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网 > 食味生香 > 二百五十四 米粥

二百五十四 米粥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一秒记住【武林小说网 www.50xs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等晚饭摆上来,李思谌一眼就看出了不对。

    食器碗碟换了,里面盛装的内容更换了。

    熬的稠稠的小米粥,闻着那一股香气就让人觉得有点站不住了。四样小菜也都素淡。郡王府开饭,大都脱不出两种风格。郡王喜欢美点细脍,郡王妃则讲究个珍奇异罕,总之都不是朴素省钱的主儿。上行下效,安郡王府在食膳一块儿上头抛费不少,比较朴素的菜式在郡王府的饭桌上看不到的,最起码在主子们的饭桌上看不到。

    象今天这桌上的素烧豆腐,清炒虾仁之类的,要是王府的厨子做,肯定不是这个作法。

    “这是……”

    “小厨房今天通了灶开了火,这两个是我做的。”阿青也没让人近前伺候:“听说府里设了好几处厨房。”

    “可不是,前后院的厨房加起来大概有四五个呢,各院还单有自己的茶炉子。”

    说是茶炉子,其实也就跟小厨房没什么差别了。

    既然可以从府里支领炭、茶、糕点、补品、药材这些东西,那再弄些菜蔬米粮也不是难事。就连萱楼住的姑娘们,也单有一个这样的茶炉房,象熬点燕窝粥,冲点藕粉,做个蛋羹什么的,可以不用单跑到厨房去要了。一来二去不但麻烦,还把时间都花了路上。

    所以阿青这儿也很顺当的弄了个小厨房,并不需要再为这事儿特意去向一家之主或是大管事们去商量请示。

    李思谌坐下来先喝了一口粥。

    米粥熬的恰到好处,小米费火,急火熬不透,须得慢火细熬,粥才能这样香醇稠软。

    李思谌以前没有察觉,现在一喝这粥,就想起在七家镇养伤的那段日子了。

    张家父女对厨房的活计都不精通,他那时候吃的饭食汤羹,多半都是出自阿青之手。

    尤其是粥,那阵儿可没少吃。

    当时吃粥吃的真是……套句坊间杂曲的话“嘴里淡出鸟来”。只想吃点有味道的。可是等他离开张家之后,却不知为什么,总是想起她煮的粥来。

    吃什么都觉得不是那个味儿。吃米饭觉得硬了。吃馄饨觉得咸了。

    尤其是累了,疲了,在外头奔波不得片空闲时,就想再吃一回她煮的粥。

    李思谌菜还没吃。先把粥喝完了,伸出碗说:“再盛。”

    阿青接过碗又替他盛了一碗。

    不过这一碗,他能缓着喝了,就着那嫩嫩的烧豆腐,还有甘脆弹牙的虾仁,这粥是越喝越有味。

    比什么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吃着都香。

    一个人吃饭总是没什么胃口的。阿青其实中午就没吃多少,但是这会儿看他吃的香,她不知不觉也跟着多吃了一些。

    饭后还有点心,是核桃酪。

    李思谌满意的接过来,闻了闻那股甜香气,由衷的说:“小时候倒是吃过……这都隔了多少年没吃了。”

    阿青主要是想着给他补一补。都说核桃补脑,他每天做的事必定既劳力又劳神,吃食上头再不精心补养着点,那天长日久的。人不就熬坏了?

    阿青却已经吃不下去了——她今天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不过男子和女子的饭量天然就有差异,她再来一个胃,也没法儿象李思谌那样敞开了吃。

    核桃酪挺好的,吃着省事,做起来却不怎么省事,先得把核桃仁剥出来,再泡水,把皮细细的捻去,这一步骤最繁琐。同样。做豆饭豆粥的时候,捻皮这个步骤也是最熬人的。

    阿青以前做当然都是自己慢慢磨,现在当然这一最繁重的工作有人接手过去了。

    核桃酪盛在琥珀盏中,别说吃了,光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不过盏并不大,对李思谌来说也就是几口的事儿。他都吃完了,看阿青那碗还没有动。

    “你不爱吃?”

    “我实在吃不下了。”

    李思谌忍不住笑了,索性把她那碗也端了过去:“那我替你吃了吧。”

    李思谌拉着她出去散步,今天天气晴得好,白天就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晚上也是月郎星稀,只隐约有几丝云影。

    星云隐隐,月光皎洁,园中花香浮动。

    阿青突然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花前月下了吧?

    “我不在家,你一个人闷不闷?”

    “有一点。”

    不过她也有许多事情要做。现在院子还没有收拾齐整,各样东西、箱笼、书本还都没有安顿好。

    “你要是想念岳母,就回去看看。”

    “那样不太好……”

    “别人说什么不用理会,日子又不是给他们过的。”

    “我娘也会说的。”

    呃……

    李思谌这下没话说了。

    丈母娘是万万不能得罪的,这个道理不用旁人来教,他自己就无师自通的领会了。

    他咳嗽一声:“那待我休沐,我陪你回去。你要是一个人闷,也别总待在屋里头,要不就叫思敏过来陪你说话,你们不是挺要好么?”

    “我知道。”

    “院子里的人事你随意安排。”李思谌手一撒,表示自己绝不干涉:“要是有不服管事的,你就交给郭妈妈去办,自己不用跟那些人置气。”

    “郭妈妈?”阿青想了想,点头说:“这两天我看了一下院子里的名簿,也见过郭妈妈这个人。她这个人倒是没有冒头多话。”

    很默默无闻的一个人,混在仆妇丫鬟之中一点都不起眼。

    然而李思谌却单点了她的名。

    这说明郭妈妈是个很深藏不露的主,李思谌既然说她可以用,那阿青就老实不客气了。

    有些话,有些事,做为刚过门的新妇是不好说不好做的。

    而她带来的人里头又没有这种精熟后宅门道的妈妈,那几个陪房主要是管着外头的事情,在郡王府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得力帮手。

    “好,那……多谢你了。”

    “谢什么。”李思谌趁势把她的手握住:“我们夫妻一体,说什么谢。”

    阿青低下头没说话。

    李思谌没听到她的声音。微微有点失望。

    不过妻子面皮嫩,想现在就听她说出他想听的话,是有些难。就算催着她说了。也没有趣。

    况且,就算不说,他也能够猜到一些她的心思。

    两人之间的静默,反而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李思谌拉着她的手往前走:“对了。你听岳母说起过石家的事情吗?”

    “说过,可不是不多。”

    因为吴婶本身就没在东平侯府待太久,她本是薛家的丫鬟,到石家的时间短,对石家也谈不上什么了解。她提起更多的是薛家,还有阿青的生母。

    吴婶并不怕多提起故主。阿青就会同自己离心了。正相反。她怕阿青不记得生母,所以尽己所能的想多告诉她一些。

    在吴婶口中,薛氏差不多是个十全十美的人物了,生得好,心灵手巧,温柔大方,待人也从无坏心。

    人们在叙述和回忆的时候,有时候不是有意夸大,而是记忆会自动的把往事和故人加以美化。就象影楼里的艺术照片,多少要PS一下,至少也得加层柔光。

    阿青相信吴婶说的话,但是她对那未曾谋面的生父和生母的确毫无印象,想到他们的时候,心里也会替他们的遭遇觉得难过,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了。

    “怎么想起来问这个?”阿青有些不解。

    李思谌略一思忖,有保留的告诉她:“我在想当初替东平侯府料理后事的人。如果不是至亲至近的人,在那种时候。不会有人甘冒风险做这样的事情。”一个搞不好,就会被牵连进来自身难保。

    在当时那种时局,已经没处讲理了,许多人就象疯了一样,而其他的人要么跟着一起被逼疯,要么就是被这些疯子灭掉。

    阿青想了想:“你是说,当初东平侯府除了我,可能还有别的人活了下来?”

    李思谌点点头。

    “你在查找这个人吗?”

    “当年旧事知道的人太少了,又过了这许多年,我现在还没有什么头绪。”

    “你……这件事会不会惹上麻烦?”对阿青来说,虽然她也想了解自己的过去,可是她更担心这件事会给李思谌带来麻烦。

    “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李思谌心说,其实知情人还是有的,就是人家不会张口。碍于对方的身份和情面,李思谌也不好软磨硬泡。

    更何况,这件事情现在扑朔迷离,如果真牵涉到皇上,那李思谌确实也不能硬着那股劲儿去犯天子之忌。

    他和阿青说起一些有趣的见闻。

    “……有一次我到放生池边上,看着不知道哪里来的一只花猫蹲在池边的石头上,想伸爪去捞放生池里的鱼吃。放生池说是池,其实是个大潭,又有活水,只有人往里放生,没人去捕杀,有的鱼甚至身长三尺。别说那猫够不着,就是够着了,是它吃鱼,还是鱼吃它呢?”

    阿青果然被逗笑了:“我不大去放生池,下次去真要好好看看。”

    她一笑,李思谌讲的更起劲了。

    “都说人气旺,草木之气也会跟着旺盛。这话一点不假。御园里的茶花虽然有花匠精心养护,开出来的花总有一种孱弱之态。可是神光寺前的茶花,乃是信徒所种,僧人们也没有去怎么打理过,顶多就是除除杂草,可那茶开的满株都是,远远看去有如云霞。都说是神光寺有人气,有佛光,所以花也比别处的旺盛。”

    阿青点头:“我也发现了,万佛寺后面的梅花也生得特别好。”

    僧人虽然也会照管那些花木,但绝没有自家花匠照看府中的花木那样精心,因为和尚的本职工作不是伺候花。可是一边是精心照料,一边是野生野长,府里的就是没有那佛寺前的好。

    所以地气、人气之说,也是有道理的。

    “那这院子的花,开的其实也不错啊。”

    “以后会越开越好的。”李思谌心里是这么想的,嘴上也就这么说了出来。

    夫妻俩散过步,阿青白天已经练过字,就拿起针线来做,李思谌写了两篇字,过来看她做活计。

    这是给他做的,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来。

    “给我的?”

    阿青点头,还说:“我是拿着你原先的袜子比的大小剪的,你脱了鞋让我再比比看。”

    这袜子不比别的东西,衣裳做大了还能凑和穿,袜子作大或是做小了,脚可吃不了委屈。

    李思谌十分配合的把鞋袜脱了,让阿青拿着一只完工了大半的袜子在他的脚底比量了一下。

    李思谌笑微微的看着她认真的扯着袜子丈量他的脚,感觉自己这只脚从来没有这般享受过。

    “还好,”阿青松了口气。

    要是大了还好,可以在脚趾那里再截短一点。要是小了……那就没办法了,连想送给别人穿都不大可能。

    因为吴叔和小山的脚都挺大,比李思谌的大,这李思谌要是穿着小的袜子,他们更不可能穿得上了。

    李思谌看着那只做的很是用心的袜子,忍不住加提了个条件:“我看京里近日来,都流行带一种头巾,后头带坠角,正中一般是嵌玉或是镶金珠的。”

    “你喜欢?”阿青也见过那样的头巾:“可我怕做不好。”

    吴叔没有那个喜好,他这人对花哨的东西从来都跟看不见一样。不光他,吴家的其他人的日子一样过的很朴实,就算到了京城日子过的舒服有下人服侍,也没有变得奢侈讲究起来。象这种头巾,阿青是见过的,但是从来没有做过——家里人都不戴嘛,做给谁?

    不过李思谌不一样,宗室子弟总是在仪表上要更讲究一些,而且他生的……比旁人好,戴这个一定也很好看。

    “那我回头试试。要是做的不好……”

    “肯定好。”李思谌赶紧捧场。

    阿青琢磨,回头让人去外面的衣帽铺看看,买一个回来当样子,依葫芦画瓢总不是难事。她的手艺这一两年没少做活计,比以前精进多了。就算不能做的比外头那种强,至少不比那样的差。

    男人穿着自家媳妇做的针线出去,有时候也是一种可以夸口的体面。(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