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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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房里,雾气腾腾。
吴书年浑身浸泡在热水中,两条瘦骨嶙峋的胳膊,无力的搭在木桶边缘。
身后,周也将手指插入他的头发中,一点一点温柔搓揉。
“阿也,我现在是不是又老又丑?”
“没嫌弃。”
声音渐低,周也顿了顿道:“我唯一嫌弃你的,是你疼的时候,从不喊疼。”
吴书年笑道:“这也让你发现了?”
“吴书年,我从六岁就跟在你身边,你眨个眼睛,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
“是啊,我父亲从前常说,阿也的眼神最好了。”
说到这里,吴书年静了许时。
“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比不上父亲,连在死这件事情上,都没做到像他那样痛快利落,但有一件事情,我比他强。”
有个人从六岁开始就把我装在他心里。
周也没问是哪一件事情,把毛巾绞干了,绕到边上替他擦脸。
吴书年顺势闭上眼睛,轻轻吁出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那三个年轻人我挺喜欢的,都是好人,三爷的那个侍卫,我觉得和你有几分像。”
“哪里像?”
“话少。”
“裴公子的侍卫话也少。”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谁入了他的眼,他能把命都给那人。”
周也终于笑了,“你这是在变相夸我?”
吴书年睁开眼,手指轻一勾,勾住了周也的衣襟。
周也在木桶边蹲下,看着他,不说话。
他也不说话。
终于等来了,整整九年。
太漫长了。
许久,周也轻笑道:“你洗好了,一会我就着你的水也洗一下。”
吴书年看着他,深深地看着他。
良久,他回了一个字。
“好!”
……
一张祭台面北朝南;
三盘瓜果依次摆好;
两只烛台火光跳跃。
唯有香炉里的香,还不见踪影。
香呢?
裴笑皱眉。
这时,李不言从包袱里拿出一支香,递到晏三合手里。
裴笑愕然,赶紧用胳膊蹭蹭谢知非:这香跟了李不言一路,怎么还没断呢?
谢知非往边上让让,眼风都没向他扫过去。
周也推着吴书年走进院中。
不知道是不是被热气熏过的原因,吴书年原本青灰色的脸,泛着些不正常的红色。
他目光落在晏三合身上。
晏三合走过去,垂首道:“你是替你父亲点香,不要有杂念。香能点着,说明我们找的心魔是对的。”
吴书年扶着周也的手,从轮椅里站起来,“我有句话要说。”
别是反悔了吧!
裴笑赶紧拽着谢知非走上前。
吴书年目光渐凝,轻轻推开周也的手,身子慢慢往前一拱,艰难地行一礼。
三人脸色大变。
晏三合伸出手的同时,裴笑已经扶住了吴书年。
吴书年慢慢直起身,喘着气道:“三位,拜托了。”
裴笑:“既然答应了,我们一定尽力,但如果时运不济,什么都查不到,你也不要怪我们。”
“那也是吴家的命,不怪你们。”
吴书年向晏三合伸出手。
晏三合把香交到他手上的同时,大步退回了原位。
谢知非随即跟过去。
怎么就剩下我一人?
裴笑莫名一惊,也赶紧跑过去,站在了两人中间,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谢五十,晏三合,我他娘的好紧张。”
谢五十没理他。
晏三合更没理他。
她抿了下唇,看着一步一步往前挪的吴书年,瞳孔微微放大。
“晏姑娘,我现在就点香吗?”
“等一下!”
晏三合沉稳开口。
“季老太太死前脑海里想的是一条黑狗,黑狗是吴关月送的;
吴关月是季老太太的青梅竹马,他身上流着两个王族的血脉,是一代枭雄,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大英雄。
两人因狗结缘,互生情愫。
胡三妹是吴关月唯一喜欢过,却偏偏又只能放手的女子。
胡三妹带着不甘和不舍离开北沧河,到季家做了个小妾。季家纳她的目的,是因为正妻身子坏了,无法生育,需要她给季家传宗接代。
胡三妹的肚皮十分争气,头一胎就生了个儿子,儿子记在正妻名下,算作嫡子,由正妻抚养长大。
第二胎仍是儿子,胡三妹主动把儿子扔给正妻,自己拖着刚刚出月子的身体,去服侍婆婆。
慢慢的,胡三妹在季家内宅站稳脚跟。
她被人算计,也算计别人;她伏低做小,忍气吞声许多年,在正妻死后被扶正,成了季家真正的女主人。
随着年纪渐长,胡三妹在男人那里失了宠,和两个大的儿子不亲,儿子的婚姻甚至不由她这个生母作主。
在两个大儿子的眼里,他们真正的嫡母是已经去世的张氏。
胡三妹千年媳妇熬成婆,开始拿捏搓揉别人,她亲自相中的第三个儿媳妇宁氏与她反目成仇,让她成为季家的笑话。
胡三妹原本是个贫穷的渔家女,一脚踏进京城后,就再没走出京城,到死都困守在季家的后院里。
她的人生没有光照进来,也没有可窥见的方向,眼前身后都是一片空茫幽暗。
虽然锦衣玉食,虽然儿孙满堂,但她仍然活得不开心。
她一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是在东兴县,是在北仓河边,是那个俊得不能再俊的贵族吴公子,是那条绝食而亡、有情有义的黑狗。
她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靠着这段回忆活下去,念念不忘,时间一久,心念成魔,以至于死后棺材合不上。”
最后一个字落下,晏三合看着吴书年。
“吴书年,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胡三妹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因为病痛,细细的汗从吴书年的鼻子上冒了出来。
他挪着脚步到祭台前,把香合在两掌中间,深吸一口气后,慢慢闭上了眼睛。
“胡三妹。”
他声音因为虚弱而十分的轻柔,像是情人间的呢喃。
“我是吴关月的儿子,名书年。我父亲早在九年前便离逝了,他走得很突然,摔一跤,再没爬起来。
父亲生前最后一次回北街,站在北仓河边的时候,和我说起过你,他说:你是他唯一喜欢过的女子。
他不娶你,因为他要做一件搅动日月的大事,而你要的几间瓦房,四方小院,一个殷实人家,他给不起。
我父亲这一生也很可怜,才华抱负、雄心壮志都没有实现,最后还做了流亡君主,东躲西藏。
何处最伤心,关山见秋月,这是我父亲名字的由来,听听,连名字都起得这么惨,你应该庆幸自己没有跟了他。
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你别怨他,该放下的都放下吧。
别再做孤魂野鬼,投胎去吧,如果……”
吴书年眼眶浸红,声音慢慢哽咽。
“如果你在那边碰到他,替我和他说一句,我们来世再做一回父子。我做父,他为子,我来替他挡一世风雨!”
净房里,雾气腾腾。
吴书年浑身浸泡在热水中,两条瘦骨嶙峋的胳膊,无力的搭在木桶边缘。
身后,周也将手指插入他的头发中,一点一点温柔搓揉。
“阿也,我现在是不是又老又丑?”
“没嫌弃。”
声音渐低,周也顿了顿道:“我唯一嫌弃你的,是你疼的时候,从不喊疼。”
吴书年笑道:“这也让你发现了?”
“吴书年,我从六岁就跟在你身边,你眨个眼睛,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
“是啊,我父亲从前常说,阿也的眼神最好了。”
说到这里,吴书年静了许时。
“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比不上父亲,连在死这件事情上,都没做到像他那样痛快利落,但有一件事情,我比他强。”
有个人从六岁开始就把我装在他心里。
周也没问是哪一件事情,把毛巾绞干了,绕到边上替他擦脸。
吴书年顺势闭上眼睛,轻轻吁出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那三个年轻人我挺喜欢的,都是好人,三爷的那个侍卫,我觉得和你有几分像。”
“哪里像?”
“话少。”
“裴公子的侍卫话也少。”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谁入了他的眼,他能把命都给那人。”
周也终于笑了,“你这是在变相夸我?”
吴书年睁开眼,手指轻一勾,勾住了周也的衣襟。
周也在木桶边蹲下,看着他,不说话。
他也不说话。
终于等来了,整整九年。
太漫长了。
许久,周也轻笑道:“你洗好了,一会我就着你的水也洗一下。”
吴书年看着他,深深地看着他。
良久,他回了一个字。
“好!”
……
一张祭台面北朝南;
三盘瓜果依次摆好;
两只烛台火光跳跃。
唯有香炉里的香,还不见踪影。
香呢?
裴笑皱眉。
这时,李不言从包袱里拿出一支香,递到晏三合手里。
裴笑愕然,赶紧用胳膊蹭蹭谢知非:这香跟了李不言一路,怎么还没断呢?
谢知非往边上让让,眼风都没向他扫过去。
周也推着吴书年走进院中。
不知道是不是被热气熏过的原因,吴书年原本青灰色的脸,泛着些不正常的红色。
他目光落在晏三合身上。
晏三合走过去,垂首道:“你是替你父亲点香,不要有杂念。香能点着,说明我们找的心魔是对的。”
吴书年扶着周也的手,从轮椅里站起来,“我有句话要说。”
别是反悔了吧!
裴笑赶紧拽着谢知非走上前。
吴书年目光渐凝,轻轻推开周也的手,身子慢慢往前一拱,艰难地行一礼。
三人脸色大变。
晏三合伸出手的同时,裴笑已经扶住了吴书年。
吴书年慢慢直起身,喘着气道:“三位,拜托了。”
裴笑:“既然答应了,我们一定尽力,但如果时运不济,什么都查不到,你也不要怪我们。”
“那也是吴家的命,不怪你们。”
吴书年向晏三合伸出手。
晏三合把香交到他手上的同时,大步退回了原位。
谢知非随即跟过去。
怎么就剩下我一人?
裴笑莫名一惊,也赶紧跑过去,站在了两人中间,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谢五十,晏三合,我他娘的好紧张。”
谢五十没理他。
晏三合更没理他。
她抿了下唇,看着一步一步往前挪的吴书年,瞳孔微微放大。
“晏姑娘,我现在就点香吗?”
“等一下!”
晏三合沉稳开口。
“季老太太死前脑海里想的是一条黑狗,黑狗是吴关月送的;
吴关月是季老太太的青梅竹马,他身上流着两个王族的血脉,是一代枭雄,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大英雄。
两人因狗结缘,互生情愫。
胡三妹是吴关月唯一喜欢过,却偏偏又只能放手的女子。
胡三妹带着不甘和不舍离开北沧河,到季家做了个小妾。季家纳她的目的,是因为正妻身子坏了,无法生育,需要她给季家传宗接代。
胡三妹的肚皮十分争气,头一胎就生了个儿子,儿子记在正妻名下,算作嫡子,由正妻抚养长大。
第二胎仍是儿子,胡三妹主动把儿子扔给正妻,自己拖着刚刚出月子的身体,去服侍婆婆。
慢慢的,胡三妹在季家内宅站稳脚跟。
她被人算计,也算计别人;她伏低做小,忍气吞声许多年,在正妻死后被扶正,成了季家真正的女主人。
随着年纪渐长,胡三妹在男人那里失了宠,和两个大的儿子不亲,儿子的婚姻甚至不由她这个生母作主。
在两个大儿子的眼里,他们真正的嫡母是已经去世的张氏。
胡三妹千年媳妇熬成婆,开始拿捏搓揉别人,她亲自相中的第三个儿媳妇宁氏与她反目成仇,让她成为季家的笑话。
胡三妹原本是个贫穷的渔家女,一脚踏进京城后,就再没走出京城,到死都困守在季家的后院里。
她的人生没有光照进来,也没有可窥见的方向,眼前身后都是一片空茫幽暗。
虽然锦衣玉食,虽然儿孙满堂,但她仍然活得不开心。
她一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是在东兴县,是在北仓河边,是那个俊得不能再俊的贵族吴公子,是那条绝食而亡、有情有义的黑狗。
她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靠着这段回忆活下去,念念不忘,时间一久,心念成魔,以至于死后棺材合不上。”
最后一个字落下,晏三合看着吴书年。
“吴书年,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胡三妹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因为病痛,细细的汗从吴书年的鼻子上冒了出来。
他挪着脚步到祭台前,把香合在两掌中间,深吸一口气后,慢慢闭上了眼睛。
“胡三妹。”
他声音因为虚弱而十分的轻柔,像是情人间的呢喃。
“我是吴关月的儿子,名书年。我父亲早在九年前便离逝了,他走得很突然,摔一跤,再没爬起来。
父亲生前最后一次回北街,站在北仓河边的时候,和我说起过你,他说:你是他唯一喜欢过的女子。
他不娶你,因为他要做一件搅动日月的大事,而你要的几间瓦房,四方小院,一个殷实人家,他给不起。
我父亲这一生也很可怜,才华抱负、雄心壮志都没有实现,最后还做了流亡君主,东躲西藏。
何处最伤心,关山见秋月,这是我父亲名字的由来,听听,连名字都起得这么惨,你应该庆幸自己没有跟了他。
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你别怨他,该放下的都放下吧。
别再做孤魂野鬼,投胎去吧,如果……”
吴书年眼眶浸红,声音慢慢哽咽。
“如果你在那边碰到他,替我和他说一句,我们来世再做一回父子。我做父,他为子,我来替他挡一世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