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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羊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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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一百只羊就是补给。

    同时也是争夺的起源。

    羊“咩咩”的叫声在柴山响起,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一天一夜的行军、扎营、防备,是极其疲劳的,对食物的需求也特别的大,更别说风雨交加,仅进食了丁点食物的百人队。

    是苟是拼,一念之间。

    △

    李六子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决定,拼了。

    羊居然出现在自己这个方向,只要速度快,猎杀到足够的食物,立马离开,就有可能避免伤亡。

    “行动,立即行动。”

    ……

    百人队如蛟龙一般朝向山下羊群涌去。

    ∽

    羊不是野羊,对于人的靠近,防备没那么严重。

    但依然要保持距离,毕竟手上的刀枪,会吓到这群食物。

    弓满弦,伴随着手势的挥下,箭矢飞射,一朵朵血花在羊身缓缓绽。

    羊群惊动,四下奔逃。

    “快,快,快。”各个小队长急呼。

    一个个士兵,更是在小队长的命令之前,默契的四人一组如猎豹一般冲出去。

    这是命令,更是默契,日夜训练、狩猎,长时间陪养出来的。

    短刃补刀,狠狠地扎入羊脖子,一人抓一只羊脚飞速撤离。

    ∽

    营地中,还有两队人,正在生火,锅中己开始冒热气。

    出入口的两人,见外出的人己是满载归来,立马拉开柴堆,放人进入。

    ∽

    出发,狩猎,回营,如行云流水。

    即明目张胆,又配合默契。

    从听到羊叫声,快速反应,没有一丝犹豫。

    出发,狩猎,仿若无数次的演练,执行力挑不出一丝瑕疵。

    ……

    柴山不大,平阳百人队的这一行动,落入了几家百人队的探子眼中,或完整,或部分过程。

    ∽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回报,第一反应是不信,却又不得不压下心中的怀疑。

    探子不同于战兵,想成为军探,除了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外,还得识文习字,忠心不二。

    这些军探的身份,也注定是值得信任的,出身区别于绝大多数平民以及战兵。

    战兵是手和脚,亲兵是嘴巴,探子就是眼睛和耳朵。

    领队作为大脑,自然有自己的分析。

    “你所见的与所说的,可有夸大……”郡城领队面色有些疑重。

    “确如百战精兵,老练默契,整合如一。”

    呼……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肯定的回答,呼出了一口气,眉头邹了起来,心中如同压了一块石头,脸色肃穆。

    不到两年,怎么可能培养出百战精兵……如若时间长一点,比如五年,十年……这个时间跨度才算正常。

    操练,纪律,服从,同化,试练,默契,荣耀……一支队伍的转变所需经历的过程。

    从操练到服从,至少需要两年。

    同化,是成军的关健,是精锐还是普通军队,看的就是同化,也就是看军心,军心可用方才有一战之力。

    试练即是狩猎,经历刀兵与鲜血,生死之间整军心为势,铸就军魂。

    拥有军魂的军队,最近的就是铁家的常胜军,那是一群疯子组成的军队。

    再远点,就是镇兽城的镇魂军,超越荣耀的存在……过于神秘,就连兵源都是猜测,不知来自何处,守护人族万年之久。

    “你认为是百战精兵,这会不会有点过了……百战精兵,可不是试练就能成就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才能铸就。”

    郡城领队还是不相信,平阳的军队怎么可能被形容成百战精兵。

    平阳无兽潮,拿什么试练,去经历鲜血和生死的洗礼,更无军武传承……

    难道……铁家想染指平阳吗,至于帮忙练军的事,郡城领队都不会去想,毕竟事关军武传承,即便把平阳划入铁家,人家还看不上呢。

    ∽

    芝山、清河的领队也陷入郡城领队的疑惑之中。

    李六子自然没有想到这些,自己刚刚的决定,一翻行动,让三位领队伤神。

    即使知道了,估计也不以为意,这是日常训练啊,习惯了就好,也没什么了不起啊!

    即便是问王守礼,他还觉得这日常训练太轻了,在部落时,在十万大山,根本就不需要他去操心了,老带新,已经形成惯例了。

    王守义也只是借鉴一下。

    这个世界元气充足,人的体质体能超强,在训练强度上,完全参照前世特种兵的训练强度定制,不断加强,突破极限而己。

    当然也有与王守义前生不同的地方。

    前生国家养军队是靠税收,而平阳的军队是自给自足。

    狩猎,养殖,己是常规化操作了。

    当然干这事的,不是王守义,而是王守礼,参照部落的作法而己。

    △

    生火烤肉煮汤,没有一丝隐藏。

    分批大口的吃肉喝汤,近乎两天,终于能吃一顿饱的。

    如果还是以前的平阳军,其它城池早就杀了过来。

    而此时,犹如闪电一般的猎杀,更疑似百战精兵的话语,让人摸不清虚实,不敢冒进。

    欺软怕硬,不管是个体还是团体,都是通病。

    没有人是傻子,明知道是块铁,还去咬一口,想崩碎自己的牙吗?

    ∽

    漫山四散的羊,成为了目标,遇到熟悉又知根底的对手,杀戮就此开始。

    小队的军阵上演,远有弓,近有刀枪,防有盾甲。

    逃是不可能逃的,这与甲的设计有关,后背是皮甲,甚至就是麻衫。

    盾兵在前,枪兵在后,奇特的是弓箭手仅留两个压阵,其它人执枪提刀,跟着盾兵冲了上去。

    不是弓箭手的杀伤不够,而是准头不行,神箭手太少了;军武是大规模作战,需要的不是准头,而是覆盖。

    近身军阵博杀,不同于比武,盾兵冲刺,猛烈的撞击,三两长枪兵在后,抓住空隙,爆烈出枪。

    远处,留下的弓箭手,俱是小队中箭术最好的。

    虽明为压阵,而更多的是不断移动,进行偷袭。

    同时,最危险的才是他们,因为着的是皮甲,为了准头,弓箭手压近,距离在十丈之内,都在伤杀射程之内。