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文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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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占山走到院子中间,拉开架势,嘴里道,
“杨老弟,请赐教。”
杨军瞧了瞧马占武,一身结实的肌肉,魁梧的身躯,给人一种人形泰山的感觉。
他双腿就像老树根紧紧地扎在地上,一看腿上的功夫不一般。
虽然马占山身上有着几十年的功夫,但杨军依然把握在三个回合内放倒他。
不过,他的这些招式都是战场上的杀招,讲究的是一招杀敌。
而马占山只是个武痴,两人之间紧紧只是切磋而已,杨军怕收不住,不小心伤了他。
于是,他笑了笑对马占山摆摆手道,
“马师傅,咱们是朋友,直接抡胳膊动腿的有伤和气,不如我们文比吧?”
马占山闻言,收起架势,疑惑道,
“怎么个文比法子?”
杨军回头四下里看了看,然后走到梅花桩前,拍了拍一根木桩子道,
“马师傅,我们每人踢三腿,谁能把这根木桩踢断,就算谁赢,如何?”
马占山闻言,笑了笑道,
“杨老弟,这不可能,别说是三脚了,就是三百脚也踢不断。”
就连马占山的几个徒弟都纷纷摇头表示不能。
“我从四岁起就跟着师傅了,二十多年了,也没见断过一根木桩。”
“是不可能,我们师兄弟每天拿木桩练功,别说踢断了,就是条裂缝都没有。”
“大腿粗的木桩,非人力能断。”
大家纷纷摇头,都觉得每人能踢断木桩。
就连马驹子和伊秋水也觉得杨军在说大话。
尤其是伊秋水,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她信奉科学,像这么粗的木桩没有千斤之力是决定不能动摇分毫的。
不过,马武梅看着弱不禁风的杨军,以为他故意提出这个苛刻条件,想造成平局的结果,这样,大家都都踢不断,各自的面子也都保住了。
马占山上前一步道;“杨老弟,这个木桩我踢不断,如果你能踢断,马某甘愿认输。”
杨军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回身走向那个木桩。
他站在木桩前一腿的距离,把勒在裤腰带中的衬衣拽出来。
左脚原地不动,右腿缓缓地向后挪动。
他目光紧紧地盯着那根木桩,两眼目测距离和着力点,脑子里飞快的测算速度和距离。
双腿紧绷,全身的力气集中在右腿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
只听“哈”的一声,
杨军动了。
他的腿如闪电一般,一触即退。
“啊!”
众人惊呼一声。
大家全都把目光集中到那根木桩之上。
木桩没有想象中那样断掉,而是从上到下裂开了一条小拇指粗细的裂缝。
众人不可思议的看着杨军,脸上震惊的表情就像见到鬼了一样,嘴巴张的大大的,似乎能吞下一个鸡蛋。
“啪!”
杨军再次出腿,那根大腿粗细的木桩应声断裂。
木桩断掉的一端,轰然一声倒在地上。
两腿。
整整两腿。
杨军生生的踢断了那根木桩。
院子里寂静无声。
大家死死地盯着杨军和地上那根木桩。
就连伊秋水也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傻傻的看着他。
此时,她才知道,杨军立的两次一等功是名至实归,要是没这身功夫,别说立功了,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两说呢。
杨军蹲下身子抚摸着木桩断裂之处,摇头叹息道:“这身子越来越不行了。”
以前这么粗的木桩,他一脚就能踢断,现在竟然要踢两下子。
没退伍之前,他部队上还能专心练练,自从转业回来后,早上除了跑跑步外,其他的锻炼都撂下了。
一个人的体力巅峰期在三十五到四十五岁之间,他可不想自己才三十出头,身子就废了。
所以,他决定,从明天开始,一定要恢复训练。
即使伊秋水早上摆出任何撩人的姿势,他都不会犹豫一下。
大约过了半分钟的样子。
众人才缓过来。
马占山大步走到杨军面前,抱拳道,
“杨老弟,老哥哥认输了。”
马占山豪爽大气,当着自己子女和徒弟的面,毫不含糊的认输。
他的几个徒弟也是抱拳连声表示叹服。
“杨厂长,好功夫。”
杨军笑笑,摆手道:“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这话说得众人脸色一红。
如果连这个都不值一提,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能拿得出手的了。
众人再次回到客厅坐下,大家推杯换盏,聊得非常火热。
“杨老弟,老哥哥我这辈子从未服过任何人,今天,老弟你算一个。”
马占山端着酒碗唏嘘道。
练武的人都有一个通病,对自己的功夫非常自信,从不轻言服气。
但今天。
杨军生生的给他们上了一课,让他们见识到了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要不是杨军提出文比,说不定自己连人家一脚都扛不下来。
很显然,人家怕伤着他,所以才提出文比。
虽然大家你敬我一杯,我敬你一碗,但杨军看得出来,马占山心情似乎非常沉重,好像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整个人一瞬间好像老了十岁一样。
“杨老弟,以后没事的时候,来我这里露两手,让这帮毛孩子开开眼界。”
“一定,一定。”
杨军看着他的几个徒弟,个个都是五大三粗的,每个人都有一身不俗的功夫,一时心生爱才之心,他忍不住的问道,
“不知哥几位在哪里高就,如果不嫌弃的话,我举荐你们去轧钢厂保卫科上班。”
杨军的话音刚落,马占山的几个徒弟立马眼冒金光。
“杨厂长,我们真的能去轧钢厂上班吗?”
“怎么?我这个轧钢厂厂长说的话就这么没有可信度吗?”杨军笑着道。
“不……不是,只是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了,有些不敢相信。”
那个说话的青年站起来抱拳道:“武大钊愿意一辈子追随杨厂长。”
“好,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你不负我,我决不负你。”杨军脸色一肃,端着酒敬了他一杯。
武大钊双手捧着酒碗,一口干掉。
“唐爱民愿附尾翼。”
“算我罗小军一个。”
“……”
一时间,马占山的六个徒弟全都表示愿意跟着杨军干。
杨军也不含糊,一个个和他们单独喝了一碗酒。
当然,他是出于真心的目的,并没用空间。
从谈话中得知。
他们六个人,有两个没有工作,其他四个,一个在粮站工作,一个在搪瓷缸厂上班,还有两个在牛奶厂上班。
他们的工资不高,两个是二十七块五,还有两个目前还在实习期。
杨军并没有承诺给他们高工资,而是表示他们一进厂子就是正式工,以后还会重用他们。
他当时还表示,如果他们其他的师兄弟想来轧钢厂上班,他也表示欢迎。
杨军目前要做的,就是要把保卫科彻底的变成自己的私人领地,各个岗位必须都安排自己的人。
目前,保卫科从科长到科员,基本上全是他的人。
王二娃、赵海峰、马武梅、杨安国、何大壮以及小王庄新招进去的民兵,可以说,全都是忠于他杨军的。
上到科长、副科长,下到股长、队长、分队长,几乎所有重要的岗位上全是自己的人,别人想要动他,首先要过保卫科这一关。
(写到这里,顺便提一下,为了不被404,那个支线我不打算碰了,也不跳过,但是让大家明白一点,保卫科以后就是轧钢厂最有实权的部门,当然,在文中,我只能把这个剧情概念模糊化,希望大家理解一下。)
吃完饭后。
马占山为了表示杨军对自己女儿和徒弟的照顾,决定送他几坛女儿红。
酒窖就在厨房里,只是在靠墙的位置掏了个洞,顺着台阶进去,就是酒窖了。
杨军一进去,就感到一股寒意袭来,浑身凉飕飕的,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酒窖很大,几乎占据了两间房的位置,里面除了储酒,还是菜窖。
左边摆着十几排酒坛子,大约有二三百坛的样子,右边码着一溜白菜土豆萝卜。
“杨老弟,实不相瞒,以前老哥哥我是酿酒的,这些都是以前存下来的,现在是喝一点少一点喽。”
杨军闻言,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
自古以来,那些酿酒的大多都是练武之人。
因为他们都是嗜酒如命的人,所以想着自己酿酒喝着方便,即使不舍得喝,每天能闻着味也不错。
还有就是,酿酒也是一个体力活,不比在车间抡大锤轻松多少,一般人很难胜任这份工作。
“马师傅,我面皮薄,刚才没好意思问喝的是什么酒,这酒还真不错。”杨军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说道。
“女儿红啊,”马占山诧异道:“杨老弟是好酒之人,尝不出是什么酒?”
他见杨军先后喝了不下七八斤的酒,以为他早就知道这酒的名字呢。
“嘿,不怕您笑话,我这人喝酒如喝水,什么酒到我嘴里都是一个味。”
“杨老弟,您是海量啊。”
马占山见杨军这么多酒下肚,一个多小时了,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愈发的惊讶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
“马师傅,人家的女儿红不都是埋在地下的,你的怎么放在地窖里。”
清代梁章钜《浪迹读谈》中记载:最佳者名女儿酒,相传富家养女初弥月,开酿数坛,直至女出门,既以此酒陪嫁……
也就是说,富裕的人家中生了个女儿,为了庆祝,就酿了几坛好酒,深埋于地下,知道女儿出嫁的时候,才把酒挖出来当嫁妆陪嫁。
“杨老弟,你这听谁说的,酒要是埋地下,一准变酸喽。”马占山闻言,哈哈大笑。
“变酸?”杨军皱着眉思索着。
“酿酒的人都知道,要想把酒存储的时间长一点,必须对储酒的酒窖有严格的把控,像什么温度啊、空气啊、水气啊等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埋在地下,那酒一准会变酸。”
随后,马占山为了让杨军相信,他还举了一个列子。
之前他父亲也是想他这样把几十坛酿好的美酒深埋地上,等过了十几年后,再取出来时,那些酒已经变硬,味道酸酸的,特别难闻。
杨军听完后,非常尴尬。
没想到电视剧害人啊,他还真的以为女儿红是埋在地下的呢。
经过马占山这么一解释,他才知道,自己是大错特错了。
马占山走到院子中间,拉开架势,嘴里道,
“杨老弟,请赐教。”
杨军瞧了瞧马占武,一身结实的肌肉,魁梧的身躯,给人一种人形泰山的感觉。
他双腿就像老树根紧紧地扎在地上,一看腿上的功夫不一般。
虽然马占山身上有着几十年的功夫,但杨军依然把握在三个回合内放倒他。
不过,他的这些招式都是战场上的杀招,讲究的是一招杀敌。
而马占山只是个武痴,两人之间紧紧只是切磋而已,杨军怕收不住,不小心伤了他。
于是,他笑了笑对马占山摆摆手道,
“马师傅,咱们是朋友,直接抡胳膊动腿的有伤和气,不如我们文比吧?”
马占山闻言,收起架势,疑惑道,
“怎么个文比法子?”
杨军回头四下里看了看,然后走到梅花桩前,拍了拍一根木桩子道,
“马师傅,我们每人踢三腿,谁能把这根木桩踢断,就算谁赢,如何?”
马占山闻言,笑了笑道,
“杨老弟,这不可能,别说是三脚了,就是三百脚也踢不断。”
就连马占山的几个徒弟都纷纷摇头表示不能。
“我从四岁起就跟着师傅了,二十多年了,也没见断过一根木桩。”
“是不可能,我们师兄弟每天拿木桩练功,别说踢断了,就是条裂缝都没有。”
“大腿粗的木桩,非人力能断。”
大家纷纷摇头,都觉得每人能踢断木桩。
就连马驹子和伊秋水也觉得杨军在说大话。
尤其是伊秋水,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她信奉科学,像这么粗的木桩没有千斤之力是决定不能动摇分毫的。
不过,马武梅看着弱不禁风的杨军,以为他故意提出这个苛刻条件,想造成平局的结果,这样,大家都都踢不断,各自的面子也都保住了。
马占山上前一步道;“杨老弟,这个木桩我踢不断,如果你能踢断,马某甘愿认输。”
杨军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回身走向那个木桩。
他站在木桩前一腿的距离,把勒在裤腰带中的衬衣拽出来。
左脚原地不动,右腿缓缓地向后挪动。
他目光紧紧地盯着那根木桩,两眼目测距离和着力点,脑子里飞快的测算速度和距离。
双腿紧绷,全身的力气集中在右腿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
只听“哈”的一声,
杨军动了。
他的腿如闪电一般,一触即退。
“啊!”
众人惊呼一声。
大家全都把目光集中到那根木桩之上。
木桩没有想象中那样断掉,而是从上到下裂开了一条小拇指粗细的裂缝。
众人不可思议的看着杨军,脸上震惊的表情就像见到鬼了一样,嘴巴张的大大的,似乎能吞下一个鸡蛋。
“啪!”
杨军再次出腿,那根大腿粗细的木桩应声断裂。
木桩断掉的一端,轰然一声倒在地上。
两腿。
整整两腿。
杨军生生的踢断了那根木桩。
院子里寂静无声。
大家死死地盯着杨军和地上那根木桩。
就连伊秋水也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傻傻的看着他。
此时,她才知道,杨军立的两次一等功是名至实归,要是没这身功夫,别说立功了,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两说呢。
杨军蹲下身子抚摸着木桩断裂之处,摇头叹息道:“这身子越来越不行了。”
以前这么粗的木桩,他一脚就能踢断,现在竟然要踢两下子。
没退伍之前,他部队上还能专心练练,自从转业回来后,早上除了跑跑步外,其他的锻炼都撂下了。
一个人的体力巅峰期在三十五到四十五岁之间,他可不想自己才三十出头,身子就废了。
所以,他决定,从明天开始,一定要恢复训练。
即使伊秋水早上摆出任何撩人的姿势,他都不会犹豫一下。
大约过了半分钟的样子。
众人才缓过来。
马占山大步走到杨军面前,抱拳道,
“杨老弟,老哥哥认输了。”
马占山豪爽大气,当着自己子女和徒弟的面,毫不含糊的认输。
他的几个徒弟也是抱拳连声表示叹服。
“杨厂长,好功夫。”
杨军笑笑,摆手道:“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这话说得众人脸色一红。
如果连这个都不值一提,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能拿得出手的了。
众人再次回到客厅坐下,大家推杯换盏,聊得非常火热。
“杨老弟,老哥哥我这辈子从未服过任何人,今天,老弟你算一个。”
马占山端着酒碗唏嘘道。
练武的人都有一个通病,对自己的功夫非常自信,从不轻言服气。
但今天。
杨军生生的给他们上了一课,让他们见识到了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要不是杨军提出文比,说不定自己连人家一脚都扛不下来。
很显然,人家怕伤着他,所以才提出文比。
虽然大家你敬我一杯,我敬你一碗,但杨军看得出来,马占山心情似乎非常沉重,好像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整个人一瞬间好像老了十岁一样。
“杨老弟,以后没事的时候,来我这里露两手,让这帮毛孩子开开眼界。”
“一定,一定。”
杨军看着他的几个徒弟,个个都是五大三粗的,每个人都有一身不俗的功夫,一时心生爱才之心,他忍不住的问道,
“不知哥几位在哪里高就,如果不嫌弃的话,我举荐你们去轧钢厂保卫科上班。”
杨军的话音刚落,马占山的几个徒弟立马眼冒金光。
“杨厂长,我们真的能去轧钢厂上班吗?”
“怎么?我这个轧钢厂厂长说的话就这么没有可信度吗?”杨军笑着道。
“不……不是,只是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了,有些不敢相信。”
那个说话的青年站起来抱拳道:“武大钊愿意一辈子追随杨厂长。”
“好,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你不负我,我决不负你。”杨军脸色一肃,端着酒敬了他一杯。
武大钊双手捧着酒碗,一口干掉。
“唐爱民愿附尾翼。”
“算我罗小军一个。”
“……”
一时间,马占山的六个徒弟全都表示愿意跟着杨军干。
杨军也不含糊,一个个和他们单独喝了一碗酒。
当然,他是出于真心的目的,并没用空间。
从谈话中得知。
他们六个人,有两个没有工作,其他四个,一个在粮站工作,一个在搪瓷缸厂上班,还有两个在牛奶厂上班。
他们的工资不高,两个是二十七块五,还有两个目前还在实习期。
杨军并没有承诺给他们高工资,而是表示他们一进厂子就是正式工,以后还会重用他们。
他当时还表示,如果他们其他的师兄弟想来轧钢厂上班,他也表示欢迎。
杨军目前要做的,就是要把保卫科彻底的变成自己的私人领地,各个岗位必须都安排自己的人。
目前,保卫科从科长到科员,基本上全是他的人。
王二娃、赵海峰、马武梅、杨安国、何大壮以及小王庄新招进去的民兵,可以说,全都是忠于他杨军的。
上到科长、副科长,下到股长、队长、分队长,几乎所有重要的岗位上全是自己的人,别人想要动他,首先要过保卫科这一关。
(写到这里,顺便提一下,为了不被404,那个支线我不打算碰了,也不跳过,但是让大家明白一点,保卫科以后就是轧钢厂最有实权的部门,当然,在文中,我只能把这个剧情概念模糊化,希望大家理解一下。)
吃完饭后。
马占山为了表示杨军对自己女儿和徒弟的照顾,决定送他几坛女儿红。
酒窖就在厨房里,只是在靠墙的位置掏了个洞,顺着台阶进去,就是酒窖了。
杨军一进去,就感到一股寒意袭来,浑身凉飕飕的,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酒窖很大,几乎占据了两间房的位置,里面除了储酒,还是菜窖。
左边摆着十几排酒坛子,大约有二三百坛的样子,右边码着一溜白菜土豆萝卜。
“杨老弟,实不相瞒,以前老哥哥我是酿酒的,这些都是以前存下来的,现在是喝一点少一点喽。”
杨军闻言,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
自古以来,那些酿酒的大多都是练武之人。
因为他们都是嗜酒如命的人,所以想着自己酿酒喝着方便,即使不舍得喝,每天能闻着味也不错。
还有就是,酿酒也是一个体力活,不比在车间抡大锤轻松多少,一般人很难胜任这份工作。
“马师傅,我面皮薄,刚才没好意思问喝的是什么酒,这酒还真不错。”杨军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说道。
“女儿红啊,”马占山诧异道:“杨老弟是好酒之人,尝不出是什么酒?”
他见杨军先后喝了不下七八斤的酒,以为他早就知道这酒的名字呢。
“嘿,不怕您笑话,我这人喝酒如喝水,什么酒到我嘴里都是一个味。”
“杨老弟,您是海量啊。”
马占山见杨军这么多酒下肚,一个多小时了,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愈发的惊讶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
“马师傅,人家的女儿红不都是埋在地下的,你的怎么放在地窖里。”
清代梁章钜《浪迹读谈》中记载:最佳者名女儿酒,相传富家养女初弥月,开酿数坛,直至女出门,既以此酒陪嫁……
也就是说,富裕的人家中生了个女儿,为了庆祝,就酿了几坛好酒,深埋于地下,知道女儿出嫁的时候,才把酒挖出来当嫁妆陪嫁。
“杨老弟,你这听谁说的,酒要是埋地下,一准变酸喽。”马占山闻言,哈哈大笑。
“变酸?”杨军皱着眉思索着。
“酿酒的人都知道,要想把酒存储的时间长一点,必须对储酒的酒窖有严格的把控,像什么温度啊、空气啊、水气啊等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埋在地下,那酒一准会变酸。”
随后,马占山为了让杨军相信,他还举了一个列子。
之前他父亲也是想他这样把几十坛酿好的美酒深埋地上,等过了十几年后,再取出来时,那些酒已经变硬,味道酸酸的,特别难闻。
杨军听完后,非常尴尬。
没想到电视剧害人啊,他还真的以为女儿红是埋在地下的呢。
经过马占山这么一解释,他才知道,自己是大错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