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三十二 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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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又被称为大苹果城。
这里是美利坚经济的中心,同时也是世界经济的中心。
无数人对这里无比的向往,但是这其中却不包括陈飞扬。
前世的陈飞扬够不到这里,今生的他同样也不向往这里。
这座世界金融中心,在此时的陈飞扬眼里,就宛如这座城市的别称大苹果一般。正在等候食客拿起刀叉。
这一次,陈飞扬也打算成为食客中的一员。
文清在得知陈飞扬独身一人之后,在港岛给陈飞扬找了一位保镖。据说是以前在道上的双花红棍。
不过港岛回归之后,以前这些道上混的哥们日子就大不如前了。再加上这些人的草莽性子,大部分基本都存不住钱,是以很多红棍打手都改行做了保镖。
这位前顶级打手名叫阿成,具体姓什么文清也没说,陈飞扬也没问。
港岛在回归之前,地下势力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前世的陈飞扬从网络上就有所了解。
别的不说,光说陈飞扬前世喜欢看的小说里,基本提到港岛,就不得不说一番关于这边的地下势力。
虽然小说里的剧情大多是虚构,网络上的消息也基本上九假一虚,但是能传出这么多消息,可想而知那时候的港岛地下势力有多庞大。
在抵达纽约之后,陈飞扬并没有打算自己独自去转悠,而是准备先陪同文清去波士顿。
说实话,要不是这次陪文清前往哈佛大学,陈飞扬甚至都不知道哈佛大学原来在波士顿。
而且不仅仅是哈佛大学,还有麻省理工学院竟然也在波士顿,两所大学挨的相当近。
但是更扯淡的是,这两所大学所在的市,竟然叫做剑桥市。
而最出名的剑桥大学,却又在英国!
啧啧!要不是来美利坚一趟,陈飞扬还真不知道这些东西。
“爹地!我好想你!”
文清的女儿叫文思,是一位偏向运动型的女孩。以东方人的审美来说,算不上多漂亮,但是女孩整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种叫做健康的味道。
在接机口,文思给了自己父亲一个大大的拥抱。
虽然她对于自己父亲一听说自己有男朋友了,就非要来美利坚看看的行为有些不满。但是这些并不能冲淡她对于自己父亲的思念!
两父女的关系极好,否则文清也不会在自己交了男朋友之后第一时间就告诉了父亲。
文思的旁边还站着一个男孩,东方面孔。应该就是文思的男朋友金敏浩了。
金敏浩不是华夏人,而是韩国人。
这就是文思为什么火急火燎的大老远的跑来美利坚的主要原因。
女儿找个男朋友也就算了,你找个老美也好啊?还找个韩国人。
文清以前之所以会把女儿送去美利坚,一方面是女儿足够优秀,二一个多少也存了让女儿以后能够留在美利坚的心思。
毕竟虽然这时候华夏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大步迈进的时候,但是单纯从目前来说,美利坚对于文清这一代人的吸引力是无比巨大的。
但是现在,女儿竟然找了一个韩国男朋友,这要是以后毕业两人真在一块了,那岂不是自己家女儿还要去韩国?
这样的情况让文清完全不能接受。他只有这一个女儿,自己这些年拼命打拼还不就是为了这个女儿吗?
可现在,女儿竟然被一个韩国小子给勾跑了。怎么能不让文清郁闷。
是以,文清虽然乐呵呵的给自己女儿介绍了陈飞扬和阿成。但就是不愿意搭理一边显得无比尴尬的金敏浩。
陈飞扬笑眯眯的和文思打了招呼,却没有多说什么。这是人家的家事,他可不想掺和。
“嗨!你就是我老爸经常提起的那位年轻的老板?果然很年轻,听说你还是一位非常出名的歌手?”
文思的性子应该是比较外向的,这点从她和陈飞扬打招呼的热情程度就能看得出来。
陈飞扬没有说话,笑着点了点头。
这姑娘的性子其实不错,就是有些大条。因为她似乎没有发现旁边自己的男朋友几乎都快要哭了。
估计这两人在一起,主动的一方应该这是文思这丫头。至少从目前两人所展现出来的样子来看,确实是这样。
“那可真棒,希望有机会能够听到你的歌声。我想那一定会是非常美妙的享受。”
典型的西方交际口语,看来文思在美利坚这个西方国家确实融入的不错。不愧是哈佛大学这顶王冠王的宝珠学院中的高材生。
所谓王冠上的宝珠,其实就是指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哈佛大学被称为美利坚大学中的一顶王冠,而商学院就绝对是这顶王冠上最闪亮的那颗宝珠。
即便是陈飞扬这个连哈佛大学位于波士顿都不知道的人,都知道哈佛商学院所代表的意义。
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厉害!
咳咳!好像这是两个字。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代表无论是哈佛商学院,还是在此就读的文思,都是很厉害的就对了!
“爹地!差点忘了,这就是我男朋友,金敏浩!敏浩,这是我爹地。”
一边的陈飞扬差点没忍住笑起来,他是真不懂能考上哈佛商学院,甚至能够拿到奖学金的文思,为什么在这方面表现的如此差劲。
不过也有可能是太久没和自己爹地见面了,所以就选择性的遗忘了男朋友吗?
嗯!应该是这样的,绝对不应该是文思的神经很大条。
毕竟能考上哈佛商学院的人情商不可能这么低!
咳咳!或许。应该。是这样的吧!
纽约,又被称为大苹果城。
这里是美利坚经济的中心,同时也是世界经济的中心。
无数人对这里无比的向往,但是这其中却不包括陈飞扬。
前世的陈飞扬够不到这里,今生的他同样也不向往这里。
这座世界金融中心,在此时的陈飞扬眼里,就宛如这座城市的别称大苹果一般。正在等候食客拿起刀叉。
这一次,陈飞扬也打算成为食客中的一员。
文清在得知陈飞扬独身一人之后,在港岛给陈飞扬找了一位保镖。据说是以前在道上的双花红棍。
不过港岛回归之后,以前这些道上混的哥们日子就大不如前了。再加上这些人的草莽性子,大部分基本都存不住钱,是以很多红棍打手都改行做了保镖。
这位前顶级打手名叫阿成,具体姓什么文清也没说,陈飞扬也没问。
港岛在回归之前,地下势力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前世的陈飞扬从网络上就有所了解。
别的不说,光说陈飞扬前世喜欢看的小说里,基本提到港岛,就不得不说一番关于这边的地下势力。
虽然小说里的剧情大多是虚构,网络上的消息也基本上九假一虚,但是能传出这么多消息,可想而知那时候的港岛地下势力有多庞大。
在抵达纽约之后,陈飞扬并没有打算自己独自去转悠,而是准备先陪同文清去波士顿。
说实话,要不是这次陪文清前往哈佛大学,陈飞扬甚至都不知道哈佛大学原来在波士顿。
而且不仅仅是哈佛大学,还有麻省理工学院竟然也在波士顿,两所大学挨的相当近。
但是更扯淡的是,这两所大学所在的市,竟然叫做剑桥市。
而最出名的剑桥大学,却又在英国!
啧啧!要不是来美利坚一趟,陈飞扬还真不知道这些东西。
“爹地!我好想你!”
文清的女儿叫文思,是一位偏向运动型的女孩。以东方人的审美来说,算不上多漂亮,但是女孩整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种叫做健康的味道。
在接机口,文思给了自己父亲一个大大的拥抱。
虽然她对于自己父亲一听说自己有男朋友了,就非要来美利坚看看的行为有些不满。但是这些并不能冲淡她对于自己父亲的思念!
两父女的关系极好,否则文清也不会在自己交了男朋友之后第一时间就告诉了父亲。
文思的旁边还站着一个男孩,东方面孔。应该就是文思的男朋友金敏浩了。
金敏浩不是华夏人,而是韩国人。
这就是文思为什么火急火燎的大老远的跑来美利坚的主要原因。
女儿找个男朋友也就算了,你找个老美也好啊?还找个韩国人。
文清以前之所以会把女儿送去美利坚,一方面是女儿足够优秀,二一个多少也存了让女儿以后能够留在美利坚的心思。
毕竟虽然这时候华夏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大步迈进的时候,但是单纯从目前来说,美利坚对于文清这一代人的吸引力是无比巨大的。
但是现在,女儿竟然找了一个韩国男朋友,这要是以后毕业两人真在一块了,那岂不是自己家女儿还要去韩国?
这样的情况让文清完全不能接受。他只有这一个女儿,自己这些年拼命打拼还不就是为了这个女儿吗?
可现在,女儿竟然被一个韩国小子给勾跑了。怎么能不让文清郁闷。
是以,文清虽然乐呵呵的给自己女儿介绍了陈飞扬和阿成。但就是不愿意搭理一边显得无比尴尬的金敏浩。
陈飞扬笑眯眯的和文思打了招呼,却没有多说什么。这是人家的家事,他可不想掺和。
“嗨!你就是我老爸经常提起的那位年轻的老板?果然很年轻,听说你还是一位非常出名的歌手?”
文思的性子应该是比较外向的,这点从她和陈飞扬打招呼的热情程度就能看得出来。
陈飞扬没有说话,笑着点了点头。
这姑娘的性子其实不错,就是有些大条。因为她似乎没有发现旁边自己的男朋友几乎都快要哭了。
估计这两人在一起,主动的一方应该这是文思这丫头。至少从目前两人所展现出来的样子来看,确实是这样。
“那可真棒,希望有机会能够听到你的歌声。我想那一定会是非常美妙的享受。”
典型的西方交际口语,看来文思在美利坚这个西方国家确实融入的不错。不愧是哈佛大学这顶王冠王的宝珠学院中的高材生。
所谓王冠上的宝珠,其实就是指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哈佛大学被称为美利坚大学中的一顶王冠,而商学院就绝对是这顶王冠上最闪亮的那颗宝珠。
即便是陈飞扬这个连哈佛大学位于波士顿都不知道的人,都知道哈佛商学院所代表的意义。
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厉害!
咳咳!好像这是两个字。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代表无论是哈佛商学院,还是在此就读的文思,都是很厉害的就对了!
“爹地!差点忘了,这就是我男朋友,金敏浩!敏浩,这是我爹地。”
一边的陈飞扬差点没忍住笑起来,他是真不懂能考上哈佛商学院,甚至能够拿到奖学金的文思,为什么在这方面表现的如此差劲。
不过也有可能是太久没和自己爹地见面了,所以就选择性的遗忘了男朋友吗?
嗯!应该是这样的,绝对不应该是文思的神经很大条。
毕竟能考上哈佛商学院的人情商不可能这么低!
咳咳!或许。应该。是这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