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慧芳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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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的事情十分顺利,就连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都说我们俩有夫妻相,邓婉婉这两天受到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精神近乎崩溃。关键时刻,还是我拯救了她,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了让她真的放下心来,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等我们兴高采烈地从民政局出来,苏疯疯也送上了一份大礼,是代替我给邓婉婉买的金手镯,足足一百克千足金,四万五千元。
邓婉婉带上以后,更是爱不释手,因为她明白,跟我结婚后,不仅是我照顾她,我的其他的四个师兄弟也会照顾他的。
“婉儿,咱们已经结婚了,你先回家把好消息告诉咱爸,我和天生还有点事情要做。”
谁知道,邓婉婉听我叫她回家,就把嘴巴撅了起来,“哎,阳生,那个家,我是不想再回了。看见我爸爸那个样子,我……我是恨他也不是,爱他也不行!以后,你让我跟你在一起好吗?”
我抽了一下鼻子,又抚摸了一下她的长发道:“好吧,你先回天师馆等我好了!今晚,我有可能回不去,你不用等我回来,你先睡觉吧!过两天,我带你去见我的爸爸妈妈,让他们给咱们选一个好日子,咱们办婚礼。”
听了我这话,邓婉婉总算是眨眼一笑了,乐滋滋地开车回去了,我想现在的她应该是真的幸福无比了,最关键的是,我们在一起了……
看着她的车离我们远去,我和天生都放心了,我扭头问了一下苏疯疯,“大师兄,你相信爱情吗?”
苏疯疯怔了片刻,道:“说真的,我不相信爱情,我只相信权力和金钱。”
“权力和金钱?为什么你会认为,权、钱会这么重要?”
我对他的话有点不置可否,因为,苏疯疯在离开师门的时候,还是一个单纯的青年,在北京这些年,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让他这么现实,这么市侩。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曾经的我很张狂,很嚣张,很多人和事都不放在眼里。而且,我还爱抱打不平,但,在社会上混久了,我才知道什么叫做世道险恶。”
说完,他把衬衣解开,把后背露出来给我看,他的背上满是疤痕。一后背的伤疤,或深或浅,或长或短,看来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没有这些血的教训,他是不会把社会看得这么通透的。
“师弟,我跟你说了吧。我刚到北京发展,天不怕地不怕。有一次,我在大街上看见一伙纹身的光背大汉,正拿着砍刀追看一对男女,男的被他们当街砍死,那个女人则被他们拿刀架着脖子要带回那个失足女的窝点。我眼里揉不进沙子,硬要出头,结果……你看我的后背就知道了。”
“大师兄,那后来怎么样了?”
说到了这里,苏疯疯眼睛一闭再一睁,道:“后来,我被砍成了重伤,周围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敢上前来制止,直到这伙人带着那个女的走远了,才有人打了急救电话,我这才被救护车拉到了医院里面。你知道嘛?我差一点就死了!”
苏疯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接着说:“后来,我遇到了一个气宇不凡的老人,他仙风道骨,跟师傅颇有几分相似,说话都带风。他教会了我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嚣张,因为,我现在待的地方是京城,咱们国家的首都。总之,一句话,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里面鱼龙混杂,能在北京城站住脚的都不简单,我一个刚进京的就嚣张,那会死得很惨……”
“所以,我就听他的话了,我跟他混了很久很久,学到了很多很多。说实话,我在北京进修,成了科学家,有了自己的实验室,都是他帮的忙?对了,阳生,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点了点头,已经猜出来了那个人,“你说的应该就是九如真人,龙千行!”
“没错就是他,直到我见识到了他的手段,还有雄厚的财力,最关键的是背后那巨大的关系网络,利益链条,我才真的明白过来,盘踞在京城的各方势力是多么的强大!我是有多么的不值得一提。”
说到了这里他蹲下身子,点上了一支烟,还把烟递过来给我,问我抽不抽?
还没等我回话,他就把烟收了回来,道:“你不抽烟,我想起来了。”
苏疯疯变得很多,他离开师门的时候,还是个单纯的青年,他也不抽烟的,还说过这一辈子也不抽烟,谁能想到,他也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他蹲在地上足足有五分钟,一口接着一口地把烟抽完,然后把烟蒂按在地上熄灭,才跟我说:“走吧,咱们去解决那个饿死鬼!”
我们俩一路无话,一起走到了我们的目的地,慧芳饭馆。
一进了饭店,一个瘦削,头发花白的男子上前招呼我们,问我们想吃什么?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老汉,他就是老板娘刘慧芳的丈夫李冬冬。时光荏苒,他肯定不认得我了,因为那时候,常来光顾他家的就是我爸,而我就是跟在爸爸身边的一个小孩。
我和苏疯疯没有表明自己的来意,再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刚好是19时整,便点了一道东北大拌菜,一道西芹炒肉以及慧芳最拿手的菜冬瓜丸子粉丝煲。
靠墙的那张桌子看着干净一点,我们就坐在那里了。慧芳饭馆是家三十年的老店了,这么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他家饭馆吃过了,按理说,应该不缺食客才对。可是,偏偏这家不大不小的饭馆,只有我和苏疯疯两个客人。
苏疯疯扫了一眼饭馆,便对我说道:“阳生,你现在这里等菜,我去观察一下这家餐馆。”
我点头同意了,他便四下看了看,正在他检索饭馆的角落时,厨房传来了两口子争吵的声音。
“慧芳,咱们的馆子怕是真不行了,放弃吧。最近,咱们做出来的菜越来越没味道了,老主顾们都不再来咱们馆子了。别干了,再这么下去,只怕是越亏越多!”
“屁话,你去邻里街坊都打听打听去,我刘慧芳做的饭菜,谁不知道?要不是,我的厨艺好,咱能干三十年!不管有多大压力,反正咱这饭馆,我不同意兑出去,我就要干!”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菜我做好了,你快给端上去。”
从他们两人的对话,就知道,这个饭店是女人说的算,刘慧芳那泼辣的性格还跟三十年前一样,一成不变。
“菜来喽,两位帅哥,请慢用!”李冬冬把菜端上了桌就到后厨忙去了。
苏疯疯夹起一块肉,送入嘴中,咀嚼了几下,道:“这肉是到火候了,挺好嚼,但是,怎么没味啊?”
“你刚才绕了一大圈,都没发现问题所在吗?”
苏疯疯摇了摇头,也不怪他,谁让他是我们师兄弟几个人当中,对邪祟最不敏感的呢!
我右手拿筷子冲上指了指,他抬头集中精神,使劲看了看,悬梁上有一只眼睛瞪得溜圆的饿死鬼,正在贪婪地吸食着饭菜的香气。
这种饿死鬼,鬼力也不是很强,只是生前忍饥挨饿,舍不得离开人世间的美味佳肴,所以,眷留在了这家饭店里。也就是因为慧芳饭馆的饭菜味道太好了,才把这个邪祟留住了。
苏疯疯二话没说,就掏出来了收魂筒,把饿死鬼收了,而我,则把李冬冬喊了过来。
领证的事情十分顺利,就连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都说我们俩有夫妻相,邓婉婉这两天受到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精神近乎崩溃。关键时刻,还是我拯救了她,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了让她真的放下心来,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等我们兴高采烈地从民政局出来,苏疯疯也送上了一份大礼,是代替我给邓婉婉买的金手镯,足足一百克千足金,四万五千元。
邓婉婉带上以后,更是爱不释手,因为她明白,跟我结婚后,不仅是我照顾她,我的其他的四个师兄弟也会照顾他的。
“婉儿,咱们已经结婚了,你先回家把好消息告诉咱爸,我和天生还有点事情要做。”
谁知道,邓婉婉听我叫她回家,就把嘴巴撅了起来,“哎,阳生,那个家,我是不想再回了。看见我爸爸那个样子,我……我是恨他也不是,爱他也不行!以后,你让我跟你在一起好吗?”
我抽了一下鼻子,又抚摸了一下她的长发道:“好吧,你先回天师馆等我好了!今晚,我有可能回不去,你不用等我回来,你先睡觉吧!过两天,我带你去见我的爸爸妈妈,让他们给咱们选一个好日子,咱们办婚礼。”
听了我这话,邓婉婉总算是眨眼一笑了,乐滋滋地开车回去了,我想现在的她应该是真的幸福无比了,最关键的是,我们在一起了……
看着她的车离我们远去,我和天生都放心了,我扭头问了一下苏疯疯,“大师兄,你相信爱情吗?”
苏疯疯怔了片刻,道:“说真的,我不相信爱情,我只相信权力和金钱。”
“权力和金钱?为什么你会认为,权、钱会这么重要?”
我对他的话有点不置可否,因为,苏疯疯在离开师门的时候,还是一个单纯的青年,在北京这些年,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让他这么现实,这么市侩。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曾经的我很张狂,很嚣张,很多人和事都不放在眼里。而且,我还爱抱打不平,但,在社会上混久了,我才知道什么叫做世道险恶。”
说完,他把衬衣解开,把后背露出来给我看,他的背上满是疤痕。一后背的伤疤,或深或浅,或长或短,看来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没有这些血的教训,他是不会把社会看得这么通透的。
“师弟,我跟你说了吧。我刚到北京发展,天不怕地不怕。有一次,我在大街上看见一伙纹身的光背大汉,正拿着砍刀追看一对男女,男的被他们当街砍死,那个女人则被他们拿刀架着脖子要带回那个失足女的窝点。我眼里揉不进沙子,硬要出头,结果……你看我的后背就知道了。”
“大师兄,那后来怎么样了?”
说到了这里,苏疯疯眼睛一闭再一睁,道:“后来,我被砍成了重伤,周围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敢上前来制止,直到这伙人带着那个女的走远了,才有人打了急救电话,我这才被救护车拉到了医院里面。你知道嘛?我差一点就死了!”
苏疯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接着说:“后来,我遇到了一个气宇不凡的老人,他仙风道骨,跟师傅颇有几分相似,说话都带风。他教会了我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嚣张,因为,我现在待的地方是京城,咱们国家的首都。总之,一句话,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里面鱼龙混杂,能在北京城站住脚的都不简单,我一个刚进京的就嚣张,那会死得很惨……”
“所以,我就听他的话了,我跟他混了很久很久,学到了很多很多。说实话,我在北京进修,成了科学家,有了自己的实验室,都是他帮的忙?对了,阳生,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点了点头,已经猜出来了那个人,“你说的应该就是九如真人,龙千行!”
“没错就是他,直到我见识到了他的手段,还有雄厚的财力,最关键的是背后那巨大的关系网络,利益链条,我才真的明白过来,盘踞在京城的各方势力是多么的强大!我是有多么的不值得一提。”
说到了这里他蹲下身子,点上了一支烟,还把烟递过来给我,问我抽不抽?
还没等我回话,他就把烟收了回来,道:“你不抽烟,我想起来了。”
苏疯疯变得很多,他离开师门的时候,还是个单纯的青年,他也不抽烟的,还说过这一辈子也不抽烟,谁能想到,他也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他蹲在地上足足有五分钟,一口接着一口地把烟抽完,然后把烟蒂按在地上熄灭,才跟我说:“走吧,咱们去解决那个饿死鬼!”
我们俩一路无话,一起走到了我们的目的地,慧芳饭馆。
一进了饭店,一个瘦削,头发花白的男子上前招呼我们,问我们想吃什么?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老汉,他就是老板娘刘慧芳的丈夫李冬冬。时光荏苒,他肯定不认得我了,因为那时候,常来光顾他家的就是我爸,而我就是跟在爸爸身边的一个小孩。
我和苏疯疯没有表明自己的来意,再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刚好是19时整,便点了一道东北大拌菜,一道西芹炒肉以及慧芳最拿手的菜冬瓜丸子粉丝煲。
靠墙的那张桌子看着干净一点,我们就坐在那里了。慧芳饭馆是家三十年的老店了,这么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他家饭馆吃过了,按理说,应该不缺食客才对。可是,偏偏这家不大不小的饭馆,只有我和苏疯疯两个客人。
苏疯疯扫了一眼饭馆,便对我说道:“阳生,你现在这里等菜,我去观察一下这家餐馆。”
我点头同意了,他便四下看了看,正在他检索饭馆的角落时,厨房传来了两口子争吵的声音。
“慧芳,咱们的馆子怕是真不行了,放弃吧。最近,咱们做出来的菜越来越没味道了,老主顾们都不再来咱们馆子了。别干了,再这么下去,只怕是越亏越多!”
“屁话,你去邻里街坊都打听打听去,我刘慧芳做的饭菜,谁不知道?要不是,我的厨艺好,咱能干三十年!不管有多大压力,反正咱这饭馆,我不同意兑出去,我就要干!”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菜我做好了,你快给端上去。”
从他们两人的对话,就知道,这个饭店是女人说的算,刘慧芳那泼辣的性格还跟三十年前一样,一成不变。
“菜来喽,两位帅哥,请慢用!”李冬冬把菜端上了桌就到后厨忙去了。
苏疯疯夹起一块肉,送入嘴中,咀嚼了几下,道:“这肉是到火候了,挺好嚼,但是,怎么没味啊?”
“你刚才绕了一大圈,都没发现问题所在吗?”
苏疯疯摇了摇头,也不怪他,谁让他是我们师兄弟几个人当中,对邪祟最不敏感的呢!
我右手拿筷子冲上指了指,他抬头集中精神,使劲看了看,悬梁上有一只眼睛瞪得溜圆的饿死鬼,正在贪婪地吸食着饭菜的香气。
这种饿死鬼,鬼力也不是很强,只是生前忍饥挨饿,舍不得离开人世间的美味佳肴,所以,眷留在了这家饭店里。也就是因为慧芳饭馆的饭菜味道太好了,才把这个邪祟留住了。
苏疯疯二话没说,就掏出来了收魂筒,把饿死鬼收了,而我,则把李冬冬喊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