婴孩就是一团没有牙齿,连自己口水都控制不住,并且只能靠他人抱着才能移动的鼻涕虫!
恐怕她是世上唯一一个自己会嫌弃自己的婴儿,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慢慢长大了,却始终无法适应凡人的生活,所以她决定要重新做妖。
一个凡人想要当妖,必须要非常手段才行,她试着找到一些小妖精捕猎并且吃掉他们的妖丹,哎,凡人的吸收能力显然不如禽兽,吃十层也不过补进去一层而已。
杀鸦青为了追求重新当妖,几个月前逃出了皇宫,一路上历尽艰难,不止要躲避御林军和心怀叵测的凡人,还要想办法杀小妖,吃妖丹,夺妖力,幸而结果不坏,她总算让自己越来越强了,甚至还学会了化形术——就是通过妖术将自己变成昔日的模样。
几天前,她猎捕狼妖的时候遇到了李宿,而当时李宿看到的她,实际上是她化形之后的模样。
杀鸦青以为李宿会死也是有原因的,因为那晚的狼妖是一头毒狼,不仅会施毒瘴,还会喷毒气,甚至牙齿和爪子里都带着毒,那天它抓伤了李宿,狼爪里的毒进了李宿的血液中,照理来说他一介凡人,应该早已经毒发了,即便不死,也不会鲜活到能四处乱走的地步,这是怎么回事呢?
杀鸦青不解的盯着柳氏放在一旁的衣服,这衣服是那凡人的,即便除去了染毒的血迹,上面的气味也没那么容易消失,正是这股异味才将来引来了。
“你不要再弄这件衣服了,丢到火里烧掉吧。”杀鸦青命令道。
“……是。”
就在杀鸦青说完这一句,突然一个大约五十多岁的老妇人从屋子里出来了,那老妇人看到媳妇儿正在跟一个小姑娘说话,问:“真娘,这是谁家的孩子呀?”
老妇人正是王氏,媳妇柳真娘已经被杀鸦青控制了,自然不会回答她,她得不到回音,便走到了二人旁边,却见真娘眼神直愣愣的,表情也很怪异,不免问道:“真娘,你怎么了?”
呼,杀鸦青叹了口气,她没想到又牵扯进了一个凡人,只好扭头安抚王氏,瞪着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道 :“没事的,婆婆,我不会伤害她的,来,看我的眼睛。”
王氏情不自禁的看了过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二天三河县沸腾了,打狼英雄李二郎的事迹传遍了大街小巷,原来当晚徐捕头等人夜巡的时候,一共有四个人,其中有个姓张的年轻捕快不见了,当徐捕快等人找到李宿之后,收拾了恶狼的尸体,竟然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发现奄奄一息的他,这可怜的孩子被咬得遍体凌伤,大腿上的肉都给撕开了。
县里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心有余悸,这下李宿不止成了打狼英雄,还成了救人英雄,衙门里的人甚至用针线把狼的尸体缝在了一起,绑在一根木杆子上抬出去游街,不过遗憾的是,张捕快还是没有救回来。
再说那李宿,逢人便说那晚的经历,人家都不信他,还说他又被吓傻了,而李家接连数日门庭若市,不止县衙送了嘉奖令来,不少县民也都来探望,李宿无功受禄寝食不安,借口养伤避而不见。
县城里进了野兽,县太爷是要担责任的,幸亏狼被打死了,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连他的乌纱帽都难保了,县太爷连忙写公文上报,又叫徐捕头给李宿带话,让他好好休息,一定要养好身体,另外让他交出梆子,衙门里给他在捕快中安排一个职务。
李宿知道了慌得忙把木雕梆子抱在怀里不肯松手,并道:“我才不要当什么鬼老什捕快呢,捕快都是办案的,见得死人多,我才不要天天跟死鬼打交道呢!”
徐捕快现在对李宿多了几份敬重,依旧省略了他的奇言怪语,回头对县太爷报:“属下看李二郎精神还好,他这人脾气是有点怪,但家风甚好,为人正派,他竟然说不想当捕快,还抱着打更的梆子不松手呢。”
“什么?他情愿当个打更的皂役也不当捕快?”县太爷奇了。
“是呀,所以才说他脾气怪,他似乎更喜欢打更……依属下看,各人有各人的癖好,他若不愿,不好强人所难……不过……”
“有话但讲无妨!”县太爷道。
“还请大人恕属下直言,李宿的爹是本地英雄,他哥哥也是个人物,这一门家风真是没的说,我去了他家,见他家十分简朴,家人身上穿的都是洗白了的粗布衣裳……”
当年李父死的时候,朝廷发过一笔抚恤金,然而其中大部分,李母王氏都捐了去修城墙,此事发生在县太爷上任之前,但他也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家过得还是如此节俭。
“倒真是一门忠烈啊。”县太爷也忍不住感叹起来,对李宿的印象好极了。
“所以您看,既然李宿不愿意晋升,那么不如咱们县衙购买一些米面布匹等物送去他家,一来显得咱衙门仁义,二来这些东西比真金白银好,人家里用得上,也不好推辞。”
徐捕快太会聊天了,若真要县太爷拿赏银出来,县太爷未必舍得,而买米面用不着多少钱,面上又好看,县太爷果然欣然允之,还提了一个“教子有方”的牌匾去李家。
李宿在家养伤,这段时间的皂役们轮着打更,徐捕头看他这么喜欢那木雕梆子,也不管他要,特地找人另做了一副暂时使着,从此,李宿在衙门的地位可算超然了。
李宿这次受伤幸而都没伤到筋骨,养养就差不多了,他在家趴了两日,一直琢磨这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实在想不通,最后也趴不住了,下地穿戴起来要去衙门。
原来他想去看看恶狼的尸体,看是否还能找到点儿什么线索。大嫂柳氏和母亲王氏都拦不住他,又见他精神实在不差,干脆也就随他了。
李宿出了门,母亲也回屋了,大嫂洗完碗就把晾晒的衣裳收进了屋,过一会儿拿了针线钵、几块布头和一件外衣出来坐在了桑树下的小马扎上。
她手里的外衣是李宿出事那天换下来的,衣裳半新不旧,柳氏舍不得丢,就将血迹洗干净了,寻个法子将肩膀上的窟窿补上。
柳氏的针线活实在不错,花了一个时辰,不但将衣肩上的布丁打得十分整洁,还在上面绣了花纹。她满意的审视着补好的衣裳,眼角放松,表情柔和,此刻阳光分外和煦,时不时的有风经过,将桑树的叶子轻轻摇晃,地上的树荫也跟着浮动,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祥和。
仿佛是命运的安排一般,院子外面正好有个小姑娘经过,一阵风吹动了树叶,吹动了柳氏双鬓的碎发,拂过柳氏手中的衣裳,又刮到院子外面去了,小姑娘走着走着,忽然脚步一顿,因为她灵敏的嗅觉在夹着树叶青涩气味中突然捕捉到了一丝淡淡的恶臭,她面色一变,扭头朝着敞开的院门里望去。
院子里只有柳氏,她将针线收拾好,正要起身,一抬起头,发现有个小姑娘站在院子外面定定的看自己,不觉咦了一声,暗暗赞叹,好一个粉雕玉琢的孩子 。
小姑娘大约十岁左右,个子在这个年纪不算高,但皮肤胜雪,眉眼如画,眉心处有一抹奇怪的红痕,她打量着柳氏,柳氏也打量着她,她见这孩子的头发特别乌黑,身上的穿戴尤为精致,一身淡粉色的衣裙剪裁合体,样式考究,衣襟和袖口都用白绢压褶缝成花边儿,花边中又订着一小朵一小朵的粉花,花心好似用一粒粒的珍珠攒成的。
光这衣裳就价值不菲,一定是富贵人家的孩子,难怪养得这么娇嫩,柳氏不觉想起三月里的桃花,也是这么开着,花瓣□□风染红,芯子却透着粉白。
小姑娘见到柳氏打量自己,眉头微皱,似有些不悦 。但柳氏却不以为意,她嫁到李家五年,一直无子,故而特别喜欢孩子,看到小姑娘不高兴了,就冲着她招了招手,叫她进来 。
这小姑娘居然还真走进了院子,她缓缓走到柳氏面前,柳氏笑着问:“你是谁家的孩子,生得这样可人,你家里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你家人呢?”
小姑娘垂着眼看了看她放在旁边的衣裳,不仅不回答,反问道:“这是谁的衣裳?”
“这是我家小叔的衣裳。”柳氏说着,从自己荷包里摸出几颗梅干,她以为小孩儿都喜欢零嘴,就捻起一颗递到小姑娘的嘴边,再含一颗到自己的嘴里,殷切而含糊的道:“来,尝一尝,好吃着呢,这是姨自己晒的。”
这柳氏实在是娇憨得过分了,若真是富贵家的孩子,怎么会吃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小姑娘盯着柳氏喂到自己嘴边的梅干,果然只是用手接过,却没有吃。
柳氏有点失望,这时,小姑娘直视着她问: “你小叔发生什么事了?”
柳氏本能的回望着她,她看到小姑娘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本要说什么忽然给忘记了,只觉得眼前的这双眼睛美丽如曜石,但那幽深的瞳孔中却仿佛闪烁着点点繁星,她不禁痴痴的望着这双眼睛,整个人好似被吸了进去。
“我小叔杀了恶狼,这是他的衣裳,衣裳破了,我想帮他补好。”柳氏直愣愣的回答道。
小姑娘的那双眼睛十分古怪,竟能让人迷失神智,她问什么,人就如实回答什么。
嘎?小姑娘想起了什么事,奇怪的问:“你的小叔就是那个喜欢半夜敲木头的怪人么?”
“我小叔是个打更人,他敲的是梆子。”
“我知道什么是打更,不过难道没人觉得他很吵吗?”小姑娘歪着脑袋问。
“……”
“对了,你小叔现在人呢?”
“去衙门了。”
“咦?他还没死么?”小姑娘惊奇道。
“……没有。”
“这个凡人……命还真大呢。”小姑娘皱起眉头,好像在思索什么。
没错,这个小姑娘不是普通人,正是三眼乌鸦精杀鸦青,而且现在这副模样才是她的本体。
杀鸦青在皇后的肚子里的时候,元神和胎儿发生融合,出生之后就成了婴儿,她既是肉体凡胎,又有乌鸦精上千年的记忆,这让她在最初的几年过得生不如死,用她的话说就是,凡人的婴孩就是一团没有牙齿,连自己口水都控制不住,并且只能靠他人抱着才能移动的鼻涕虫!
恐怕她是世上唯一一个自己会嫌弃自己的婴儿,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慢慢长大了,却始终无法适应凡人的生活,所以她决定要重新做妖。
一个凡人想要当妖,必须要非常手段才行,她试着找到一些小妖精捕猎并且吃掉他们的妖丹,哎,凡人的吸收能力显然不如禽兽,吃十层也不过补进去一层而已。
杀鸦青为了追求重新当妖,几个月前逃出了皇宫,一路上历尽艰难,不止要躲避御林军和心怀叵测的凡人,还要想办法杀小妖,吃妖丹,夺妖力,幸而结果不坏,她总算让自己越来越强了,甚至还学会了化形术——就是通过妖术将自己变成昔日的模样。
几天前,她猎捕狼妖的时候遇到了李宿,而当时李宿看到的她,实际上是她化形之后的模样。
杀鸦青以为李宿会死也是有原因的,因为那晚的狼妖是一头毒狼,不仅会施毒瘴,还会喷毒气,甚至牙齿和爪子里都带着毒,那天它抓伤了李宿,狼爪里的毒进了李宿的血液中,照理来说他一介凡人,应该早已经毒发了,即便不死,也不会鲜活到能四处乱走的地步,这是怎么回事呢?
杀鸦青不解的盯着柳氏放在一旁的衣服,这衣服是那凡人的,即便除去了染毒的血迹,上面的气味也没那么容易消失,正是这股异味才将来引来了。
“你不要再弄这件衣服了,丢到火里烧掉吧。”杀鸦青命令道。
“……是。”
就在杀鸦青说完这一句,突然一个大约五十多岁的老妇人从屋子里出来了,那老妇人看到媳妇儿正在跟一个小姑娘说话,问:“真娘,这是谁家的孩子呀?”
老妇人正是王氏,媳妇柳真娘已经被杀鸦青控制了,自然不会回答她,她得不到回音,便走到了二人旁边,却见真娘眼神直愣愣的,表情也很怪异,不免问道:“真娘,你怎么了?”
呼,杀鸦青叹了口气,她没想到又牵扯进了一个凡人,只好扭头安抚王氏,瞪着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道 :“没事的,婆婆,我不会伤害她的,来,看我的眼睛。”
王氏情不自禁的看了过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